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最终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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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一千零一夜·最终夜
作者:凄凉三叹
序曲
刚才在溜冰馆见到经典一幕!超猛强人啊!!
小弟冰刀有问题,去找服务员换鞋,突然听见场里吵了起来,一回头,就看到冰场里冲出来一个人!光脚!服死这位大哥了,那可是真冰啊接着后面追过来四五个染黄头发的小混混,一边追一边骂。那位大哥头也不回,一口气冲到外面,速度那个快啊,汗一个!
几个小混混追到场边,手忙脚乱地脱鞋,还要追上去打。有个小个子指着小弟这边说:“你给我等着,一会儿收拾你!”开始还以为是说我,把兄弟的小心肝吓得直颤,扭脸才知道小弟旁边站着个大美女!
靠,那女孩儿长得真叫漂亮!个子跟我差不多高,好像是大三的学生,穿着件橘红色的羽绒服,下面是条白色短裙,两条小腿又直又美,就像跳芭蕾的舞蹈演员。看得我心里忽悠忽悠,那一刻我才知道清纯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才知道完美两个字是什么意思,还有天生丽质、国色天香、千娇百媚、红颜祸水语无伦次的地方各位见谅,不是小弟太色,实在是MM太靓了!!
当然MM也不是没有缺点的,当时我就想:你交的什么男朋友啊?一遇事儿自己撒丫子跑了。瞧那几个小混混一脸淫贱相,落他们手里能有好吗?那MM像是吓住了,呆在场里也不知道躲,眼睛瞪得大大的,就像一只纯纯的小白鸽,好可怜喔小弟也不忍心责备她了。
话说我辈侠义中人,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胡斐胡哥连乡下大嫂都救,何况在下面对如此清纯的大美女乎?一不做二不休!小弟猛然/毅然/决然——咳咳,掏手机,准备拨110报警
让我上去跟他们打?别逗了,他们有五个呢,以为我是蜘蛛侠啊?MM固然漂亮,但就是太漂亮了,我怕自己被打得让她认不出来,那就太冤枉了
废话少说,正说到小弟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突然咣铛一声,大门被人踢开,我心说,这谁啊?忒狂了吧?抬头一看,不由是又惊又喜,竟然是刚才那位大哥又冲了进来!光着脚套了双皮鞋——原来他跑出去是穿鞋的!
前面都是废话,下面才是经典!那大哥冲过来,一脚就把挑头的小个子踹飞了!日!真的飞了起来!那衰人一跟头栽到冰场里,滑出去十好几米!正好落在小弟旁边。可怜可怜,那头黄毛就跟墩布似的,里面好多冰屑叹一个。全场一下子都震住了,真猛啊!那几个小混混等了五秒钟才回过神儿,几个人就跟牲口一样扑了上去。
不瞒众兄弟说,好久没见人打架,小弟看得是热血沸腾,那位大哥实在是牛大了,一对四啊!!这位大哥先蹲了个马步,吸了口气,老远就能听到咝咝声,一听就知道那是腹内横隔膜向上升的声音,肯定是练过的。然后旋身一个侧踢,我靠!又踢飞一个!那位大哥看上去也不怎么壮,顶多一米七六,力量与体型完全不成比例!
那一刻,我才相信,世上真的是有猛人。那样平常的身体,那样惊人的爆发力,天啊,简直是传说中狂战士的化身!羡慕我吧!那时我与这位已经狂暴化的英雄只有十几步的距离!而且还是在英雄救美的现场!那位清纯美女与我只隔了一层薄薄的玻璃幕,连她的眉毛都能数清!嘎嘎,看着她担惊受怕的样子,小弟真想走过去,拉住她的手,沉声说:不要怕,相信我,大哥会打倒他们的!
鄙视我吧,等我收回目光,那场今生难逢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四个小混混滚了一地,那位大哥傲立当场!毫发无伤!甚至连气都不喘一口。我发誓,我真的只朝MM看了一眼!他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我拼命去按replay,但上苍没有给我重放的机会
但精彩并未结束,就在大哥向我这边走过来的时候,那个趴在地上的小个子突然跳起来,亮出一把的刀子!小弟当时呼吸都停止了
可惜冰面太滑,那家伙刚跳起来就摔了一跤。那位大哥从容走上前去,一脚把他踢到场边。脚法干净利落!就像踢一只死狗。最后在全场注视下,拉着那个靓靓的美女从容离去。
震憾啊!小弟白白活了二十年,还是头一次亲眼目睹传说中的高手。真是太强了!!特地花半小时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绝世强人的风采!
