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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寻宝美利坚-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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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蒂芙尼的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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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盏台灯的状况可以说是焕然一新,灯座上的锈迹已经全都消失不见了,而灯罩上开裂的地方,也全都整洁如新,根本看不见一丁点的裂痕。

而当着三盏台灯被他从紫玉空间里拿出来之后,他自己也立刻是感觉浑身一阵轻松,刚刚那种酸软乏力的感觉立刻就从身上消失不见了。

果然和这三盏台灯有关系,看来这想要修复这些旧古董也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呢,害的自己一睡就是十几个钟。

想到这里,连忙摸出了电话,一看果然有好几个坎迪斯打过来的未接来电,于是连忙回拨了过去,和坎迪斯简单交代了一声,让她放心。

这时候方伯刚好端着煮好的姜茶上了楼,把姜茶交到他的手里,方伯这才看到放在他床头的三盏台灯。

只是那么看了一眼,方伯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好东西啊!你这从哪找来的?”

方伯围着那放在桌子上的三盏台灯问道,金沐晨捏着鼻子把那碗姜茶一饮而下,然后起身下了床,来到方伯的身旁。

“这是从长岛那边搞来的…”

然后就把自己周五在爬梯上如何认识了哈维和麦克,又如何跟着他们俩去了哈维家的度假别墅,如何知道隔壁有个车库甩卖等等讲了一遍。

当然这三盏台灯,他可不敢说是自己捡破烂,没花一分钱到手的,只是含混着说,当时这三盏台灯被放在车库里,落满了灰尘,显得非常破旧,而那主人也是不识货。

最后被自己以极低的价格给拿了下来,昨天晚上回来之后,自己为了弄干净这三盏台灯可是忙活了大半宿。

方伯看了看还放在房间里的水盆里那脏兮兮的污水,还有边上的海绵,抹布也就信以为真了。

方伯下楼又找来了几只灯泡,给这台灯装上,插上电打开开关,灯立刻就亮了。

“好东西,你小子运气还真是要逆天了,哈哈,当初然你当我徒弟,这个选择还真是没错。小子,你知道不,你这次很有可能又捡到漏了,而且这还是个大漏啊!”

方伯关了灯,然后把台灯翻转过来,看了看台灯下面的款识,然后大笑着对金沐晨说道。

金沐晨听了也是一愣,之前他之所以把这三盏台灯收回来,只是觉得这台灯肯定是宝贝,但是没想到方伯对这三盏台灯的评价居然这么高。

说自己捡了大漏,难不成这三盏台灯还是什么宝贝不成?

方伯仔细的观摩这那第一盏,金沐晨每台搞明白什么材质的绿色台灯,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然后又不断的翻转过来看。

看了好半天之后,这才对金沐晨说道。

“其他两个我是不知道,但是这盏灯肯定是这三盏灯里面价格最高的。”

“为什么啊?”

金沐晨问道,方伯白了他一眼:“你小子,道行还是太浅,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这盏灯你看着材质,用的可是玳瑁,那两盏不过就是青铜,黄铜和玻璃而已,这材质就已经决定了这台灯价格的高低。”

“啊?原来是玳瑁啊?我说这台灯的材质怎么那么怪呢?我研究了半天,都没能搞明白”

金沐晨挠了挠头说道。

“嘿嘿,小子你这下子估计是要发达了…”

方伯又把头伸到了灯罩下面,仔细的看了半天然后喃喃自语一般的对金沐晨说道,金沐晨听得一愣。

“你看看这里?”

方伯把手指着灯罩里面,一处非常不显眼的地方对金沐晨说道,金沐晨把头伸到灯罩下面仔细一看,在灯罩的内侧,居然发现了一行非常小的字迹签名。

louis-fort-tiffany!

“知道这家伙是谁不?”

方伯笑眯眯的看着金沐晨问道,金沐晨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中国那么过古董名人,还记不全呢?

谁知道这老外是干啥的?

方伯直接弹了他一个脑瓜崩,然后带着几分气恼的指着他说道。

“你小子,真是糊涂,蒂芙尼你没听说过啊?”

“蒂芙尼我当然听说过,他们主要做珠宝首饰我也知道,顺带着也生产台灯,不过好像他们的主业还是钻石珠宝吧!”

“看来你小子还是得补课啊,我虽然不算太精通西洋古董,可是这louis-fort-tiffany,怎么说也是西洋古董圈子里的名人啊!”

