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人狼城-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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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娜塔莉,我已经向大家说明过此事,并郑重地致歉,而且也已得到大家的谅解。”卢希安严肃地回答。
“快别这么说,我们一点都不在意。能亲眼见到施莱谢尔伯爵的这份荣耀就保留到明天吧!这是我们最期待的事,若是这么轻易就达成了愿望,反而会令人觉得无趣。”摩斯夸张地摇了摇手。
“听您这么说,我就放心了。伯爵其实相当重视时间观念,这次迟到,我想他一定也对各位感到非常抱歉。”施莱谢尔伯爵夫人微笑道。
“只不过是一天,我们完全不会介意。”
只要与伯爵夫人说过几句话,立刻就能发现她是一位头脑很好的女子,不但是个好听众,更是个找出适切话题的高手,她的哥哥卢希安也一样,两人始终堆满笑容,营造愉快的气氛,对于我们提出的失礼问题,也都能巧妙地回答。
在座所有男宾皆分别要求了第二杯酒,我们的第一道餐点是加了香肠的香菇浓汤。我已饥肠辘辘,真希望女佣立刻将汤装到我的盘里。
“——对了,让主角说出许多‘女人是男人的浓汤’之类讽刺台词的,就是十七世纪古典主义喜剧剧作家莫里哀,没错吧?”摩斯向谬拉问道。
“没错。那是里面一个叫葛罗·卢内的角色的台词,不过我不是因为读过莫里哀的书才知道,我是在巴尔扎克的《贝蒂表妹》里看到的。”
“啊,对了,我记得你很讨厌莫里哀。”摩斯立刻将另一杯白葡萄酒送到嘴边。
“没错,我很讨厌他。”谬拉毫不客气地批评,“或许他是想揭露别人装模作样的表面工夫,但他自己创作的戏剧却比别人更做作。同样是古典戏剧,拉辛的作品就比他好太多了。”
然而,我们最感兴趣的,还是伯爵的背景与家世,因为关于他的一切,我们几乎是一无所知。当然,摩斯与谬拉也尽量将话题导向这方面。
谬拉针对十六世纪法国贵族社会的风俗习惯发表了一段谈话之后,试着打探,“施莱谢尔伯爵家的历史应该也很悠久吧?”
“是啊!”伯爵夫人有点困扰地说。
“施莱谢尔伯爵一族在历史上最早的纪录,据说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的德意志骑士团。”卢希安接着代她详细回答。
“真是了不起!”谬拉眼睛发亮地赞叹道,“德意志骑士团的正式名称,其实是‘耶路撒冷圣玛丽亚救护德意志骑士修道会’。也就是德意志十字军在一一八九年于巴勒斯坦的亚克附近组成的骑士修道会,十年后受到了教皇认可——这么说来,施莱谢尔伯爵家的历史的确相当悠久。”
“是的,伯爵也非常以此自豪。”伯爵夫人眨着惹人怜爱的眼睛说。
“十二世纪,也就是建筑这座人狼城的米特尔兰伯爵还活着的时代,对吧?”
“是这样吗?”
“是的。他可是人称‘狼王’的英雄豪杰,这座城大概也是因此得名。根据我的研究,有关传承的问题,至今还流传许多故事,所以当我听到德意志骑士团时,就在想施莱谢尔伯爵家是不是与米特尔兰伯爵家有什么关联。”
“原来如此,这真是有趣,学习历史就等于学习这个世界的成长过程呢!”
“我们听过的说法是,在那之后,我们的祖先便从波兰移民到俄罗斯,成了白俄罗斯的贵族。后来因为俄罗斯革命的关系,丧失了祖国的祖先便移居到普鲁士。”卢希安接着妹妹的话继续说。
“原来他们在欧洲各地辗转移居。”
“据说是这样没错。”
“不好意思,夫人与卢希安先生的国籍是法国对吧?”
“我们的父亲是法国人,不过我们是在德国出生的,家母则是亚尔萨斯人。家父与家母都不是什么高贵血统出身,家父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思想家,受到蒙塔朗贝尔的自由主义精神影响很深。不过,听说我们祖父年轻时曾随侍在威廉一世身边,因此从某个角度来看,或许也算有点背景吧!”卢希安将酒杯放在桌上说。
原来如此,这对兄妹之所以如此聪敏,大概就是因为父亲那边的血缘与教育吧!另外,听说伯爵会对亚尔萨斯如此关注是因为伯爵夫人的缘故的传闻八成也是真的。
“伯爵夫人。”夏利斯夫人盘查似地问,“你与伯爵是怎么认识的呢?是否有什么罗曼史?请你说给我们听听吧!”