林哥刚进来,黄毛就从楼上的办公室出来了。老远就喊“大哥大嫂”,还拉着林哥的手,亲热得很。
黄毛拉着他们介绍说:这是林刚,林哥,这是大嫂。又指着那个黑胖子说,这是泰熊,打泰拳的。
泰熊站起来,我才发现,他比林哥高了一个头,又粗又壮,简直是像练相扑的。我在旁边装做换鞋,听见黄毛说,林哥刚退伍,好身手!我是心服口服
林哥的女朋友皱着眉头,一个人拎着冰鞋走到场边,她好像有些不高兴,不愿意跟人说话。换鞋的时候,我看到她踝上有一条银白的脚链。当时是三点四十一分。我调了相机的时间,准备偷拍几张。
但我没有拍到。
林哥很讲义气,几个人有说有笑。走到场边,林哥坐下来换鞋,黄毛还说,林哥越滑越好了。
林哥刚换上一只冰鞋,正在系鞋带。旁边的泰熊突然抬起胳膊,一记手刀砍在林哥后颈上。林哥的头一下子撞在冰面上,那声音听得人牙根发酸,让我以为他的头骨都碎了。
林哥愣了一下,立刻跳了起来,他一只脚穿着冰鞋,冰刀的护套还没有去,一只脚穿着拖鞋,连站都站不稳。泰熊抓着林哥的头发,对着他的脸又是一拳。
林哥反应极快,用力一勾头,虽然被拽掉几缕头发,总算是避了过去。但黄毛从后面抱住他的腰,头顶着他脊背下面,无论林哥怎么用力都不松手。
林哥拖着黄毛扶着玻璃幕跑了起来,泰熊跟那几个黄头发的混混在后面追。
刚跑了几步,两个坐在观众席上混蛋突然拿出铁棍,对着林哥的腿就打。原来他们布了套,就等着林哥上钩。
林哥挨了一下,也打倒了一个。但黄毛还死死地抱着他的腰,让他使不上力气。
那会儿场里溜冰的都愣住了,我数了数,足足有十二个人绕着溜冰场追着林哥打。这时候音乐停了,广播里有人说冰场需要整修,让全体顾客退场。我站在旁边没动。
林哥的女朋友隔着玻璃,在冰场里追着林哥,脸都吓白了。滑了半圈,她才想起来拿出手机,打电话报警。
那会儿溜冰的都往场外走,她刚拿出手机,后面突然滑过来一个带耳环的男人,一把抢走手机,在玻璃上摔得粉碎。
林哥已经跑不动了。黄毛抱着他的腰,十几个小混混围着他,拿着铁棍、垒球棒朝他身上猛打。林哥抱着头,蜷着身子贴在玻璃上,一声不吭。
顾客都走完了,只剩我一个人站在观众席上。冰场里还有两个,一个是林哥的女朋友,一个是那个带耳环的男人。
他拽着林哥的女朋友,朝入口滑了过去。林哥就在入口边趴着,那个带耳环的从衣服里面摸出一支警棍,带钢刺的那种,对着林哥的背打了过去。血一下子标了出来,溅在玻璃上。
林哥一直不作声地挨打,那一下才叫了出来。
对不起,请等一会儿。
他们十几个人围着林哥打了二十分钟,玻璃上、冰面上到处都是血迹。林哥的女朋友瘫坐在旁边,整个人都傻掉了。
后来他们看到我,把我赶出溜冰馆。我出门的时候,看到他们停了手,拧着满身是血的林哥往楼上拖。
到了外面,我才想起来打电话报警。摸口袋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满身都是冷汗。那会儿是下午四点十分,我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到五点半才来了一辆警车。溜冰馆的老板已经在门口等了,我看到两个警察下来,跟老板说说笑笑进了溜冰馆,不一会儿又换了便装出来,坐上老板的私车走了。
也许很傻,但我的心真的凉了。
我在伊兹溜冰馆外,等到八点,才看到那些小混混勾肩搭背,嘻嘻哈哈地出来。
已经过去五个小时了,我在为林哥祈祷。
大家都在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直到溜冰馆的灯灭了,我也没有见到林哥。
第一幕洗礼
(01)
杂乱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偶尔夹着几声锐响。那是冰刀磕在大理石阶上的声音,像敲碎冰层的冰凿一样尖利。楼道很暗,男人们扭曲的影子在眼前晃来晃去,沉重得令人窒息。她看到林刚的头被人按着,血从凌乱的头发中滴落。
楼上的经理室足有四十平米,放着真皮座椅和宽大的办公桌。房间两侧都是落地窗,透过内侧的玻璃,整个溜冰场都在眼前。银亮的冰面上刀痕交错,场边一滩血迹,红得刺目。
有人扭着她的手臂,很痛。她想挣扎,但身体却抖得无法控制。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使她明白,这一切远未结束。
甚至是刚刚开始。
“郎哥,打成这样,不会有事吧?”一个瘦子悄悄说。
“一个退伍兵,一个在校学生,都是外地人。就是打死,也没人收尸。”带耳环的男子说。
“肏你妈!装什么死!你不是很屌吗?”黄毛抓住林刚的头发,把他的头重重砸在玻璃茶几上。
林刚眉棱裂开一条长长的伤口,鲜血刹那间淌过眼睑,涌入圆瞪的怒目里。
他身上看不到一块好肉,背上的衬衣被打得稀烂,布料血肉粘连在一起,一片模糊。
“好汉!”黄毛一挑拇指,“真他妈好汉!把他手放好。”黄毛两手握住垒球棒,像打高尔夫一样斜着脸比了比,然后砸了下去。
“格”的一声闷响,那条筋骨结实的手臂猛然一折,弯成一个骇人的角度。
林刚一声不哼,只是额角的血管一阵暴跳。
她疼得心都抽搐了。
“求求你们,不要打了”屋里唯一的女子哭着喊道。
“哟,你马子替你求情呢。”黄毛用球棒戳着林刚的脸。
林刚吐了口血沫,“我认栽。你说,想怎么样?”
