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王侯-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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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话,将那女子的手指掰开,转身扶着永淳上了坐骑,自己也跃了上去。对永淳道:“抱紧我的腰,不许松手。”双腿死命的夹着马腹,催动坐骑疾奔。
永淳马术平庸,平日普通的骑乘尚可,这种亡命的时候,她的马术就指望不上。再者此时天色已经入夜,晚上行军本就充满了危险,如果让永淳骑着马自己跑,很可能还没逃进城,就落了马。两人一骑,虽然颇有些不雅,不过也只能从权。
永淳乖巧的将两手环在杨承祖的腰上,那对盈盈一握紧贴着杨承祖的后背,头也靠在他的后心上。杨承祖道:“别怕,有姐夫在,北虏贼不会把咱们怎么样的。”
“我知道,跟姐夫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其实,我还要感谢北虏,如果不是北虏的话,姐夫不会让我贴你贴的这么近。”战马飞腾,两耳带风,永淳少女的心事,顺着风声飘入耳内。柔软的娇躯,紧紧的贴在了杨承祖的身上,甚至能在渐渐凉的夜里,感觉到那具躯体上的热度。
“现在大家都在逃命,没人会注意我们,只有在这个时候,秀嫣才可以和姐夫贴的这么近。姐夫,你可以跑慢一点,让我们,多在一起待一阵。我怕……怕一进了城,你又会把我推开,就再也没有机会,跟姐夫离这么近了。姐夫,秀嫣不怕的,如果鞑子的箭射过来,我可以帮姐夫挡住。反正那个陈钊我也不喜欢,嫁给他就要一辈子受苦,如果能为姐夫挡箭,死了的话,也会很高兴呢。”
身后有蒙古铁骑的威胁,所有人的心思,都放在了逃命上。小姑娘的倾诉,除了杨承祖外,其他人不会听到,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将所有的心事全部说了出来。浓浓的相思,如火的热情,几乎将杨承祖融化掉。就在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公主的柔情,处理这混乱的关系时,一阵不合时宜的大笑声恰好出现,总算是让他从这种窘态中得以解脱。
“哈哈哈哈!你们这帮废物,连本小姐都赛不过,还叫高手呢?我们郭家,是马背上一刀一枪换的富贵,这种小场面,根本难不住我。等本小姐点起人马来,立刻就把北虏杀个落花流水,让他们知道本小姐的手段!”
郭九姐跨下的卷毛赤兔马,本就是价值千金的良驹,加上她从小喜欢枪棒弓马,骑术娴熟,这种夜间疾驰,于她而言不过是当成了一场赛马的游戏。那些护卫、军伴都被她超了过去,渐渐追上了杨承祖的坐骑。
杨承祖的马本也是上好的骏马,不过一马双跨,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郭九姐一指自己的马“小姑娘,来跟我同乘一骑,看看咱们谁比较快一点。”
永淳侧过头去,竟是破天荒地对郭九姐吐了吐舌头“我才不要和你同骑一匹马,我才不要离开姐夫。”一边说,一边示威似的,将身子贴的离杨承祖更近了。郭九姐哈哈大笑,伸手做势欲抓,似乎想演一下走马擒将,可是这时,铁蹄踏地的震动声,打乱了嬉笑与打闹。
后队方向,爆出阵阵呼喝之声。一名殿后的卫士从后面赶了过来,马上骑士道:“缇帅,大事不好,北虏贼追来了。后队已经去鞑子先锋交了手,请缇帅早做定夺。”
他们距离京师还颇有一段路程,如果被蒙古兵拖延住,那肯定是坚持不到京师的。以这点人马的战斗力,也不大可能顶住蒙古人成规模的冲锋,好在方才交手的只是蒙古前哨游骑,后卫暂时还顶的住。
但即使杨承祖这种不知兵要的,也知道这种维持持续不了太长时间,谷大用、张永都是带过兵的,更知道其中厉害。张永道:“事到如今,只能丢卒保车,让儿郎们在这顶着,将来,他们的家小,咱家保他们一世富贵,吃喝无忧!”
杨承祖道:“事不是这么个解决的办法,总得有人留下来,跟这帮鞑子周旋一阵,否则大家怕是都走不了。这个留下来的差使,我来做,不过二位公公,还有九小姐,有件事,我想拜托你们一下。这个拖油瓶,麻烦你们把她送回我家,杨某若是能活着回京,定有厚报。”
他一把将永淳从马上抱了下来,将她推向了张永与谷大用,同时承担起了留下来殿后,这个几乎是注定成为弃子的任务。
第六百一十八章殿后(下)
张永等人对视一眼,他们自然知道,用这点人马殿后,意味着什么。这是虏贼,不是响马盗贼或什么武林高手。这百多名护卫不管装备如何,武艺多么高强,都抵挡不住几百名蒙古骑兵的进攻。留在这里迟滞敌人的脚步,不论能否成功,自己怕是都杀不出来了。
固然能回到京里是好事,可问题是,杨承祖是天子宠臣。如果他折损在这里,自己就算回了京师,皇帝那边,又能不能放过自己这些人?想到这一层,张永和谷大用面面相觑,拿不定主意。
“我不去,我要跟姐夫在一起,姐夫在哪,我就在哪。我不会离开姐夫!”永淳鼓起嘴巴,坚定不移的走到杨承祖身边,接着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似的,紧紧抓住了杨承祖的衣袖。
“蒙古人来的更多了,仗打的不怎么顺手,请几位早做定夺,恐怕我们顶不住太久。”这次来报信的,是一名杨家的护卫。这些人都是杨承祖按着仪卫司的方式操练出来的,轻易不会叫苦,当他们表示顶不住太久的时候,局面恐怕已经到了极险恶的局面。
杨承祖抓着永淳的小手,感觉到她的手冰凉的,仿佛像个小冰棍,这一点倒是像极了她的姐姐。“二位公公见笑了,从小就没人违拗过她的意思,所以有点任性。请别见怪。无论如何,只要你们把她送到家里,对二位公公还有九小姐,必有厚报!”
