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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寻宝美利坚-第11部分

小说: 寻宝美利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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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古董店,显然不是适合金沐晨考验自己眼力的地方,就算他看对了某样东西,那东西的价格,他也不一定能承受得了。

所以金沐晨之前就一只琢磨着,到底去哪里试试自己的眼力,要知道在美国,除了那些正规的古董店之外,另外最大的古董集散地就是在网络上了,e-bay上面就有古董专区,可是哪里哪有什么捡漏的机会可言?

前段时间,金沐晨还一直再为了到底去哪里试试自己的能力而头疼来着,方伯虽然知道几个,可是他却以自己功力不够,怕自己上当受骗为由,一直不告诉自己。

而现在坎迪斯,带自己来的这个地方,给他的感觉,就和国内的那些小型古玩市场差不多,货物的品质参差不齐,价格也都比较低廉,而且还能砍价,这样才有可能捡漏的地方。

集市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人来人往,黑的,黄的,白的各色人等是一应俱全,显得热闹非凡。

虽然已经是九月,纽约已经进入了初秋的季节,可是一眼望去,却依旧是满眼的短袖,短裙,大长腿的白妹子,而且因为实在曼哈顿,这些妹子的质量完全不用担心,黑发的,金发的,红发的,身材火爆高挑的,一个个看起来都煞是养眼,一走一过都是女人身上的香水味。

如果不是身边就是一个出挑的大美女坎迪斯,金沐晨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要大吃冰淇淋了。

海斯特街长度大约有两英里,路的左边是一排几十家店面,专卖手工艺品,和一些二手货。

另外一边则是开着天鹅公园,绿树成荫,那些买古董的小摊一般都摆在这边,还有一些卖小吃的摊位也夹杂在中间。

这里的小摊和国内那些露天席地的路边摊不太一样,布置的比较正规整洁,摊主会搭起一个像模像样的小棚子,每个棚子大概有十个平方左右,而在棚子里面会很正规的摆上简易的货柜,和货架,出售的商品,则是会分类摆放整齐。

来逛这里的纽约客,都是喜欢手工艺品和古董的玩家,还有一部分则是纯粹抱着看热闹的心里来逛的游客,所以这个集市,从来都不缺乏人气。

在古董摊位的旁边,是不是的还开着一些卖饮料小吃的贩卖摊,每个小摊前面都很快会挤满人群,诱人的食物香气,在市场里散播开来,伴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原本已经开始热闹的街道,迅速就变得更加的火热了起来。

金沐晨兴冲冲的带着坎迪斯杀了进来,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原本的兴致,因为他发现,这里和他想象不太一样,最起码和他所认知的国内的那些古董市场不太一样。

当然这主要也是和美国人对古董的认知有关,美国因为建国时间短,自己的历史积淀并不深厚,所以对于古董的认知和国人也是大不相同。

在他们看来,一些用旧的二手货,只要有个三五十年的历史,就完全能看做是古董,而且因为这个国家没有经历过封建王朝时期,所以他们也不在乎那些东西,是不是皇室用过,还是就是出自于普通老百姓人家的。

甚至一些做工精美的手工艺品,只要年头够,都可以归咎到古董的范畴。

这个海斯特街里的古董摊位,其实很多就是卖手工艺品的,有的是卖木雕的,有的是卖二手家具的,还有的是卖现场制作的手工项链,或者手串的。

更有甚者,居然有人在卖什么名人球星卡,和一些形状比较奇怪的玻璃瓶子,或者是可乐瓶盖的,总之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也有一些是卖银器的,不过那些银器,在金沐晨的眼里看来,不管怎么看都是更像现代仿品多一些。

还有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非洲来的黑哥们,在卖一些看起来好像是动物牙齿或者是骨头做成的牙雕,或者骨雕项链,手串之类的。

金沐晨靠近去看了几眼,那玩意雕工很粗糙,而且制作年代也不是很确定,可就是这样的一些玩意,老美却很是喜欢。

时不时就有几个大妞,或者拖家带口的中年大妈和那些黑哥们在哪里讨价还价起来。

而原兴冲冲的冲进来的金沐晨,很快就大失所望起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他期望的漏可以捡。

不过很快他就调整了心境,毕竟像那次那样的捡漏,就算是在国内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有发生。

雄心勃勃的想来捡漏的心思,只不过在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灰飞烟灭了。

看着那帮老外,围着一个个摊子,讨价还价的不亦乐乎的模样,金沐晨真是难以理解,那些东西很多都是来自非洲或者拉丁美洲的雕刻品,而且调动粗糙,就算是有些年头,很多也都是乾隆年以后的产品。

