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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寸心盼情-第3部分

小说: 寸心盼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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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我喜欢喝鱼汤,面试关就让宋姐煮鱼汤,那股味道和我妈煮的一模一样,当时一口气喝了两大碗。

那时候的我和杜辰渊,不像后来那样冷漠如冰,尽管时时打击我,鄙夷嘲笑我,在当时看来恶意颇多,可现在回想起来,顶多是一个天生娇贵的公子哥罢了。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两年前的初夏。彼时我和希檬刚刚分手。自秦扇的嘴里听说希檬是为了给母亲筹集医药费偷/渡出国了。

之前他跟我提分手,什么都不曾说,只是我这个人有点骄傲,有点自负,很多的时候,别人不说,我不会问。他说分手,必然有他的理由。所以我一个人去压马路,在外面走了一天一夜。

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在策划一场婚礼。两年前我二十三,在一家小型策划公司工作,这家公司谈不上专业,各个领域的策划活动都接,比如那场婚礼策划。

我一直都认为,能够为别人策划婚礼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为我们是为了让别人更幸福而忙碌的,虽然很多时候会累得像狗一样。

杜辰渊就是在那天出现的。当时我和另两个策划佳佳、诗吟在婚礼开始前,把一切都处理妥当,效果也试过了完全没问题之后,我在晚饭时间,一个人躲到了消防门后,对着手机屏幕上希檬的笑,怔忡许久。

我咬着自己的拳头,很努力的不让自己落泪,尽管二十三岁的年纪,感情是我的天。

有沉稳的皮鞋声传来,几乎快要忍不住落泪的时候,就看见了杜辰渊。

一米八几的个头,稍显瘦削的身影如松般挺拔,他双手插在口袋,眼眸微眯,带了丝探究。

没礼貌!

“看什么看?没看过人脚痛在这里休息?”我的语气是凶狠的,左右我只穿着T衫加牛仔,因为在外工作,没有戴工牌。

他微微皱眉,扫了一眼我红了的眼眶,缓慢的问:“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你?”

他的语气是笃定的,我抬起干涩的眼眸看他,很严肃的摇头。

“那为什么哭?”他走的更近了,就站在我的面前,有一股淡淡的松木香。

我不想回答,往后退了一步,又朝他点了点头,拉开门把手迈了出去。

刚要走到宴会厅,就见宋桥正向我走来。他是当晚婚宴的主要负责人,代表新郎新娘向我们提要求。

我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却只淡淡的朝我点了点头,往我身后去了,一面道:“学长,好久不见。”

杜辰渊扯了扯嘴角:“嗨,宋桥。”

宋桥说:“学长还记得我真是太开心了。每次我去J城博物馆,都会想到您。您的设计,让我们这些后辈很钦佩。”

我迈动的脚步顿住了,J城博物馆的设计稿,在七年前征集。我没想到,在那天的婚宴上遇见的杜辰渊,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

☆、011 不该如此念念不忘

     J城博物馆的设计图,在七年前征集。当时陆希蒙也找了很多的书籍试图找寻设计灵感,但结果却被一个古怪的设计给拔了头筹。当然,于十六岁的我而言是古怪到不行的设计图,在评委的眼里却是新颖创意度最佳的。

记得当时的我暗恋陆希蒙到走火入魔,以至于为了替他打抱不平,特意开了个贴子黑那位选手,后来被人找上,在Q上跟人争论了起来,对方倒算理智,问了我的意见和建议,此事便即罢休。

我没想到,在那天的婚宴上遇见的杜辰渊,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

后来J城博物馆落成,我和希蒙去过。只是惊讶的发现,我给过的那些建议竟然被采纳,使得博物馆越发的别致,成为了J城的地标性建筑,以及国际友人的旅游景点。

设计者是杜辰渊?我下意识的回头,正对上他若有所思的眼神。他知道些什么?知道我是那个发贴黑他的人吗?所以刚刚是在故意整我?

“言小姐快进去吧,你的同事正在找你。”宋桥顺着杜辰渊的视线看过来,就见我正愣愣的看着呆。

婚礼进行得还算顺利,这里的顺利不是相较于抢亲之类而言,而是相较于我们的策划而言。当时宋桥跟我们商议,说是这场婚礼,新郎新娘想要办得别致一些,所以会设定在会所,让我们多拿几个方案出来。

