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的贴身保镖-第8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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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喜欢玩枪吗?”潘红升缓缓问道:“你很喜欢用枪把别人打死的感觉?你有没有想到自己也这样死去?”
“不!不要!”队长立刻从单腿半蹲改为双腿跪地:“大哥!我错了!我真的不能死啊,我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还在上大学,我死了这一家老小都喝西北风了……”
“其实你根本不在乎他们不是吗?你这样说只是想自己活下去。”潘红升一只手放在对方肩膀上,这个动作居然使得对方身子猛一颤抖!倒了下去。
嘴角流出黑色的胆汁,他居然被吓死了!
潘红升感到有点哭笑不得:原来,老爷子说的一点都没错。
表面上攻击性强的人,都很虚弱。
自己原本没打算伤害这些无良的守卫,但人还是死了。
就像这位老兄说的那样,这是为了紧急避险,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他还是牺牲了吧。
搞定了机场的守卫,潘红升连忙回到旅店。
一进屋他就闻到一股子怪味,那是子弹爆裂发出的味道!有人开枪?
但见大厅内的众人都好端端三五成群低头坐在那里,老板从楼上跑了下来:“潘先生!你回来了?怎么样了?机场那边让进不?刚才怎么有枪声?”
“这里不也有人放枪吗?”潘红升淡淡看了对方一眼,径直朝楼上走去。
“潘先生,您等等……”老板跟在后面,猛不丁潘红升一脚往后踹来,踹的他立刻飞出老远,落地是脑袋先着地,脖骨咯蹦一声断裂了。
人群中立刻窜出两个男人,二话不说拔出枪来!
但是不等他们抬起枪来,潘红升早已两道气刃瞬间把右手斩去!
断臂尸体居然没有使得那些女人们尖叫逃走,潘红升觉得有点不大对头,他俯身拉过一个女人一看,只见对方目光呆滞瞳孔缩小嘴角还有淡淡的白沫痕迹,明显是被人下了药!
他立刻跑到楼上,只见几个持枪大汉正在准备砸门,地上已经躺着一具尸体。
“谁?”看到潘红升这几人愣了一下,随即开枪射击!
潘红升迎着子弹冲了上去,几下收拾了对手。
突然唐佳佳房间内射出几枪,打的墙壁多了几个窟窿。
潘红升一脚踹开门,立刻只听里面的唐佳佳一声尖叫,冲了出来!
她显然是受惊过度了,被潘红升抱在怀里身子还不住的颤抖着……浑身都是冷汗。
潘红升赶紧抱住她往下走,竭力不让其看到那具尸体。
“等等!”唐佳佳突然一声尖叫挣脱了潘红升的怀抱:“我刚才开枪了,杀人了是吗?我真的开枪杀人了!”
“这……不是,是我杀的!都是我杀的……”潘红升知道这个女孩脆弱的神经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竭力想把她拉走,但唐佳佳却哭了起来:“我……我开枪了!我杀人了!”
“你没选择的!”潘红升板住她的肩膀:“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没有办法的事情!”
“不!不!其实我可以不杀人的!我只要,我只要死死地顶住门他们就进不来的……我为什么要开枪?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一直说你冷血,其实我比你还过分!我……”
潘红升不得已只好强行抱着她往下走,但此时的唐佳佳力气突然变得很大,就像一只母豹一般扭着身子用手乱挠潘红升的脸:“你放开我!放开我!我起码要把尸体埋掉……”
“哪里有时间!”潘红升已经听到了外面的马蹄声,这些只是伏兵而已,真正的大队人马在外面围堵!
他从窗户往外看,只见外面黑压压一大帮子骑马带枪的马贼,已经把小店团团围住!
下面那些被下药的游客们依然表情呆滞,甚至还有几个口吐白沫倒在地上……
潘红升私下里寻找可以堵住门的东西,打开一个橱子却发现胖子的尸体。
胖子身上被戳了十几刀,肠子都流出来了,但手里的枪依然攥紧紧的,里面已经没有一发子弹。
其实一个人没有绝对的善和恶,对和错。任何一个人都是善恶交织着的矛盾体。
这些马贼大部分或许之前只是安分守己的农民,牧民,但是利益熏心之下却摇身一变成为恶魔。
这位平时尸位素餐的官老爷,在关键时刻却显示出血性来,抵抗到最后一分钟。
潘红升帮他把眼睛合上,一股子莫名的愤怒越烧越旺!
“里面的人,再不出来就烧房子!”外面的马贼气焰嚣张,那声音分明是大胡子的!
