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贼-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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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虽然行军的路程不多,但下午,毛文龙亲自指挥了新兵们的操练,几个新兵都很疲累,吃过了晚饭,早已经呼呼大睡过去。
李元庆本想训个话,但看到这般,便作罢了。
在今天的会议中,毛文龙的意思,是每个亲兵,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都可以带着自己的亲随。
但李元庆这几个小弟,恐怕非但不能成为助力,反倒会成为累赘。
他们太年轻了,又是广宁籍,对后金鞑子的战斗力,并没有太直观的了解,在他们的意识中,当兵,就是为了吃饷,能吃口饱饭。
如果给李元庆足够的时间,李元庆有很大把握,把他们训练成合格的军人,但此时,在这种状态下,绝不是练兵的时候。
如同大浪淘沙,能不能在这场‘飓风’行动中活下来,只能靠他们的造化了。
这也不能怪李元庆太过残忍,他一人毕竟精力有限,而弱肉强食,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尤其是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
…………
清晨,随着起床的号角声响起,李元庆本能的睁开了眼睛,几个小弟也都睡眼朦胧的从温暖的被窝里探出头来。
李元庆快速穿好了衣服,简单整理了下衣冠,来到帐篷口透了透气,笑着对几个小弟道:“我这边有新的任务,要出去一段时间,这些日子,即便我不在,你们也要好好操练,将来,在战场上,才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明白么?”
一个小弟忙道:“李头,您,您不带着我们么?”
其余几人也都是希冀的看着李元庆。
这些时日的相处,基本上李元庆有肉吃,他们最不济也有口肉汤喝,加之平日李元庆狠厉的操练,潜移默化之下,他们早已经将李元庆当成了主心骨。
李元庆很满意几人的态度,正如当年那位带华夏国足打进世界杯的斯拉夫籍主教练的一句名言,‘态度决定一切’。
“这任务有些特别,人多反倒不妙。你们尽可用力操练,若有什么重大事情,可向牛二哥禀报。”
这几个小弟虽然卑微,但也算是李元庆的‘种子’,不到万不得已,李元庆也不想放弃他们,便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
有陈继盛在,加之自己的潜移默化,牛二照顾这几人,应该没有太多大碍。
几人赶忙点头称是,这时,集合的号角声又吹响了。
李元庆一笑,“去吧。”
几人赶忙收拾好衣服,快速向帐外集结过去。
李元庆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清晨的新鲜空气,来到了陈继盛帐外,与其简单告别,随后,头也不回,大步踏向了北方。
…………
毛文龙本部此时所在的位置,在双台子河南端、靠近海边的区域,距离广宁城,已经有了相当的距离。
毛文龙家底本来就不厚,李元庆又位卑职低,也并没有跟陈继盛讨要马匹。
这种只靠两条腿的行进方式,李元庆反倒将其当成了一种锻炼。
这些时日,李元庆的伤势基本上好的差不多了,饮食也相当不错,精力很是充沛,走近路来,虎虎生风,脚步飞快,一天行百里,也不是难事。
毛文龙的任务虽然下达,但这就跟后世的业务员一样,自由度很大,公司只需要你完成指定任务,并不在意,这些时段,你究竟在干什么。
而李元庆之所以给自己选择这个难度极大的任务,也是有着相当大的私心。
五个新兵小弟,毕竟太过稚嫩,此时虽然已经培养出了他们的服从性,但真要用来做事情,这还远远不够。
最关键的,这是以毛文龙的名义征的兵,种子实在太少,没有合适的契机,他们远不能成为李元庆的心腹。
两世为人,李元庆早已经深深明白,想要做事,想要做成事,必须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前提,一,你得有足够的资本,或者说声望,官职,二,你必须有真正的可用之人。
此时,李元庆虽然只是小旗官身,但只要能把这次任务做的妥帖,毛文龙必定不会吝惜赏赐。
商老六这边,李元庆相信,自己已经掌控了他的婆娘刘春花,又救了他的命,将他收为麾下,并没有太大问题。
顺子这边,不论其是生是死,李元庆总要探查一番,这是对自己的交代,也是给张芸娘的交代。
…………
一天一夜的疾行,次日上午,李元庆已经赶回了广宁城,回到了自己的小宅子。
张芸娘见到李元庆忽然回来,简直不敢相信,待她用力的握住了李元庆的手,发现这是真实的,这才‘哇’的一声,大哭着扑到了李元庆的怀里,“元庆哥哥……”
李元庆溺爱的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膀,佯怒道:“芸娘,我走的这几天,你是不是没好好吃饭?怎么感觉又瘦了?”