宋桥本身也是学设计的,对策划有一定的理解,起初我们出的几个方案都被PASS掉了,幸好到最后还是定了我们提的方案。

看着新郎新娘幸福的模样,想到陆希蒙和我,不禁又红了眼眶。我想我不能再接婚礼的策划了,回去就和薛老大说说。

撤完场就到了晚上的十一点,把东西分类整理了,佳佳和诗吟约着去吃宵夜,我想着尽快将东西运回公司,然后给希蒙打打电话试看看能不能联系上他。

今天是五一,公司司机休年假,因着我去年拿到了驾照,薛老大很放心的把车交给了我。来的时候有点战战兢兢,回的时候倒是淡定了许多。

五月份的天,入夜开始反潮起雾,这样的天气,对我这个近视又不喜欢戴眼镜的人来说,是种折磨。只能放慢的速度,小心翼翼的将车倒出停车位。

尽管我很小心,但毕竟不常开车,听得一声沉闷的声响,下意识的以为自己撞到了人,惊慌失措的立即下车去查看。

地上躺着一个人影,我吓得手足无措。试探的靠近,地上没血,我心里稍微宽松了些,再靠近,便见地上躺着的人赫然就是杜辰渊。

简言之,我和杜辰渊的起因,就是我“不小心”黑了他,再不小心“撞”了他。

“鱼汤不好喝?”一只修长的手臂越过桌面,端了我面前盛满的鱼汤,用汤匙喝了一口。

我的回忆被中断,不敢想像,我刚刚竟然在回忆我们之间的过往。对于一个对我施过暴的男人而言,我似乎不该如此念念不忘。

☆、012 凑在一起生活

     宋姐又给我舀了一碗,杜辰渊搁了筷子,阴晴不定的看着我。

我心情还相当不好,他凭什么阴晴不定?

我想把汤推开,最好拂到桌子底下去,弄得越响越好。但手碰到碗沿的灼烫,脑子又清醒了几分。我是一只提线木偶!

头低下去,汤匙舀了一勺送到嘴里,明明感觉不到任何的味道,却要抬起头冲一脸期待的宋姐露个笑脸。

宋姐笑道:“那先生夫人请慢用。”

宋姐离开之后,我恢复到原来的模样,机械的把汤喝完,把碗里的饭吃完。

席间异常安静,杜辰渊很有教养,吃饭喝汤都不会发出一丝声响,而我,本就味同嚼蜡,也不曾发出半点声响。

月色慢慢的侵入黑夜,我把桌面上的碗筷收拾了,端进厨房。

碗上有油,忘了戴塑胶手套,碗啪的一声碎在地上。

杜辰渊正要上楼,站在楼梯上,双眸一紧,喊了声宋姐,宋姐闻声出来,看见碎了一地的碗筷,忙着查看我的手有没有弄伤。杜辰渊却道:“不会做家务就碰都不要碰,帝一不差钱,你要喜欢,明天买一车瓷碗让你摔!”

往常的这个时候,我必定要跳起来和他理论,然而现在,没有必要!

客房里一切如旧,两年前刚住进来的那夜,杜辰渊还十分鄙夷的说:“言寸心,你个乡土妹,睡对面间去!”

还当我想要和他睡一间么?如果不是为了陆希蒙,我会和他结婚?

希蒙出国,不知归期,但我爸年龄大了,我妈走的时候,还一直拉着他的手说,一定要找一个人给我幸福。我不想自己的幸福被无端端的交给一个陌生人,而杜辰渊正巧因为外婆催婚,所以,我们凑在了一起。

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他还有另一重目的。

一夜辗转反侧,天亮边才睡过去,隐约有人走进房间替我关了空调,将我露在外面的手放到被子里。彼时正在做梦,梦见希蒙在国外被人追杀,情不自禁的就叫出了声。

手腕上传来疼意,我仍陷在梦境里,希蒙跑得很快,穿过菜场,把冰鲜鱼翻倒在地,后面的人滑了一片。希蒙利落的拍手,朝我帅气的一笑。奔过来,牵起我的手腕朝明亮的地方奔跑!

风从我们的颊旁吹过,很舒服,很惬意,尽管后有追兵,但希蒙紧牵住了我的手,不再像两年前一样轻易的松开,这就足够了。

我侧首看他,嘴角扬着笑。这样的自己,不再是那个爱说粗话的女子,而是温婉恬静的模样,如果有人拍照,一定可以看见我脸上传递出来的柔和与温馨。

手被陡然松开,刚刚那股狠劲也消散了,希蒙松开我,面朝大海,双手打开,呼吸着海风。我很想问问他这些年在国外过得好不好,却又似乎能感知到这是梦境,不敢轻易开口。

这一场梦让我睡得很沉,直到时针逼向九点才悠然醒转。我向来没有调闹钟的习惯,是以此刻手忙脚乱的跳下床,边走向浴室边把顺溜的长发一把挽起。

自小洋楼到公司,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我跳着接过宋姐递过来的早餐,朝大马路冲去。对,昨天各位看官看到的那个软弱的淋了雨的只能任人宰割的女人不是我,今天这个活蹦乱跳的女人才是我!

性格的转变,来自于那场梦吧,关于希蒙的梦!

