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拖着孩子棒打鸳鸯-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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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摆的都是高档家具,但凭这屋里空荡荡的程度,还是显得很寥落,感觉像没有人住似的。
脚步往屋里又挪了挪,她惊讶地发现客厅靠里面的地方居然还有一个吧台,吧台后的柜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酒。
皱眉,思索,魏凡秋喜欢喝酒了?
她明明记得他以前不怎么喝酒的。
魏凡秋把行李搬进屋,钥匙随意地往茶几上一扔,坐在沙发上直直盯着花未眠。
直到花未眠发觉自己被人盯着,转过身来和他对视,他才手指着一间屋子,开口:“你住那儿,去看看吧。”
“哦。”花未眠走到门前打开房门,眼前一片洁白,白色桌子,白色柜子,白色窗帘,白色床单,雪洞似的一间屋子,真是标准的客房陈设啊。
唉,这感觉,跟住院了似的,花未眠无力地回头看向魏凡秋,说:“好白~~”
魏凡秋笑,“白不好吗?”
花未眠耸耸肩,靠在门框边,说:“不好,要是粉色的就好了。”
好吧,她承认寄人篱下的她,太挑剔了,不过,谁让对方是魏凡秋呢,她总觉得跟他撒娇理所因当。
当然,作为一个劈腿的前男友,让他各种麻烦也大快人心。
不过,魏凡秋似乎不打算接受她的建议,他拧着眉看了她一下,笑得更甚:“你叫花未眠?”
“嗯。”花未眠老实巴交地点点头,随后想了想,又补充道:“你可以叫我小眠。”
魏凡秋点了一下头,“小眠。”他小声试着叫了一句,觉得挺顺口,于是又点了一下头。
“我事情比较多,你可能得经常一个人在家,不会害怕吧。”他问。
家,在家,和魏凡秋的家,这个字眼听上去真是既温馨又讽刺。
她调节心情,露出相当善解人意且温柔如水的笑意,摇头:“不会。”艾玛,我看上去一定很像一个善解人意的美女。
魏凡秋站起来拎起行李径直走进花未眠的新卧室,把行李箱放在床头后,走到她身边,说:“我中午不回来吃饭,楼下有饭馆,你自己解决。哦,对了,你有钱吗?”
“有,有。”花未眠仰望着他,忙不迭地接道。
老实说,这么跟魏凡秋接触,她一时还不能完全适应。
眼前站着的明明是一个熟悉的都不能再熟悉的人,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完全陌生,对你说话的语气也和从前大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在他心里,那个原来真正的自己死了,不存在了,他的世界没有你了,他现在只是在和另外一个人说话。
“那就好。”他说,“你晚上不要独自下去遛狗,等我回来后陪你去,知道了吗?”
“好。”她把小孩子这个角色扮演的淋漓尽致。
把事情交代完,他走到茶几旁,蹲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交给花未眠,吩咐道:“这是门钥匙,出门前记得锁门,不要弄丢了。”
花未眠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看来兴谷的话真起作用了,他果然已经把自己当成小孩子来看,而且还是那种生活自理能力不强的小孩子。
“我去公司了。”说完,他一把抓起之前扔在茶几上的一串钥匙塞进裤口袋,匆忙离开。
这么忙啊,花未眠望着紧关上的厚重木门,再回头扫视一眼空荡荡的‘家’,瞬间产生一种强烈的独守空房的感觉。
她回到自己屋里把行李箱里的换洗衣物一件件拿出来,整齐地叠放在抽屉里,然后拿出洗漱杯具走进浴室。
魏凡秋的这套公寓总共只有两个卧室,每个卧室没有自带的卫生间,只有一个公共的大卫生间,分为里外两间,外间是洗漱台,里间是洗澡的地方。
魏凡秋的牙刷和漱口杯还是以前的格调,黑的灰的,花未眠把自己粉色带小花的漱口杯整齐地摆在他的杯子旁边,端详了一会儿,点点头,自言自语:“嗯,这样才有点生活气息。”
一抬眼,就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一张青春靓丽的脸。
其实重生以后,她很少照镜子,准确说是有点排斥照镜子。
镜子里的人很漂亮,但不是她,不是胡笑笑。
她在客厅靠近阳台的地方为雪狼选了个能照到阳光的地方,软毛垫子一放,就是它的临时小窝啦。
把食盆和水盆放在窝前,花未眠拆开一袋狗粮哗啦啦地到了半盆进去。
水,水,哪里有水?花未眠扫视了一圈客厅,最后把目光锁定在冰箱上。
她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傻眼了。
其实她猜对了,里面确实有水,而且只有水。
一人多高的冰箱里,只放了一层瓶装水,然后就空荡无物。
他不用吃水果,也不用吃饭的吗?
