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百科全书-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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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吃素!”
“平常可没见你少吃肉!”
半真半假的吵闹间,炎城已经割开了那片肉(匕首君又见戏份),还不忘分给高尔德,画面和谐的就像是一对慈孝的父子。
两个胆大的吃货将肉塞进嘴里,突然间一起定住了。
那边见试吃已经开始,也忙结束了打闹,等待一个结果。
这时,高尔德突然夸张的直愣愣倒地,一只手还捂住自己的脸。
“怎怎么了?还真有毒?”叶一卿本意只是让人试试看好不好吃,没觉得这玩意有毒,被高尔德的态度吓的,反而慌了神。
“卿卿”高尔德充满朝气的少年音此时盈满了撒娇,捂着脸的手却没有要拿开的意思:“太好吃了!好想哭!!!”
一群饿狼哄抢而上,也不管盘子是不是在炎真君手里,忙抢夺盘中剩下的肉。
叶一卿自己悠闲的又割了一块,没等那边抢出个结果就烤好了。
肉汁口感像水一般清淡,味道却十足浓郁。肉感细滑,却有着贴合的嚼劲。说它软嫩,偏还有点脆脆的感觉,可说他是脆生的,不必过多咀嚼人家就化了!
只是略有一点盐味而已,却已然是好吃得无以复加。与灵兽相比倒是的的确确不蕴含灵力,但是这种刺激味觉带来的幸福感,一瞬就俘虏了在场的所有人。
包括对兽肉不感兴趣的谢耳朵,竟也跟在叶一卿身后大快朵颐。
这时叶一卿才觉得,没把道极思放出来真的是很明智啊,不然拥有一副确实不能吃制的道极思,不就太可怜了么!
有郎金、炎城、影武者这样的大食量,那一头赖皮猪不说有剩,反而是根本不够吃。不得已叶一卿只好将一旁的兽骨头剁开,一边拿高汤蒸了米饭,一边又炖了一锅浓汤出来。
其实本来那头花豹子也是可以吃的,影武者一点都不介意。只是这赖皮猪实在太过美味,包括叶一卿在内所有人都不希望再吃进去什么别的东西来冲散这种美好了。
云雾林的夜晚也是有着淡淡月光的,星星倒也不少,只是不如外面的大颗。这里的夜晚并不平静,也有许多飞禽走兽偏是在夜里才行动。
叶一卿他们也御剑飞行于空中,期待着夜晚的云雾林又有何不同之处。
明明算是同一片领土,虽不说有四季之分,每个区域之间却也气候差异巨大。因着不像棋盘幽谷那般有着明确的分界线,所以也不乏风格混乱的交界处。
穿过了荒原的边界是一马平川的沙漠地带。也许因着雾气封闭,比起旁的沙漠,这里还没有那么干燥。白日尚且不知,这黑夜则是实打实的冷。好在叶一卿他们都是修士,这点寒风与几千米高空之上的凛冽,终究还是没法比。
“喂!你看那边!”任森像是发现了什么,在伸手难见五指的漆黑的夜里,还努力的给叶一卿指着。顺着任森所指的方向,叶一卿使用了明眼。于是他看到了,足以天地翻转的美景。
☆、章八十五 珍珑巨兽
漆黑的平原之上;繁星点点的并非是天上,而是地下。
那闪光一个一个虽不耀眼,却也因着连绵不绝,自成一番美景。
离得近的地方还只是星点闪烁,越是远处;白茫茫一片微小的光源惑得人心痒。
叶一卿和任森几步来到光源的最近处;却见只是块石头反射那微弱的夜光。
是块晶莹剔透;一掌可握的红宝石。
“找到了!居然找到了?”任森自己糊弄叶一卿来;结果自己反倒是最难以置信的那一个。
比起矿山中的原石,叶一卿手上这颗要规整纯净得多;如果不是有那样一个传说,倒是会让人以为是有商队在这里面迷了路遗落下的。
叶一卿一行人御剑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分成了几路搜集这些红宝石的散落路线,而后又顺着越来越密集的红宝石,集合到了一起。
红宝石几乎代替砂石铺了满地,明明风势极大,却因周围全无任何建筑物而显得风声格外遥远。像是宽敞的歌剧院中只有自己,和着不知从哪扇门后传来的歌声,沉重而诡异,却携带异常的美感。
除了风声,这里静得不像话,大约方圆一公里,除了爬虫再无其他移动目标。通常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是极为危险,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它们远离此地。又或是还有不够机灵的,早早便成了冤魂。
这样的痕迹倒真不是没有,美丽的宝石无意间装点了白骨,黑夜中,倒是显现出另一番诡奇豁达之美。
日将升起之时,天色只略略翻白,一地的红宝石便利用这点光芒染红了一片天与地。这颜色并不深重,只是光色暖而日亮,叫人看来并没有多和谐而已。
地平线处有一巨大暗影踏着沉重的脚步缓缓而来。它想必作威作福称霸一方,酝酿了十足的王霸之气,只是在一班修士眼里,倒还算不得很够看。
只是叶一卿还是愿意等的,既然礼物它愿意自己长腿向他走来的话。
拥有40米以上身长的小蓝蓝对自己的兽形一向是非常自信,虽不说芒天界没有比它更为巨大的灵兽了,可也不是十分容易遇上的。
可眼前那重物越是接近,小蓝蓝的脸色就越是难看。
喂!大家伙,你头抬太高了!
