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人型策-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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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经风坐在座位上手拖着酒杯一句话也没说,身边八角柜上摆着叶城西儿时的照片,那是四年前在东北打猎的时候留下的——一只死去的老虎倒在雪地里,头上还淌着血,叶城西手里高举着手枪,站在一边,脸上满是笑容……
提到叶城西,晋经风脑海中的印象就是那个顽皮的少年,有些霸道无礼,看自己的时候,眼中充满了不屑与挑衅。
于是晋经风的思绪逐渐被往事的思绪掩埋……
四年前的一个冬天,大雪纷飞,山林中松枝上和草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雪。
两个少年腰上挂着手枪,在山林里漫步,等待猎物出现。
这时松枝上的积雪落下来一大块儿,两个人回过头去,发现身后不远处有一只红狐。于是两个人迅速拔出了手枪向那只红狐瞄准。
这时,晋经风突然迟疑了,他看到红狐嘴里叼着一只幼崽,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于是他立即一把将身边的叶城西扑倒,子弹打偏了,红狐立刻叼着幼崽迅速逃蹿,最后消失在雪地里。
叶城西气急败坏地一把将晋经风推倒在地上,大骂道,“你这个笨蛋!看你做的好事!”
“那只狐狸嘴上还叼着孩子,如果它死了,小孩子会很可怜的……没有父母的孩子,会生活的很痛苦的……”
“你少给我说这些,像个娘娘腔一样,本来就细皮嫩肉的像个女生,性格还这么婆妈……不许你跟着我,自己去打自己的猎!”说着向晋经风脸上扔了一把雪,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无奈,晋经风只好远远的跟在叶城西的后面。
腊月的积雪的山林里,寂静的可怕。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长吼,两个少年都下意识地停下脚步。
只见一只大老虎从不远处的密林中探出头来,饿急了的老虎似乎是看到了食物,眼中露出凛冽的光,于是飞快的向叶城西这边奔来。叶城西吓得大叫一声,握着枪的手开始打着颤,任他如何努力都瞄不准那只老虎。老虎扑到叶城西面前,举起两只前蹄,眼看它就要将叶城西一掌击倒,这时,晋经风举起手枪向老虎猛开三枪,全部命中它的头部。老虎连呻吟的机会都没有,便就此倒下死掉了。
叶城西吓的瘫坐在地上,四肢还在发着抖。
“谢……谢谢……”
待两个少年把老虎拖出山林时,已经天黑了,叶夫人和晋夫人看到这一幕时几乎吓昏过去。而叶城西还不等晋经风开口便扑到父母怀里,脸上显露出一幅骄傲的表情,“父亲、母亲,这只老虎是我打下的,当时它正要扑向经风时,便被我三枪打死了,我很厉害吧?”
听了这话的叶氏夫妇乐的合不拢嘴,而晋夫人则将晋经风一把抱住。
“经风,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你吓死奶奶了……”
此刻的晋经风终于明白为什么叶城西后来莫名其妙地硬是要与自己换枪了,看着自己枪膛里满满的子弹,晋经风想辩解也无从开口。
这时家丁和仆人们都感叹起叶城西的枪法精湛,将来一定可以成大为。
晋经风只缓缓的底下头,“我……我没事,多亏了城西,是他救了我……”
晋夫人气愤的涨红了脸“这片地方的军长在哪里?不是说没有猛兽吗?”
……
回忆就此停止时,叶家客厅的大门被推开了,叶城西提着公事包走进门。如今的他已经二十出头,脸上除了依旧是那副不屑与俊郎外,更多了几份成熟。
叶军长高兴的对向自己的儿子,“城西,你回来了,你还记得你华北路的晋姨和晋经风吗?”
看到晋家来的客人时,叶城西脸上明显出现一丝惊恐,但这表情只有晋经风发觉了。
“晋……晋姨,经风……你们好。”
晋夫人微笑起来“城西,真是长大了,也难怪,我们都这么老了……岁月不饶人呀!”
说着,大家也都苦笑起来,叶城西这才恢复了他镇定的表情。
“城西,快上楼换件衣服,下来吃晚饭吧。”
“是,母亲。”叶城西微笑着走上楼去。
晚饭后,大家坐在茶厅里一边品着法国进口的咖啡,一边听叶城西聊着他在日本留学时的见闻。
在晋经风眼里,叶城西永远是个不会沉默的人,即使他的观点是错的,他也有办法运用他华丽的演讲说服人去服从他错误的观点。如果是对手,叶城西就是那种纠缠不清,很难被击败的人。但晋经风相信,是人就一定有弱点。
坐在客厅里,叶城西如以往一样,成了所有话题的中心,他张扬的笑声,可以穿越整个叶家,“……我第一次到日本的时候,看到那里的妇女都剔掉眉毛,把牙齿涂的漆黑,我还以为是撞见鬼了呢。”
于是大家也纷纷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恩慈突然出现在叶家的大门口。透过屋里的玻璃,晋经风看到了她,似乎在与叶家的门卫纠缠,一脸焦急的样子。
晋经风放下酒杯站起身来,“对不起,我出去一下。”
待晋经风来到门口时,恩慈慌张的一把拉住他,口气激动的有些吞吐起来。
“小少爷……警察厅长打电话到家里说……说有人死了!”