“还屌!你他妈还屌!”黄毛劈头盖脸打下去。
一分钟后,黄毛停了手,喘着气说:“还屌不屌了?”
林刚没有作声。
黄毛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对嘛。你问我想怎么样?好说,出来混的,讲究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你打了我们兄弟五个,我们就打断你手足,一报还一报。至于林哥这件衣服,我们兄弟看着眼热,想来穿上试试。”
林刚眼睛顿时红了,咆哮着,拼命挣扎。黄毛对准他颈下动脉,一棒把他打倒,手下的兄弟用准备好的铁链,把林刚结结实实捆起来,拴在窗户旁的不锈钢扶手上。
陶倩倩一米七二的身材比黄毛还要高出许多,但在泰熊手里,就像个一碰就碎的洋娃娃般娇小。她没有听太懂黄毛说的手足、衣服,但男友身上的伤痕和黄毛眼中的淫意,让她隐约意识到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
“不不要”她的声音因为即将到来的恐惧而颤抖。
她是舞蹈学院的学生,今年刚满二十一岁,这个月底就要毕业。与那些整夜不归的同学相比,家境平常的陶倩倩一直心无旁鹜地飞旋在自己的舞蹈世界中。
即使在舞蹈学院这样美女如云的地方,陶倩倩出众的相貌也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她的身高完全不足以作为成熟的依据,因为她的眼睛还像孩子一样纯真。
即使她成为三百名学生中唯一获得红舞鞋的毕业生,清澈的眼睛里依然没有丝毫杂质。班里风头最劲的金巧燕曾经酸溜溜地取笑她:就像白开水一样单纯。
这种清纯并未影响她的成就。事实上,这种近乎绝迹的清纯在她身上呈现出一种难得的脱俗气质,早在入学之初,擅长芭蕾的陶倩倩就被老师和同学们视为明日之星。还未毕业,她已经接到了几份合约,甚至包括兰博特芭蕾舞团。
太多的选择使她无所适从,因此刚刚退伍的男友特地赶到她所在的城市,一同筹划未来的生活。
比她大四岁的林刚,从小就是她的保护者。林刚家在农村,一直跟着姑妈长大。家境的贫寒使他立志要出人头地。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他弃学从军,在部队练就了一身功夫。军方有意提拔他作为骨干,但林刚考虑之后,婉言拒绝了。
他希望能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我一定会成功的。”林刚认真地对女友说。
许多人都对陶倩倩的选择表示不解,一个当兵的能有什么前途?但陶倩倩相信自己的男友,相信他能保护自己,带给自己想要的一切。当一些同学驾着名车出入校园的时候,陶倩倩仍像一个少女一样,编织着自己玫瑰色的梦想,以至于有人半是羡慕半是玩笑地说:倩倩会在玻璃罩里过一辈子呢。
陶倩倩不觉得玻璃罩有什么不好。她最喜欢的舞剧是柴可夫斯基三部曲之一的《睡美人》。公主在洗礼时受到巫女恶毒的诅咒,诅咒她会在十六岁生日时死去。而紫丁香仙女许下诺言,经过一百年的沉睡之后,一个进入幻境的王子,会来唤醒丛林中的公主,两人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有舞蹈,有林刚,这就够了。何况还有那么美好的未来。
“不愧是跳芭蕾的,这两条腿可真正点!”
纯白的透明丝袜蝉翼般覆在腿上,印出小腿玲珑的曲线,细腻而又光滑。纤细的脚踝只有盈盈一握,踝上绕着一条银白的精致细链,链上还悬着几个小小的银铃。林刚最喜欢她的脚,却从来没有说过,只偷偷买了脚链送给她。这并不是一件很昂贵的饰物,陶倩倩却十分高兴,一直带在身上。
黄毛拿起她的小腿,在手里摩挲着,甚至还放在脸上磨擦。当他鼻上的钢钉碰到腿上,陶倩倩吓得啼哭起来。她拼命挣扎,过于光滑的小腿竟然从黄毛手里溜出,脚上的冰鞋还没有来得及脱去,鞋底的冰刀险些划着黄毛的手臂。
带着耳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