说到这里,他手上使力,将永淳朝郭九姐身前一推,又朝郭九姐施了一礼“九小姐,把人带走,这里的事,交给我。”
张永道:“杨缇帅,咱家也是跟着先帝打老了仗的,无非是北虏贼,在应州杀的也不少了。殿后的事交给咱家,咱家的三弟,就有赖你照应了。”
“公公高义,杨某心领了,不过公公身上的担子并不轻,护送的差事,未必就比留在这里殿后好做了。只有公公这样经历过征战的良将,才有可能把任务完成。时间紧张,不要再争下去了,杨某告辞。如果能活着回来,我请你们喝酒!”
永淳见姐夫翻身上马,急的大叫一声姐夫,就朝杨承祖奔去,却觉得后颈一疼,就陷入了昏迷之中。郭九姐一掌切晕了永淳,将人朝马上一丢,又朝杨承祖很四海地一拱手“果然是好汉子,够资格当我郭九姐的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飞身上马,招呼起自己贴身的女兵,向着京师方向疾奔。张永、谷大用对视一眼,也只好学着郭九姐的模样,朝杨承祖施了一礼,带上自己亲信的护卫,向着京师方向离开。杨承祖则将宝刀抽出来,朝空中虚劈一刀“儿郎们!跟我给这些鞑子来上一记狠的,然后撤下去。”
张永、谷大用,身为八虎成员,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狠人。他们与杨承祖有交情不假,不过更多的原因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认为有这种交情,就能让对方为自己当盾牌,或是把对方当做可以任自己摆布的弱鸡,那最后只会死的连渣都不剩。让这两人留下来指挥作战,他们肯定不会愿意成为弃子,最多是做做样子抵挡几下,接下来就会逃之夭夭,把一切搞成一团糟。
杨承祖留下来殿后,既是有着永淳安全高于一切的考量,另一方面,也是有着自己的把握。蒙古人来的目的是打抢,并不是打战。并没有消灭掉所有部队的觉悟,事实上,就连那些村庄,只要防守的足够严密,蒙古人也不会去进攻。所谓从古北口直打到京师附近,恐怕也只是绕了过来,而不是把所遇到的每一个城池都啃下。
只要让对方认识到,自己这支人马并不是商队护卫或是镖局之类的豆腐,而是有战斗力的部队,同时也没有多少可供劫夺的财货,蒙古人多半就会放弃这块难啃的骨头。
三人离开时,是带走了一部分护卫的,杨承祖手上的兵力大概有六十余骑,这点人马在蒙古人面前算不了什么。不过天气已黑,蒙古人又没打起火把,即使视力比汉人要好,但是想要调动起大部队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几十骑倒是更容易发挥集中作战的优势,黑夜里,大家的视线都不好,蒙古人的弓箭优势也大受影响。不过整体而言,这帮人比汉人更善于打夜战,不论是骑术还是箭术,他们的水平都比汉人军队为高。同样的夜里,他们受的影响,比汉人部队要小的多,如果对上的是普通汉人军队,夜战里,蒙古人肯定是赢家。
不过杨承祖这六十余人,不能算成普通的士兵,他们身上全都着了重甲,个个技艺高强,论起来,与边军里那些将领的家丁大抵伯仲。六十几个家丁冲锋过来,即使是蒙古人,也并不那么容易对付。
宝刀闪过,对面蒙古人手里的弯刀被削成两段,那名骑兵还不等做出反应,宝刀余势不减,直接劈在了这名蒙古人身上。单薄的长袍,在锋利的宝刃面前,起不到什么防御作用,那名蒙古士兵连喊都没喊出来,就落下马去。
黑暗中,不知谁射出了箭,正中杨承祖的前胸,但是杨承祖的身子只是晃了晃,并没有落下马去。而是反手拔出箭,朝地上丢了下去,然后大喊道:“差不多了,咱们可以撤了!”