金玫是晋府里管花园的小女仆,每次晋夫人选花种回来交给她,最后总能开出美丽的花朵来。她有一头黑亮的长发,娇小的身材和甜美的脸庞,说起话来就像山涧的泉水声一样动听。而此刻她的脖子却被套在一跟麻绳里,吊在梧桐的树枝上,好象一只钟摆,尸体随着夜风轻轻摆动。
不知为什么,第一眼见到金玫的尸体时,晋经风就觉得她就是那夜在自己窗前哭泣的那个白衣女人。可是她究竟遇到什么事而哭的这么伤心呢?如今又是为何会吊死在这棵梧桐树上呢?
这里离晋府不远,有些偏僻,不远处的街上都是餐馆和酒楼。此时梧桐巷道被几名警察围住,而警察厅长罗先生正在其中吩咐人把尸体抬上身后的车。他身边跟着忤作和那位脸上包满纱布的先生。
罗厅长看到晋夫人和晋家小少爷赶来后,立刻迎了上去。“夫人,您来了。”
晋夫人用手帕捂着嘴巴,夏夜的凉风吹动她两鬓的斑白,“厅长,请让我看看尸体。”
“好的。”
罗厅长将晋夫人和晋经风领到金玫的尸体旁,长舒了一口气,然后掀开了裹尸布,金玫那被勒的发紫的脸和瞪圆的眼睛以及伸长的舌头,几乎将晋夫人吓昏过去,晋经风急忙扶住她。“对,她是我们家的女仆,叫金玫……”
“夫人,您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这……”晋夫人努力回忆了一下,“好象是在今天下午吧,我外出之前……”
站在一边的仵作突然差言道“她是约末今天晚上7点多死的,死因是被勒住脖颈窒息死亡,现在还无法确定是不是自杀。”
“老天啊……”晋夫人不禁摇摇头
这时仵作谨慎的贴进晋夫人两步“可是夫人,死者怀有身孕的事您知道吗?”
“身……身孕?这不可能!金玫还没有嫁人呢!”
“这恐怕是真的,死者怀有三个月的身孕。”
此时的晋经风没有太注意仵作的话,他反而一直望着那位脸上蒙着纱布的先生,因为他正在检查金玫的手指和那根麻绳。这时,对方似乎也注意到了晋经风投来的目光,于是摘下礼帽,鞠了一躬,朝晋经风走来。
“您好,您就是晋家的小少爷吧,真是一表人材,兴会。”说着伸出右手与晋经风的右手相握,“我叫李世山,是罗厅长的助手,请多指教。”
这时,罗厅长也注意到了李世山与晋经风的对话,急忙介绍起来。“啊,对了,晋夫人,晋少爷,这位是李世山,是警局的探员。”
晋经风发觉对方有着高佻的身材,纤细的骨架,而且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些须普通探员所没有的高雅气质,于是晋经风浅浅一笑,
“兴会。”
而李世山也浅浅一笑,尽管并不能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但是他的眼神却显露出一抹神秘。
几天后,晋夫人终于走出对金玫的死的阴影及难以置信中来,她要求罗厅长和仆人们不许将金玫的死以及她怀有身孕的事情说出去,然后开始着手参加屈夫人的珠宝展示的事。
第三章 湛蓝
周四的这一晚,在屈夫人的府邸——希冀府上,宾客众多,灯火辉煌,四处扩散着众高官客商之间高谈阔论的声音以及女人们调侃的笑声。人们互相吹捧着,并企图用眼神来传递彼此之间的猜疑与八卦。在希冀府大厅的一角,几个贵家小姐聚在一起,互相聊着,欣赏着玻璃柜中闪烁着美丽光彩的宝石。
其中一个打扮的像小公主一样,身穿洋裙,烫着一头卷发的少女与另外几个穿着传统旗袍的女孩比起来,显然有些出众。她就是席氏财团的小姐——席望月,父亲是做外货生意的,经常与外商打交道,外出时总是带着自己的小女儿。所以席望月身上也有一股洋人的风情。
“望月,听说你刚从印度回来,怎么样?那里好玩吗?”一位身穿蓝色旗袍的女孩突然寻问起来。
席望月不屑地打量着玻璃柜里的宝石,“还好,到那里的第二天,便有一个富商的儿子想我求婚,不过被我拒绝了。”
女孩子门吃惊起来,“真的吗?望月你真是好福气,天生丽质,又可以周游世界……”
显然,席望月已经成为众女孩中的焦点。
“那……你为什么不嫁给他?他长得不够帅吗?”