云雾林看不见太阳升起,全都依靠天色变幻来判断时辰,到了叶一卿他们能看清来者模样的时候,那大怪物已经距离叶一卿他们不过百米了。
似乎是带着一点惊奇与迷茫,大怪物在百米开外停住了。似乎是在观察眼前这些渺小的活物。这个姿态倒是可以说明,大怪物的视力算是不错的。
毕竟它光是身高就抵得过绷直了的小蓝蓝,而长度,则跟奥特曼里的小怪兽一般,可以同高楼大厦相提并论。怪不得咱蓝大爷脸都青了呢!
大怪物模样粗略来说长得有些像腕龙,长长的脖子小小的头,身后的尾巴则不同于腕龙,极为粗长有力,啪啪打在地上,有些无辜的红宝石被甩得一蹦三尺高,颇有些相煎何太急之感。
怪物通体暗红偏黑,带着像是大理石一般模糊的花纹,从这个距离看只觉得皮肤干燥粗糙。兴许是也想到了这个,人形兽身均是溜光水滑的小蓝蓝脸色略微好看了点。
天这么凉,根本不给人出汗的机会,所以也无从知道眼前这像是恐龙一般的怪兽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珍珑,不过是与不是,叶一卿对它都挺感兴趣的。逮一只恐龙做宠物什么的,听上去好带感唷。
是以他阻止了小蓝蓝变身虐兽的意愿。
“我来。”自信的男人最帅气了。自信的男人叶一卿,只身参上。
一身锦服,踏着一地的红宝石,在泛青的晨光之中,衣炔飘飘。男子的背影是潇洒修长,男子的步伐是意气风发。
只可惜以红宝石作为地毯真是相当的中看不中用,很快,叶一卿左一拐右一滑的,接连出糗,几乎将意气风发在几步之内消磨殆尽了。
这样勉强走了几步叶一卿才反应过来其实真的不必这样。他御剑飞起,逃也似的很快飞到疑似珍珑面前。
后方,卫斜阳写满了怀疑与不可置信的一双眼睛不住的瞟着炎城,潜台词是:你怎么能看上这样的?!不能够吧?!
只可惜炎城一双眼睛都黏在叶一卿身上,比第一次带幼鸭下水的老鸭子还要专注,根本不理睬卫斜阳。
叶一卿先是把那庞然大物当成了马。御剑飞到其头顶处,想要摸摸他那巨大的脑袋借以增加好感度。
只是大家伙意外的是个暴脾气,以如此的近距离朝着叶一卿怒吼。
先不说那声音是如何的震耳欲聋,光是呼出来的气就能把一般人喷出去老远。
只是叶一卿哪还是一般人呢?50年芒天界的人生又短暂又漫长。让他觉得他还是他,又使他却觉得自己非常的陌生。
比如二三十年不会衰老的脸,比如自在的在天际翱翔。
再比如现在,被大怪物喷过的衣服哪儿还能要了!早有准备的叶一卿一边打着防护,还兼闪身来到叶一卿的长脖颈处,躲过了不太卫生的气体攻击。
只是那怪物的脖子也是异常的灵活有力,感知到了叶一卿在他的后方,疑似珍珑将自己的脖子当成了鞭子一般不停的甩动。
明知道不过是粗糙的物理攻击,不过大怪物这脖子都赶上叶一卿的腰粗了,挨一下也不是好玩的,叶一卿改飞到怪物追不到的高空。
本以为会进一步激怒它,谁知那怪物像是很擅长应付飞鸟之类的对手似的,竟是先不去管叶一卿,低头拱开了红宝石,待露出了砂石地面,竟是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起初是因为这怪物不吃肉不吃草,专吃砂石让人惊讶,而后,就在叶一卿已经很无聊了,想着还是别玩怀柔了,老对策,打掉血打晕菜之后直接签订不就好了?
只是那怪物竟是记性还不错,也不知是不是趁着叶一卿注意力不那么集中了的机会,还是仅仅是巧合,它竟是突然抬头,在叶一卿反应过来要后退的同时,铺天盖地的沙子喷射而出。
好在叶一卿并非真正的飞鸟,他挥手一个土墙,和怪物对拍了个正着。而后他有防护罩但是大怪物没有。
傻了吧?看谁迷眼睛!