张芸娘俏脸不由瞬间羞红,“哥哥,哪有……你,不理你了。”
李元庆一笑,“芸娘,我是连夜赶回来,又累又饿,你去给我弄点吃的。顺便把春花嫂子叫过来。”
李元庆进门的时候,刘春花的小厢房关着门,不知在没在,李元庆就没有叫她。
“嗯。元庆哥哥,你稍等,春花嫂子去买菜了,应该很快回来。我先去给你打个鸡蛋汤喝,暖暖身子。”
小女孩欢快的跑到院子里小厨房,李元庆舒服的靠在炉子边,眼睛看向了小院里的一缕阳光。
张芸娘很快就将鸡蛋汤做好,满满一汤盘,差不多得五六个鸡蛋,她自己可以省吃俭用,但对自己的男人,却毫不吝惜。
李元庆也不客气,风卷残云般,就将这汤盘喝干净。
张芸娘甜甜一笑,“元庆哥哥,你等着,我出去给你买些熟肉回来。”
“辛苦你了,芸娘。”李元庆笑着道。
张芸娘俏脸微红,但心里却愈发甜蜜,快步朝着院门外走去。
她刚刚走到门口,刘春花正好买菜回来,忙问道:“芸娘,这是干嘛去?”
张芸娘忙笑道:“春花嫂子,元庆哥哥回来了,我去给他买肉食。对了,元庆哥哥有事找你,你去堂屋吧。”
刘春花赶忙拿着菜来到堂屋,正看到李元庆对着窗外的一缕阳光发呆,又惊又喜道:“元庆,你,你不是随军出征了么?怎么突然回来了?难道……”
刘春花阅历毕竟比张芸娘多太多了,一瞬间,欣喜之后,她忽然害怕起来,如果元庆兄弟当了逃兵,那这事情,可就不好收场了。
李元庆一笑,“春花嫂子,别担心。我这次回来,是有任务做。将军允许的,放心吧。”
刘春花这才放下心来,“那就好。可是吓死我了。对了,元庆,你急匆匆回来,找我什么事儿?”
李元庆道:“春花嫂子,商大哥那边,你联系上了么?”
刘春花其实也知道李元庆要问这个问题,但她这些时日,想尽了办法,却依然无法与自家男人联系上,这次出去买菜,又是失望而归,苦涩的摇了摇头道:“元庆,现在沈阳已经被鞑子占了,辽阳也被占了,那边消息虽然不少,但都是有来无回,真是急死个人哟。”
李元庆点了点头,刘春花说的,基本上跟自己推测的差不多。
沈阳、辽阳的失守,基本上就等于以三岔河为界,将这片土地切割开来。
难民们都蜂拥涌向辽西,但却极少有人,从辽西前往沈阳、辽阳一线,信息便变成了单向,自然交流不畅。
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信息本就不畅,想要在这种情况下,与沈阳城取得联系,着实是太困难了啊。
“春花嫂子,商大哥如果在沈阳城,会在哪里落脚?还有,你们之间,有没有暗号之类?”
刘春花闻言,也有些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有些惊恐的道:“元庆,你,你的意思,你想去沈阳城?这,这可使不得哟。沈阳现在被鞑子占了啊。他们杀人都不眨眼的啊。”
广宁城在毛文龙的袭击小分队离开之前,诸多民众,对后金鞑子的概念,还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但随着沈阳、辽阳失守,大批难民涌向广宁,口口相传之下,广宁城的民众也对鞑子有了更为清晰的印象。
刘春花经常游走在市井之间,对后金野猪皮的了解,自然也会更深上许多。
李元庆一笑,“春花嫂子,这个你不用担心。我非莽撞之人,不会义气用事的。你只管告诉我详情,我需要商大哥的帮助。此行成行后,我会把他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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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宝丰堂
悲剧,今天桌子坏了,小船本想粘住它,却不小心把502弄了一手,洗都洗不掉。跪求收藏红票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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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记宝丰堂’,位于广宁城最繁华的中大街,仅是敞开的铺面,就有八大间,是广宁城首屈一指的大药商。
已是上午,中大街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广宁城虽是辽东镇治地所在,以往也算繁华,但却还到不了现在这程度。
这主要是沈阳、辽阳的失陷,辽中大量人口纷纷涌入广宁,让这边塞要地,形成了一种畸形的繁华。
李元庆换了一身厚实的粗布衣,头戴兔皮帽,脚蹬牛皮靴,腰间扎着一条不知是什么动物皮毛的长腰带,静静站在宝丰堂的门口。
这身行头,换做平常人来穿,也不会有什么突兀,但李元庆身材高大,颇为威武,这样如同一根电线杆一般立在别人的店门口,难免会招来别人诧异的目光。
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宝丰堂的东家,惹上了什么不该惹的大人物。
看着宝丰堂正堂中央,门匾上挂着的‘医者仁心’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李元庆的嘴角边,不由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这时,里面的伙计也发现了李元庆这个不速之客,慌忙小跑着迎出来,有些害怕的道:“这位客官,您,您是要看病还是要抓药?”