真的很难能看出,里面有什么值得审美的价值,但是那帮老外,却非常喜欢,围着那些摊子一个劲的再转。

说实话那些东西,和咱们国内的瓷器玉器比起来,连提鞋都不配,这也真是让金沐晨更加的奇怪这帮老外的审美情趣。

不过他虽然是捡漏不成,但坎迪斯对这里的很多东西,却很感兴趣。

比如那些亮光闪闪的项链,虽然明知道是玻璃朔料的,但是她还是会饶有兴趣的带着金沐晨赶过去,围观一番。

“这个怎么样?那个也很漂亮…”

总之这是金沐晨听到坎迪斯说过的最多的话,这里那些五颜六色的小商品,让他感觉自己好像到了义乌,而对坎迪斯而言,每样东西看起来都很新鲜。

金沐晨很快就调整了心态,陪着坎迪斯在这里逛了起来,虽然捡漏不成,但是能和美女一起好好的逛逛街,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次应该算是他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吧,有这样的美人相伴,要是不懂得好好享受,那就绝对是个蠢蛋。

女人们对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好像永远都缺乏抵抗力,就好像金沐晨对美食一样缺乏抵抗力一样。

这样的大集市里,可不光是有那些古董和二手货值得关注,还有一样东西也同样值得关注,那就是各种各样,来之世界各地的美食。

说到吃的方面,很多中国人也许会一拍胸脯,说咱们才是吃货的天堂,美国那些东西,根本就和咱们没法比。

这些话固然有着很浓重的民族自豪的情绪,但是作为一个吃货的金沐晨,却觉得自己并不能同意上述的那个观点。

确实咱们国内有着很多,数不胜数的小吃,名吃,但是人家美国这边其实也并不差,美国人也许并不能自己做出像中国那样种类繁多,不同口味的美食。

可是这里人们的富裕程度,就决定了这里的市场地位。

每年都会有数以百万计的外国人涌入美国,而这些人则是会把来至他们家乡的美食带到美国,所以在美国,你可以不用出国,就吃遍世界各地的美食。

而这就是和咱们国内最大的不同点,国内的各种各样的美食,虽然口味不尽相同,可是却始终没有脱离中餐的范畴,而在这里,你却可以品尝到来之世界不同地区的各种美食的味道。

这一点在海斯特街的集市上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短短两英里的市场,金沐晨只走了一半就感觉到自己的肚皮又开始像自己抗议了。

虽然捡漏不成有些丧气,不过很快从街边传来的食物的香气就把他吸引了过去,就在一个卖琥珀手串的摊子的边上,刚好就是一个做三明治的摊位。

金沐晨快步走了过去,到跟前一看,呦呵,刚好就是他好的那一口。

第18章美景-美食-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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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是个古巴人,这时候正在飞快的切着一块猪头肉,然后在熟练的把猪头肉塞进两片面包里,配上生菜和酱料,很快一个做好的猪头肉三明治就做好了。

要知道在美国能找到吃猪头肉的地方可不多见,这小摊卖的可是古巴传统美食之一的猪头肉三明治。

两块钱直接买了一个三明治,三口两口就塞进了肚子里,还有些意犹未尽,这猪头肉烤的比较到位,外焦里嫩,口感和国内那种卤出来的味道很是不一样。

再往前走两步,则是一个黑哥们的摊位,这个哥们买的是现烤的排骨,新鲜的猪排通过特制的酱料腌制完毕,然后往烧烤架上一放,几分钟的功夫,一股混合着蜂蜜肉香就四散开来,很快就引来了诸多的美食爱好者。

美国人消费猪肉并不算多,一来是因为他们更喜欢吃牛肉,二来是因为他们的猪肉有着很浓厚的骚味,处理不好的话,味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

金沐晨刚来美国的时候,不太知道这边猪肉的情况,在超市一看,价格真便宜,就卖过不少回去,准备做中国菜打牙祭,可是那些猪肉炒出来之后,那腥臊的味道,别说吃进嘴里,光是闻上一下,就直接让他吐了。

自从那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怎么自己卖过猪肉。

后来在这里时间久了,这才了解到,原来这里的猪肉之所以和国内的猪肉,口味那么不同,主要是因为那么两个原因。

一来是这里的猪,从来不像国内那样需要阉割,二来也是因为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闹腾的,所以在杀猪的时候,不像国内那样先来一刀放血,而是直接电死,或者通过其他的手段杀死。

所以猪血都是留在肉里面的,这样一来这里的猪肉的味道就非常的腥臊,难以入口。

但是这个黑哥们的猪排,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腌制处理,味道并不那么腥臊,甚至闻起来还格外的香甜。

金沐晨当然不会客气,直接花了五刀来了一大根,一路走来一路啃,味道还相当的不错,啃完把那根肋骨条直接扔进垃圾箱,在咂吧咂吧牙花,说上一句。

“如果再能撒上点孜然,辣椒粉那就完美了…”

再往前走上两步,就看到了一个做美国传统美食的摊子,正宗的美式汉堡。

新鲜的手工牛肉饼,和汉堡店里那些牛杂碎做成的肉饼,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直接放到铁板上煎熟,然后配上大号吐丝机烤好的面包,配上新鲜的生菜,西红柿,酸黄瓜,还有两片厚厚的奶酪,涂上美乃滋,蛋黄酱,番茄酱,很快一个正宗美国汉堡就算完成了。

作为一个肉食爱好者这个绝对不容错过,金沐晨还特意要了里面加上意大利黑胡椒香肠和培根的套装,吃汉堡的时候,怎么能忘了这些!

