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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过客匆匆-第7部分

小说: 过客匆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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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午餐吃得晚,现在不饿。”程少臣终于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一边看着它的油滴滴落下一边说,“我甚少见女士们这样大方地吃这种油辣的东西。我的女同事们,一口辣都不肯吃,怕长疙瘩,有油的东西更不沾。”
    “那是精致女性。马斯洛说,人总要先满足了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我目前与祖国一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胃的满足比外表美丽更重要。”
    程少臣笑出声来:“你是学经济的?”
    “管理。”
    后来两人零星地聊一些话。社交礼仪书上说,不相熟的人,聊天气之类的话题最是安全得体,于是两人真的一直聊天气,北方的三九天南方的梅雨季直到伦敦大雾与美国西部龙卷风。安若中学时地理成绩十分好,程少臣的大概也不差。
    那天沈安若吃了很多,迷踪鱼、水煮鱼,夫妻肺片与小龙虾,几乎都是她在吃,程少臣动得很少,弄得安若几乎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这样瘦,胃口倒还不错。”程少臣的表情,似乎看她吃比自己吃要有意思得多。
    “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你,难道你听不出来?胃口好的女孩子令人心情愉快。”程少臣微微抿唇,露出酒窝。他看起来并没笑,但眼睛里似有笑意。这男人的表情总是暧昧不明。
    他才有意思,吃米饭时根本没有夹一口菜,竟然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吃了半碗。沈安若在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或许他根本不吃川菜,却肯陪自己来,安若觉得有感激也有歉意。后来他们俩再没单独去过川菜馆,但她始终不知道程少臣是否真的不吃川菜,因为与其他人一起聚会时,他明明也肯吃几口。
    其实沈安若才是真的不能吃川菜的那一个,她吃过的第二天总会肠胃炎发作。
    第二天贺秋雁去她那里混饭吃,结果最后不得不帮她煮粥。她毫不同情地看一眼躺在床上全身无力的沈安若:“怎么?你又去吃辣自虐啦?活该,让你再不长记性。”
    “不吃辣的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那一刻的快乐,足以抵得过此时的痛苦。”
    “我呸,沈安若,你好像在写**小说。”
    “是‘情色’,OK?字形虽像,意境大不同。”沈安若气息奄奄地说。
    “沈安若,你此刻虽然看起来像只苍白鬼,精神倒不错。”贺秋雁松口气。她几次欲言又止,但终究只字未提江浩洋,安若也暗暗地松口气。
    没想到一周后程少臣又约她。当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安若公司正在举行活动,她在一片嘈杂里接了陌生号码来电:“您好。请问您哪位?对不起,我这里听不清,请您大声一点。”
    “你好,我是程少臣。”
    沈安若有小小的尴尬。她对数字十分迟顿,超过百万位就犯晕,如果不刻意很难记住手机号码。
    她走到安静处,听清程少臣质感清冷但语调温和的声音:“如果沈小姐明日有空,可否帮我一个忙。”
    他语气诚恳,理由听起来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沈安若觉得很难拒绝。
    程少臣的一对前辈夫妇明日要来Y市,程少臣请她作陪。沈安若问:“你的女同事们呢?”
    “她们不合适。而且那位阿姨与你是老乡,你不想来认识一下?”
    沈安若跟程少臣一起去车站接了那对老夫妻,便明白程少臣为何要找她。那位老先生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表情严肃,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笔挺中山装。而那位老阿姨,(;手机站w…a…p。1…6…k。c…n)虽然慈眉善目,笑容可亲,但一身打扮分明像八十年代政工女干部。想来程少臣口中那些精致的女同事,入不了这二位的眼,还是端庄素净的她更能胜任。这天她穿了平底鞋与素色的短大衣,扎起头发,没化妆,打扮得跟学生一般。
    果然老先生跟程少臣打完招呼后,看见安若便眼睛一亮:“少臣,这丫头好,端庄秀丽,温婉大方,可比你前两回带来的那些强十倍。你看女人的眼光总算长进了。”他声音十分洪亮,几米外都听得见。立即有人回头打量沈安若,她找不到地缝钻,只好做出“端庄温婉”的表情微笑。
    这二老是程少臣父辈的好友,从小看着他长大,每年这时候都要来Y市一趟,通常只要程少臣有空,便会陪同他们。
    他们去了灵安寺,只有两小时车程。本来沈安若坐副驾位,结果阿姨嫌老先生坐她边上不吭气,太闷,便逼着老先生跟安若换了位子。
    “当年我大病,正在这里当兵的我们家李老头便去灵安寺跪地许愿,只要我好了,愿意年年回来还愿,所以我们每年这时候都要去进香。”这位孙阿姨提起往事就眉开眼笑,脸上皱纹都变得年轻。
    那李老先生走路极快,步子迈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
    沈安若悄声问:“李老以前是军人?”
