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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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商务车内坐着的是谁,但却感应到了三个解脱境高手的元气波动。我没有犹豫,立即通过子母玉联系到了老大,让他带着影子前来支援。悟空很强大,但是我没有想到他竟然强大到了可以秒杀解脱境高手的地步,让老大赶来,也是以防万一。
悟空射杀两个解脱境高手、我用元气锤砸死金宇涛时,老大他们还在路上。
发现周奇消失后,我怀疑他可能隐在暗处窥探,于是装作不知情,故意跟小龙废话半天,等老大他们赶来时,才缓缓离去。
我只是吩咐老大在旁潜伏,看看周奇会不会现身去救小龙和那个还没有死透的画门高手,并没有让告诉他救下小龙、或者不救。
叶远问我小龙会不会死,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老大会不会去救小龙。
有可能,老大念在往日相识的份上,帮小龙止止血,以他江湖人的体格,想必还真死不了;也有可能老大沉稳的性格不会私做主张,他见小龙没有死透,也许会走过去补上一刀。www。。|
现在超过了子母玉可以传递信息的范围,我确实不知道随后在收费站会发生些什么,也不想知道。
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大让步,虽然跟小龙废话半天是为了拖延时间,等待老大他们的赶来,但同时我说的也是实话。
我真的想杀了小龙,他伤了我的心。
。。。。。。。。。。。
踏进天人别院,起先一眼看见的却是小金。
它就像个史前怪兽一般蹲坐在院子里,盯着我们三个,从它灵气十足的眼光中,我看出些许久不见、甚是想念的味道。
悟空背着灵虚跑过去,在小金头上亲热的摸了摸,小金不满意的甩甩头,似乎在抗议悟空的无礼,但看它那欲拒还迎的动作,我不由笑了起来。
“回来啦。”一个温柔的声音从后院传来,我抬头望去,李别情轻轻的从拱门中飘然而出。
她今天穿了一套绿色水裙,神清气爽,柔顺长发沿着白皙细长的脖颈飘逸而下,微妙的勾勒出自然、脱俗,却韵味十足的气质。
“嗯,等急了吧。”上山前,我就用千里传音通知了她。
“没有,刚才给你们做了几个小菜,请吧。”李别情乖巧的站在我身边,微笑说道。
“好嘞!你那几盘清淡小炒,我好久都没有吃到了。”我欣喜的欢呼说。
感觉着李别情身上清新的气息,我心中的烦恼不翼而飞,心情也爽快了许多。我抬起胳膊,自然的搂住她,对趴在悟空背上的灵虚介绍说:“我老婆,李别情。”
“老衲见过仙子。”灵虚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点点头,说。
“佛宗?”李别情身子不由一震,紧盯着灵虚问。
“不敢,佛门弃僧而已。”灵虚也是小心翼翼的回答。
佛宗?又是个什么单位!听他们俩的语气,似乎佛宗跟佛门并不属于同一个系统。我苦笑一声,不但李别情瞒着许多事,就连灵虚脑瓜子里也装着不少东西。死秃驴,竟然还跟我玩着小手段,真的是舒服日子过习惯,忘了我是干什么出身的了。
我决定找机会给他来一次深刻的教训,不然,他还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老大呢。
“你怎么带他上来了?”李别情侧过头,不悦的低声对我说。
“你别听他在那里吹牛,什么老衲弃僧的,他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走,先去吃饭,我还真有点饿了。”我转移话题,搂着李别情往客厅走去。
御兽门被江湖道禁锢在封步山,而古时的江湖道,佛门一直是泰山北斗、精神领袖,李别情反感和尚并不奇怪。饭桌上,谁也再没有开口说话,沉闷的吃完饭,李别情收拾着碗筷,我让悟空和叶远带着灵虚去客房休息,然后舒舒服服的斜靠在那张熟悉的木床上,思量着一会怎么开口。
刚认识李别情时,她说御兽门被江湖道禁锢在封步山,不能离开。后来在江湖大会认可了御兽门的存在,可她还是不愿意下山,对我说什么尊严之类的,我当初也信了。再后来,我拼了命的在各个大人物之间斡旋,好不容易将御兽门例入江湖八大品,而且直接顶替海门成为四品御兽,这也算是有面子了,可她还是不下山。
现在看来,这中间绝对有隐情。
还有就是她让我杀老板娘,这件事我始终没有想通。老板娘到底是谁?跟御兽门是什么关系?而且那时的我都还不算江湖人,李别情为什么就敢让我去杀老板娘?是嫉恨我给她下药而故意让我去送死吗?