一口下去,茨实的牛肉饼肉香,还有被热牛肉饼熏化的奶酪带来的奶香,再加上黑胡椒香肠带来的特殊的酸辣味,还有那咸咸的培根,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却又层次分明,这口感简直是好到爆啊。

一个大号汉堡吃下去,刚刚不过才四分饱的肚子,终于达到了六分饱的程度。

阳光,蓝天,白云,热闹的街道,绿树成荫!

美景,美食,美女,这时候如果在不懂得好好享受,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蛋了!

“沐晨,我恨你!”

“为什么?”

金沐晨一口吞下手里的汉堡,瞪大了眼睛。

“我带你来这里是看古董的,可是你从进了这条街开始就一只吃吃吃,古董什么的你从来不看,难道你从来都不担心自己发胖吗?”

站在他身旁的坎迪斯,瞪着一双蓝眼睛,带着几分复杂难言的味道看着金沐晨说道,昨天自己还专门研究了一下今天要去的地方,所以才专门带这家伙来这里的。

哪想到这家伙看起来,好像对古董什么的不太感兴趣,倒是这里的美食,好像更让他印象深刻。

“额!好吧,对不起坎迪斯,其实这里的古董,我也有看,但是目前没有发现让我感兴趣的,至于发不发胖,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这点东西,对我来说不过就是开胃小菜。”

坎迪斯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这家伙的时候,这家伙一个人就消灭了一份k套餐,忍不住伸手扶额。

“上帝啊!你真应该去参加大胃王的比赛!”

“哈哈,好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不过坎迪斯,我觉得你这是在嫉妒?”

“哼!我嫉妒你什么?”

坎迪斯皱了皱眉小鼻子,阳光洒下,照在她的脸上,一层薄薄的金色绒毛,让她的脸看起来分外俏皮可爱。

“嘿嘿,你在嫉妒我的胃口,嫉妒我可以敞开了怀的享受这里的美食!嘿嘿,你知道吗?刚刚我吃的那烤排骨,真的非常不错,我和你说,那肉烤的外焦里嫩,上面涂了一层蜂蜜,还浇了腌黄瓜的汤汁,有些微微发酸……”

“哦!我的上帝,你能不能不要再说了!好吧,福尔摩斯,求求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我今天吃的已经够多了,如果我要是像你这么吃,我今天晚上回去,要多跳一个小时的健身操你知道吗?”

坎迪斯几乎是跳着脚的冲着金沐晨说道,不知道为什么,金沐晨就是喜欢看她这样俏皮的样子,因为这让她看起来很真实。

“别想那么多,甜心,你看这么好的天气,还有这么多的美食,如果我们不来一场美食世界大冒险的话,那就是我们的罪过。你放心,大不了等一会儿,我们不直接坐车,我陪你走到布鲁克林大桥再坐车。你要知道一个人每天如果能走上六英里,那么就算摄入再多的卡路里,也不用怕胖!”

“真的吗?”

坎迪斯瞪大了蓝眼睛,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那些美食的香味她早就已经不能忍了,更何况边上还有这么一个甩开膀子狂吃海塞的家伙。

“哈哈,当然,这可是在科学杂志上刊登过的一篇文章,伯克利分校的那帮疯子们研究过三千人的数据…”

金沐晨笑着给坎迪斯解释道。

“别说了,老板给我来一个汉堡!”

坎迪斯不等金沐晨说完,就直接转身给汉堡摊的老板下了单…

坎迪斯拿着汉堡,金沐晨则拽着她继续往前。

再往前走上几步,刚好就有一个西班牙风格的小摊子,哪里正在贩卖各种海鲜风味的小吃,所以也是绝对不能错过。

刚从烤炉里拿出来,带着海鱼鲜香味的烤鱼小饼,外加上新鲜的龙虾卷,这样的美食当然不能错过。

坎迪斯一看这个就走不动了,手里刚咬了一口的汉堡,直接交给金沐晨打理,然后自己来到了小摊的前面。

在这个小摊前,战斗了几分钟,花了十多刀,金沐晨终于是把肚皮吃到了八分饱,而坎迪斯则是直接在拍肚皮了。

“不行了,不能再吃了,肚子都要撑破了。”

她皱起娇俏的小鼻头,带着几分担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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