    “嗯,我爸的战友,小时候管我比我爸都狠。”
    正说着,李老已回头大声喊:“少臣,跟上来,年纪轻轻体力怎么那么差!”又换一副温柔面孔朝向安若:“安若丫头,你陪你孙姨慢慢走,别累着。”
    孙阿姨挽着安若的手在后面慢腾腾地走,絮絮叨叨地讲述当年事。这位孙阿姨真的与她同乡,两人上的还是同一所小学,只是隔了三十年。安若觉得十分亲切,听得津津有味。结果她话题一转,开始谈程少臣:“我们少臣是个好孩子,对长辈有礼貌,对小辈又有耐性。小时候他见我一人在家怕我闷,就常去陪我,讲笑话给我听,还帮我去买米买面。那些坏男孩子们整日欺负得女孩子们哇哇哭,少臣从不跟他们一伙……咳,将来嫁给少臣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对了,少臣家是好人家啊,程老夫妻都是极好的人,不会让媳妇受委屈的。”
    沈安若自觉冒犯地想,前眼这位阿姨俨然一业余拉皮条的,忍俊不禁:“孙阿姨,我跟程少臣只是普通朋友。”
    “哎呀,哪一对夫妻不是从普通朋友做起的啊。”
    那一对老夫妻进香十分虔诚,互相搀扶着,恭恭敬敬地跪拜。沈安若在外面看得有些动容,转头对程少臣悄声说:“多幸福的一对老人。”
    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压低了声音:“其实他们年轻时总吵架,最凶的时候都动刀子。”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程少臣抿嘴笑,不再说话。过一会儿问:“你要不要去进一炷香许个愿?”
    “我不信这个。寄希望于神灵,还不如靠自己。你怎么不去?”
    “我以前许过愿,不灵。后来也不信了。”
    事情总是这样,有了第一第二回,就总又有三有四。后来程少臣再约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摆了拒绝的姿态,三回里,倒是有两回都允诺。
    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并不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并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与清扫卫生,程少臣又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觉得跟他相处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性。
    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已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一起出海去钓鱼,只在上船时,浮桥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于是在说一声“失礼”,便抱了她上去,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锁着眉头,紧抿唇,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他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将事件盖棺定论,再不容反驳。沈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觉得他十分具有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极少。又常带沈安若去各处游玩。沈安若来Y市已有两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表演比赛,那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光怪陆离,沈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二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沈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人的笑里带着诧异,但瞬间隐去。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吃惊什么,因为那些人所带的女伴,个个都时尚摩登,娇娆艳丽,举头投足间带着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职业套装也不绾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与牛仔裤,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很尊重,虽然这群女性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每次聚会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倒是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或许也有妆容改了沈安若便认不出的可能。沈安若觉得,在她不肯出来或者程少臣没有约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这个想法竟然令她觉得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便时常到郊外去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所去之处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蓝如洗,几朵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开得郁郁葱葱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便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太多,也并不愿意嚼舌,索性安分地做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后来当地村民送了米面菜肉与用具上山,还带了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了锅与烤肉架,甚至有几个人在折腾着做“叫花鸡”,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实在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沈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安若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程少臣,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沈安若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自己居然没想到,这一位才是专家,沈安若很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沈安若帮忙照料了一会儿,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悠哉游哉地倚着栏杆吹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她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极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太担心后果严重。
    那堆人竟然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钩,便又叫又闹,跟孩子一样。
    沈安若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就玩得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净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程少臣,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搞明白。”笑得她肚子都痛。不过后来程少臣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沈安若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安若想起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做一种艺术般的专注,只看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片子,布拉德·彼特当年笑容阳光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程少臣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便又扔回海里去,见她在一边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这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那过程里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安若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周六晚上沈安若与贺秋雁有约。白天她恰与程少臣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贺秋雁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程少臣?”
    沈安若也愣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吗?”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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