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在建国后的20年-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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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刘少奇参加安徽代表团的讨论时,他也对曾希圣所主张的“责任田”和“三改”问题保留了意见。
刘少奇说:
三改大家意见好像损失大,收获少,这个结论可以这样,恐怕也不能说一点成绩也没有,某些地方还是有点成绩的。三改损失是大,将来怎么搞,是不是还要搞,搞多大,要经过调查研究以后,按照各个地方的情况作出判断。
安徽发生这些严重问题中央有责任,不能全部推到省委身上、曾希圣同志身上,中央要替省委和曾希圣同志负很大一部分责任,很多事情是中央提的,人民公社、大跃进、高指标、食堂、供给制都是中央提的。那时候别的省都搞,安徽不搞也不行。就是三改,曾希圣同志也报告过中央,中央同意的,责任田报告过中央,同意他试验的,不过没有讲在安徽普遍推广,只讲在一个地委范围内试验。
尽管刘少奇也对“三改”、“责任田”持保留态度,还没有明朗化,但至少有一个存疑,有一个调查研究后的问题,有一个“是不是还要搞”的问题。
七千人大会结束后,1962年3月,安徽新省委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承认了“责任田”“实际上是包产到户”,“在方向上是错误的,是与中央提出的《农业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是背道而驰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内大部分改过来,1963年扫尾。
但是,“责任制”、“包产到户”的发展并不是就这样销声匿迹了。它作为一种具有强大的、自发的生命力的生产方式,适应了当时农村的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而且已经享受到实行“包产到户”所带来的利益的农民,是不会轻易放弃这种能给他们带来切身利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因此,安徽省委在纠正“责任制”、“包产到户”的过程中,有相当大的阻力。
同时,中央领导人也对这一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实际上从当时国民经济调整所面临的根本任务农业增产出发,实行“责任制”、“包产到户”倒不失为一种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粮食生产、解决粮食紧张问题以及带动其他方面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有效措施。
七千人大会结束后,毛泽东外出,同时派出了秘书田家英到湖南农村调查,以找到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出路。毛泽东给田家英指定了四个调查点:湘潭的韶山(毛泽东的家乡)、湘乡的唐家坨(毛泽东的外祖家)、宁乡县炭子冲(刘少奇的家乡)、长沙的天华大队(刘少奇曾在此蹲点调查)。
毛泽东嘱咐田家英:要向刘少奇报告一下,问少奇有什么指示,他那里有什么人要参加调查。
田家英回到北京向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当时正忙于确定国民经济调整的大盘子,忙于统一党内高级领导干部对困难形势的认识,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没有顾得上仔细考虑这个问题。
刘少奇对田家英说:我同意。湖南3月份天气还很冷,调查组去时要准备好棉衣。可以到湖南,向省委借些棉大衣给调查组人员穿。
田家英组织了一个17人的调查组,兵分3路,去韶山大队、大坪大队(即唐家坨)、炭子冲大队,没有去天华大队。
1962年3月22日,在武汉东湖宾馆,毛泽东接见了调查组人员。
毛泽东先是一个一个问名字,接着讲了一些当时流传的政治笑话,谈笑风生中,向调查组提出了几点希望:一要同当地干部结合;二不要乱指挥;三是头脑里不要带东西,只带一件东西,就是马克思主义;四是要作历史的调查;五是看到坏人坏事不要乱说,好的可以说;六要参加轻微的劳动。
有了去年在浙江调查的成功成果,毛泽东对这次调查寄予厚望。他相信:田家英领导的这次调查同在浙江调查一样,会给他所关注的农业生产问题,带来很大的帮助。
调查情况出乎田家英的预料,也出乎调查组人员的预料,更出乎毛泽东的预料。
1962年3月底,调查组全部抵达农村。当时参加调查组的逄先知回忆说:
这里自从实行“六十条”,取消了食堂、供给制,后来又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社员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生产、生活都有了转机。但是我们一进村,却遇到一个没有料到的情况:社员普遍要求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而且呼声很高,尤以韶山、大坪为甚。炭子冲好一些,据说这是因为刘少奇1961年回家乡调查时曾批评过包产到户。对这一情况,田家英没有精神准备,大家也都没有精神准备。农民列举事实,讲了包产到户的许多好处,同时历数公社化以来集体经济的缺点和困难,有时同调查组的同志辩论到深夜。
