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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爱离婚姻有多远-第1部分

小说: 爱离婚姻有多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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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昨是今非

那时候我们不懂爱情,以为一生一世的回眸足可以让天地变色; 
那时候我们以为,暂时的放手也许能换来今生的拥有;可是我们骗了对方也骗了自己; 
那一段岁月我们曾心贴着心,可是现在你已走进别人的风景;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而你已消失在人海; 
当我们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才惊觉两个人的婚床,睡着三个人; 
都市男女迷茫的婚恋故事,迷失,挽留,终究换不回那个人的回头; 
这一世,木已成舟------ 


正文 第一节

    (〃

    于晨曦和程远航结婚了。他们的婚礼没有按照西式习俗来办,程远航说,晨曦你是黑头发,白皮肤,不如一身红旗袍,古典又有韵味。

    “远航,我想穿婚纱……………穿旗袍会很难看的!”于晨曦放下手里吃完的冰淇淋,顾不得一抹奶油还粘在柔软红润的唇角,撅起唇。

    “可是我不喜 欢'炫。书。网'白色的新娘!”程远航轻声道,她撅起的唇实在红润,他扯过纸巾轻轻的一擦,那温柔的动作,流转的星眸,让晨曦刚才的不快马上烟消云散了。不能拥有一个西式的婚礼,得不到上帝的祝福,晨曦小小地遗憾了一把。

    婚礼的细节很繁琐,大到定酒席,请礼仪公司,小到写请帖,买礼包,林林总总一大堆,从年前开始准备,两人写请帖写得头晕,买床上用品走得腿软,加上程远航又忙应酬,常常到深夜十一点才回来,晨曦不得已揽了大半的事做,她是个教师,除了一周的十来节课,多半的时间都闲在家里。

    谁说这种日子是在发霉中等待腐朽?他们的新房在本市的幸福苑小区,晨曦哼着情歌在窗前写着请帖,去宜家挑选了典雅而温馨的床单,做这一切的时候,她觉得心里比蜜还甜,实在累了乏了,眼睛一瞟,程远航含着笑意在照片里清清爽爽地对着她笑。她就红了脸,低了头,暗骂自己“傻瓜”,噙着笑意继续筹划开来。

    布置卧房的时候,晨曦耳朵根都红了,宜家的导购小姐的话言犹在耳:“这款蓝色梦幻,是我们刚推出的主打款,通常新婚的时候都选择红色,但是偶尔换种色彩,就会觉得爱情本就是梦幻迷离的,波涛声声,海风习习,海滩幽静而神秘,这样的氛围,会为你的爱情创设新的浪漫。小姐,不是有本书叫《碧海蓝天》吗?睡在这样的蓝色梦幻里,肯定能成全你的碧海蓝天。”她于是毫不犹豫地刷卡买下了,一款红色,一款蓝色。

    犹豫又犹豫,终于还是铺上了红色的。大朵大朵的绚丽花朵联缀,使婚床华丽中有种贵气,绚烂中不失喜庆。开了床头灯,朦胧的淡淡的晕黄,氤氲了整个卧房。她不舍得关了灯,想着给程远航惊喜,去了客房睡觉。

    婚礼当天,还才凌晨五点,晨曦就被老妈设置的七道连环CALL催着打冲锋似的起床,化

    妆。

    “你就穿这样的旗袍,我还以为会是改良版的呢,做什么发型好啊?”金手指发型师撩起一指头发,发了愁。

    镜中的新娘子一身红色的艳丽旗袍,有点《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的意思,但能梳个陈数的发型吗?白流苏,阅尽沧桑,尝尽冷暖,不露声色、近乎被动地承受生命之重的弱小女子,晨曦不喜 欢'炫。书。网'她,打死也不愿让宾客们产生这样的联想。今天是她的好日子呢。

    “于晨曦,你看,这还是伴娘装吗?这简直是个大堂迎宾小姐嘛!”郭郭丢来件红色旗袍,恨不能戳在她鼻尖上,“我要是跟着你这么一出去,别人还以为酒店开张,站那儿一戳,鞠躬,敬礼,再拿个托盘,送点酒水,不想迎宾胜似迎宾!”

    “哪有啊,全  B市的新娘,哪一个能像我这么艳,这么雅,这么绝的,同理,也没一个伴娘像你今天这样,娉婷玉女,倾国倾城。”晨曦捋着垂肩的秀发,笑得欢。

    “你那程远航真是个怪胎!为啥不让你穿婚纱,为啥不准你带水晶冠,上面从脖子开始封着,下面齐根露着大腿,就像个天涯歌女!晨曦呀,你那小小的锁骨,那削削的肩,可都被华丽丽地盖了!一辈子就结一次婚,你不露锁骨露大腿,像话吗?”

