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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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说了也白说,冯老头打死都不敢把沈玲伊的女儿交给她。
崔小眠为此很落寞,其实那孩子挺可爱的,她也真心挺想玩一玩,捏捏鼻子抠抠嘴巴的,多好玩啊,前面既已荆棘遍布,能有片刻欢畅也不错的。
虽然明知道沈玲伊不会露面,但崔小眠还是挺想念她的,一个斗了十几年的朋友,说不想才是骗人呢。
三岁那年在帝师府的花园里,崔小眠第一次见到沈玲伊,那时她们一个三岁一个十二岁。
这一世的争斗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而那一天,沈玲伊正在崔家威胁崔绛春,与此同时,十五岁的邱岱远跳进大长公主府,想带沈玲伊一起私奔。
而沈玲伊去了崔家给崔绛春也就是崔小眠送嫁。
邱岱远扑了一个空,悻悻地流落江湖去了。
两年后,十七岁的邱岱远遇到五岁的崔小眠,从此展开一场不伦之恋。╮(╯▽╰)╭
而沈玲伊对崔小眠的迫害也延伸了十年,虽然屡战屡败,丢盔卸甲,却从不言败,直到今日,两人全都做了母亲,沈玲伊仍不死心。
能被人如此痛恨着,也是一种品味。
在沈玲伊心中,崔小眠断了六表哥对自己的爱恋,更断了自己的皇后梦。
若没有崔小眠,她也不会嫁给吴奔,吴奔对她很好,几乎当菩萨一样供起来。崔小眠完全猜对了,沈玲伊嫁给吴奔两年,吴奔没有动她一下,更没有上过她的床!
吴奔为了尊重她,甚至把跟随多年的妾室们全都送到庄子里,她是府中至高无上的女主人,连一个眼中钉都没有。
可是吴奔也不回府,他以公事繁忙为由住在外面,把又大又漂亮的候爵府让给她,随她折腾。
所以痛定思痛之后,沈玲伊更把崔小眠列为头号憎恨对象,当然,如今她生下私生女也是被崔小眠害的,不是因为有你这个小妖精,我这个准皇后怎么生个私生女出来。
崔小眠,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o′|┛嗷~~
一一一
☆、第三六五章 默契
那日,大成第一女捕快柳如月运刀如风,将那几个小毛贼打得落荒而逃,她哪肯作罢,振臂一呼,号令那十几个亲随追上去,把小毛贼五花大绑。
就几个这几只病猫,还敢说劫色,老娘就在这里,有种你再说一遍!
“柳捕快,出。。。。。。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又有毛贼?”柳如月两眼冒光,离开京城就是好,抓不完的毛贼打不完的架。
“不是,不是。”
“你丫不会好好说话啊,到底什么事?”
“王妃,王妃不见了!”
柳如月要在五秒后才反应过来,王妃就是崔小眠,她的表弟媳妇!
小光头不是在马车里睡觉吗?跑到哪里玩去了?
不对,不对啊,小光头被人绑票了!
“敢抢王妃当压寨夫人,好大的胆子,快快去找!”
崔小眠是在睡梦中被人打晕了偷走的,那个时候,贴身保护她的柳如月正在奋勇杀敌,所以,贺远找了柳如月做崔小眠的保镖,是用人失误。
柳如月只是头脑单纯外加鲁莽,她并不傻,待到冷静下来,她便想明白整件事了。
人家是挖好坑等她来跳,这个坑挖得并不高明,可她还是跳进去了,搭上了崔小眠这条贵重之极的小命。
小光头是王爷表弟心尖子上的人,把她丢了,别说表弟饶不了她。就是爹娘也能揍她半死。
柳如月带着这十几名亲随,展开地毯式搜捕,她也想通知附近官衙。好在跟着一起来的都是王府的人,这当中的门道都清楚。
“柳捕快,贺王妃被绑事关名节,这事不能声张,万万不能啊。”
可不是嘛,那几个毛贼不是说了要劫色啊,人家果然是冲着劫色来的。但劫的不是她柳如月,而是年方十七的贺王妃。
对了。那几个小贼不是抓住啦,先审小贼。
王府的长随们暗自叹气,就这位做事东一锤西一棒,哪能找到小王妃啊。待回到京城,这个死罪是免不了。
长随们估计得没有错,这几个小贼就是人家雇来的,只负责引开他们,雇他们的是个老头子,和大街上走的老头都一样,至于崔小眠被劫去哪里,这几个人什么都不知道。
“柳捕快,不如先到官驿给王爷报信吧。”
王府的人做事稳妥排在第一位。出了这么大的事,及时通知王爷,那或许还能减轻处罚。
柳如月虽然不服。可在众人的坚持下还是同意先去通知贺远。
不过,那边加急的书信一送出,柳大捕快又带领众人重新投入到紧张的搜索之中。
贺远收到信时已是五日之后了,他气得把信撕个粉碎,这群没用的东西,竟把崔小眠弄丢了!
