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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一路高升-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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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小卖部里又换了一个老头,正和孙红兵相互敬烟说话,这想来才是真正的店主。见到吴放歌出来,孙红兵扔掉半截烟屁股,说了声“走吧。”然后就道马路边上的一个巷子里,开出一辆除了喇叭不响浑身上下哪里都响的烂吉普车来,招呼吴放歌上车。
第三十章 办案
    这一年,金乌市的公安局还没有搬到新的办公楼去,依旧是县级单位时候的平房办公区,不过这个时候此地也快拆迁了,外围的工程已经开始,破旧的吉普车在碎砖烂瓦颠簸了好一阵子,同时也让吴放歌的屁股吃尽了苦头。
    虽说办公用房紧张,但是孙红兵好歹也是居副局长,而且资格老,名望高,所以还是有一间单独办公室的,而另两个副局长就不得不在一个办公室了将就一下了。
    孙红兵带着吴放歌走进他的办公室,吴放歌无论前世今生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传奇人物的办公场所。房间不大,最多也就十六七个平方,没有装修,只是水泥趟地,靠墙是一个木头书柜,旁边就是一张办公桌和一把藤椅,看年头估计和孙红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另外还有一对酱色酱色旧沙,沙前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是一样这件屋里唯一的,崭新的家具——一个电热水瓶,以前吴放歌家里也有一个,价格挺贵,但是一点也不好用。
    无论是办公桌上和茶几上都摆放着成堆的卷宗,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是对于工作特别的勤勉,就是特懒惰,但吴放歌相信孙红兵是属于前一类。
    亲自给吴放歌倒了一杯热茶,孙红兵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着如说崔明丽他们回来了,立刻来见他。吴放歌估计那就是去抓小蟑螂的那伙人了,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他们追那辆大卡车追到哪里了,那车的车牌好像是山西的……
    孙红兵果然是个大忙人,他一回来,进进出出请示的,签字的络绎不绝,因此吴放歌也没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最后孙红兵肯能也觉得吧吴放歌晾在这不合适,就随手从桌上的案卷堆里抽出两册扔给他说:“小子,别闲着,帮帮我!”
    吴放歌手脚麻利地接住了卷宗,有些疑惑地说:“这……这合适吗?我不是警察。”
    孙红兵说:“你不是警察你是退伍军人,国家功臣呐,你放心吧,这次严打摊子铺的太大,人手严重不足,我们还从各机关单位抽调了不少人手呐,你看了只要别出去乱说就行……对了,部队上你学保密守则没?”
    吴放歌点头说:“学了。”
    孙红兵说:“那就没问题了。你手上的案子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你先审查一遍,要是没问题我就签个字,让承办人准备逮捕意见书送到检察院批捕去,小子,被告人现在可还关在看守所呐,哪里的日子可不好过,我们案子办的快,也算是扬人道主义精神嘛,呵呵,别瞪着我,给我干活。”说着又扔过一只笔,一叠笔录纸来。
    吴放歌没辙,只得先看了一眼案卷封皮上的案由:故意杀人。心里就是一哆嗦,人命关天呐。
    重生前吴放歌当了二十年的机关干部,虽说没专门学过办案,却也机缘巧合接触过一点儿。有一回森林火灾,事后要处理几个人,由于事态复杂,这得罪人的差事没人愿意去做,所以不得志的吴放歌就被抽调到纪委帮了几个月的忙,因此,基本的办案流程还是知道一些的,只不过对于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他原本就是一知半解,而且比较熟的那部分还是97年之后修订的那些,之前的东西了解实在不多,于是又找孙红兵要两法的条文,孙红兵就又甩了一本厚厚的《二五普法法律汇编》给他,然后就再也不管了。
    吴放歌没辙,只得开始看卷、做案卷笔录,可才看了几十页就现了大问题,这个案子定性不准确,确切的说缺乏罪名构成要件,定性为杀人比较勉强,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更为准确。这么一来就面临了一个选择,是按着案卷的定性顺势掳下去呢,还是按照法治精神实事求是呢?相比之下前一种选择最为稳妥,即便是错,那也是承办人的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退伍兵,既没过警校,也没学过法律,一下子就哪本卷子看,要说错,怎么也不能怪到他身上的。可是……这可是人命关天呐,虽说故意伤害致死最高也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毕竟在主观恶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对于量刑是会起到很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吴放歌拿着笔,为了这个问题的取舍冥思苦想了足足十来分钟,不知道该如何的取舍,那一边埋头工作的孙红兵抬头看见了,却一声不吭,微笑了一下又埋头工作去了。