    “死女人,你看!”晨曦站起来,开步走一圈,倒回来,裙摆是改了良的,没开叉,一色撒

    开来,像大朵的芍药。

    眯着桃花眼的设计师托着腮,凝眸苦思冥想,一拊掌:“有了,不能太复杂,不能太艳,不能绾发,不能配搭红色花卉,总之一定要把你全身的艳丽压下去,做到时尚而不俗气!OK!我们开工吧!”

    当程远航敲开化妆室的门的时候,一眼便看到镜中的新娘的服饰:大红而喜庆的旗袍;发呈黑色,两鬓的发收向后面,卷起小朵的波纹,倾到肩胛下方,发梢向两侧分开,一路点缀着一些白色的小花,像瀑布飞卷起的雪似的浪花,不失清丽飘逸。

    晨曦转过来,肤色被刻意地修饰了一番,瓷似的白,眼睛宛若深潭,顾盼间自有几分韵味。

    “怎样,远航?”晨曦交叠着手指,局促不安。

    程远航收回眼眸,一直紧抿的*微微一动,似有赞许。

    程家的亲朋,于家的客人,晨曦、程远航单位的同事齐聚一堂,两层大厅座无虚席。

    结婚仪式正式开始。当新郎携着新娘走上红地毯的时候,来宾们交头接耳,新郎黑色礼服,新娘红色旗袍,挺中西合璧的。

    伴郎伴娘,也是如此着装,只是伴娘脸色通红,跨步大而远,伴郎亦步亦趋,像个跟班。怎么看怎么不搭。

    新郎单位律所所长陈金腆着大肚皮高举大红结婚证登场,用方言宣布:“我宣布,程远航先生和于晨曦小姐的结婚手续合法有效,现在婚礼开始…………”

    一片笑声。

    新郎新娘按中式习俗向父母来宾行三拜之礼,跪献媳妇茶、女婿茶,这些中式礼仪完了后,才是西式程序,交换戒指,拥抱接吻,喝交杯酒。

    晨曦个子不高,端着交杯酒,踮着脚尖,像小袋鼠一样吊着程远航,费力地绕过程远航的颈脖。

    程远航在晨曦的提醒下,俯*,揽过晨曦的腰,借着这个力,晨曦将一杯红酒倒进嘴里,虽然姿势不优雅。

    四下叫好声四起。

    这一杯红酒,喝进嘴里,甜进心里。

    〃);

正文 第一节 (3)

    (〃

    欢愉之后是空虚。程远航从床上起来,披上衣服,身边的人已经睡着了,轻轻的鼻息拂在耳边,拉开她放在自己胸口的手,起身下床。

    猩红的微光在指尖一闪一闪,萧索像无尽的网把他束缚住。

    一度以为,自己不会结婚。他是个有征服欲的男人,一直以为男人和女人的交往就是相识、交往、厌倦、分手的无限循环过程,一度以为永远不会结婚。

    “远航啊,程逸是你老庚吧,孩子都两个了!”父亲的话,听得耳朵都长茧子了。

    他的老家在清溪镇,他是镇上第一个考入S市名牌大学的学生,邻居们都羡慕、夸奖,骂着自己不争气的孩子让他们学学程家大崽,而今,那些不争气的邻家孩子也都成家生子哩,这下换成他的父亲有意无意敲边鼓:“远航,该读书时就要读好书,该工作时要干好工作。这么多年你都是你弟弟的榜样,现在你也要做好表率,都二十七了,该找对象了!”

    他心里一凉,父亲忘得还真快,那个时候,他和周蕤,不是父亲,不一定会走到今天吧。

    除却巫山不是云,曾经沧海难为水。父亲,你知道么?

    离开周蕤,他的心里,已经成了一片荒原。

    “你爸晕倒了,说是高血压,远航啊,你别再气你爸了!”母亲电话里叮嘱道。

    “妈,我哪里有气他!”

    “也不是你气他,是老叶家孙儿满月,老叶抱着孙儿夸来着,你和叶曦一样大,他只读了六年小学,没文化,学个木匠,你呢,上大学,在城里工作,现而今,连叶曦都当爸啦,你爸当然气不过,血压就高了!”

    “远航啊,周蕤那丫头有啥好的,听*话,跟她断了吧!”

    “妈,你胡说什么啊…………我都几年没见到她了!”他苦笑,按着太阳穴。父母一直以为是周蕤纠缠着他,口口声声“臭丫头”,可是那个丫头,他已经将她弄丢了。

    “那就好,就好!你张阿姨还记得不,嫁到  B市,我托她给你说了个对象,你去看看!”母亲反复叮嘱,就差耳提面命。

    得知相亲对象对方是个教师后,他不是不想拒绝的,出于对父母的敷衍,答应见见面。

    约到那家咖啡馆,也是别有用心的,那家咖啡馆在吵杂的商业街,来往的人从窗前走过,可以将里面的情形看个一清二楚。这样的场合,绝不是约会的地方,连气氛都没有。说两句,抬腿就走,也好交差!