花未眠紧接着来到厨房,手指在桌台上一擦,干净,真干净,一点油烟也没有,新的一样。
她忽然想起魏凡秋临走之前交代她午饭自己到楼下餐馆解决,看来,平常他自己的一日三餐也是在外面餐馆解决的。
这样怎么能行?花未眠一时母性大发,觉得该改善一下魏凡秋‘艰苦’的生活状况。
他背叛她,她恨他,但恨并不妨碍她继续爱他。
很贱,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现在的菜真是贵死了!”一进屋,花未眠就向雪狼抱怨道。
决定给魏凡秋改善伙食后,她迅速行动,下楼跑到最近的一家超市里大量采购牛奶,蔬菜和水果。
心里暗暗庆幸魏凡秋家里还有整袋的大米,要不然,她恐怕真得从超市抗袋大米回来了。
尽管有时略傲娇,但像所有狗一样,雪狼热情地跑到花未眠身边各种摇尾巴,各种蹭人。
“去,去,别妨碍我做事。”花未眠拎着它脖子上的皮带,把它扔到一边。
她把占据冰箱最上面一层的瓶装水一瓶瓶整齐码到一边,再把牛奶摆进去,接着第二层放水果,再把鸡蛋一个个放进冰箱门内的小格子里。
把东西都放进冰箱里后,花未眠双手掐腰长长舒了一口气,活动活动肩膀,看着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她的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容。
这才像个家嘛!
......
大三那年春天,魏凡秋犯了急性胃炎,像他那么能忍耐的人,都被疼得眉头紧皱,可见是真的很疼。
当时正好是大三下学期,学校课业很重,花未眠连想都没想,直接翘了一个月的课,搬进魏凡秋的出租屋里照顾他。
她是独生女,自小父母就宠爱的厉害,洗衣做饭之类的家务事从来用不着她伸手。
但是,为了照顾好魏凡秋,让他的身体快点好起来,她在一个星期之内,从一个厨房菜鸟,直接变成可以在一个星期之内煮七样不同口味的养胃粥的‘厨神’。
魏凡秋让她回去上课,说自己没关系,她愤然反驳,不行,万一你又疼晕了怎么办?
没错,他会胃疼的晕过去,就倒在她面前。
一连好几天见不着他的人影,好不容易逮着他,她就缠着他去约会。
他当时脸色不大好,苍白,黯淡,她早该想到是他的胃病犯了,可是谁让他伪装的那么好。
“好,我们去约会。”他笑着回答她,笑得那么自然,帅得让人直接忽略了他脸色的异常。
一路拽着他东看看西瞧瞧,终于在逛了大半天街之后,他再也坚持不住,她正抬头和他说得欢乐,却眼见着他的眼睛渐渐朦胧,闭上,然后身子软了下去。
他昏迷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退散。
白痴,你以为你笑,我就不会惊慌害怕了吗?
其实,她总觉得魏凡秋对她很好,他应该是喜欢自己的。
可是,为什么会......
也许,他对所有人都很好吧,自己并不是什么例外。
每天早晚喝熬得稀烂的粥,中午是各种据说可以养胃的菜,一个月以后,魏凡秋恢复得非常好,去医院检查,医生都直竖大拇指,说要是能多遇着几个像他们这样这么懂事能坚持的病人,他们做医生的也能省不少工作。
和魏凡秋住在一块儿的日子里,尽管魏凡秋强烈反对,但她还是坚持睡在沙发上,把柔软的床让给病号。
魏凡秋拧不过她,只得任由她睡沙发,他们两之间,这种琐碎小事,很多时候,都是魏凡秋在忍让她。
很难想象,孤男寡女,还是男女朋友关系的人,住在同一片屋檐下整整一个月,居然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她当时是一片红心向着照顾好魏凡秋,完全没有想到其他风花雪月的事情,因为,魏凡秋的那一晕,真的把她吓得不轻。
原来,一直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的魏凡秋,也有脆弱的时候。
据医生说,魏凡秋犯胃病是劳累过度所致,可是他到底在劳累什么啊?
她甚至连他在做什么工作都不知道。
问他吧,他依然只是打马虎眼,就是不告诉她。
他说,我做的事情,你没有必要知道,也不能知道。
他还说,你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切,什么嘛,搞得神秘兮兮的,不告诉我,我还不屑于知道呢!
她就是这样,即使在一些事情上,魏凡秋毫不占理,但她也拧不过他,只好以各种很勉强的理由自我排解。
......
