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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部分

霸世红颜-第145部分

小说: 霸世红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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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箭!反击!快反击!”
    曲路王声嘶力竭地吆喝着,瀚澜军中却已经阵势大乱。金壁阵迷得一个个瀚澜将士眼冒金星,晕头转向的他们,哪里还看得清目标?一排排羽箭胡乱地射出,大多数都掉落大海。
    “绕行!从两侧的岩山绕过去!”曲路王举着巨大的盾牌,愤怒地叫喊。
    才刚一开战,瀚澜军便牺牲了不少战士,曲路王只恐慕远怪罪,在掩护自己的同时,拼命让情绪保持冷静。许是他军中有敢死之士驾驭的战船,冒着箭雨靠上了对方的船舷,他猛然发现从岩山绕行,可以令友军战船不至于全部暴露在阳光的反射下。时至下午,瀚澜军利用岩山躲避,等到后面的援军,开始了凶狠的反击。
    “糟糕,敌人避开了阳光,金壁阵不太好使了……”洛承威紧紧捏起拳头,眼见敌船疯狂地朝他们扑来,只好让众将士准备接舷战。
    “小子,就算我军换了新式战船,你以为跟瀚澜海军进行接舷战,我们会有超过一半的胜算么?”后方的不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阻止了洛承威的行动。
    “你是……央改小叔?”洛承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来人正是那支挂着无名战旗的奇怪军队中的领导者。然而,那一头长长的红发和一双银灰色的眼睛,除了飞影将军梓央改,别无他人有此特征。
    “承威,不想令我猛子哥绝后就给我回阵好好按老将军的意思指挥你的军队,金壁阵能对付多少敌人是多少,听明白了没?”梓央改的战船还未接上洛承威的船,那刺耳的声音已让年轻的小将震惊。
    洛承威知这位模样怪异的“小国舅”少年时就与他父亲洛猛交好,深知他的脾气,本想问他为何会突然出现在战场,偏被这样一吆喝,话到嘴边也收了回去。而此时他所见到的梓央改,看起来比三年前苍白憔悴得多,的确像是大病之人,但从他眉宇间却丝毫看不到脆弱,反而像小伙子一样热血满腔。他无奈转过头去,可是仍然担心那位小叔叔的身体,不禁犹豫不决。
    “臭小子,你还在犹豫什么?跟个娘儿一样,是不是想把你老爹气得从地底下蹦出来?再不回阵,别怪你叔叔我不给你好果子吃!”
    梓央改性情急躁,除了他师姐冷星桓和老将军武兆康,谁也拗不过他的火爆性子。洛承威这一次是当真被吓住了,连忙率军往回退去。
    “这才乖嘛,我的小霜儿没了,我总不能让她的准驸马也赔上一条命,唔……我可真是会替晚辈着想的人啊。”
    “将军,您还是跟以前一样,那么爱跟自己也跟洛小将军开玩笑。”副将侬青在旁咧着嘴偷笑。
    “还是我的老部下能理解我的心啊,我可不想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掉,至少在我变成海上的咸水泡沫之前,我也会想着打一场像样的战斗,这样才对得起我的太后师姐。侬青,你记住我的话,如果我没有见到太后之前就死了,记得往我脸上再扑点儿粉,我想让太后永远看到年轻的、精力长久不衰的梓央改。”
    “将军,您别说这种话了……”侬青忍不住擦起眼角的泪。
    梓央改冲他笑笑,没再回头,右手只一扬,一面红色令旗抛向了蔚蓝的天空。“方刀阵——出击!给我把敌军杀个片甲不留!”
    他一声令下,身旁的战船就像离弦之箭一样朝海对面疾驰而去。
    曲路王和梓央改几乎也是在同一时刻发动全面攻击,但瀚澜军已包含了从后赶来的援军。曲路王见大平军的兵力分散,对阵自己直属军队的不过是一支只有数千人的队伍,全然没把对面那奇怪的小个子将领放在眼里。
    “接舷!不要放过一个大平人!”
    两军刚接上船舷,曲路王以为自己胜券在握,谁知扑上前来的大平国海军,每个人手里都擎着一柄长刀,和普通的长刀大不相同。那些造型奇特的长刀,刀刃呈规整的长方形,三面都是刀锋,刀面宽阔。瀚澜军朝大平军船上放箭,方刀队根本不用盾牌来挡,只消抡起大刀一晃,飞来的羽箭就几支几支接连不断地被打掉。而方刀的刀柄比普通的大刀起码要长出一半,在宽阔的海域上挥舞,可谓所向披靡。
    前世特别番外篇…寻梦 第一话 触摸天边的虹
     更新时间:2009…2…17 20:12:05 本章字数:11298
第一话 触摸天边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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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生命可以无限延长,如果来生可以任我选择,我只希望——能和你站在美丽山顶的岩石上,看世间最灿烂的风景。◆
  “春风吹过来,多么的清爽,深圳的阳光绚丽明亮……”
  一首怀旧歌,来自一个忙碌穿梭在人群里的男青年之口,明明是首歌颂深圳美丽夜景的曲子,却搞笑般的被他配上白天的词,倒果真把深圳白天的都市景象唱得一点不错。恐怕,就因为这样,才正好搭配上他的特殊形象。
  乱蓬蓬的头发,散落在前额,让人乍一眼根本看不清他的容貌。明明是一米七六左右的中等身材,偏偏因为那身古怪的穿着而显得矮了几分。可不是,如果是正常人,谁会傻乎乎的穿一身休闲T恤和运动球鞋,还提着一个很有造型的公文包?