李元庆一笑,“我不看病,也不抓药,而是有笔买卖,想跟你们东家谈谈。”
伙计哪敢做这个主?忙道:“客官,真不巧,我们东家今天不在,要不,您改天再来吧?”
“哦。”李元庆略有深意的看了这小伙计一眼,“那行,我改天过来吧。”
说着,李元庆慢悠悠走向了街中,很快消失在人群里。
伙计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把这瘟神送走了,这傻大个跟杆子一样站在门口,谁还敢来店里买药?
今日宝丰堂当值的是二掌柜,一个马脸干瘦、留着一撮山羊胡的中年男子,见这伙计回到店里,忙问道:“这人什么事儿?”
伙计忙将李元庆的话跟二掌柜叙述了一遍,二掌柜正在拨弄着算盘珠子算账,似乎也没当回事,点点头便算过去了,伙计赶忙去招呼其他客人。
这时,李元庆顺着宝丰堂隔壁的小胡同,来到了宝丰堂后院的街上。
宝丰堂的宅院很大,至少得有十多亩,能在城中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占据这么一处产业,由此也可知,这张记,财力必定非同寻常。
宝丰堂后街,有一条小河,河对面,是一处嘈杂的广场,这里原来是一处市场,但最近一段时间,却变成了人力市场,或者说,奴隶市场。
小冰河的影响,加之辽中战事的失败,许多难民无奈,卖儿卖女,已经是家常便饭。
但这并不是这奴隶市场的主要生意,其大头,还是成年劳力,青壮男子、女子的买卖。
这里面多数是汉人,也有不少的蒙古人,甚至,还有朝~鲜人和白人。
李元庆在奴隶市场边上的小摊子上,叫了一碗混沌,又叫了几张肉烧饼,便独自坐了下来,静静的打量着不远处的张记大宅。
奴隶市场里人声鼎沸,但李元庆的心里,却是心如止水。
事实上,李元庆已经关注宝丰堂几天了,本来,为了帮毛文龙赚些饷银,李元庆便想回归老本行,搞点药材生意。
两世为人,踏入这个行当十几年,几乎没有人比李元庆更了解这行当里面的猫腻了。
但几天下来,李元庆无意中发现,这张记宝丰堂,远不像其表面那样,是那么省油的灯啊。
原本,李元庆是打算从广宁搞一批药材,自己再‘深入加工’一下,跟随某个大商队,前往沈阳城,这样,一来,可以‘洗白’自己的身份,明目张胆的进入沈阳城,二来,也可以赚些银两,打探点情报,算是两全其美。
但发现了张记的猫腻,李元庆却改变了注意……
这家小摊子的混沌味道还不错,肉烧饼肉馅分量也很足,不多时,李元庆便已经将其消灭干净,舒服的擦了擦嘴,“小二,过来。”
李元庆说着,手中一块约莫一两多的碎银子,已经摆在了桌子上。
小二兼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一看李元庆居然拿出的是银子,不由愁眉苦脸起来,“客官,您这,这太大了,小店只收铜钱,这,这找不开啊。”
李元庆微微一笑,又从怀里掏出了几钱碎银子,一并放在桌子上,“呵呵,我不用你找。中午我还打算在你这吃。”
李元庆说着,将其中一粒小银裸子,推到了小二面前,“对了,小二哥,跟你打听个事儿。”
这小银裸子,换成铜钱,就不算多了,这小二能找开,他刚要收起来给李元庆找钱,一听李元庆这话,不由一愣,忙道:“客官,您有什么吩咐?”
李元庆笑道:“二掌柜是不是每天中午,都到你这里来吃饭?”
小二哪里跟得上李元庆的节奏,忙道:“客官,您说的哪家的二掌柜?宝丰堂的二掌柜当值时,倒是经常在我这里吃饭。”
李元庆一笑,“那就结了。这银子你都拿着,给我切几斤熟羊肉,炒几个小菜,再温几壶热酒,中午,我要在你这请客。”
说着,李元庆便欲起身离去。
小二不由愁眉不展,慌忙跑到李元庆身边,“客官,炒几个小菜倒是没问题。可羊肉和热酒,小店里没有啊。”
“嗦。没有你不会去买嘛?有银子还有办不到的事儿吗?”李元庆说着,不理会小二,竟自朝着奴隶市场里走去。
小二看着李元庆的背影,失笑着摇了摇头。
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这主儿,难不成是什么响马、杆子?
不过,李元庆给了他差不多二两多银子,包办一桌大酒席也够了,这顿饭,他至少能赚一两多银子,赶上他大半个月的收入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小二也不敢墨迹,更不敢得罪李元庆这个大爷,赶忙去忙活起来。
…………
奴隶市场里很噪杂,李元庆虽是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