    吴放歌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傻,自己又不是真在这里当警察的,干嘛那么在意案件的性质呢?为什么不铺开了想一想呢。孙红兵带自己回来,看来是对自己有几分赏识的,说不定是想让自己当警察,不是当警察不好,跟着孙红兵这个廉吏,只怕不会有什么好前程。不过孙红兵这个人虽然是个廉吏,但是据说法律水平不怎么高,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吴放歌又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孙红兵,现他总是把批阅过的案卷放到桌子的左边,没看过的放在右边,而刚才的这本卷好像是从左边抽出来扔过来的,也就是说,这本卷是他先审查过的,而卷里也没有相关的修改意见,也就是说他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是认可的。
    “嗯……”
    吴放歌这次回来时一门心思的想去五局,毕竟那里熟门熟路,当警察可不是他的愿望,如果我要是顺着案子说,这一来把老头说高兴了硬要留我当警察就麻烦了,而且又有点草菅人命的意味,倒不如我反过来说,把老头弄生气一点,警察的事就算了啦,而且不管成功不成功,我也算尽力了,草菅人命的事,让别人去做吧。
    主意打定,人也一下子轻松了起来,吴放歌满怀信心地看起了案子,做着笔录,就像个律师一样地找着案卷里的漏洞。
    有事情做的时候,时间就过的比较快,不知不觉就过了中午12点,孙红兵又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了几句,不多时,那个小警察就打来了两饭盒热气腾腾的饭菜来,孙红兵热情地打着招呼说:“小吴呀,先别干了,吃饭吃饭,我们食堂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他这么一说,吴放歌还真觉得饿了,道了谢,伸手就要去拿其中一个饭盒,却被孙红兵一把先抢了过去,说:“这是我的,你的是那盒。”看着他脸上的笑容,居然有几分老顽童。
    吴放歌当然不能跟长辈,跟领导抢饭盒,只得拿了剩下的一盒,打开一看,菜是胡萝卜烧排骨;再看孙红兵饭盒里的菜是白油豆腐;根据前世的记忆,这个孙红兵虽说当了好几年的公安局副局长,但生活却清贫的很,至死两个儿子和妻子都没有正式工作,家里最贵重的家具不过是一台14寸的彩色电视机。和很多英雄一样,他也是死后风光的,生前是没占一点公家的便宜,这饭菜恐怕也是他自己出饭票买的,给吴放歌买的烧排骨,他自己却只吃白油豆腐。
    想着,吴放歌不禁有些心酸,怎么天下的好人都不长命呢?
    孙红兵见吴放歌不吃饭,就笑着说:“小吴,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不合胃口?”
    吴放歌说:“咱俩的菜不一样,你怎么吃排骨?”
    孙红兵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我呀,胃不好,你不一样,年轻人,多吃肉,长劲儿,呵呵。”
    吴放歌背过脸,他那不争气的鼻子又开始酸了,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能鼓动孙红兵近段时间去做全面体检,那孙红兵是否能多活几年呢?
    饭后继续看案子,孙红兵虽说和蔼,可是一提起工作那是半点马虎眼也打不得,虽说吴放歌这次纯粹是被抓丁,可也不敢在工作上偷懒。这一忙和,一下午又过去了,吴放歌紧赶慢赶的把案子看完,把笔录也做完了,不为别的,又快到吃晚饭时间了,吴放歌可不想让孙红兵在用原本就紧巴巴的饭票里拿出几张来请他吃胡萝卜烧排骨了。
    不过把案子看完了,还不能立刻走,至少也得等孙红兵检查验收了才行,毕竟自己练个编外人员都还算不上呢。
    孙红兵戴上老花镜开始看阅卷笔录,吴放歌紧张地坐在沙上等着,虽说让老头生气时他的本意,可这老头生气起来据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呢。
    想着,果然来了,孙红兵抬起眼睛,严肃地对吴放歌说:“你怎么把案件性质都改了?这么一来,整个案子可就得打回去重做了,现在可是严打,一切案件都要求快侦快结,我们可没有多少时间。”
    吴放歌赶紧站起来,真要说话,孙红兵把手往下一压说:“坐下说坐下说。”
    吴放歌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嗓子有点疼,真是奇怪了,原以为自己多出二十年机关生活经验来,不会再怕谁了,怎么就对这个老头起怵来?难道是因为觉得他已经是个死人了?想着,越觉得喉咙干,又端起冷茶来喝了几口。孙红兵又说:“暖瓶里,有热水,冬天家,喝热的。”
    吴放歌笑了笑,清清嗓子说:“我觉得吧,个人意见哈……这个案子被告人的在主观故意上,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愿,他只是想打被害人几棒子为母亲出出气,作为凶器的棍棒也是从道旁顺手捡起来的。详细的证词我笔录上有记录,具体的大约是在案卷的34、35页,和62到67页……”
    吴放歌一边说,孙红兵就跟着翻看,随后就没再问什么,而是仔细地看他的阅卷笔录,从头到尾先是浏览似地看,然后又好像是在摘查重点,就这么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然后才把案卷合上,在上面重重地拍了一掌,生气地说:“搞的什么名堂!”