“帅是够帅,可是还不够完美,他有些庸俗,见钱眼开,我不喜欢!”席望月撅起了嘴巴。
“那上次那位徐少爷呢?他可够帅了,而且风度翩翩,要是我能够嫁给他,我甘愿被毒成哑巴!”
“徐少爷是不错,可是不够稳重。”
穿红色旗袍的女孩显然有点不服气,“呵,望月,你的要求也太高了吧?你到底想嫁什么样的人?童话中的王子吗?”
席望月浅浅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这时,她的目光被门口处一位青年吸引住了,不,全厅人的目光都被这位青年吸引住了。他帅气的完美,就像身上能发出光彩一样夺目。今天他穿一件整齐的西装,头发整齐的梳向脑后,目光深邃的就像一块茶色的宝石,皮肤白皙的像浸过牛奶,然而白皙中却透着红润,使人们开始忘记今天欣赏的究竟是宝石还是这位美少年。
晋经风进门时发现近似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自己,他不禁有些惊异,随后跟着奶奶走进厅内。
这时人们开始小声议论起来,有人猜测他是电影明星,有人猜测他是晋夫人的养子,甚至有人猜他是天主教会的牧师。
而在场所有小姐们脸上也全泛起了爱慕的光,“望月,你快看,那个人!真是好帅呀!比徐少爷要美一千倍!”
此刻的席望月已经盯着晋经风的身影许久,她终于相信了一见钟情,不由的脸上顿时泛起了红晕。这时,有几位夫人和小姐主动围上去与晋经风交谈,席望月这才把目光收了回来,于是她开始在心里暗暗发誓,今晚一定要认识这位少爷。
警察厅长领着自己的孙女,以及那始终用纱布包裹着脸的李世山先生出现时,人们的目光又一次集中了,甚至有人发出了惊呼,这么热的天气居然用厚重的纱布裹住脸,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但却没有人能猜出个一二来。连厅长的小孙女都抱紧了怀中的小熊躲在爷爷的身后,似乎很害怕身边这个怪人。
看到晋夫人时,罗厅长立刻微笑地打起招呼来。“啊,晋夫人,我们又见面了。”
晋夫人显然对与罗厅长的第二次见面并不期待,只是用微笑代替。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仆人们端上来了美味的食物,客人们便一边品尝一边欣赏四周玻璃柜中的宝石。
晋经风端着酒杯终于摆脱了那帮春心荡漾的女士们的纠缠,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欣赏着一颗最不起眼的小宝石。
这时闪光灯在一旁一亮,晋经风下意识地转过头去,只见一位记者手里捧着相机,在为玻璃柜中的宝石拍照,他帅气而年轻的脸上甚至有些稚嫩,晋经风很友好的让开了两步。
记者点点头,“啊,谢谢您,我已经拍完了,要留一些胶卷一会儿去拍那颗秘宝呢!
“是什么样的秘宝?”晋经风突然问。
“就是那颗遗失了许久的中国最大的宝石,蓝绒!”
“蓝绒?那么是颗蓝宝石喽?”晋经风显然对这分神秘的秘宝产生了兴趣。
“啊,是啊,听说是块质地淳厚的蓝宝石,不过没有人亲眼见过的。”
“咦?为什么呢?”
“传言说但凡是见过这块宝石的人,最后都莫名其妙的死去了。”
“那你是说我们不久之后也要莫名其妙的死去喽?”
晋经风的玩笑话使得这位年轻记者显得有些尴尬,他的脸立刻红了起来。“不,那只是传说而已……像这位屈夫人的丈夫李先生,就是在把宝石送给屈夫人的第二天就因为车祸而死去了。不久后屈夫人才带着女儿改姓回了屈。也有人传说这块蓝宝石的蓝色并不是人间所有的蓝色,而是天堂之蓝,所以见到它的人才会死去,等等传言。只能当作闲话来听听罢了。”
晋经风轻轻搓了搓下巴,俊美的脸露出些许神秘,“是啊,我在外国念书的时候也曾经听说过在非洲的沙漠的中心处,天空的蓝色就不叫做蓝了,而叫做‘湛’,因为它比世界上任何一种颜色都美,又因为沙漠无限广阔,根本没有人可以走得出去,所以但凡见过这种‘湛’色的人最后都会死在沙漠里,因此世上没有人见过这种颜色。”
年轻记者听后舒心的笑了起来,“您真是有趣,既然没有人见过这种颜色,又怎么会有人知道有这种颜色存在呢?”然后他礼貌的伸出右手来“您好,我叫宏炎,是金平星时代周报的记者。”
晋经风同样伸出右手来与宏炎相握,“您好,我叫晋经风。”
宏炎打趣的笑了起来,“晋先生刚才进大厅的时候真是引人注目,以您的风采,足以上下周的头条新闻了!”
这次轮到晋经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