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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汉魏文魁-第7部分

小说: 汉魏文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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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具尸体竟然就是那可怜的钱船主,喝了一肚子的水,死得口眼不闭。阿飞默默地朝他鞠了个躬,伸手帮忙合上了他的嘴巴和眼睑——然后继续开剥,也继续地一无所获,于是再次踹上两脚。

等到了第四具尸体旁,他才刚抬起腿来,谁料那尸体突然间竟然活了,左手一翻,牢牢抓住了阿飞的脚踝,随即轻轻一扯,就扯得他一个倒栽葱。这一惊可非同小可,阿飞倒不是怕什么僵尸作祟,他连老天爷都不信,还能信鬼怪吗?只是这厮手上的力气未免太大一点儿了吧,自己可不要剥人不成反被人剥!

才大着胆子从地上坐起来,想要逃跑,但那只铁钳一样的大手仍然紧抓着自己的脚踝,使他难以挪动。再看那尸体也同样坐起来了,瞪了他一眼,开口问道:“原来是杨公子,你要做啥?”

“你、你、你认得我?”

“同船而行,曾听船主称呼过。”原来那是个青年壮汉,估摸着身量不低,生得虎背熊腰,双手如同蒲扇一般,麻衣吸透了水裹在身上,勾勒出一身疙里疙瘩的犍子肉。一张国字脸,蚕眉鹰眼,鼻直口阔,短短的络腮胡子,听口音却不似乐浪人氏。

“某、某姓杨名过字改之,请教台甫?”阿飞大着胆子问道。

那年轻人终于松开了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作揖回答:“不敢,某为乐安人氏,姓史名义,草字伯仁。”说着话左右望望:“只有你我二人幸免于难吗?”

“这可说不准,”阿飞缩了缩脖子,一边盯着史义的动作,一边慢慢爬起身来,“本来以为史兄你也……”他正待再去查看下一具尸体——有人瞧着,就不好再剥衣搜尸了,但他本能地感觉这位史义史伯仁有点儿危险,还是尽量离远一点为好。

可是才刚迈步,突然那史义一挺身,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阿飞就觉得跟有座泰山压下来似的,不自禁地就趴到地上去了——“你、你干嘛!”史义把他按伏在地,同时自己也趴下了,低声在他耳边说道:“噤声,有人来了?”“有人来又何必……”“他们手中都有兵刃!”

阿飞大着胆子抬眼朝远方望去,果见施施然踱过来六条大汉。正是十一月间,气候本就寒冷,海边则更是北风凛冽,但那六人却全都只穿一件短袖的麻衣,露出肌肉虬结的胳膊,下身也仅用一条兜布裹裆,光着两条毛腿,赤足无鞋。每人手里都提着一柄环首刀,瞧上去形质虽非上佳,但都磨得锃亮,映着朝阳熠熠生辉。

史义按着阿飞的脑袋,两人都趴在沙滩上装死。可惜那六人便正朝着沙滩而来,逐渐走近,已经可以听到他们粗豪的话语声了——

“怎样,没说错吧,暴雨之后,这海滩上必有落难之人。”

“好,搜一搜他们身上有无财货——听说这有钱人啊,会把金子打成薄片儿裹在身上呢,要是发现一个,咱爷们儿可就发大财啦!”

阿飞心中暗道:“真是普罗大众贫乏而诡异的想象力啊……身上要真裹了金子,还能漂上岸来吗?肯定沉底儿了吧。”可是想起才揣到自己包袱里的那些铜钱,他却又有点儿拿不大准。

“倘若都是些穷鬼怎么办?”有个大汉问道,“咱们不是白跑这趟了?还不如去东镇那边砍几个坐商,勒索点铜钱出来。”

“穷鬼就穷鬼,”有人笑着回答,“穷鬼也有三两肉,起码这几日咱们是饿不着了,哈哈哈哈~~”

我靠这帮土匪不是真的吃人吧?阿飞就觉得一股凉气从后脑勺往下,直透五脏六腑,差点儿就尿了裤子。

听声音,这些家伙已经来得近了,随后便是稀稀簌簌的,貌似是搜身的声音。隔了少顷,突然有人叫道:“这个还活着!”随即是利器入肉之声,是临死前的惨呼,是匪徒们的“哈哈”大笑。

阿飞觉得肩膀上的压力陡然散了,于是不自禁的一抬头,就见那史义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不远处一条大汉扑将过去……

阿飞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惊世骇俗的程度,虽然在前一世看了不少武侠电影,到处都是不符合力学原理的吊威亚,但这和真正的爆发纵跃,就视觉效果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家伙是干跳的还是撑竿跳的?怎么能这么高……”阿飞只觉得目眩神摇,就见史义一纵两米高,横跨五米远,瞬间就到了对方的眼前。那大汉手里的环首刀还插在一具尸体上,来不及拔出,本能地抬左手在面前一挡。史义就在空中出腿,奋起一脚,只听“喀”的一声,似是骨骼折断,同时这大汉打着旋地倒飞出去,整个脑袋全都扎进了沙滩里。