田家英心里很矛盾:从实际情况看,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明显地对恢复农业生产有利;另一方面,这个问题事关重大,不能轻举妄动,特别在韶山地区更要谨慎从事,否则势必影响全省、全国。
田家英不便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但私下里多次对逄先知说:在手工劳动的条件下,为了克服当时的严重困难,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这种家庭经济还是有它的优越性,集体经济现在“难以维持”。
带着矛盾的心情,田家英先把调查报告寄给了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认真地看了,认为很好。
陈云同刘少奇的反应是一致的。陈云读了田家英的汇报后,非常称赞,说:“观点鲜明”。
但是,毛泽东同刘少奇、陈云的反应迥然相异。
当田家英向毛泽东汇报时,毛泽东反应很冷漠,没有看,只听了田家英的口头汇报。
毛泽东对田家英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
这是毛泽东对包产到户问题的又一次明确表态。
7月初,田家英等回京后,立即去刘少奇那里汇报。
刘少奇说:要使包产到户合法起来,可以把调查得出的结论在“秀才”中间酝酿。
逄先知回忆说:
汇报刚开了个头,就被刘打断了。刘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就提出关于实行包产到户的主张,并且详细讲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田问:“少奇同志,这些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说:“可以。”刘少奇又吩咐田家英把他的意见在“秀才”中间酝酿一下,听听反应。他为慎重起见,并且希望能够真正听到“秀才”们的真实意见,嘱咐田不要说是他的意见。
田家英得到支持,便准备起草一个文件:《恢复农村经济的十大政策》,主张当前在全国农村应当实行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包括集体、半集体、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以便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当田家英向邓小平汇报时,邓小平话不多,却很干脆:“赞成。”
与此同时,其他中央领导人也在对包产到户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962年6月14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观澜致函邓子恢等人说:安徽群众“特别强烈要求的”,是“‘责任田’3年不变,人大代表李有安(劳动模范)甚至代表群众说话,提出3年又3年不变”。
6月16日,李富春途经安徽一些地方,看到农民生活好了,没有浮肿病和逃荒要饭的了。他与农民谈话时,农民都说:“实行包产到户好,积极性比过去高了”,“现在自己种自己收,多种就多收,多收就多吃”。就此,李富春致函刘少奇、邓小平等人,汇报了这些情况。29日,他又给正在湖南的田家英写信说:农业问题需要“在政策上要活些,要以退为进”。
6月下旬,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村办公室汇报工作,华东局认为安徽搞“责任田”就是单干,是方向性错误。邓小平说:在农民生活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各种办法,安徽省的同志说,“不管黑猫黄猫,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7月7日,邓小平在一次会见时,主张使包产到户合法化:“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要使它合法起来。”
而对“包产到户”、“责任制”最为支持,也最力主、力陈己见的,是邓子恢。安徽省委自七千人大会后,就开始强行纠正“责任田”,并要求在1963年全部改完。同时,广西也很赞成“包产到户”,也受到反对意见的强烈批评是:“闹单干”。
4月初,安徽省宿县符离区委书记给邓子恢写信,反映了群众的意见,认为“责任田”保持“五统一”,就是坚持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原则,方向是正确的。这引起了他的注意,接着就派出了工作组去安徽调查。6月中旬和7月18日,工作组给他发来了一些材料:《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宿县王楼公社王楼大队实行责任田的情况》、《宿县城关区刘合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田的情况调查》,都肯定了“责任田”,认为“责任田”是“在集体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上找出了一条出路”,群众说:“越干越有奔头,最好一辈子不要再变”。