对了。柳如月还在那封信上特别加了一句:留意你家门缝里,看看有没有勒索信。那上面一定有线索。
瞧瞧,神探啊!
贺远气得牙疼,穿着便装就进宫了,他去请旨出京!
虽说这阵子朝堂里公事繁忙,可是什么事也不如这件事重要,丢的那是他的小眠啊!
“老六,朕派御前侍卫带领护*去查找,你留在京城,朕不想看到你有闪失。”
经过了一系列的事,英宗对这个儿子更加宠爱,也更觉亏欠。
“父皇,小眠是儿臣爱妻,她若有何不测,儿臣还要性命作甚?”
英宗有些伤感,他一直坚信,他的血液中就没有情圣基因,为何老六会是这副德性?
那个崔小眠有什么好的?他为她甘愿乱|伦,为她连侧妃都不要,要知道这次贺亲王这么大的功劳,到朕和太后面前请旨求亲的大有人在,全都是些顶好的名门闺秀,心甘情愿做妾,争夺那闲置的两个侧妃头衔。太后甚至搞了个品茗会把这些闺秀都请来,让老六相亲,可是闺秀们来了,老六却没来,把太后气得差点又病了。
“朕如果不准你离京呢?”
“让儿臣不打招呼自己走。”是啊,又不是没走过。来告诉你一声,只不过出于对你的尊重。
多亏一旁的张德海及时奉上香茶,英宗猛喝几口,才没让自己被这个混帐气昏。
“滚。”
“父皇圣明,儿臣即刻滚出京城。”
看到儿子连头都没回地跑了,英宗无助地问张德海:“你说若是朕和贺王妃同时掉到河里,老六会先救哪一个?”
张德海看看大殿房梁,皇上啊,赐老奴三尺白绫吧,这么难以回答的问题,老奴宁可吊死。
可惜贺远没有听到,否则他一定会令英宗开心的,崔小眠水性很好,而皇帝爹根本不会水,所以他当然会在确保娇妻安全后,先救父皇了。
贺远借了三百护*,又让人给秀才镖局送了信,苏秀才虽然不在京城,但少主苏浣之洽好又回京城念书了,二话不说,以苏秀才的名义发出江湖帖,寻找他的小眠弟弟。
小眠弟弟永远都是他心中的明月光啊。
可惜你是女的。
贺远这人挺奇怪的,他会因为一两银吃醋,也会因为邱峦他们对崔小眠过分亲近而黑脸,可现在对苏浣之就是平常心,你说这人有多恶趣味。
贺远刚刚出城,隐就追上了他。
“你查到什么?”
“王爷,属下没有查到王妃的消息,却查到一件奇怪的事。”
“说。”
“半年前,大长公主府请过一名乳娘。”
“乳娘?”
如果是平安候吴奔添丁,那整个京城都会知道,再说这乳娘也不会是由公主府来找。在乐平公主的治理下,沈驸马连个通房都没有,也不可能会有侍妾生育,而乐平公主年过五旬,就更不可能老蚌生珠了。
难道有人像贺亲王一样的爱好,喜欢喝奶?
这当然不可能。
贺亲王不是什么善类,他当然不会向着光明磊落的方面去考虑,他想到了,那位替他给吴奔戴绿帽子的老兄造人成功。
不过任凭贺亲王千伶百俐,他还真没想到他的亲亲表妹会在他头上打主意,就因为这件事绑了崔小眠。
贺远的人没有与柳如月碰到,就得到了消息。
这个消息是江湖人传来的。
在大明府的寻|欢楼,有人见过一位年轻夫人,穿着打扮不像烟|花女子,而和她在一起的,是一位抱着婴儿的婆子。因为这夫人像是带着孩子回娘家而不像是逛青|楼,所以才会被人注意。
贺远掐指一算,这个时候崔小眠不可能已经接到紫韵,所以那位带着孩子的夫人不会是她。
即便如此,贺远还是让人去寻|欢楼详细打听,毕竟自家娘子向来喜欢逛窑子喝花酒。
他问身边的随从:“你们谁见过抱着孩子去青|楼的良家夫人?”
“有,去找自家男人捉奸的。”
切,没常识,到青|楼捉奸的还真不多,更何况没带三姑六婆只带个乳娘,哪有这样的。
几日后,贺远终于和柳如月汇合,沿途查找崔小眠的下落,他们是兵,另外还有接到苏浣之江湖帖的江湖人也在寻找,可是又是几日过去了,依然毫无头绪。
“王爷,去大明府的人回来了。”
“讲!”
“有人曾在寻|欢楼包下两个房间,住了七八个人,有个老头,还有一个婆子抱着婴儿,另外几个都是奴仆装扮,这几人住了几日后,就接来了那位夫人,夫人在那里住了一日后,他们便离开了。这些人出手大方,来了以后连房间都不出,至于那位夫人,也只在来时和走时见到过。”
“那夫人长得什么样子,多大年纪?”