    刻意地迟到了一会儿,头发湿湿地进去,扫一眼约的位置,看到一张素白的脸。

    一个单薄的女孩子,头发被打成碎发,随意地垂到肩上,望过来的眼雾蒙蒙的,像是盯着一个久远的地方。

    他照例伸出手,和伸过来的手指指尖一触,旋即放开。

    “你喝什么?”女孩说话的时候总是笑笑的,举手的时候,手臂的线条很纤细。

    “曼特宁………”很久以来,他只喝纯咖啡,爱它的苦涩。

    “你在S市政法大学读书?怪不得,看你很面熟。”女孩举勺子的时候,小巧的舌头在唇间一晃而过。

    他却在想,这个女孩搭讪的方式真是直接胆大,眉目间哪有教师的传道授业的严肃和严谨?

    “我们在哪里见过?或者你是暗示我长得很大众?”他轻巧地回答,看到女孩懊恼地眯了一下眼睛,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他端起咖啡小酌一口,却看到她的眼睛跟着自己的手,看得出了神。

    他笑笑,一定是个爱开小差的老师,怎么教学生啊!

    “你的手很好看!”女孩好像洞悉到他的想法解释道。

    “你是老师?出来几年了?”公式化的问题。

    “两年。”

    “为什么来相亲?”很具杀伤力的问题,问到这里,下一步就是暗示对对方没进一步交往的打算。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真话假话又有什么关系?”女孩又是一愣,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恼怒地咬了咬唇。熟悉的动作。一瞬间,他忽然起了捉弄的念头。

    “我来分析一下吧,这块我是专业人士。看你穿着和打扮,是个乖乖女型,应该是妈妈逼迫来的吧?或者,你是想结婚?看到同学都成家带小孩了。”

    “程律师,我来这里是为了尝尝咖啡的。”女孩打断他,意思是很简单的事情何必要复杂化呢。

    他承认,对这个女孩子不反感。

    破天荒地,开始了和这个相亲对象每周一次的约会。

    半年里,他们像一般情侣那样约会。吃饭,看电影,逛街………………

    于晨曦是个活得很自我的女孩,一段时间后,他越发证实了自己的第一印象。

    比如她会在经过一棵树之后退回去,只为树下飞舞着棉絮般的绒;

    比如她会在逛超市的时候突然站住,只为听听音量不甚大的音乐;

    比如她会夜里打电话来,高兴地告诉他朋友家有棵昙花开了;“于晨曦,你在大学时没谈过恋爱?”看着她常因为一句话就绯红的耳朵,他问。

    “那个不算!”

    回答让他愕然。

    “怎样的才算?”他问,后半截的话因为不妥噎进了肚里,“上床的才算么?”

    她瞄了他一眼,指着天空,抿嘴一笑:“要有那种感觉!”

    他疑虑地望天空,艳阳高照,奇 怪{炫;书;网}地低头看,她也正侧脸看过来,呼吸有些热,四目相交的时候莞尔一笑。

    他愣了愣,觉得她的笑容特别耀眼。

    和周蕤不一样的女子。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爱情一辈子一次就可以了,被烧得遍体鳞伤的爱只会让人生毁灭。

    是个合适的结婚对象,不做作,不娇气,虽然活得很自我,但是恰好可以让他们的婚姻保留各自的独立空间。

    只是还在蜜月期,他却发现半夜常突然醒来,然后是失眠。

    〃);

正文 第二节 (1)

    (〃

    婚假结束后,程远航开始了忙碌的上班。

    晨曦间天一个早自习,逢一三五,她要睡到九点才起床。等她从梦里醒来,程远航已经上班

    了,蒸锅里热着晨曦头晚买回的早餐。中午的时候,两人都在单位吃。程远航的应酬很多,晚上,晨曦从电脑前撤离,转移到床上的时候,程远航还没有回来。

    晨曦买了一件睡衣,白色透明的薄纱吊带,是一次逛街时跟着同事买的,口生莲花的导购小姐热情地缠住她们,详尽地跟她介绍了若干新款,在女同事促狭的目光中,晨曦胡乱地指了一件买单。这件睡衣买回来就被束之高阁,放在了衣柜的最下面,程远航的内裤的下面。

    晨曦放的时候是有一番小心思的,或许哪天程远航洗澡找衣服的时候就发现了,要她穿上,那么视他的态度,她再决定是否牺牲自己。

    可惜程远航每次回来都很晚,洗澡也简洁快捷,找衣服更是连灯都不开,害得她每次要重新整(。。)理一遍被他翻乱的衣服。洗着他换下的内衣裤和袜子,洗着自己*期弄脏的内裤,晨曦自嘲地想起了大学时室友阑珊的一句话:“男人有没有风度,看两点。”

    “哪里?哪两点?”

    “袖口,领口…………”阑珊如是说,她们都赞同,所有女生,都应该不会爱上领口油腻、袖口肮脏的男人吧?

    “极品的男人,会提醒女人在*期的时候不碰冷水,帮她洗掉内衣裤………”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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