最后,就是江小雨了,现在可以确定他跟御兽门有着莫大联系。可是李别情说过,御兽门只有我、馒头、小时和她四个人,那么这个江小雨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疑问很多,需要她解释的事情也很多,但是猛然间,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无知者是幸福的,自从我接触江湖道起,知道的越多,就越怕,责任也越重。现在,我真想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去管,过两天闲人的日子。
可惜,这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我已经入局,再也脱不了身。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原来这话不是只能用来装逼,而是一种无奈的骄傲。
无奈的是身不由己,骄傲的是人在江湖。
江湖,并不是公共厕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李别情清洗完毕后,端来一杯清茶,然后坐在床边,伸手摸着我的脸颊,心疼的说:“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千里传音跟子母玉一样,都有距离限制,千里传音并不能真正的传音千里,我估摸了下,金城与封步山的直线距离差不多有二百公里,一出金城后,就会失去效果。
在金城的时候,我只要闲下来,便会用千里传音陪着李别情说说话,聊聊天。
孤守荒山的日子不好过,可我又不能天天陪着她,只能用这种方式帮她解解闷。我把日本、青岛、以及金城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她,一来让她听听故事解闷,再就是想让她帮我出出主意。
可惜,经过几次的问询,我发现她在为人处世这方面,跟悟空是一个级别的。不要说怎么想着去害人,就算说说御兽门未来的走向,她也是照本宣科,什么先得有地盘,然后广收门徒,多做善事,拔刀相助,提高门派声望等等之类的。
她不知道,山下的社会,如今已经变成了人吃人的世道,流行的是垄断、吞并、速成、以及空手套白狼。
我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标志性人物,一无所有,直至今天坐拥大联盟上百亿资产、而且还有一身很不错的武力,都是空手得来的。不管是机缘巧合也好,时势造英雄也好,总之,我已经得到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佩服起当初李别情的眼光来。那时,我还是一介草民,不会武功没有境界,只凭着区区一颗药丸,就将这天下难得一见的仙子给推倒了。。。
回想起来,我都觉得奇怪。李别情为什么当时不杀了我?虽然她没有实战经验,但身为生死境的强者,杀我这个普通人根本就没有一点难度。
最起码,让小金吃了我也行啊。
记得她当时说只能有一个男人,而且给我御兽术秘籍,就是想留下我,给自己点希望,免得以后终身守寡。
但是现在看来,那些都只是我的意淫而已。
“为什么?”我吐出一个烟圈,看着它慢慢扩散在半空,淡淡的问。
疑问太多,我找不到合适的问话方式,所以只能这么问。
有些时候,回答,比提问要简单得多。
正文 第110章 妖魔道(一)
远古洪荒年间,天地间有五方势力最为强大,佛宗、仙宫、地府、人间以及妖魔道。www。。|
佛宗是由如来佛祖执掌的佛教,掌握着天地至高法则,实力最强。
仙宫则是人间巅峰强者窥破天机,化虚飞仙后的所在地,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九天之上。
地府名义上受仙宫统辖,实则由地藏王掌管,掌管着人间的生死轮回。
人间便是泛泛众生,经受着生老病死之痛,恩恨情仇之苦,以信仰之力供养着天上众神,默默等待超脱的那一刻。
而妖魔道,就是指野兽中那些出类拔萃,领悟了天地奥妙的‘妖怪’,它们掌握着莫大的力量,就连佛宗、仙宫的神仙们也无不忌惮。相传,混沌天地初开之时,兽族便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后来人们在神仙的帮助下,才能得以生存,世代传承下来。
妖魔道本是野兽之身,虽然无论寿命还是身体强度都远超人类,但它们没有思想、更没有社会体制,活下去的理由也很简单,吃饱肚子。于是,在它们眼里,人类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向往。于是,一些翘楚者不断修炼,以图踏上修真之路,进入万象境,化身人类,过上如那般多姿多彩的生活。
可惜,人类是很自私的,无论是佛宗、还是仙宫,都是由人类的强者组成,甚至就连地府也是基于人类而存在。于是,妖魔道这个另类的异族一直被各方势力打压着,古时神话中那些斩妖除魔、修行历练的英雄们,无一不以此为荣。
于是,世间就多了像‘鬼神志异’、‘西游记’、‘聊斋’等等充满着神话色彩的小说。其中的那些妖怪、鬼魂,正是指妖魔道。
无奈,妖魔道修不了正果,走不上仙宫,除了显出原形,给那些仙人们当宠物、坐骑以外,只能选择留在凡间。
当今社会流传甚广的‘神农架’野人正是妖魔道一族,他们的祖先就是那些已经踏上修真之路,进入万象境,却被仙宫拒之门外的兽族强者。这些强者进不了仙宫,在无尽的岁月里,难免会体验体验凡间生活,留下些后代。
久而久之,经过上万年的血脉互通,现在的兽族已经跟人类没有什么区别,并且还保留了兽族的天赋,吞噬。
兽族的修炼方式很简单,也很直接,除了靠天材地宝的辅助外,只能通过吞噬元气来进行修炼。www。。|
兽族,说到底就是野兽,他们没有伦理,没有道德观,更不存在同族这一说法。所有的兽族,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只有一个念头,吃饱肚子,活下去。在它们看来,这个目标是至高无上的,为了这个,吃了同类,甚至是吃了自己的父母也是很应当的。
就这样,经过数万年赤裸裸的血腥生存史,兽族领悟了吞噬这个天赋。
吞食肉体,顺带着吞噬元气,而吞噬元气的过程,就叫御兽术!