晚上七点。
‘我是花未眠,你晚上什么时候回来?’手指按住发送,短信发向魏凡秋。
花未眠放下手机,看向厨房,灶上一锅南瓜小米粥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米香味溢满整间屋子。
南瓜小米粥最养胃了,她希望他每天都可以喝上一碗。
她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瞅着手机,等着回信。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三分钟,四分钟,五分钟......
他没有看到短信?要不要再发一条?或者打电话?
难道是他嫌自己烦,懒得回?
也许,花未眠安慰自己,他一定是在工作,没留意到手机短信。
“嚯,好香啊!”雪狼在她腿边蹭来蹭去,仰着头问:“小妹,什么时候遛我啊?在这石头房子里呆了一天,我都快被闷死了。”
被一只狗天天小妹小妹的叫着,实在是够跌份儿的,在纠正了它很多次但无果后,花未眠终于放弃,并试着接受这一称呼。
“魏凡秋说要等他回来再遛你,等着吧。”魏凡秋迟迟不回短信,她有点抑郁。
雪狼哀叹:“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兴谷每天最起码都得九点朝后才回来,现在兴谷不在,魏凡秋岂不是得忙到半夜?咱们不是要大半夜的去压马路吧?”
忙到半夜,他的胃能受得了吗?花未眠不禁皱上眉头,她的思维和雪狼完全不在一条线上。
‘嗡嗡’手机震动了两下,有短信!
花未眠一把抓起手机,打开一看,是魏凡秋回的!
现在距离她发短信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抱歉,刚才开会,没看见你的短信,我尽量十点之前回去。’他如是回道。
开会,十点——他真的好忙。
没有犹豫,花未眠手指飞快地在手机上打上一行字:你吃饭了吗?发送。
等,等,等。
这一次他倒回得很快,‘没有。’
简洁明了。
接下来的问题水到渠成,‘我给你送饭去,你等着。’发送。
心脏跳得有些快,她知道他八成会拒绝。
她特意没问他一个类似于我可不可以给你送饭之类的问题,而是回了他一个陈述句,没有允不允许,她一定要去送!
这次的短信回得有点慢,她猜想魏凡秋现在的状态一定是端着手机,紧凝着眉,把手机上的回复删了又打,打了又删。
他一定觉得,这个叫花未眠的女孩,要么是没事闲的慌,要么就算是在献殷勤了。
花未眠嘴角轻扬,走进厨房关上火,把锅里熬得正好的粥小心翼翼地倒进一旁的保温桶里。
保温桶是她下午去超市里买的,白底粉花,一贯的胡笑笑风格。
没事闲得慌怎样?无事献殷勤又怎样?她想对他好,她想把他抢回来,这就是全部的理由。
她觉得这理由,很充分。
而她所握有的武器,一是她对他的熟知,但这份熟知却是四年前的熟知,她不清楚这四年里他是否有变,又变了多少。
至于另一个武器,就是这张漂亮的脸,胡笑笑不够好看,花未眠够好看了吧。
尽管和魏凡秋谈了五年的恋爱,但她对他的审美倾向一无所知,虽然他很少表现出对胡笑笑有什么太大兴趣,可是她也从没察觉他对其他女孩有什么想法,不论美丑。
当然,除了梁晓晨。
她至今都无法明白他们的进展怎么能那么快,明明没见过几次面,怎么她就能让魏凡秋在大街上和她拥吻,还是在他们公司楼下!
他们都不介意胡笑笑会路过看到吗?
又或者,他们故意想让她看到。
何必,这未免太残忍了,她不相信魏凡秋是这么卑鄙龌龊的人。
关于那场结尾的有些凄惨的恋爱,她的心里有太多的疑问,但是却不知道该问谁。
把保温桶的盖子拧紧,花未眠拎着保温桶走到客厅。
一段小小的回忆,让手里的两碗粥都变得沉甸甸的。
手机急促地闪着光,魏凡秋的短信不知何时已经回了过来。
‘不用,公司楼下有餐厅。’
花未眠毫不动容,啪的一声合上手机盖,把手机揣进兜里。
简单收拾一番后,“我要出门了,你在家里好好看门。”她交代了一下雪狼,然后不顾雪狼嗷嗷的反对声,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嗖嗖的冷风直往她不太厚实的衣服里钻,因为担心粥会凉掉,她决定打车去魏凡秋和兴谷合开的公司。
魏凡秋的公寓距离公司不远,他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路途问题,特意在离公司较近的地方买了这套房子,虽然贵了点,但节省了很多不必要的路上时间。
不到二十分钟,花未眠就提着保温桶伫立在公司大楼下。
可以见到他工作的样子,她有点小激动。
接待室里,一个穿着时尚,优雅漂亮女人告诉花未眠,魏董正在开会,请她稍等一会儿。
开会?不是前不久才开过会么?花未眠不禁皱上眉毛。
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