“嗯,这个”伯爵夫人难为情地开口,“我们认识的过程没什么特别的,夏利斯夫人。家父曾受某个贵族之托,担任那位贵族的千金的家庭教师。某年暑假,我到那位贵族的宅邸去玩,正好伯爵也在那儿。我们立刻熟稔起来——爱这种东西真是不可思议——虽然伯爵与家父同年,但我们依然坠入爱河。”
“伯爵夫人,可以再请教一件事吗——因为我本身在银行服务,所以对这方面很感兴趣——请问施莱谢尔伯爵家的财源与收入是从何处而来的?”摩斯堆起笑容,谄媚地问。
“关于这一点,我倒是不清楚”施莱谢尔伯爵夫人侧着头,露出暧昧的微笑。
“伯爵的财源有很多,但大部分是祖先留下来的财产。伯爵除了将钱存在银行外,另外还投资了许多事业与股票,因此每年光是利息就会让总财产增加许多。当然,伯爵在德国也有经营许多事业,包括葡萄酒酿造公司、医院、孤儿院与老人院等等。不过,在慈善事业的部分,因为伯爵不想公开,所以都是以别人的名义经营,一般人很少听过施莱谢尔之名。”卢希安呵呵笑说。
我们的晚餐不但丰盛,味道也无可挑剔。虽是德式料理,却一点也不油腻,包括用果冻包住火腿丝的火腿冻、水煮猪脚、白肠、血肠等组合而成的拼盘与啤酒鲤鱼,配菜则是醋腌高丽菜、炸薯条以及抹了起司和奶油的面包等等,这些美味菜肴一道道地接着送上来。
“真是太好吃了!”因喝醉而脸红的摩斯夸张地赞叹。他用大手摸摸自己鼓起的肚子,“明明已经很饱了,却还是不由自主地一直把东西塞进嘴里。”
“您过奖了,只是一些粗茶淡饭。”伯爵夫人谦虚地说,“不过,我们厨师的手艺确实是没话说,这是我们相当自豪的一点。而且要不是有女佣们细心的服侍,我们也无法拥有这么愉快的用餐气氛呀!”
“这是因为身为主人的夫人懂得用人的技巧。”摩斯附和说。
“话说回来,最棒的还是这葡萄酒了!”谬拉喃喃,摇晃杯中透明的液体,同时也细细品嗜葡萄酒的滋味,“这酒不但包含多种复杂的味道,口感更是滑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沁人心脾吧!”
“谢谢你的赞美。”卢希安微笑说,“我代替施莱谢尔伯爵向你致谢。收集与酿造名酒正是伯爵最大的兴趣,伯爵经常因为自己拥有世界最顶级的葡萄酒而自豪呢!”
“最顶级的葡萄酒?这是一种形容词吗?”
“不,是真的。”
“既然如此,我能否有这个荣幸参观一下酒窖?”
“当然没有问题。等明天伯爵抵达后,我会立刻转达你的要求。”
“那就有劳你了。”谬拉收回视线,再啜饮了一口葡萄酒。
我不时偷觑那名始终保持沉默的少年。少年安静地,小口小口地将食物送进嘴里。由于他的母亲与舅舅都没有与他说话,因此他从头到尾都不发一语。我不禁在内心感叹,真是乖巧的孩子,不过,行为举止简直端正得过了头。
就在甜点送上来时,摩斯对伯爵夫人表示想送上我们带来的礼物,但卢希安建议他等到明晚伯爵抵达后再拿出来,摩斯只好遗憾地接受了。
晚餐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
“莱因哈特,差不多该上床睡觉了。”钟声响完后,伯爵夫人以温柔的声音对她儿子说。
“是的,妈妈。”少年乖巧地点点头,“各位,我先失陪了。”
语毕,他带着一名女佣走出宴会厅。我们礼貌性地站起来,目送他离开。
“如果各位不介意”卢希安看看大家说,“我们换个地方抽根饭后烟吧!各位男士请移驾伯爵厅,我会请仆人送来咖啡。当然,若有人想再多喝点酒,也请告诉我一声。”
“那么,我与夏利斯夫人就到贵妇厅聊些女人家的话题吧!”伯爵夫人优雅地点点头道,“夏利斯夫人,我这里有刚从印度进口的高级红茶,一起来品尝看看吧——您身上这套礼服真是漂亮,能告诉我是在哪里订做的吗”
我们在闲聊中往伯爵厅前进。卢希安与阿诺的谈话中不时夹杂一些医学专有名词,摩斯特地将装着他今晚第三块蛋糕的盘子端来,我则乖乖听着学识渊博的谬拉发表高论,并不时点头。
“罗兰德,你或许已经发现了,三楼寝室的每一扇门上都有不同的标记。那是后世占星术的起源——黄道十二宫的图案。但是,如果那些识别记号是从十六世纪就开始使用,那么我们就必须重新考虑当时那位城主的背景。因为,在天主教支配此地时,这可是一项见不得人的大秘密——”
隔壁的伯爵厅里有一张紫檀木矮圆桌,几张以绸缎为椅面的椅子围在桌子周围,桌上放了一个插有三根蜡烛的银质烛台,烛光照亮了室内。厅内只有一个装饰用的柜子,除了暖炉所在的墙面,其他的全挂上版画或挂毯。
喝咖啡的只有我,其他人则继续愉快地品尝美酒,就连阿诺也手持啤酒,兴奋得涨红了脸,萨鲁蒙虽然没说什么话,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葡萄酒,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心情相当放松。在针对法国的政治情势讨论了一阵子之后,话题转移到了法国文学上。摩斯提议每人都来说说自己最喜欢的作家,接着率先表示他最喜爱的是莫泊桑。
“摩斯先生,与福楼拜或左拉相比,莫泊桑在自然主义作家里,应该算是最平庸的吧?”卢希安交叠修长的双脚,调侃地问。
“卢希安先生,对我这种生为中产阶级,至死也仍是中产阶级的人来说,这种平庸才能让我安心。我倒想请问你,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呢?”摩斯一本正经地说。
“每个时代都有我喜欢的作家。我喜欢雨果,也喜欢乔治·桑,当然,我也支持沙特的运动,但若说到与莫泊桑同时代的作家,我倒是比较偏爱法朗士的反自然主义。因为他身上没有傲气,这一点从他在自己的文章中描写到他于艺术中追求的快乐就看得出来了。”
“所以你喜欢的就是像巴比塞、塞利纳或罗曼这类新兴作家了?”