他这一轮反击,算是打中了追兵的软肋,蒙古人没想到他们敢打反冲锋,部队分的很散,根本调动不起来。结果被几十名重甲铁骑凶残的碾压了一通,接着就由着他们大摇大摆的离开。
这些蒙古骑兵普遍都是草原上的普通牧民,这些人既是百姓,也是强盗,不过装备上都弱的很。遇到这支铁甲骑兵,没有绝对优势的兵力,也没法把人留下。而这支骑兵杀进去,又杀出来,自身的损失并不大,然后在杨承祖的带领下,向着旁边的山地退避而去。
这些被打的乱了阵脚的蒙古兵,也意识到,遭遇到的对手,似乎不是普通的护卫,而且对方身后,也没发现有商队之类的影子。
与这么一股强敌,周旋,似乎没有太多的便宜。几名领兵的头目商量几句,转过马头,奔向了队伍后面。而在这支庞大骑兵的最后,六匹高头骏马,拉着一部巨大的马车。如果是大明的文武看到,肯定会叫出它的名字:象辂。
第六百一十九章仇家
这乘象辂比起大明亲王常用的车辇来,装饰上更为豪华,于草原而言,就得算穷奢极欲。四周彩绸流苏上,绣有无数经文。而在车辇内,一名美艳绝伦的妇人,身穿一件绸制紧身战袄,将周身曲线勒的玲珑毕现。
脖子处的盘扣许是因为疏忽,并未系上,露出白皙的脖颈,顺着这里看下去,或许就能看到那对让人魂牵梦绕的峰峦。在她身旁,跪着两名妙龄的女子,身穿紧身蒙古袍,也颇为可人,在她的肩头和腿上轻轻的敲打着。
这女子懒洋洋的倚在车壁上,两条修长的**绅直,一对纤纤玉足,搭在对面一个大汉宽阔的胸膛上。而那名捶腿侍女的拳头,就在那两条长腿上,不轻不重的捶打着。女子似乎是困了,即使外面的喊杀声或是车辆的颠簸,都不能影响她的困意。狐目微合,樱口略张,随着这两个女子的拳头轻轻落下,不经意发出阵阵哼声。
那声音与其说是在享受按摩,倒不如说是在男女欢好时,发出的那阵阵交锋声,让人听了之后就忍不住血脉贲张。车厢里唯一的男性,大约四十开外,体健如熊,两条臂膀粗如小树,轻轻一绞,就足以绞死一头恶狼。一口大汗弯刀扔在一边,即使隔着刀鞘,也能闻到那上面散发出的血腥味。
此人面目丑恶,仿佛从地狱里走粗来的修罗恶鬼,不过看向这女人的目光里,却充满了依恋与贪婪。那两只赤足上,淡红色凤仙花汁味道刺入这大汉的鼻端,让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
似乎是那侍女的拳头力道大了些,那女子叫的声音猛的大了一些,这声音简直就是女子飞到巅峰时,才会发出的那种声音。那两只脚似乎受此刺激,向下一滑,顺着胸膛一路向下,直奔这大汉的子孙地而去。
那汉子再也忍不住这种刺激,猛的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捉住了女子的双足,伸出舌头在上面贪婪的舔着,粗大的鼻孔内,喷出玉望的烈火。
“讨厌!”那女子睁开了双眼,目光里似是嗔怪,又似是在撒娇,双脚一抽,那汉子堪比铁钳的巨手,竟是捉不住这对嫩足,被她顺利的抽了出去。“我现在还在为大汗守孝,你敢对我如此无理,可对的起死去的汗?你可和他是血盟兄弟,就不怕他的鬼魂来找你?”
那女子本来是正颜厉色的训斥着,可是说到这里,又嫣然一笑,百媚横生。那大汉开始真以为这女子发恼,这时则确定,对方是在和自己找乐子,哈哈笑着
“我美丽的可敦,天上的月亮在你的美貌面前,也只能退避三舍。愚蠢无能的乌特尔,并没有资格拥有你,惟有我莫日根这样的豪杰,才是配的上你的豪杰。我当初能为你,将我血盟兄弟的喉咙割开,现在就算他的鬼魂前来挑衅,我也将再次把他送回长生天的怀抱。你看看我,你忠诚的莫日根,他本来是个每天无女不欢的真男人。可是为了你,他已经十几天没碰过女人,求求你,别再逗我了,给我一次,再给我一次!只要能再给我一次,我愿意为你粉身碎骨。”
他边说,边合身朝那女子扑去,可是那女子的莲足猛的伸出,正抵在他的胸膛上,轻轻摇了摇头“别胡来……有人过来了。”
这名为莫日根的卫队长,气哼哼的抓起了身边的弯刀,怒道:“哪个莽撞的小崽子,撞破了伟大的莫日根的好事?我不管是谁,都要一刀砍下他的头来,再将他的妻子干到下不了地。”
正说着话时,几匹快马已经过来,几名带兵的军官隔着帘笼,向可敦回禀着前线的战情。名叫莫日根的大汉,在车内大声怒吼
“你们也有脸称为巴图鲁?数千儿郎,困不住几十个骑马的汉奴,你们的身手,怕是比自己家的女人都差吧。几十个人,没有什么油水,没必要跟他们费力气,先去多搞一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