5月9日,邓子恢在刘少奇主持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就农村问题发言说: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就让他们搞。自留地、饲料地、自由市场等也可以适当放开或扩大。
邓子恢说:
我认为,当前在一定范围之内,扩大小自由没有危险。过去我们对自发资本主义的危险,我看也有点太夸大了。因此,可以适当扩大小自由。
我认为,适当扩大小自由,包括自留地、饲料地、借地、借冬闲田等,总不要超过总耕地的20%。主要的生产关系还是集体所有制,加上20%的小自由,就变资本主义呀?干部是我们的,国家主要的经济是我们的,就发展资本主义呀?把资本主义看得太厉害了。
在这次会议上,邓子恢提出的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深入的展开讨论。刘少奇及其他主要领导人也没有明确表示态度。
5月24日,邓子恢给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写信:《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主张给农民多一点“小自由、小私有”,强调建立生产责任制是今后搞好集体生产、巩固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环节。
5月底到7月中旬,邓子恢又应邀在军委总后勤部、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央党校等单位作了报告,分析了三年困难时期,粮食产量连年下降,农村元气大伤的原因是:所有制变动太大,分配上搞平均主义、瞎指挥、经营管理没有上轨道、干部中存在特殊化作风、工农业发展比例失调等。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必须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要搞联产计酬的包产到户。他针对一些批评说:不能把包产到户说成是单干,因为“土地、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体经济”。
7月2日,安徽宿县符离区党委再次给邓子恢并中共中央寄来材料:《关于“责任田”问题的汇报》,列举了七条理由证明“责任田”方向是对的,列举了十个变化说明它确实好。
邓子恢坐不住了,眼看着这种农民自发的生产经营方式得不到承认,还不能合法化,邓子恢着急了:要向党中央、毛主席汇报,把安徽寄来的材料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调查材料给他们看。有人劝他:可以暂时缓一缓,等中央尤其是主席的态度明朗后再说。
邓子恢斩钉截铁地说:应该实事求是地向中央陈述意见。共产党员时时刻刻想到的是老百姓的利益,不怕丢“乌纱帽”。
陈云在上海看了安徽搞“责任田”的材料,认为这是非常时期必须采取的办法,就打算向毛泽东进言。7月初,陈云回京后同刘少奇、邓小平等几位常委交换了意见,看法基本上一致。
刘少奇说:工业上退够,农业上也要退够,可以在一些地方实行“包产到户”。
同时,田家英回京后,在刘少奇、邓小平等人的支持下,开始起草一个使包产到户合法化的文件。
7月6日,陈云给毛泽东写信说:“对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谈,估计一小时够了。我可以走路了,可以到你处来。”
当毛泽东还在邯郸时,田家英就下决心以秘书的身份向毛泽东进言,打长途电话要求面陈。回答是:“主席说不要着急嘛!”
尽管刘少奇、邓小平、陈云等人都对“责任田”、“包产到户”等问题有过明确的态度,但是,最终还要看毛泽东的态度。
而比较集中的就是在毛泽东刚刚从邯郸回京的几天:陈云、邓子恢、田家英接二连三地向他汇报,几乎都是同一个问题:赞成包产到户。这使毛泽东非常生气,也感到事态的严重性。
7月初,毛泽东从邯郸回到北京。当天晚上,就约见了陈云。陈云阐述了个体经营与合作经济在我国农村相当长的时期内还要并存的问题,现在在农村实行分田到户,这个办法实质上就是包产到户。当前要注意发挥个体生产的积极性,以克服困难。当时毛泽东并未表态。第二天,有人说:毛主席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集体经济,是修正主义,这是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陈云闻听后,缄默不语。北戴河会议初期,陈云就写信给邓小平并毛泽东,说是身体状况不好,要求请假。陈云就没有参加后来大批特批“单干风”的北戴河会议。
与此同时,毛泽东在中南海游泳池召见了田家英。田家英系统地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现在全国各地已经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30%,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达到40%,另外的60%是集体和半集体的。现在搞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是临时性的措施,是权宜之计,等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