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2-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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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口气,施施然的走了出去,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下毒是一门学问,可惜我不是药理学方面的专家。所以懂的也仅仅是皮毛而已。
我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复合毒的形式逃过银器的检查;当初我就差点死在这招下。但我是懒人,不耐烦用这么复杂的方法,况且楚天昊这老小子和我想象的一样小心翼翼,今天,他光喝自己检验过确信没毒的酒,一口小菜也没吃。啧啧,虽说他大爷山珍海味伺候惯了,不稀罕这些寻常物,可做个饱死鬼总胜过饿着肚皮去引见报到吧,你就这么确信能赶上那边的饭点?我不肯喝酒是我真不想喝酒,我跟他很熟吗?凭什么陪他喝酒;我一个贵妃娘娘陪一个非亲非故的男人喝酒多不成体统。他干嘛非得把两样东西往复合毒的方向想呢?我似乎没给过这方面的暗示吧。呃,难道我无意间给了他这样的暗示,那实在是不好意思,天地良心,我真的是无心的。
毒药不会在空气中莫名其妙地合成,我想毒死的是他,又不是整个地牢的人;他还没有尊贵到让我杀全牢的人下去伺候他的地步。
问题当然是出在酒里头。
酒当然是有毒的。
只是毒并非砒霜。
用银试毒是古代很流行的验毒方式。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存在即有道理。这种方法无疑是有科学可靠的一面的。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否则也不会在现代社会消声匿境。
众所周知,古代最常用的毒药是砒霜,砒霜的有效成分是五氧化二砷,这种东西和银确实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发生。可是古人提炼技术并不十分高超,砒霜里通常还含有杂质硫,硫可以和银反映生成黑色的硫化银,为肉眼所见。
银器的验毒功力仅局限于并非精制的砒霜,对于氰化物甲醇肉毒素之流就无济于事了。而现代社会常用的毒物则已经是氰化物,因为这个缘故,没有谁还会拿着把银勺子试验自己吃的饭汤是否有毒。
甲醇,俗称木精,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山西特大假酒案的“元凶”。它看上去跟白酒的主要成分——乙醇并无二致,同样散发着特有的浓郁香气,然而甲醇有毒,饮者轻者失明,重者丧命。
我从树干里提取了少量甲醇,自己也不是很肯定它的纯度,老死猫死狗毕竟会影响不好。没想到,第一次制药就效果斐然。人倒霉起来,老天爷都会赶上来踹一脚,我也没料到这坛酒里的甲醇含量已经高到了这份上了;毁了楚天昊眼睛之后,顺便把他的小命也带走了。
唉,天要亡你,着实不能太怪我。
凌迟的时候,倘若剐到九百九十八刀,犯人依然生命力顽强,那么最后一刀自然是插到他(她)的胸口上。
我不是乐善好施的菩萨。
欲走 ↑回顶部↑
藏服,500元人民币还有廖剩无几的阿司匹林。
安安静静地坐在我面前。
我愁眉苦脸地对着天蚕丝袋里已经粉碎性骨折的三星手机长吁短叹,当日它舍身救主护下我一条小命自己也英勇捐躯了。我狐疑地把袋子抓在手里试探地晃了晃,得,彻底散架了;我还指望再来一通神秘的未知来电把我给招回二十一世纪呢,这下子估计是彻底没戏了。我看着已然成分化状态的手机兄,顿时欲哭无泪。我跟现代社会有所联系的东西已经屈指可数了,它居然还敢这么不厚道地弃我而去。破手机,烂手机,亏我不离不弃地用了你五年时间。(手机~…~:那是你葛朗台精神泛滥,舍不得换而已,你以为偶稀饭被你用?司嘉洛(黑线,暴走状态,忽而阴笑,无限温柔滴~):你很不满意吗?——信不信我拆了你?手机(面无表情):不必了,偶已经散架了。尔后某女一直呈控诉苍天的姿势。)
啊!我不活了,你这个没良心没道义的家伙,居然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古代。
立马头脑中浮现出小白菜同学的形象,凄风苦雨中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模样好不可怜。
偶比她更加凄凉。