其余几人见状大惊,各执兵刃疾奔过来。又见史义轻轻落地,从尸体中拔出那柄环首刀来,也不回头,仿佛脑后长着眼睛似的,反手一划,一条大汉便刀折头落。此时另一条大汉已经撞到他的身前,举刀便砍,却被史义左拳挟着劲风打出,正中敌人胸口,打得胸骨粉碎,胸口凹陷。那刀虽然依惯性砍下,却已轻软无力,史义肩头一耸,刀便落地。

另三条大汉奔得近了,见此情景,不禁魂飞魄散,掉头就逃。史义右手长刀掷出,正中一条大汉后心,同时身体却往相反方向倒纵出去,并且在空中转身,奋力一拳,泰山压顶,几乎把一条大汉的脑袋整个打到了腔子里去。他所有的动作全都一气呵成,毫无殆滞,仿佛早就计划好,并且演练了无数遍似的,才将敌人打死,便顺手揪起尸体来,朝最后一条大汉全力掷去。

那最后一条大汉被同伴的尸体正正击中脑后,顺势便朝前飞出五米多远,“扑通”一声落入海中。

阿飞彻底的惊了,这拳拳到肉,一招一杀,我靠就算叶问也没这么猛啊!他只觉得两腿发软,并且裤裆里有点儿热乎乎的……

史义眨眼间格杀六人,随即纵跃回来,落到阿飞身边。阿飞吓得双手抱头,哭喊道:“别杀我,别杀我啊~~”

史义才刚伸手,他就是全身一哆嗦,裤裆更加湿热了。好在史义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杨兄勿惊,这些贼徒毫无人性,我故杀之,岂有加害旁人之意?”

阿飞缓缓地放下抱头的双手,愣愣地望着史义:“你、你、你说你叫什么来着?”“某叫史义。”“你真的叫史义?你、你、你……好生厉害……”

倘若这史义不叫史义,而是叫……比如说典韦、许褚、张飞之类的,估计阿飞还不至于如此惊骇。想不到一个无名之辈就如此厉害,那么这时代那些纵横沙场的猛将,得要强到什么地步去啊?一刀砍翻一个排,一枪洞穿一个营?原来古书上说“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那不是在夸张,那都是真事儿吧!

第十一章、天生猛将

要到好一会儿以后,阿飞惊魂方定,通过一连串的分析和脑补,才勉强得出了比较靠谱的结论:身为大将,不光个人能打,还得能排兵布阵、领兵作战哪,所以象史义这号猛人会在史书上籍籍无名,也就顺理成章了。记得《魏书》里曾经提到过一个鲍出,也是很猛,但一直就没做官,所以只是作为孝子的典范被记了寥寥数笔而已。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历史因为阿飞的穿越,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蝴蝶效应。说不定在别的平行时空中,这位史义就是员名垂青史的猛将兄,只是在这个时空,要不是阿飞到来掺和了一下,说不定他就在这回海难里淹死啦,故而其名不彰。

不管怎么说,史义确实猛到了几乎荒诞的地步,阿飞这才明白自己刚才觉得他很危险,想要离远一点儿,确实是种动物性的本能反应。不过这史义对自己倒还算温和,或者不如说,竟然有点儿文质彬彬的,不似个大老粗——也对,他不但有名还有字,应该不是普通老百姓,说不定也是位士人老爷了。

阿飞下定决心,暂且就抱紧这位猛将兄史爷的大腿吧。要想太平地活下去,顺顺当当前往北海,那非得紧贴着史爷,请他做免费保镖不可。

他前前后后想了很多,史义倒似乎没怎么太关注他,只是轻轻挠头,略显懊悔:“应该先留下一个,问问此处究为何地,附近可有村庄、城镇……”

沙滩上除了阿飞和史义幸存,果然就没有活人了——本来还应该有一个,可怜几分钟前刚被匪徒给扎了个透心凉。

阿飞和史义聊了一阵子,再次相谈甚欢。好歹阿飞上一世是伺候过领导的,这一世又给人为奴了好几年,别的本领还则罢了,这投人所好不露馅儿,拍人马屁不显谄媚的技能,相信已臻化境,当世罕有其匹——当然啦,举凡李林甫、蔡公相、严阁老、和中堂的光辉事迹,这时代也只有他一个人用心揣摩过……

所以很快的,史义就几乎把这位“杨公子”引为了平生罕见的知己。阿飞趁机想拜史义为师学武功,史义笑着捏了捏他的肩膀:“你我一见如故,平辈论交,说什么拜师?不过我看杨兄你这体格,似乎少年时饮食不佳,筋骨略虚……”

阿飞心说吃了十几年的野菜了,能长成现在这样而不是佝偻着如同侏儒,我就已经很不易啦,顺嘴扯谎道:“呃,这个……杨某少年时候有些挑食。”

一般认为,古人身高都比现代人要矮,其实这是个误解。基于饮食习惯、质量问题,古人两级分化比较严重,确实平均指数不如现代人,普通农民,一般也就一米五上下,甚至还有发育完了还不足一米四的。可是有钱人吃得比较好,就有不少是高身量——吕布高一丈,关羽高九尺之类的,当然是小说家语啦,史书上有记载的,刘备身高七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七三左右,诸葛亮七尺七寸,将近一米八了,最惊人是程昱八尺三寸,竟然快一米九五了!

