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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爱是胡同里的小旮旯-第21部分

小说: 爱是胡同里的小旮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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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呀,原来小胡是要去考状元呀,哈哈。”圆圆笑得几乎岔气:“李姐祝你心想事成,王姐祝你前程似锦,那我就祝你金榜题名一举夺魁好了。”

  “其实小胡才不在乎题名与否呢,最重要的是如果皇帝老儿要嫁女,有没有他的份。”

  我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咱们杂志社都是优秀男青年,就算皇帝要招附马也轮不到我。”

  “你们扯太远了,什么皇帝附马。不过,于总的皇帝女可是很漂亮哟。”从来不八卦的李姐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变得神秘起来:“不管是外貌还是气质,比公主可以毫不逊色,不过她好像出国留学了。”

  李姐提起了于苏苏,我有些尴尬。不过大家明显对老板的女儿有着浓厚的兴趣,都热烈地看着李姐,希望她再多透露一点。

  “于总的夫人很早就去世了,因此不管是于总还是于林都十分宠爱那个女孩。我参加过她的十六岁生日派对,她像个仙女一样,惊艳四座,我当时就想,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将来不知道有多少男人要死在她手上了。不过,你们几个大概是没有机会的。”

  众人笑了起来,王姐也点了点头道:“我也见过,可真不是一般的漂亮。所以,你们应该庆幸自己逃过了一劫。”

  类似这样的话以前上大学时经常有人说,我记得当时我以枪手身份代替人家给于苏苏写情书时,就有这么肉麻的一段:“你是我前世今生的情归之处,你是我走不出的浪漫迷雾;你是我挣扎不掉的离落情网,你是我逃避不了的桃花大劫。”想不到于苏苏也一直记得这一段,与她拍拖之后她坚持说这是我发自内心的真实告白,我抵死不认。现在想起来,她是对的,她确实是我过不去的桃花大劫。

  “对啊,对啊,找女朋友还是得找我这样的,实在又省心。”圆圆得意地敲了敲桌子:“小胡和大胡呢,是同一类人,应该也不是外貌协会的,所以不愁找不到女朋友。但是杨帆同志就惨了,高矮胖瘦,街上到处是。但是皮肤上都印着钞票的女人,应该这个世界上很难找。”

  “你说这话就不对了。”梁正飞细心地帮已经微醉的圆圆倒了一杯开水,然后才反驳道:“小胡的前女友我们都见过,凭心而论,明艳不可方物。大胡的前女友也不差,温婉娴静。”

  他准备继续说下去,圆圆杏眼一睁:“你是在影射我不够漂亮,又不够温婉娴静吗?”

  梁正飞如大祸临头,连忙摆手解释:“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听你的意思像是在赞扬二胡有内涵,有点吃醋,所以才举证抹黑他们而已。”

  我们都吃吃地笑了起来,大胡猛摇头:“梁正飞,你未老先衰,得了老年病,而且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什么病这么严重?”

  “气(妻)管严!”

  “哈哈,我看也像。”

  又是一阵大笑,坐在我身边的大胡突然低声问我:“小胡,你辞职是因为她吗?”

  她?用了一段时间我才反应过来大胡口中的她是指汤靖。自从上次爬山过后,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于苏苏,如果不是他提起,我几乎都快把她忘了。况且她向来也是神出鬼没,很少主动联系我。我们自从认识以来,就一直在消失的突然出现的循环中徘徊。棍子说的没错,我不具备花心的条件与技能,无法一心二用。于是我正视着他:“不是的,我们最近并没有联系。”

  他苦笑:“我问这个没有其他的意思。”

  “我也没有其他的意思。没错,我的确对她动过心,但是我们之间总像隔着什么。”说这话时,我有些莫名的心虚,汤靖的脸浮现在我眼前,让我有些不由自主的困惑。

  大胡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喝了一大口酒,眼睛看着某处发呆。我也跟着发起呆来,我和汤靖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朦胧不明的,现在我突然调转枪头,是否要先跟她谈谈呢?如果跟她谈,又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话呢?暧昧只是一种感觉,如果这种感觉顺应时势发展成了一段恋情,那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萌芽阶段。但如果这种感觉中途夭折了,那么它就成了一种寂寞的错误。如汤靖所说,我们相遇在错误的时间,所以我和她之间充其量也只是寂寞的精神伴侣而已。