    吴放歌的目的达到了。
第三十一章 年轻警察
    孙红兵一拍桌子,吴放歌以为事儿成了,刚要说话,外头那个小警察又进来了,报告说:“孙局,崔明丽她们回来了。”
    孙红兵一愣:“怎么这会儿才回来?”
    小警察笑着说:“她们一路追一直追到快到白河了才追上,结果又没了汽油,又到白河县局那儿要了点儿才回来。”
    孙红兵哭笑不得地说:“抓人不行,公关还不错……白河……这得浪费多少汽油啊。”然后又对那烤烤火,然后把他们叫到我这儿来。”
    吴放歌一看这一时还走不了,只得跟着那个小警察去隔壁烤火,结果那小警察虽然是几个人合署的办公室,一盆炭火却生的旺旺的,和孙红兵办公室那可怜巴巴的三五根又是完全的不同。正好,在孙红兵办公室看了一下午案子,手脚还真冻的有些僵直了。
    在这个办公室办公的另外两个警察,一听说孙红兵叫崔明丽她们去他的办公室,都幸灾乐祸地笑道:“这下好了,又有好戏看了。”
    原来孙红兵训起人来嗓门儿极大,这些平房又不隔音,最近几天严打,工作很辛苦,所以警察们也就苦中作乐地把听孙局长骂人当做娱乐了。
    外面脚步声,看来是来了多人,半分钟后,刚才去通知人的小警察回来了,笑嘻嘻地说:“快了快了!”
    果然没几分钟就听见隔壁一声炸雷:太不像话了!然后是一声拍桌子声。吴放歌心道:才领教过一次,这套,耳熟。
    接着听下去,就听着孙红兵问:“你们抓的人呢?听说你们都追到白河去了?汽油用了不少,抓的人呢?”
    半晌才听见一个年轻的声音说:“没……没抓到……他半路可能跳车了。”
    孙红兵又道:“你们五个人呐,五个人两辆车,一辆还有警灯,这么远就追不上一辆民用卡车?五个人十只眼睛就看不住一个人?”
    吴放歌心中又想:果然不能在孙红兵手下当警察,这老头早就知道抓到人是不可能的,还故意由着手下犯罪,然后弄回来训,虽说这样能学着不少东西,可过程实在是太痛苦了呀。
    这时一个女声响起:“孙局,这不怪我们呐,要怪只能怪那个小蟑螂太狡猾,不知道从哪儿又学了几手功夫,我们……”
    话还没说完,孙红兵就打断她的话说:“就算那小蟑螂是霍元甲,你们呢?五个人就带了三把枪,还制不住一个赤手空拳的?”
    吴放歌这边有点奇怪,记得格斗的时候没现里面有女生呀,难道是躲在房间里的一个?……嗯,很有可能。
    隔壁孙红兵又说:“再说了,你们谁能肯定和你们格斗的那个人就是小蟑螂?你们之前有人见过小蟑螂没?那个周国江,你不是在派出所当过半年户籍吗?你见过小蟑螂没有?”
    又听见那个叫周国江的人低声说:“见过……”
    孙红兵说:“说话大点声!有点精神!”
    周国江立刻大声说:“见过!”
    孙红兵说:“那你说说,小蟑螂长什么样?”
    周国江说:“小个子,窄肩膀,平时戴一副眼镜,头有点自然卷……”
    “够了够了……”孙红兵打断周国江的话说:“那今天你们抓的人什么样?当时情况我知道,就不让你们细细描述了,长相你们肯定是没看清了,大致说一下吧。”
    隔壁静了十几秒钟,最后又听见崔明丽说:“个子在一米七零以上,身体很强壮,反应敏捷……”
    “对了。”孙红兵说“那是小蟑螂吗?”
    又是一片寂静,最后还是崔明丽底气不足地说:“他来找小蟑螂的,谁知道是不是他的狐朋狗友……”
    哼哼,孙红兵冷笑:“小蟑螂的朋友是狐朋狗友,那你们是什么人?”
    这次轮到周国江说话了:“我们是警察……”
    “你们还知道你们是警察啊。”孙红兵说着,突然一下子又提高了声调,连隔壁的人都觉得震耳朵:“知道自己是警察,行动前不告知自己的身份?还拔枪!我看你们像土匪!”
    崔明丽无力地反驳说:“可他直接就和我们动手了啊。”
    周国江也说:“是啊,崔姐都被他弄伤了,……哎呦……”
    吴放歌听到周国江说‘崔姐……弄伤’就觉得奇怪,这么说这个女的不是屋里埋伏之一了,这就奇怪了自己没怎么动手啊,难道这个女的是被自己扔进屋里去的那个?也不对……现在隔壁怎么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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