听完李别情的叙述,我震惊了,不是震惊于佛宗、天宫、地府这些个神话传说中的存在,而是震撼于一个猜测。
“你的意思是。。。只有兽族才可以有吞噬这种天赋?”我小心翼翼的问,害怕语气重了,会让自己疯掉。
“是啊,不然江湖道怎么会极力排斥御兽门?不然御兽门的人数怎么会这么少?”李别情俏皮的回答说,一点也不怕我会接受不了。
“吞噬就是御兽术?”我还是不敢相信,确认的问。
“可以这么说,吞噬是个笼统的说法,御兽术仅仅是去吞噬对方的元气,完全摒弃了吞食肉体的前提条件。”她皱了皱眉,似乎也对那种同类相互撕咬的场景很敏感。
御兽术来自于兽族的吞噬天赋,据我所知,天赋这种东西是不可复制的。
那么,也就是说只有兽族才可以修炼御兽术!
也就是说李别情属于兽族!!
也就是说馒头、小时也是兽族!!
只要会御兽术的人,都属于兽族。。。。
我,自然也包括在内!
尼玛,这是什么世道,知道了江湖的存在,我就惊讶不已,惊讶于这个看似庸俗普通的世界,竟然还隐藏着一个世人所不理解的阶层。
而现在,竟然冒出了兽族,并且,我就是兽族中‘人’!!!
太不可想象了,我摆摆头,尽量的让自己清醒点,试图从李别情的讲述中找到点不合理之处来推翻这个结论。
我能理解妖魔道的来历,它们本是上古时期的兽族,成仙不能,只好在凡间找个人类姑娘,体验下它们向往已久的日子。至于人与兽的遗传因素自然不是问题,它们有着几乎接近于无限的寿命,就算第一代后辈是半人半兽的产物,但经过千万年的进化,完全变成人类也不是没有可能。
要知道,人类本就是猴子进化而来,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似乎跟兽族也没有什么区别。
我可以想象到,一只孤独的野兽在茫茫山野中漫无目地的寻找着今天的口粮,如果找不到,它就有可能饿死在夜晚的寒风中。这种前提下,什么同类、至亲都不再重要。很可能在早期,只是吃了对方用来果脯,但是吃啊吃啊总能吃出经验来。它们发现肉体内还有一种能量,可以给自己带来莫大的好处。于是,毫不客气的把这些能量也给据为己有。
这种能量,就叫做元气。
妖魔道的后代变成人类倒也没什么,关键是他们继承了兽族的天赋,吞噬!正因为如此,由吞噬转化而来的御兽术才会显得那么逆天。
很通顺,如果李别情不说这些,我永远也不会想到御兽术的来历,更不会想到,她的祖辈们竟然是兽族。。。不是,不是她的,而是我们的。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压制住内心那种快要奔溃的情绪,沉声问道。
“自从知道悟空是你的分身后,我就想到了这些,不然,你当天怎么可能活着走下封步山?!”李别情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似乎是想起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双颊绯红。
“靠,你就不怕知道这些后我会发疯吗?你就不能委婉点,或者是永远也不要让我知道吗?”我彻底暴走了,毫无理由的冲她发火吼道。
这时,我终于想明白体内的那股戾气是什么了,就是最原始的兽性!不顾一切,只有杀死对方,或者自己被杀死。
怪不得,当初李别情为什么会被一颗药丸给迷倒、为什么时候没有让小金吃了我、而且还送我了御兽术的秘笈。
所有的一切一切,都是有根由的。
存在,即合理。
这是哪个王八蛋说的?真他妈有道理。
“为什么要疯掉啊?这个事实对你来说是有些突然,但是也没必要反应这么强烈吧?”李别情不解的说,也许在她看来,我应该无所谓的说一声知道了,然后该干嘛干嘛才算合理。
“激烈?猛然知道自己竟然是只野兽,我现在没有直接昏过去都算是给你面子了。”我从床上跳下来,慌忙点上一支烟,稳一稳大条的神经。
“你这话有点过了,我不得不说你两句。”李别情正了正脸色,站起来走到我的面前,严肃的说:“我们的祖先确实是野兽,但那是上万年前的事情了,你现在像野兽吗?跟人类有什么区别?再说了,按照进化论,人类不也是猴子进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