“虽然我是很喜爱充满幻想的故事,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塞利纳,他那种毫无秩序的感性对我实在没什么吸引力。另外,像亚拉贡或乔瑟夫·凯瑟这类将时间花在支配文坛比创作上要多且政治色彩强烈的作家,我也不太欣赏。”
“原来如此。老实说,我也不是很喜欢早期的莫泊桑,比起纯自然主义年代的作品,我倒觉得他后期的作品比较优秀,譬如世人评价很高的《她的一生》就不怎么样,但像《好友》或《坚强如死》等写实小说中描写恋爱的场景,价值就很高了。”
接着,爱好历史的谬拉则极为推崇大仲马,赞赏他是法国首屈一指的作家;我因为最近刚看完法国女作家科莱特的《紫恋》,便举出了她的名字;阿诺医师有点难为情地表示他最钟爱的作家是纪德。听到这个,我不禁觉得有趣,因为纪德那种虚弱的感觉与阿诺实在太契合了。最后,兰斯曼开玩笑说自己只看报上连载的低俗小说,惹得大家频频发笑,“真不好意思,我只要一看小说就会想睡觉,所以我比较喜欢看电影。”
“对了,卢希安。我在晚餐前曾爬上中庭的两座城墙塔与东侧的城塔‘诗人之塔’看过了。”讨论完文学后,谬拉又丢出了一个新话题。
萝丝,我前面已说明过了,主堡的四个角落分别耸立着四座方塔,与中庭邻接的两座称为“城墙塔”,面对溪谷的则称为“城塔”,“诗人之塔”就是位在主堡东侧的城塔,与我们傍晚去过的“小丑之塔”是成对的。
“那你觉得怎么样?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吧?因为从‘诗人之塔’看出去的景色,与从‘小丑之塔’看出去的没有什么不同。”卢希安将浏海拨开,轻轻地笑说。
“的确,这两座塔都看得见山谷对面的银狼城,但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东西。”
“奇怪的东西?”
“没错。‘诗人之塔’的展望室里有一支很大的弩炮正对窗外。”
“弩炮是什么?”我问。
“就是中世纪的武器,作用有点类似投石机。”谬拉白了我一眼说,“投石机你应该听过把?你可以将它想像成投石机的弓箭版。它是一种落地型的兵器,利用巨大的箭矢或石头来攻击敌人。有的弩炮甚至能将重达三至五公斤的物体,投射到三、四百公尺远的地方。它的基本原理是‘回式发射装置’,将绳索、头发与动物的腱缠绕成一束,利用其弹力将物体弹射出去。”
“原来你是说那个,没错,的确有一台放在那里。”卢希安优雅地点头说。
“你们为什么要把那种东西放在展望室?”
“不,谬拉先生,不是那样的。其实它从一开始就在塔上,我们发现时,它早已因年代已久而处处结了许多蜘蛛网,表面也布满了灰尘。”
“原来如此,所以是以前的城主将它搬到城塔上?”
“是的,应该没错。但就如你看到的,它的体积实在太大,如果不将它拆解开来就无法搬出门口,所以我们只好将它清理干净,继续放在那儿了。”
“你们保养得很好。”
“我也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为什么古人要将那种武器装设在城塔上?不知道谬拉先生有什么高见?”
“这个嘛,会是为了什么呢”被卢希安这么一问,谬拉以右手不断抚摸自己的胡须。
“我和萨鲁蒙也有上去看过,总觉得那是为了攻击对面的银狼城才放置在窗边的。轴承上还有一支很大的箭,搞不好可以同时刺穿好几个人。”摩斯替自己与萨鲁蒙斟酒,并从一旁打岔。
“这个说法的确不无道理。”谬拉的眼睛一亮,“要不要来试试?看它能不能飞到对面?”
“真的能发射吗?”萨鲁蒙将身子前倾,语气强烈地问。
我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那么感兴趣。假设那支大箭真的能射到对面悬崖上的城堡,那么只要将信或其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