被激怒了的疑似珍珑尽管视线受阻,可在叶一卿的刻意为之之下,它并没有丧失叶一卿的位置。
叶一卿御剑缓慢的“逃”着,身后,大怪物怒不可遏的追着。
到天整个亮起来了的时候,日光在红宝石上不断的跳跃折射,空气中的温度逐渐升高,大怪物扑腾腾扑腾腾的不住的追着在他眼里比苍蝇大不了多少的叶一卿。脚下,不知多少剔透的红宝石被踩成了再没有用处的红色粉末。
随着温度的升高,大怪物身上的花纹开始发生变化。
看到这种变化的叶一卿跑的更欢实了,他甚至照着大怪物的脑袋又拍了几个土墙。
大怪物体型庞大,在越来越热了的天气里如何熬得住,也许还要再加上气急攻心,渐渐的,随着庞然大物地动山摇的跑动,有什么东西像是暗器一样四处飞溅。只是若说是暗器,还真是颇没有准头,有些狠砸在地上的红宝石之上,还有反弹戳中大家伙的。看他皮糙肉厚,想必也不在乎吧。
像是一道好难好难的数学题居然被他答对了,叶一卿兴奋的把大怪物,也就是基本上已经确定了的珍珑拐了回来,开始往“观众”这边狂奔。
在叶一卿的引导之下,珍珑开始以“观众”为圆心,按照一个大圈不住的奔跑着。不时有红宝石被甩开飞到他们身边。在场所有人都是修士,连谢耳朵那不太分瓣的前肢都能够一把抓住飞过来的红宝石。
一想到是汗液难免有些恶心,是以小蓝蓝的坚决不肯碰的,飞向他也不过玩躲避球而已。
可这刚刚诞生的红宝石确实是漂亮,明明形状极为不规则,可是鲜红剔透成色极好,握在手里也凉凉的并没有多余的温度。
尽管对于修士而言,几乎谈不上蕴含灵力的宝石没有什么意义,可这猛兽吃下去的是沙子,流出来的是矿石,十分令人费解。若是芒天界也就罢了,奇形怪状什么没有,偏生是物种进化相对简单,足以入道或是修仙的人与生物都极为稀少的凡人地界,倒也真配得上奇兽二字了。
玩腻了躲避球的小蓝蓝威胁叶一卿说他要是不立刻收了这蠢物,他就代劳直接让它身首异处了,正好看看流出来的血液会不会也变成红宝石。
直觉告诉叶一卿,小蓝蓝还真不是开玩笑的。
一想到未来自己和珍珑这种级别的凡界蠢大个儿居然签订着同一种契约,跟着同一个蠢货,没准还要迎来差不多的结局(被蠢货的蠢坑死),小蓝蓝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每一片鳞片都快要爆开了。可他还是忍耐着忍耐着,谁让叶一卿一定要在凡人地界签订一只野兽呢,确定事项,签谁不是签。
可是就一巴掌拍晕这点事还墨迹了这么久,就好像对手有多难对付一样,这是小蓝蓝所无法忍受的。他当初可是迅速就被电晕了醒来就失。身(失去人身自由)了,他这么强大都没给个lastboss亮相,这头蠢兽他凭什么。凭!什!么!必须秒杀以示高低上下!
事实上叶一卿最后并没有拍晕这么暴力。他只是拿出了平时不咋用的嘲风剑。
只在珍珑巨兽的脚下轻轻一划而已,喷薄而出的土系灵力使得底盘一向平稳的珍珑脚下晃荡不平了起来。巨兽开始慌乱,但是地动却并没有停止,直摇晃得珍珑兽动弹不得,到最后甚至仰壳栽倒了进去。
野兽有野兽的傲慢,可也有野兽共同遵守的规则。他们天生便更加畏惧自然,这让他们比其人类来要敏感得多,得以趋利避害。
嘲风剑所能使出的,则完完全全是天灾一般的自然力量。
能够带来、驱使自然的力量,纵使是一只虫子,那都是神仙变的。
珍珑也许不懂得要这么说但它基本上就是这么想的。
并没有动手伤害它,这回再次靠近珍珑头部的叶一卿,很快便完成了签订。纵使珍珑还清醒着,却不见丝毫挣扎。
芒天界的灵兽凡是级别略微有一点的,都隐约知道契约这档子事。它们之中也许有还挺乐意的,也许有赴死顽抗的,总归是有一定抉择的。
像谢耳朵就是乐意的,小蓝蓝那属于敲晕了直接背上花轿的。影武者那是欺负他当时智商不够,不懂得签给叶一卿和签给炎城的区别。高尔德的签订是最为正统的,我们好好打一场,你赢了,好吧我跟你走。有慧的状态基本属于愚蠢而贤惠,也就是说“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但是你要干什么,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简直像是封建社会童养媳一般。
而珍珑他不懂。
就算称霸一方,也活得很长了。云雾林对它而言是乐园,没有人会针对它并给它带来生命危险。倒是他无聊了就会吓唬玩弄别的动物(会动的物体全体)。
是以现在这个可怕的动物在做什么,它是一点没主意。
签订需要打掉血是因为道途中人有着顽强的精神力,通常来说实力越高强的人精神力也越强。
灵兽也是这个道理,叶一卿当初试都没试就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