  他走路的姿势也实在不太优美,双手摆动的幅度大得出奇,不时引起行人的特别注意。无论是在钢筋水泥丛林的城区,还是在美丽的珠江之畔,他都和深圳这个经济特区映衬出一种极度的不协调感。
  “邢震洲,注意你的形象好不好?跟你说了多少次,这是大街上,你好歹也是个记者,别给咱同行丢脸!”
  另一个稍微雄壮些的男声打断了他的歌声。
  “喂,你又当没听见吗?”
  “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连出租车也叫不到一辆……”邢震洲走到出租车招呼站前面,低声自语着什么。不安的右手习惯性拉扯T恤的下摆,一会儿伸长脖子朝同一个方向张望。
  “还等出租车?这已经是第四个招呼站了。”穿西装的同伴上前用力推了他一把。
  “慌啥?才第四个站而已。”
  穿西装的同伴瞬间石化,这个损友,他到底想做什么?自己又不是什么公司干部,更不是有钱人,干嘛每次上班都要坐出租车?恐怕只能用“腐败”两个字来形容。可更离谱的是,今天是五一劳动节,他就不怕客满,还执意要等出租车!
  “我说,坐公车会死?”
  “死倒是不会,不过被挤成照片那样,比死好不到哪里去。”
  “好好好,你就在这里等你的出租车,我懒得陪你,我还不想因为迟到被炒鱿鱼!”
  一场短小的争执下来,“西装”钻进了拥挤的公交车,邢震洲继续在招呼站一个劲招手。
  “这个胜昌,真不够朋友……可我在这里等下去,真会像他说的那样,一辆都等不到?”
  正在烦恼之际,一个熟悉的汽车鸣叫声突然传来,邢震洲不由惊喜地跳起老高,来了!是出租车!
  “老兄,请问到不到虹霓杂志社?”
  “虹霓杂志社?”
  司机递出一个令人极度失望的白眼。
  “车上的客人全是去世界乐园的,你要去虹霓杂志社,不是和人家方向刚好相反吗?还是自己等下一辆吧。不过今天坐出租车的人好像都是去游玩的,我看你没那么容易等到去杂志社的车,劝你还是去挤公车比较好。”
  “什么玩意儿?有生意上门都不做!”邢震洲搓搓手,没好气的呸了一声,眼看着出租车飞驰而去。
  “这位先生,请问你是要去虹霓杂志社吗?”
  一个银铃般的甜美女声,突如其来的解除了他的困惑。原来刚才走掉的出租车后面,竟跟着一辆小巧的红色“奔驰”。
  车窗里飞出一个灿烂的笑脸,那是一位穿着红色休闲装的短发少女,摘下紫色的墨镜,露出两弯神采奕奕的挑眉,一双乌黑而水灵的大眼睛,并不太白却很健康的肌肤,嘴角倔强的向上微撇,活脱脱的一个“火焰美女”,和那辆“小奔”简直绝配!
  “燕妮?我……该不会是遇到明星了吧?”
  邢震洲瞪大眼睛望着那少女的脸,这少女分明就像昨天在某时尚杂志上看到的封面大明星燕妮。
  “我真有那么像燕妮?你看清楚,燕妮下巴上有颗痣的,我没有。”
  那少女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虹霓杂志社,正好我也往那边去,算那里的新近员工吧,送你一程应该没问题。”
  邢震洲惊得张大了嘴巴,这实在太意外了。一个和自己素不相识的陌生少女,就算是将来的同事,居然愿意用的名车送他去杂志社,他有生以来还从没遇到过这种像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看你的打扮,是记者吧?记者够辛苦的,五一节还要加班。据我所知,虹霓杂志社的编辑部全是女编辑,采访部也只有几个男记者,你在那里一定挺受欢迎。”少女一面开车,一面大大方方地和他聊天。
  “像我这种畸形记者,没有你说的那么受欢迎。”邢震洲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却又像找到采访对象似的,顺手递给那少女一张名片。
  “邢震洲……很霸气的名字嘛,”那少女收起名片,回眸一笑。
  “配我的形象就不协调了啦!”邢震洲哈哈笑了起来。
  不知不觉,车已经开到了虹霓杂志社的大楼下。
  “还是得谢谢你,奔驰小姐,”下车后,邢震洲左手提起公文包,右手放到胸前,扮绅士似的向那热心的少女鞠了一个标准九十度的躬。
  那少女又笑了:“不是说不用谢了么?大家很快要成同事的,对了,刚才你叫我什么来着?”