☆、013 不要自讨没趣 500票加更

     比我想像中要好,虽然回到了小洋楼,但杜辰渊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机会很少很少。比如说回到小洋楼的第二天,就听说杜辰渊出差了,去了哪个国家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我唯一在意的一件事就是,在小洋楼里,不用面对他,却可以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的确比之前独自在公寓的时候轻松很多。没办法,言寸心就是这样的一个俗人。

当然,出差不可能会有多久时间,半个月后,他回来了。

我以为同住一个屋檐下,多少有些不便,却不曾想,他回来的第二天,住院了。原因么?估计是国外的月亮比较圆,和别的女人花前月下多了,得了伤风患了感冒,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不是没有设想过他就此一病不起,我还一边坐在客厅嚼着薯片,很畅快的YY着,他在医院一住就是两个月三个月,或者最好就此一病不起,酱紫的话,我就可以坐收渔利,我是未亡人耶,遗孀!可以得到帝一一大半的财产。

这么YY着的时候,不禁就庆幸着自己没有和他离婚了。

“夫人,您和先生怄气也好,他伤了你的心也罢,怎么说他现在也是病人,您不能去看看他么?”宋姐担忧的站在我的身旁,她倒是尽心,每天准时把家里的饭菜做好,再分出一部份送去医院。为此,我都连续吃了好长时间的病号饭了。

“宋姐,我累了,今天又在外面做活动,唉呀骨头都要散架了!我先上楼休息去了。”留下一脸错愕的宋姐,我一蹦二跳的上了楼。

他生病,我去看他?怎么可能?就算可能,我去看了他,还不定他怎么想呢,估计会以为我是查探敌情看他死没死。我才不要自讨没趣。

在杜辰渊在医院里呆了整整一周,连媒体都压不下了的时候,我才惊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或许根本就不是什么小感冒,否则依着他的身体状况,怎么可能在病房一住就这么长时间?

不过这样不是更好?终于得了报应!谁让他对我动粗,精虫上脑的家伙,活该!

我背着双肩包要出门,宋姐从厨房出来,把一个保温瓶递给我:“就知道夫人不是铁石心肠的人。”

我?

我看了一眼沉甸甸的保温瓶,里面估计又是鸡汤之类的,不是说病得严重么?吃这个确定不会翘得更快?

我拎着保温瓶走出小洋楼,在公车站看了看站牌,201路到医院,但是在C镇往返J市的中巴车到来时,我扬了扬手。

中巴车开过,公交车站的座位上放着一只尚热着的保温瓶。

宋姐没有说错,我的确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因为我的目的地是果园村,很久没有回家了,好想老爸做的红烧肉。

我给老爸打电话,听说我要回家,老爸开心的说他立马到镇里去买肉。这世上如果真有人真心疼我爱我,除了爸妈,也许就再没有别人了。尽管我很想骗自己,希蒙很疼爱我,但事实是……

☆、014 回忆像繁花堆积

     我从高二下学期开始暗恋陆希蒙。是他,教我知道暗恋的美好,小心翼翼,不敢触碰,即便对谁都大大咧咧,和班级里的男生都混得像哥们儿,在他的面前,却是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我时常蹭着秦扇一起走,跟她一起回家,美其名是为了一起学习,只有我自己知道,坐在陆希蒙跟前的时候,我的一颗心跟擂鼓似的,一刻不曾停歇过。

最初的时候,希蒙是看不见我的。而微小的我啊,又哪里敢轻易的表白?是在大二那年,情况发生变化的。陆希蒙大学毕业组织毕业旅游,他邀请了秦扇,而我软磨硬泡的求着一起。

那年夏天去的仙人湖。在湖边露营,野炊,男生女生,学长学妹。希蒙和秦扇搭帐篷,配合默契。我想如果再不告白,也许再也没有机会。

我跟秦扇说过告白的事,她不置可否,一贯冷静的分析:“你们的性格真的合适吗?”

我摇着头蹭着她说我不管,合适不合适要在一起了才知道。

午餐的时候就不见了希蒙,大家伙儿午休的时候,远远的听见湖边传来喊救命的声音。

我奔出去,就见秦扇站在湖边,脸色煞白。

湖里,希蒙正在扑腾,一双眼睛远远的直视着秦扇。

我来不及多想就跳下湖去,拼命游向希蒙,他身子沉,手箍住我就往下拖。这是不识水性的人惯有的反应,老爸以前教过我,遇见这种人,得游到他的身后,再不然就把他打晕。

打晕?我哪有那个力气。可一想到这个我喜欢的人会这样死掉,心里一紧,就乱了呼吸,喝了好几口水。

最后的结果是,别的同学听见响动,跳下湖来把我们俩给救了上去。

我奋不顾身的下水被学姐学妹们取笑,索性,我也就趁着大伙儿的取笑鼓起勇气告白。没成想,希蒙竟然答应了。虽然我没有忽略他彼时看向别处的眼神,但却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他接受的人是我,至于其他,又有什么关系?

希蒙对我挺好的,因为我们开始于他毕业后,所以忙着找工作,进入职场之类,他和我的联系并不多。但我知足,那么多年的暗恋变成了明恋,我觉得没有什么好不满足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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