  于是,又灌了几杯酒之后,我就把汤靖彻底忘了。

  从杂志社辞职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配了隐形眼镜。于苏苏说过,她讨厌戴眼镜的男人,明显是因我而起的,所以我有责任和义务讨她欢心。除此之外,我还去了理发店,一个留着性感山羊胡须的男人帮我拾掇了一下,刷刷刷剪了几刀而已,整个人立即不同了,原来是阴沉的世纪宅男,走出理发店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有活力的阳光青年。尤其在光洁的玻璃门中看到自己的身影时,我的信心迅速膨胀了起来。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形象的改变可以增强自信,现在我终于理解那些女孩子为什么饿得飘起来也要减肥了。

  记得以前一个女性网友说过,男人发情的标志就开始花哨起来,当时我并不苟同,不过现在对于这种说法可是心悦诚服。虽然我的发情期来得有些晚,但依然是还有这个权力的。

  
四十二、爱是时来运转的正能量
更新时间:2011…10…18 11:04:39 字数:2487

  关于正能量的定义十分抽象,尤其对于我这种学文科的人来说:“以真空能量为0,能量大于真空的物质能量为正,能量低于真空的物质能量为负。真空并不是一无所有,真空也有着虚粒子的湮灭产生。泛指一切给予人向上给予人希望和追求,使人行动的动力和感情。”但是,换一种说法就不难理解了,我们的意念和思想是有能量的,而当这种能量为正时,脑电波通过思维振动会将频率相同的东西吸引过来:事业、爱情、友谊、家庭关系等等的正面能量随之增多,那么心中想得最多的事物或是最迫切的愿望都将得已实现,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磁场。”一个人的磁场是否强大,或者说正能量是否足够,最终是否能把自己想要的一切都吸引过来,大部分都取决于他的意志力和信心是否坚定。更直白一点,用五岁小朋友都知道的六个字就可以概括:有志者,事竟成。

  而当磁场达到一定的强度之后,人的际遇也开始有了截然不同的变化,也就是风水学中所说的“时来运转”。其实关于运气一说,并不是单纯的迷信,好运降临或厄运缠身,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思路、态度、行为和举动。

  以上的说法虽然牵强,但不可否认的是,自从我整个人心态改变之后,不管做什么事,都得心应手起来。在棍子的坚持下,我收回了我的“种子基金”,以“卖身”的方式入股。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就不费吹灰之力接到了一张订单。

  对方是一个香港人,我们去拜访他的时候他正在读一本关于阐释中国共产党精神的书籍,恰巧我也读过这本书,是在杂志社工作时主编下达的阅读任务。虽然是为了交差一目十行地看了一遍,但书中所说的那些精神是从小学一直学到大学的。于是当即和他侃侃而谈,从井冈山精神到长征精神,从延安精神到大庆精神,从“两弹一星”精神到雷锋精神,还有让中国叱咤世界的改革开放精神,最后甚至还一起畅想中国未来的发展趋势,从下午三点一直谈到晚上七点,他还意犹未尽,于是他站了起来,用浓厚的广东腔对我说:

  “小胡,一起去七饭吧。”

  我点头哈腰说好;酒足饭饱之后,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到:

  “小胡,你的报价单我看过了,没有闷题,不过我们公西都是月结三十天的,你回去把合同改一下,再送过来给我签。”

  我还是点头哈腰,事实上那份报价单在我递给他之后,他只瞄了半眼就放在办公桌上了。

  从饭店出来以后,等他的车扬长而去之后,我掏出手机给棍子打电话。棍子还在酒桌上陪客户,我听到了划拳碰杯的声音。

  “哥们,黄了吧?没事,别灰心,跑业务刚开始都是这样的,碰钉子就当积累经验呗。吃饭没?”

  “刚吃了,跟刘总一起吃的。”

  “请他吃饭还是没谈成?也没事,既然他吃了你的饭,你就更应该死皮赖脸地去找他了,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或是打败。我告诉你,做咱们业务这一行,其实也挺简单,只要脸皮厚,铁杵磨成针。”

  听着棍子纯爷们式的安慰,我有些娘们式的得瑟:“是他请我吃饭,还让我明天送合同过去给他签。”

  “什么?”他在那边一定瞪直了眼:“你一击即中,他还请你吃饭?行啊你,你怎么做到的?”