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件事又有什么目的。我已经扳倒了楚天昊,(至于他的余党,他们又没有直接惹上我,冤有头债有主,我不随便迁怒无辜。)也算是为我在古代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报了仇,貌似我没理由再在这里赖着不走。可是如果走,我又能上哪儿去,这个世界很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终究是个过客,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消失不见。我的生理依然是停滞的,这个事实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自己的客人身份。倘若这里真正接纳了我,我又怎么会不会慢慢老去。
以前看武侠小说,看上面的人物(呃,当然多半是反派的女魔头)可以青春永驻,红颜不老,总是会由衷地羡慕;可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是一种悲哀。我说过,我最喜欢的一句诗歌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我又能牵着谁的手,慢慢变老?就算我侥幸找到这样一个愿意和我相濡以沫,更加爱惜我苍老的容颜的人,我也没有能力给他相同的待遇。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轻轻地我走了,就如我轻轻地来。我也不想再装病,让楚天裔大张旗鼓地寻找一名为“司洛”的大夫进宫;商文柏是一大好青年,我这个妖女还是不要接着“毁人不倦”,把他也带回现代继续折腾了吧。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我结过婚,也尝过家庭的滋味。这些曾经让我一时新鲜,但是很快就会厌倦,我本来就是个没有什么长性的人;不断地希望安定,却又有不断地想要落荒而逃,无论走到哪里,即使是在喧嚣的人流中依然会觉得孤寂。每个人都渴求幸福,只是幸福可遇不可求,我似乎没有这样的运气。
我已经厌倦。
厌倦所有人阿谀奉承的嘴脸,厌倦了这枯燥乏味的宫廷生活。即使是皇帝驾到,我也没有任何感觉。
可是楚天裔却是兴致勃勃,很是欣喜的模样。我拉不下脸面,虽然我已决议离开,但现在好歹也是人家山珍海味养着,绫罗绸缎供着,我还没金贵到一笑千金,非得逼着皇帝烽火戏诸侯的地步,自然也得动两下表情肌意思意思。
得,我收回以前对楚天裔的评价,什么崇尚俭朴,不骄奢淫逸。才坐上龙椅多久就要大兴土木。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他正笑容满面,一脸期待地看我。到嘴边的话立刻咽了回去,貌似我比较适合当奸臣,没有直言忠谏的勇气和傻气。
“看出来了没有?我要把这里修建为最别致的宫殿,给你做‘清音雅阁’。你不是喜欢木英吗?可惜皇宫里种植的很少,这种东西又是多年以后才能开花还最忌讳移动根土。当初看你喜欢,我就想,总有一天,我会在它的旁边为你修建最美丽的宫殿,让你可以天天看到它。”
我有些糊涂了,这么大费周章,仅仅是为了搏我喜欢。拜托!这么赔本的买卖实在不是他的作风。楚天昊被我解决了,他自己也已经登上了金銮殿的宝座;貌似我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他还这么不辞劳苦地讨我的欢心,唱的是哪出戏?我以为按照我们目前的态势,他衣食无虞地把我当食客养起来即可,其余的,实在没什么必要。
看他兴奋地在忙碌的工地前指点江山,我不由得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落日的余晖在他脸上镀了层奇异的金色,不威严庄重,反而有股调皮的孩子气。
暖暖的落日的光芒照耀着我和他的脸,明亮而不眩目。
陪我一道走进夕阳的余晖。
Walk into the sunset with me 。
和我一起白头偕老。
我突然被自己脑子里涌现出来的荒唐念头吓住了,不由得默然。
“没这个必要吧。”我勉强不得自己如他所愿作喜出望外状,横竖我没道理会在这里滞留太久,掐指算算,还有三四个月就是西秦的雨季,彼时我就可以回归现代。浪费这么多人力物力就当旅馆住几个月,(呃,也有可能等到我闪人了,这边还没建好,我干脆无缘入住。)太过于奢侈了,会遭天谴。
“当然有必要。我改变不了这棵木英的禀性,但我可以改变周围的一切来适应它,让它在这儿生长的很好。”
“凡事随缘,没必要刻意强求。”我淡淡地微笑,眼光沾在他忽而变的深沉的眸子上,稍一停留,便堪堪滑过。
“再说。”我字斟句酌,道:“我是顶没有长性的人,说不定很快就会厌倦了它。”
“有何不可,事在人为。”他目光不移,面色温和而恳切,道:“我在皇宫里种了很多木英,等到这棵树老了,你看厌倦了,别处的木英也就开花了。”
“它长的这么慢,我怕是等不及它们开花的。”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没关系,就是等的再久,我也陪你等下去。总有一天会等到。”他笑着,像是在论证事实又像是在允诺未来,他的眼睛看来就好像是阳光照耀下的海洋。
是吗?它肯定会有开花的一天,只是与我的等待无关。