  “你自己没告诉我名字,我只有叫你‘奔驰小姐’了。”
  “去你的吧,我们算一面之缘,你可听清楚了,我叫……”
  “邢震洲!磨蹭什么?快点把昨天的稿子送上来!”正当那少女要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时,楼上突然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粗里粗气的叫喊声。
  小伙子匆匆忙忙的向那少女说了声再见,便飞奔进了大楼里。
  真是个有趣的记者……少女靠在车前,用异样的目光凝视着那大楼里正在上升的电梯。春风将她的短发吹乱着,五一节的都市是热闹的,她的反应却异常的静,仿佛在沉思着什么。或许,从很早的时候,她就开始注意这幢大楼了吧;或许,她期待着更多的东西,那是即将到来的,自己可能会是一颗风靡于某一行业的、和燕妮完全不同的——超级巨星。
  邢震洲提着公文包,风风火火赶到编辑部。
  “Amanda,给你,”他气喘吁吁地打开公文包,将里面的一叠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递给一个正在东首窗前排版的姑娘。
  这就是虹霓杂志社的特征,因为是女性杂志,工作人员也自然而然“阴盛阳衰”。偌大一个编辑部,偌大一间工作室,放眼望过去,清一色的女职员。而邢震洲这“万红丛中的一点绿”,早已习惯了面对这种特殊景象,每次从采访部到编辑部,他都不会感觉心理失衡。他喜欢这里,也喜欢编辑部的女同事们。
  “震洲,你好像跑得很累的样子,过来歇口气。”接过稿件的姑娘有点担心地望着面前的人,递上一杯开水。
  “怎么,不是很急吗?”
  邢震洲吃了一惊。
  “刚才老云在楼上像催魂似的催我,难道她又耍弄人?”
  “那个老**的话你也信?她那个怪脾气,我们受够了,她自以为很了不起,什么工作都不许我们做晚一秒钟,其实根本必要,现在可好,都欺负到了你们记者头上。”
  “算了,下次不会上当就OK。”
  邢震洲呷了一口杯子里的水,突然露出奇怪的表情。
  “怎么今天五一节都没有果汁供应给我们?”
  “果汁?有开水都不错了。”
  那姑娘还是一个冷眼。
  “老**最近发了疯,不许我们随便用饮水机,说什么社里面的所有能源都要节约,这几天我们可都是自己从家里带水来喝。”
  “这个老云,唉。”
  “谁叫她缺爱?三十六岁了还没找个男人,像那种没有爱情滋润的老**,十有九个都心理变态。”
  “朱雁,留点口德。”
  另一个姑娘的声音从西首窗前传来。
  “你忘了你三天前才被老云扣了薪水,这次再让她听见,来个公报私仇,你不连这个月的底薪都没了?还是快点选你的稿子吧,我这边的专栏和你一样是从昨天开始弄的,我马上就要完成了,你还拖拖拉拉。”
  “还是羚姐最尽职,让我膜拜一下!”邢震洲向西首的姑娘翘起大拇指。
  在女人堆积的编辑部里,这两个姑娘正是邢震洲最好的异性朋友。西首那位名叫麦羚,今年二十四岁,长了一张可爱的圆脸蛋和一副纤小的身材,容貌虽然算不上特别漂亮,却给人一种活泼而贴切的温暖感觉。她是众多女编辑中唯一的太太级人物,二十岁进了虹霓杂志社,二十一岁就嫁给了一位招商银行的高级职员,现在有了一个一岁大的儿子,或许那种和蔼感就是因此而起吧。但是一旦进入工作状态,她就像是完全变了个人,总是一心专注于工作质量并在第一时间完成。不论是在上级还是同事的眼中,麦羚都是一个极有地位和魄力的编辑。
  东首的朱雁,则是麦羚的死党,任谁都无法想象这两个性格完全极端的人会相处得如此融洽。朱雁比麦羚大一岁,性情却是极其古怪。她爱化妆,即使自己长着一张根本不用打扮,回头率就达到百分之百的天使面孔,却仍要每隔一小时就补妆一次。她爱穿黑色的衣服,十有九件都是黑色,大家都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叫她“黑玫瑰”,她却说黑色更能显露出她的魔鬼身材。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她从来没考虑过结婚,男朋友倒是多得数不清,不过每个男友却都很悲惨,一定会在半个月内被她无情地抛弃。
  “OK,搞定!”麦羚兴奋的声音打断了邢震洲的思潮。
  “懒得跟你比速度,”朱雁满不在乎的打了个呵欠。
  麦羚冲她诡秘地一笑,“你呀,是看到身边坐着个英俊的弟弟,就没心思工作才是真的。”
  “算了吧,我对小弟弟才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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