“十六七岁,像是位大户人家的太太,那老鸨子识货,夫人头上的钗环是上好羊脂玉。”
羊脂玉是贵族名门喜欢的东西,普通有钱人家大多是金银。况且,崔小眠的嫁妆里就有羊脂玉的钗环,那还是师徒两个从平田使团的手里抢来的。
戴着羊脂玉钗环的夫人,年仅十六七岁,贺远几乎已能肯定,那就是崔小眠!
“去大明府,本王亲自去那个寻|欢楼查一查。”
他的崔小眠不是寻常女子,她是小贼!
如果她遇到危险,那么这家妓|院就是最容易留下信号的地方。
他们是贼拍档,她一定会留下讯号给他的。
“把给他们收拾房间的人全都找到,审问不出就用刑。”
贺远来到那位夫人住过的房间,像猎犬一样仔细查找,他不想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那些人走后,负责收拾房间的小丫鬟被找来了,那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看到这么多带刀的人,吓得脸都白了。
贺远索性来个更吓人的,抽出佩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说,你收拾房间时捡到了什么?”
贺远的人品从来就不高尚,所以欺负女人的事,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除了崔小眠和紫韵,这世上没有哪个女人值得他怜香惜玉。
小丫鬟吓得尿了,哆里哆嗦,她不知道这个凶巴巴的男人是怎么知道的。
那日屋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发誓没让任何人看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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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县主作茧自缚,哈哈哈,她输在那两人的默契上面。
☆、第三六六章 金铃铛
金铃铛,小丫鬟捡到一串金铃铛,每个铃铛都是一只小莲蓬,里面塞了棉花。即使拿在手里也不会发出声音。
所以小丫鬟就把金铃铛偷偷拿了,金铃铛是在被子里找到的,她偷偷拿到外面找人问过了,千足金,四个九的那种!
贺远:崔小眠你个笨蛋,师父白教你了。寻常百姓看到金子肯定据为己有,怎么会以为这是你留的线索啊!神偷守则逃命术第十条第五行,你忘了吗?
崔小眠隔空对骂:老娘那么高调,如果你还是笨得找不到这里来,你丫的哪配当我师父!
小丫鬟原本想拿着金铃铛去当的,可惜这阵子妈妈盯得紧,不让她随便出门,所以那铃铛就在她房里藏着呢。
贺远拿着这串铃铛看得出神,崔小眠身上戴的物件他都认识,为何会单单留下这铃铛。
这串铃铛对他们意义重大,除了是崔小眠自幼戴的,更是他走向不伦的开始。
那年在紫雾城,他把崔小眠两腿之间的那里看得清清楚楚,至今还记忆犹新,当然,他一直告诉崔小眠,当时他喝醉了,连她的脸都没看清楚。
他真的没看清她的脸,他的注意力都在那个地方。
虽然醉着,可他的手却没有醉,下意识地就把浴盆里小姑娘脚上的金铃铛给偷走了。
他的手常常会下意识地偷东西。他管不住自己的手,也从来没管过。
在相国寺的塔顶,崔小眠把他推倒亲了一下。那天他本应受良心遣责而很痛苦,可却因太痛苦了,他把那串随身戴的金铃铛拿出来,给崔小眠重又戴到脚上。
宣告主权,外加威胁:你早就被我看光了,所以你就等着被师父吃掉吧!
所以说,这串铃铛对他们有多么重要。外人根本想像不到,而崔小眠也一直戴着。她恢复女装后。身上有铃铛的响声会被人认为轻|浮,这才在里面塞了棉花。
这么重要的东西,她怎么就舍得留下,她难道不怕从此丢失。再也找不回来了吗?
不,她肯定还有别的意思。
铃铛做得精致,一颗颗小莲蓬丰润饱满,用红丝线串起来,喜庆好看。
这串铃铛是他顺手牵羊来的,当时只知道是给小孩子戴的,从来没有多想过。
为什么要把铃铛做成莲蓬,只是为了好看吗?那为何不做为苹果海棠,为何偏偏要是莲蓬?
“这附近可有金铺?”
“有啊。天下第一金在这里就有分号,离得不远。”
“去金铺抓个人过来!”
贺王爷,这么霸道好吗?
来的是金铺的掌柜。看到面前这群不知来历的凶徒,吓得浑身打冷战。
“你是金铺的?那你知道为何要把铃铛做成莲蓬?”
看到这个领头匪徒掌心中的金铃铛,金铺掌柜有些惊奇,这连无知妇孺都知道的事,眼前这位竟然不知。
一看就是奴隶堆里长大的,什么好东西都没见过。要怜啊。
“回大王的话,莲蓬象征连生贵子。多子多福,这是吉物。”
多子多福?
莲蓬里有莲子,连生贵子,多子多福。
子?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