方伯笑着摇头对金沐晨说道,然后开始给金沐晨解释了起来。

原来这位louis-fort-tiffany,正是蒂芙尼公司创始人查尔斯。蒂芙尼的儿子,也是蒂芙尼公司的第二代掌门人。

这家伙原本并不想当一名珠宝商人,他最开始是想当一名画家的,可是后来因为家族的关系,他还是接手了家族的生意,而且还经营的相当不错。

可是在做珠宝生意的同时,他却还领有自己的爱好和追求,而他的爱好就是生产和设计彩绘玻璃。

于是在1886年,他开办了自己的彩绘玻璃制造公司,刚好那时候美国正处于蓬勃大发展时期,很多城市都在兴建教堂。

而那些教堂都希望使用欧洲大陆的那些教堂使用的彩绘玻璃,于是他的彩绘玻璃公司就借着这股东风,一跃而起。

在那个阶段过后,因为彩绘玻璃市场饱和,他就开始转而用彩绘玻璃制作手工花瓶和台灯。

而且这位富二代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公司经营着,他还是一个艺术家,一个设计大师。

当年他就亲手产于并且设计制作了许多的彩绘玻璃花瓶,和台灯。

而因为他在设计时,总是把灯光作为独特的元素,使玻璃灯罩上的彩绘画面散发出独特的魅力,所以他的作品往往非常精美漂亮,令人爱不释手,在市场上更是相当的受追捧。

于是当年关于蒂芙尼就有了那样一个说法,女人们都希望能够得到一套蒂芙尼的首饰,而男人们则是更希望能够得到一盏蒂芙尼的台灯。

再到后来进入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期的时候,蒂芙尼台灯产品,已经在美国甚至全世界都有着相当的名气。

很多人甚至愿意为了蒂芙尼的作品而一掷千金,而这时候蒂芙尼因为年事已高,再加上管理公司经营的任务繁重,已经很少亲自在设计并且制造作品了。

而且在那个时候,因为时代的变迁,大功率日光灯开始流行,人们认为蒂芙尼的作品,已经不在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不能在反应时代艺术的效果了。

可是只有他一只坚信自己的作品和艺术风格,始终独树一帜,将来肯定会从新得到振兴。

而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他的坚信随着流行元素的变迁,变成了现实,他的作品开始从新被人们做认知,追捧,而到了现在,他的真迹作品,更是一件难求!

“原来还有这样的说道呢啊?”

金沐晨听完方伯的解释之后说道。

“要不然,你以为呢!这位路易斯,康佛特,蒂芙尼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艺术家,设计大师。现在他的作品往往是一件难求,很多收藏家专门到处收集他当年设计并且制作的玻璃砖,台灯和花瓶呢。他的作品现在哪怕只是一件普通的玻璃砖,也要十万美元起步!”

方伯对金沐晨说道,金沐晨听的不由愣住,一块玻璃砖都要十万美元起步?

“是啊!十万美元起步,谁让这康佛特。蒂芙尼是美国人呢?所以他的作品,可是相当受美国藏家欢迎的。”

方伯继续说道,这道理就和中国人就喜欢质朴素雅的青花古瓷,还有古董山水字画的道理一样,一旦涉及到民族自豪感,那很多古董的身价立马就不同了。

那自己这三件制作精美的台灯,那还了得了?那还不得买个几十万美元啊!这下可真是发达了!

金沐晨感觉自己的小心肝都有些控制不住的在颤抖了。

“你这三盏台灯,制作非常精美,而且上面还有路易斯的签名,作品应该是1907年制作的,这时候的他已经很少亲自参与蒂芙尼台灯的设计和制作了,你这几件应该是他那个时期的精品。毕竟那时候是他艺术生涯的黄金时期,而且因为是末期,价格肯定便宜不了。不过具体到底能值多少,这个我还真是说不准,毕竟对这些西洋古董,我也就是一知半解,如果你想卖掉的话,等会我给瑞克打个电话,你拿去给他看看,然后让他帮你联系买家。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估计他也收不下!”

方伯看着金沐晨说道,金沐晨连连点头,那可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金沐晨第一次跟老约翰请了假,没有去配送中心上班,而至一大早就开车直奔soho的citybarn古董店。

等他到的时候,老瑞克早就在店里等着他了,昨天和方伯通了电话,说是方伯的侄子收上来三件路易斯。蒂芙尼亲手制作的精品台灯,他也激动的一晚上没睡好觉。

毕竟能够一睹蒂芙尼的精品之作,这年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位大师的很多作品,现在都被各路财神给收藏了,想要见到可没那么容易。

第44章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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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把那三盏台灯拿出来给我看看?”

把金沐晨迎进了店里,老瑞克也没和他客气,有了上次打交道的经历,两人已经算是相当熟悉了。

金沐晨手里端着一个纸箱,里面装着的就是那三盏焕然一新的台灯,把纸箱放在店后面,老瑞克的办公桌上,刚要打开,突然店门口的门铃就响了起来,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瑞克和金沐晨抬头一看,瑞克的脸色有些不愉快的样子,不过很快就调整了过来。

而金沐晨看清进来的那个家伙的时候,也不由得一愣,还真是冤家路窄了,怎么又是这个家伙?