就阿飞在此世见到过的有钱人,氏伊将近一米七,氏勋已经一米七了,倘若不死,估计还会长个儿。至于自己这具躯体,说也奇怪,爹妈都才一米四几,也就隔壁老王高一点儿,一米六出头,他刚穿过来的时候,实岁十二,也才一米二左右,跑氏家吃了几年半饱的饭,如今实岁才十五,竟然突突地就直奔七尺,也就是一米六多去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后世魂魄的影响呢,还是跟隔壁老王有什么关系……

而他面前这个史义,身量就不低,估摸着得有一米七七、一米七八的样子。

“武艺到了某的这般境界,既有后天勤练,也靠天赋膂力,”史义安慰他,“某可以指点杨兄几招,即便不能临阵杀敌,也可强健筋骨,弥补先天的不足。不知杨兄可曾练过么?”

阿飞讪笑道:“练过些花拳绣腿而已。”

“花拳绣腿?”史义哈哈一乐,“此喻甚是有趣——不过咱们还是先去寻个村镇吧,弄清楚此地究竟是何方为好。”

两人各捡了一把环首刀来防身,然后就朝着那六名匪徒来时的方向,朝内陆行去。一路上经过种种不动声色、拐弯抹脚的套问,阿飞才知道,这位史义本是青州乐安国人,少年时迁居辽东,此番往朝鲜访友,顺道出海,欲回故乡去祭祖。他套了半天的话,终于基本确定了史义跟氏家毫无关系,甚至连在街面儿上都从来没有撞见过氏家的人,这才终于一块石头放心落地。

二人走到正午时分,终于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经过询问,原来此地恰在辽东半岛的最南端,隔海相望,便是东莱。根据阿飞前一世的知识,应该在旅顺、大连附近。

村民们指点,从此处沿着海岸往东北方向走去,大约半日的路程,便可抵达沓氏县城,那里有港有船,乘船可到东莱。

阿飞把包袱里那些才顺到的铜钱掏出来,仔细数了数,共有普通五铢三十七枚,当五十的大泉十枚,总计五百三十七钱。这时代货币经济还不发达,尤其偏远地区,还习惯以货易货,所以单论货币的购买力算是比较强的,虽然近年来天灾人祸不断,粮食价钱翻倍地往上飚,阿飞就记得去年大半个幽州都歉收,一石谷涨价到两千钱,好在今年又有所回落。估摸着这五百多钱让他们两人吃几顿粗劣的干饭,再乘一趟海船,应该绰绰有余了吧。

当然还难免有些额外的开销,因为两人身上的衣物早就被海水泡烂,又被桅杆、碎木什么的给划得满是口子,这个样子完全没法儿见人。阿飞包袱里倒是还有一套替换衣服,史义的行李可是彻底地归了海洋。所以来到沓氏县城以后,阿飞先花四十钱给史义买了一套还算干净的旧短衣。

史义朝他抱拳:“杨兄高义,他日必百倍还报!”阿飞心说反正这钱也不是我自己的,我只是借花献佛而已,嘴里却谦让说:“你我投契,何必言谢?杨某年未及冠,史兄不可再言杨兄如何,且呼某的名字即可。”

“岂敢,那史某便称呼一声改之贤弟了。”

两人在沓氏又呆了一天,才终于花两百钱蹭上了一条往东莱去的货船,顺风而行。从这里到黄县不过三百海里,而且途中还会经过很多岛屿,理论上不大可能再闹夭蛾子的翻船事故了吧?

他俩并排躺坐在船舷边谈天说地,史义偶尔提到,自己跟东莱太守本是旧识,到时候可以去向太守打打秋风,凑点儿回乡的盘费。阿飞低头一琢磨,很快就要到青州了,东莱和北海两郡就紧邻着,千万不要太小看了士大夫之间的串联能力,有些话还是事先说清楚比较稳妥。

于是他突然跪下来,朝史义深深稽首:“小弟因有苦衷,对史兄有所隐瞒,还请史兄宽贷。”

史义一愣,急忙伸手搀扶:“改之何必如此?有话请讲。”

阿飞揉揉眼睛,假装悲凄地说道:“不瞒史兄,弟本不姓杨,杨过更是假名。弟家朝鲜,姓氏名勋字宏辅,先父曾任郡中督邮……”

他半真半假的掺和着说,自称是得罪了太守张岐,张太守便派郡兵抄了氏家庄院,氏伊遇害,他本人——也即氏勋——孤身逃出,想要往北海去投靠亲戚。此前因在乐浪境内,害怕被人认出来向太守告发,所以才编造了一个假名——“既已离开乐浪,得遇史兄,却仍以假名相对,是某之罪也。”

一边说着,他一边微微侧头,小心地观察史义脸上的表情。这时候最怕的就是史义一脸疑惑,问他:“氏勋我也认得,却与你相貌不符。”好在类似表情始终没有出现,那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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