“有意思。”潘红升感到自己骨头缝里发出咯兹咯兹的声音,指甲深深陷进手掌心……
第五十一章冰雪两道天
马贼有几十人,但是骑在马上显得人数更多一些。
看来他们是倾巢而出了,一个个提枪带刀气势汹汹,每一个人都把长枪上了膛。
潘红升打开门,外面一股子黄沙涌进来。
但是那些黄沙飘到他身边却纷散开来,一堵圆形的护罩把所有东西都挡在了外面。
“这个就是折了咱们八名弟兄的家伙吗?”大胡子身旁一个秃头冷笑一声:“看起来像是个唱戏的小生啊!你们被这种家伙打败了?”
“别小看他!杀起人来眼都不眨!老票子都被他识破杀掉了!”大胡子见潘红升安然无恙的出来,心里咯噔一声:“你居然还活着?”
“没错啊,你是想知道你们的同党是怎么样了吧?我可以坦白的告诉你,我把他的头扭下来了。”潘红升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身体周围的空气都在颤抖燃烧……天空中的云彩,突然间有点发红!
火烧云?
秃头看了一眼天空,心里有点发毛:为什么……会出现火烧云?
马贼跟传统的捞偏门一样,都很讲究忌讳。
所以他们都有专门的黑话来替代一些日常用语,鸡叫尖嘴子,狗叫皮子,吃饭也不能直说,因为饭犯谐音,说填瓢子。
火烧云对于马贼来说,是大忌讳!
据说当年大马贼白狼率众攻打县城时,突然风云激变云彩血红,他当即就脸色一边扭头就走,早知道那个时候他已经用了两万人马。
但是时至今日,现在的马贼根本没有众多觉悟,只有像秃子和大胡子这种老马贼才有点讲究。
“老三啊,不太对头了。”秃子看着脸色发青的潘红升,心里有点发毛:“你刚才说他一个人,搞死八个人?空手吗?”
“没错,连刀子都没用,就凭着一双肉拳。”大胡子气咻咻的喝道:“这个时候还说这么多干什么?兄弟们?把他给我打成蜂窝!”
“哗啦哗啦!”老式的长管步枪发出刺耳的声音,这些似乎都是二战时的老古董,但看上去都亮光闪闪,看来是经常保养。
突然间风沙大作!但是这风沙都不是平地而起,而是潘红升身体释放出来的内气!
他整个人就像是一个黑洞,幽幽的释放着力量……
所有的马贼都动不了了,因为这风沙使得他们的马匹都嘶吼喧闹不已,即便是从小喂起来的马匹,也开始尥蹶子准备逃亡!
动物有时候比人类敏感得多,他们已经觉察到了那股死亡的气息。
这时候地震海啸来临的都纷逃命而人类却懵懂无知,就是因为人类丧失了那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反应。
等到大胡子睁开眼睛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孤零零的站在旷野中。
“这?人呢?”他瞪大血红的眼睛,嗓子都嘶哑了:“人呢人到那里去了……”
这种呵斥到了最后却变成了无力的哀求,坐骑突然猛地把他翻下马,下面是黄泥地,所以只是摔断了几颗门牙。
大胡子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起来,自从他十几岁会骑马之后,还从来没有从马背上摔下来过。
一双穿着皮鞋的脚,出现在他面前。
他颤抖着抬起头来,只见潘红升平静的看着自己,似乎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别……别……”
他惊慌失措的摇摆着双手,甚至连一个哀求的理由都想不起来。
潘红升没有说话,转身往后走去。
啊?大胡子不知道对方这是什么意思,颤抖着站了起来。
潘红升走到一块巨石前,这是镇子里的镇妖石,很突兀的横在镇中心,这种令人反胃的概念化标志物被他双手抱了起来,离开地面……
大胡子愣在那里,呆滞的眼神和崩溃的神经,让他的双脚无法挪动;几乎是眼睁睁的被巨石砸成肉酱。
“镇妖石镇妖,名副其实。”潘红升长舒一口气,他检查了一下其他的屋子,发现人们大都被马贼杀死,只有小旅馆的那些游客因为布局需要才侥幸活了下来。
警察到了,警车到了,很多人却看不到了。
“您是怎么知道,旅店老板是马贼内应的?”处理案件的警察十分不解。
“既然是经常出没的马贼,为什么看似胆小的老板还不认识?”潘红升冷笑一声:“其实很简单,你去问他身上的味道就全明白了。”
警探疑惑不解的俯身一闻,一股子骚臭的味道从旅店老板尸体上散发出来。
“喔!好大的味道!”他终于明白了:我们这些马贼长期食用野兽肉,有些肉类的味道?你远远比人工饲养的家禽味道浓郁,那种味道长年累月在口中身上沉寂下来,就算你换什么衣服换什么身份都无济于事。
潘红升抱着目光呆滞的唐佳佳,几乎都没心思在继续了。
但是想想那盘旋在众人头顶的威胁,他不得不狠狠心,把失魂落魄的唐佳佳交给前来支援的花妖。
“好好劝她我知道你比较擅长。”潘红升意味深长的说道。