原来这时进来的这个人,刚好就是前天在本特利家碰到的那个杜强尼,只不过这一次这家伙看起来,可远没有前一次那么神气。

一只熊猫眼,鼻梁上还贴着膏药,脸上淤青一块,走路也是一瘸一拐,那天金沐晨不过才轻轻给了他两下,可是对他而言,却绝对是伤得不轻。

“怎么又是你?”

金沐晨看清来人的时候,这个家伙也同样看到了站在老瑞克旁边的金沐晨,忍不住张口喊了一句。

不过这一张口可就滑稽了,两颗大门牙全都不见了,上牙床黑乎乎一片,说话还有些漏风。

“你们认识?”

见到这样一副场景,老瑞克忍不住扭头问金沐晨到。

“呵呵,前两天见过一面,不算很熟!”

金沐晨淡淡的回答道,老瑞克又转过头看了看杜强尼,最后强自压下了心头的疑问,然后迎了上去。

“嘿!强尼,你可是大忙人,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看来瑞克以前就认知这个杜强尼,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熟悉。

杜强尼努力的想在脸上挤出一丝微笑,可是却没有成功,现在他整张脸都是僵的,不敢轻易乱动,因为一动就会牵动脸上的伤口,那会让他更疼。

这些可都是拜眼前那个家伙所赐,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恶狠狠的往金沐晨哪里瞪了一眼,可当他看到金沐晨冲着他冷冷一笑,露出满口白牙的时候,他立马就感觉身体猛然一寒,那小子那冰冷的眼神,就好像是凶猛的野兽一般。

如果自己再去把他惹火了,他很有可能会扭断了自己的脖子,杜强尼绝对相信那家伙能干得出来。

于是他赶忙低下了头,今天可是来办正事的,不是为了和这家伙来置气的。

玛德,那天好不容易拍下来一只碗,今天可必须要把那碗出手了,上次从长岛叫了一辆拖车,那帮家伙可真特么会宰人。

不过就是从长岛把车子拖到曼哈顿的华埠而已,居然要了自己五百美元,这还没算修理费呢,所以现在他必须要把手里的好东西出手,来换点钱,抹平了亏空。

“前两天刚好收上来一件东西,我觉得不错,所以拿来给你看看?卖家说这是十八世纪的欧洲畅销瓷器,还是欧洲贵族用过的,我回去研究了一番之后,觉得也应该是,所以就送到你这里来,你看看能给个什么价?”

强尼对迎上来的瑞克说道,瑞克把他带到了会客区,然后强尼也没墨迹,直接从身旁的大背包里,掏出了一个装大号披萨的纸盒,打开来,里面装的正是那天从本特利家拍下来的那个粉彩瓷盘。

瑞克对纯中国风格的瓷器了解不算很多,但是这种外销瓷,专门针对西方市场的中国瓷器,他却了解的不少,甚至可以说理论知识非常丰富。

这盘子一上手,他就感觉不太对,伸手颠了颠,分量到时没什么问题,看看底款,也有。

但是这盘子的光色润泽却有些问题,那些有年头的外销瓷,一般颜色都比较温润纯正,毕竟那时候都是用炭火烧窑制成的。

可是现代的工艺品瓷器的话,却因为改进工艺,老早就不用炭火烧窑了,而且因为价格便宜,所以很多都是粗制滥造,工艺工序上有很多欠缺。

这个瓷盘颜色虽然很靓丽,画面也很漂亮,可是一看这润泽度,就不是那种老坑炭火烧制出来的,绝对是现代工艺的产品。

在看看那盘子中间的画面,简直就是漏洞百出,那农夫采果的图画里面的农夫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对劲,那特么根本就不是欧洲农夫穿的衣服,那衣服的样式,居然是中国古代农夫的衣服。

你想想明清时期,精益求精的那些外销瓷,会出现这样低级的错误吗?

光是看到这些,瑞克就已经不想再看下去了,只是冲着这个杜强尼嘿嘿一笑,然后把盘子给他推了回去。

“强尼,你这盘子不太对劲,所以我不能要?”

“啊?”

一听这话,杜强尼感觉完全犹如是五雷轰顶一般?这怎么可能?那天在拍卖的时候,可是有好多古董专家都抢购来着,这盘子怎么不对头啦?

“你看你这盘子的颜色首先就不对头,还有这粉彩图画上面农夫穿着的这衣服…”

瑞克把这盘子上不对头的地方一一给杜强尼指了出来,而这时候的杜强尼已经是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了。

他对古董这行当,真的就是一个二把刀,最开始也就是因为一次意外,捡了一个大便宜,也正是因为这次经历,才让他入了行。

虽然也曾经恶补过一段关于古董方面的知识,可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个半桶水而已,这次被这样坑了一道,也就半点都不稀奇了。

“瑞克,就算这是假的,也肯定值不少钱吧?你在好好看看,这瓷盘的做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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