所以我对着他笑了笑。
我微笑的时候不代表我快乐,我哭泣的时候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不小心眼里进了沙子。很多事情,真的不能只看表象。
我记得当日在水月庵时,静娴师太曾交给我一个薄子,上面记载了不少人名。她还连连感慨说总算物归原主。静娴老尼姑虽然不守清规戒律,但名闻中土,毕竟是有两把刷子的。尽管我一直都没有发现她的刷子究竟放在什么地方。我当日开口询问时,她又称天机不可泄露。按照穿越法典,她作为得道高人肯定是知道一二的,可惜没等到我返回尼姑庵的那天,她亲自给我面授机宜,就被那个杀千刀的楚天昊给害了。想到这里我就火的很,费尽曲折地毒死他实在是太便宜这小子了,早应该放野狗咬死他的,不然,满清十大酷刑在他身上走一遭也是不错的选择。
师太虽已驾鹤西去,但也留下了线索给我。当初她那么郑重其事地把东西叫给我,又叮嘱我好好保管,那么这件东西肯定对我意义匪浅,搞不好我反穿越的关键就在里头。这本薄子我没有带在身上,当初一心想着凭借自己身边的东西反穿越回去,对于她提供的工具倒并没有十分上心。刚进宫的时候,我委托清儿帮我保管它,现在自是人去物亦不在。
唯一尚可安慰的是,我对背诵一道还算粗通,当然谈不上过目不忘,但只要翻阅的次数够多,我便可整本默下。即使是不求甚解也无妨,那些写了字的纸就仿佛在我脑中留下影象一般,闭上眼,一张张地就自动翻阅。所以我从小虽对学业不十分上心,但成绩还是不错的。
现在我所做的就是闭着眼睛开始默写。古人的习惯很糟糕,喜欢竖着写字,这着实是件令我头疼的事,我头脑中的字也是竖着往下排的,连一边默写一边看都难。我屏声静气,默默地将脑中的字一个个地录下来。这其实是一件很伤神的事,需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和思想的全神贯注,稍微被中断,就得从头开始。
宫女们我一早退下,除了害怕被打扰,我也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怪异的模样。闭着眼睛写字,玩哪出把戏。高处不胜寒,我知道早有针对我的风言风语在宫内流传,虽说不遭人妒是庸才,但太遭人嫉也绝对是蠢材,不懂得韬光养晦。
我急急地在笔上游走,脑子里的东西因为隔的时间有点久了而且没有加以复习,纸上的字迹也逐渐模糊不清。我必须得赶紧把她们重录下来,否则等到我真正忘记的时候,那么我就再也没有回家的线索了。
现代社会里,我虽然生活得谈不上多幸福,或者是说我只经理过短暂的幸福;我也很讨厌职场上的明争暗斗刀光剑影,(当初选择学医就是因为时年岁数尚小,误以为干医生就是凭实力说话,没有那么多复杂的人事斗争,后来大了一点,才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哪里也不是乌托邦。)但那毕竟是我的地盘,是我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地方。我身上的每一个基因都来自那里,我灵魂中的每一个思想都在那里形成,落叶归根是必然。
只希望静娴师太留给我的线索不要太过于晦涩,隐晦到我有线索跟没线索一样,甚至比没线索更糟糕,错误理解的信息把我带到南辕北辙的路上。尽管我清楚地球是圆的,即使是走了相反的方向也能顺利到达目的地。但我没有那么多时间耗下去,我不耐烦继续蹉跎岁月,要堕落也得回家再堕落。
“吁——”头脑中的本子总算翻完了最后一页,我筋疲力尽地放下笔,虚脱一般缓缓睁开眼。眼前赫然一鬓发如银的宫装老太太,端庄严整的好不气派。
我唬得连忙翻身下跪,这宫里头,地位比我高的女人没几个,敢这么肆无忌惮长驱直入的更加寥寥无几,能把我吓的只记得赶紧行礼的,除了太皇太后外还是太皇太后。
那啥,我也该叫她一声奶奶吧,好久不见。
“臣妾叩见太皇太后,不知太后圣驾,有失远迎,请太皇太后恕罪。”最近,被人家磕头的机会多,自己鲜少下跪,倒还真有点手忙脚乱;不过我还是可以阿Q精神一把滴,这起码说明我不是天生奴才命,还是比较适合位居高层的。
“起来说话,几个月不见,你这孩子怎么倒生分了。先皇在的时候可是收过你当义女的,你不认我这个老婆子当奶奶,哀家可还是认你这个孙女的。”她伸手把我拉起来,近了仔细瞧了一回,嗔怨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久也不来看看哀家。这宫里头冷冷清清的,原有你们做伴还好,你一走啊,哀家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了。当真是孤单的很。”
我连忙赔笑道:“皇奶奶真是言重了,这天下都是您的子民,您老若还嫌不热闹,怕是送子观音都要天天喊天上无聊了。”
“你这小丫头一张嘴就会哄哀家开心。”她携我上榻坐下,慈爱地看着我,道:“我也明白,你不是个没良心的孩子,先前不来看我,是因为你也有自己的难处。你在王府的那段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