“放心吧,我一定会完成这个任务。”花妖心突然通通跳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潘红升看她的眼神非常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在自己眼中充满威仪感的男人,此时此刻的目光非常柔软感性。
潘红升背着背包,步履轻盈的跨越高山大河,终于在天黑前来到了金刚山山脉。
金刚山山脉横跨中国和尼泊尔,气势磅礴山脊高耸入云,整个山的形状,就像一个巨人立于天地之间。
有很多宗教都把它说成是圣地,仅次于须弥山。
这里长年累月都被白雾所环绕,就算是再大胆再奔放的探险家和登山运动员,都不敢挑战他的难度。
是在山脚下的探险者不计其数,不单单是因为这里的地势选要能如刀劈斧凿,还因为这里是一座活火山。
金刚山处于地壳活动板块,十年之中八年火山都爆发过。这里原本有原住民,都因为这恶劣的生活环境最后迁移走了。
潘红升想找个向导居然都没能如愿,只好按照dps定位,但是这里的,云雾太浓了,以至于卫星定位都不好使。
好在他之前打印了,纸质的地图。
这原本是个备选计划的东西,没想到真的派上了用场。
地图是一位登山运动爱好者制作的,看上去非常专业,就连一些细小的环节都考虑的很清楚刻画的很详细;甚至还说明了金刚山,一些特殊的地理情况。
“这里栖息着诸多濒临灭绝的物种,有些有些食肉物种还对人类还有相当强的攻击性,例如牙狼和虎豹。但是,有没有环境的进一步破坏这两种东西也很少见了。”
潘红升倒不担心什么野兽,他最担心的是找不到路进退两难。
比起野兽和迷路来,这时不时就要发作的火山才更有威胁。
虽然背包里带着两种抗高温的服装,但是他不能保证这两东西都发挥作用。眼前的金刚山带着红色的光晕,一股子炙热的气息盘旋在上空。
他就像一个坏脾气的屠夫,时刻都释放的杀气,让人紧张。
潘红升的脚步开始有些迟缓起来。
山路开始越来越陡越来越滑,这里气候十分反常,一座活火山居然覆盖着皑皑白雪。
或许正是因为这股子冷空气,所以这座火山才近两年都没发作,而之前的八年每年都要发作。
白雪压火山,真正的冰雪两重天。
第五十二章金刚山历险记
潘红升可以感觉到自己一脚踏下去,接近山体的岩石都有种温热的感觉。
但是奇怪的是,这些雪没有融化。
因为持续寒冷的天气,外部和内部的温度形成了某种平衡,使得这种不正常的景致持久的存在。
潘红升虽然脚上穿着防滑的钉子鞋,但却没起到什么作用。
这里不仅山壁陡峭,并且底层结冰湿滑,外面覆盖着雪片。这种构造最坑人了,使得他还没翻过第一座山,体力就已经消耗了大半。
他现在明白,为什么地图作者要在这样说了:就算是体壮如牛的人,,,不不到半山腰就会累的嗝屁。
看来他一口气爬到一座山,已经怪物了。
好在山顶还算是干燥一点,他支起帐篷准备用高压锅做饭。
这种高山环境必须用这种抗压力的特殊灶具来加热食物,而食物也都是高蛋白高热量的肉食甜食为主。
在平时都是尽量少吃这两种东西,但是到了这里却要补充,因为糖分和肉类最容易化为能量。
越是这种难以生火的低温状态,越是要保障自己的食物是热的。本身就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之下若是再吃冷食,会加速自己的体力消耗。
这种情况之下若是再产生肠胃疾病,那就更麻烦了。
很多挑战金刚山的冒险者不是死在火山爆发也不是死在陡峭的山岩下,而是输在自己的身体状态上。
在这种低温高寒,高气压的恶劣环境之下,体质稍差一些的人就会扛不住倒下去。
吃了一份热气腾腾的红烧牛肉罐头饭,潘红升的身上暖和很多。
为了应付后的突发状况,他没有提前使用力气来暖身。
吃完牛肉饭,潘红升又给自己搞了杯热茶,再钻进自己准备的职业冒险家温度隔离帐篷内,瞬间找到几分家的感觉。
好了之前自己的准备比较充分,不然的话就要吃苦头了。
喝完茶他很不情愿的拉开温暖的帐篷,把茶叶根倒掉。
就在这时,他看到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锅子居然倒扣过来被打翻了。
“谁?”
在海拔千米的高山,这种问题似乎很好笑。
什么人能在这里生存,能在这生存的生物,能够回答他的问题吗?
潘红升缓缓钻出帐篷,只见锅子里剩下的一点肉渣和肉汤都被添得干干净净,半点不剩!
泥地上留下了细细的脚印,看上去是某种小型食肉动物留下的。
潘红升没大在意,这种生物对自己的安全构成不了什么威胁?就是怕他会把帐篷咬坏,毕竟这种帐篷占用背包的面积很大,他只带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