  “这得感谢我们伟大的祖国亲爱的党。”

  电话那头有人在口齿不清地大喊:“汪士辰,该你喝酒了。”棍子便急急地说到:“他们在催我了,等我喝完了这一桌,呆会儿过去找你,帮你庆祝出单,先挂了啊。”

  收了线,我把手和手机一起放在了裤袋里,信步向地铁站走去。

  如果我没记错,那封邮件寄出去已经有二十三天了,不管是我的悔意歉意,还是念意爱意,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我敢肯定她是有看到那封信的,因为高丽琪随后写给她的信她有回复。我之前觉得是她需要时间原谅我,所以才会一直按兵不动。但是棍子的话点醒了我,死皮赖脸的态度应该不止用在跑业务上,还要用在追自己的爱情上,所以我应该开始写第二封信第三封信第四封信给她,直到她回信为止。

  上了地铁以后,思绪集中在第二封信的腹稿上。与她相隔万水千山,能打动她的只有文字,虽然这是我的强项,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每到一个站点,总是有人上有人下,当我的思绪开始飘飞而习惯性地四处张望时,居然发现何雨晴站在离我几步之遥的柱子旁边。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针织外套,白色的背心,白色的小脚裤,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十分抢眼。虽然她背对着我,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既然她没有走到别的车厢去,就说明她并没看到我。我心里开始打鼓,她再过三站就到了,我要不要主动跟她打招呼呢?

  我心里还在犹豫,身体却不由自主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向她走去。还没开口说话,她正好转过身来,看到我,先是张大了嘴,然后脸就红了,眼神里开始积聚哀怨的怒意。

  “嗨。”我努力地让自己看上去自然一些:“这么巧。”其实自从和她分手之后,有一段时间的周末我都会刻意改乘公车,就是为了避免现在尴尬的局面,我也不喜(…提供下载)欢自己的负罪感。

  她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才幽幽地说到:“是啊,好巧。”

  “回家吗?”

  “是的。”

  “最近怎么样?学业还好吧。”

  “嗯。”她的语气一直都是幽幽的,淡淡的,以至于我不知道再说什么好了,或许我不应该主动过来打招呼的,不然现在也不用搜肠刮肚找话说了:“我已经离开杂志社了,现在和棍子一起跑业务。”

  “哦。”她哀怨又冷漠的眼神一直投射到我的视线当中,于是我苦笑道:“你一定很恨我吧?”

  “不。”她这才低下头去,咬了咬嘴唇悠悠地说道:“恨你有什么用呢?”

  我语塞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突然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看你改头换面了,是你的前任女友回到你身边了吗?”

  “没有,这是工作需要。”我尴尬地笑了起来:“要想取得客户好感,就必须让自己看上去人模狗样的。”

  她轻轻地笑了:“人模狗样,哪有人这样形容自己的?不过你的这个发型还不错,取下眼镜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如果不是你走过来,我还认不出你呢。”

  “认不出我这是好事,说明你已经把我忘了。”

  “难道你希望我一直记恨你吗?”

  “不不不,我完全没有那个意思,我不是个好人,你把我忘了最好。”我挠了挠头:“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走过来骚扰你了,又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真是非(…提供下载…)常抱歉。我也知道说对不起没用,所以如果你不说‘没关系’我也能理解的。”

  她又笑了起来,我们之间的气氛已经轻松了不少。虽然说“做不成情人做朋友”的说法很老套,甚至有点虚伪,但是依何雨晴率真的个性,在我们之间实践应该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四十三、爱是少不更事的轻狂
更新时间:2011…10…21 11:53:34 字数:2429

  “据我所知,林老头只有两大爱好,一是好酒,二是好色。色的话交给夜总会的小姐就可以了,所以我们今天晚上的任务很简单,只要把他灌到不记得自己的祖宗是谁就可以了。”

  “既然你说酒是他生平的爱好,就凭我们两个能放倒他?”

  “不试试怎么知道。**的没眼睛看路啊,想找死是不是?”棍子冲着外面的一个行人大吼道,狠狠地按着方向盘,我耳边立即响起狂燥的喇叭声。

  “你最近好像火气挺大的啊?以我对你的了解,能烦扰到你的事也只有两件,一是钱,二是女人。至于钱的话,你现在应该不用怎么烦吧,那就是女人。怎么,房事不顺?”

  棍子闷声望了我一言,皱眉不语。

  “其实我倒是觉得,孙晶晶挺不错的。”这是我由衷的想法。之前对于孙晶晶的了解一直都是从棍子的抱怨中得知的,因此主观判定她是一个高傲强势的女人。但是相处几天后便觉得她虽然能力出色,但是性格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孤傲和冷漠,反而和蔼又温顺。女人是善变又善于伪装的,但以我阅人无数的经验来说,她应该不是伪装的,表情可以骗人,眼神却不能骗人。我也看得出来,她对棍子不单只有控制欲和情欲,还有女性荷尔蒙效果激发的痴欲,说白了就是爱情。当然棍子也是知道的并且对她至少都有几分真感情的,只是他放不到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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