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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重生之若锦年华-第52部分

小说: 重生之若锦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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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前两年,若锦受到围巾品牌的启发。提议苏妈妈联系服装加工厂,以备将来自己筹备小众服装品牌后,如今倒是在堂哥小雷的网络销售平台上经营得不错。其实前世若锦就有这样的想法,以她的性格和从小没吃过什么苦的经历,要她去从底层小员工做起恐怕是有些勉强。她就想在家里。写写东西,画画设计图。若是能将理想当饭吃。那就再好不过。如今有这个机遇,她自然不会放过。
  于是她的网上服饰店【锦瑟无端】就开张了,主要做日系休闲款式,即所谓的“森女”风格。也有她自己很喜欢的汉服系列,华夏民族风格的刺绣等等颇受追捧。暂时她也没打算做大这家服装店,因为大部分她是自己设计然后请苏妈妈交好的一位服装设计师打版的,而她在服装设计方面显然没有余力,只是把前世想到过的,或是看到过的却还没出现的款式做出来。虽然如此,但因为苏爸爸公司里的高级业务经理小邢的妻子小杨就是颇有经验的服装设计师,曾经是某家销量很好的中端品牌的设计总监,如今自己开店,【锦瑟无端】所有服装的版型是她打样的,面料辅料又都是用的好东西,倒是打开了知名度,如今也算是小有成绩。
  于是毕业展这天,若锦穿的就是自己设计的连衣裙。蓝紫与米白混织的棉麻面料,稍有弧度的一字领,露出一点锁骨。裙身a字设计,长至膝上十公分,七分袖。总体没那么正式,而是日系的可爱直率风格。只是她在配饰上注意了一下,在颈间配了一个一克拉的钻石吊坠,外围两圈群镶小钻形成一个婉转的梨形,小小奢华又精致的款式,是她至今为止为自己设计的唯一一款钻石饰品。当时是站在投资的角度,很霸气地想,钻石要是低于一克拉就没收藏价值,可是现在看看,平时戴有些偏大了。其实按她的身材,以及她对群镶奢华款式的喜好,五六十分的主钻足以。至于手腕上则仍然戴着那紫翡镯子,以及和洛凌一起买的jaeger腕表。手镯尺寸实在太合,要拿下来也难,因此自从洛凌送给她,这只镯子她就几乎没离过手。至于鞋子,则是她这次身上最大的品牌了s的小方头平跟浅口皮鞋。这双鞋是她18岁生日那会儿苏妈妈陪她去买的,说是别的不必太讲究,只是鞋子的话,还是要在能力范围内尽量买好的。最后再拎上之前洛凌给她买的那只小小的l包包,介于宝蓝和湖绿之间的颜色,跟她的裙子很相配。
  洛凌自然是要陪她来的,他倒是没压力,随便拿了衣柜里母亲洛瑛前些时给他添购的服装就换上了,上身armani的淡色衬衫,下面则是burberry的靛蓝色牛仔裤,很是休闲。若锦上下看了看,帮他配了…ds的cordovan系列的黑色皮鞋,一下子就郑重了许多。
  展览当天,果然有大人物到场。不止是她们这个学校的boss,还有闻名世界的独立珠宝设计师tim。若锦到得早,转了一圈就窝在角落里跟浅浅闲聊了,一边还吃着一块鲜奶小方,根本没注意这位大腕儿。只是展览到中场的时候,她被叫过去给大老板介绍自己的作品。洛凌陪着她,她其实还懵着,看着boss以及他身边注视着自己的jim,一顺嘴就一口美国腔地把话说完了——本来也不需要她说多少,作品就在大家眼前,她只要说说最初的灵感来源就行了。等到对方一边惊讶一边鼓掌,讨论应该怎么做出成品时,她才发现,虽然boss是美国人,这位tim却是道地伦敦人呢。瞧这长相,细瘦的高个子,倒真像英国男人。于是又转换口音,给他讲自己的想法。tim和若锦倒是投缘,渐渐开始跟她随意聊天,甚至调侃起了她和洛凌。本来若锦还想藏拙的,但此时也没必要了,于是把【锦瑟】的情况说了一下。tim果然眼睛一亮,就请求参观她的店铺和工作室。
  其实若锦也明白,tim能够这么给面子,完全是因为恰好闲着,顺便给朋友捧场的缘故,毕竟若锦也算是boss门下了。也许他是觉得若锦的作品有些意思,可还不到值得他费心的地步。设计师要出名都是需要机缘的,而有了这小小机缘的此时,若锦后续能否有更多发展,她个人的思想与谈吐才是事情的关键,否则叫她来介绍作品也就真的只是走个过场而已了。现在她和tim可以说是变成了朋友,以后也多条路子。tim下午已经和人有约,若锦也要和同学去庆祝,于是两人说好第二日在【锦瑟】新天地店见面。
  展览结束后,洛凌看她们小姑娘要一起去玩,就不凑热闹了,放若锦跟浅浅她们去蹭柳苑的跑车,自己则打车去了自己老爸的公司。
  之前元宵已经在外滩三号6楼的意大利餐厅订了位,柳苑开到那里之后有服务人员过来帮她泊车,几个小姑娘就进了楼里。这幢楼很有旧上海的洋派气息,大厅暗黢黢的,电梯也很古旧的感觉。几人到了餐厅里,就在沙发座上坐下,各自点餐。价格在这个地段倒也不算贵,main…course才一百来块而已,而她们几个也不需要点其它。若锦点了个海鱼,配上芥末酱,味道很特别。不过她其实心不在焉的,一边听她们讲着暑假剩下来几天的安排,一边想着自己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之前听洛凌的意思,似乎不想让她住校,而想让她跟他一起住在校外。她还是有些犹豫——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再说她还想通过寝室生活结交些朋友的。
  吃晚饭,沈婕她们还想逛一下。若锦恍惚觉得这过程似曾相识,后来终于发现,原来跟上次两家一起在半岛酒店宴客那天,和姬轻语一起逛街的情形如出一辙啊!对着一个个品牌大赞或者吐槽,看着销售人员或微笑或纠结的表情,毫无压力。最后几人去了柳苑在新天地的饰品小店,窝在阁楼上的沙发里,捧着咖啡热茶聊天。
  气氛静下来,元宵忽道:“锦啊,到了北京保持联络哦!”若锦惊讶,问道:“你在北京读书?”元宵用哀怨的语气道:“你不知道呀?我在北理工啊。”若锦正吃惊呢,柳苑甜甜一笑:“还有我哦。我考上了北服。”
  第八十四章初入大学
  设计班毕业时,时间已到了2006年盛夏的末尾。
  若锦坐在地板上整理着箱子,偶尔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出神。一晃五年,就这么过去了呢。
  门铃声响,若锦回过神,赤着脚走出房间。今天是苏妈妈难得的休息日,她正在午睡。姬洛凌拎着若锦喜欢的草莓蛋糕进门,听她小声说着话,也悄声换鞋,然后凑过去亲她一下。
  “整理得怎么样了?明天早上的飞机,到时候我来接你。”
  “嗯。差不多了,我东西不多,最大件的是被子和枕头。剩下就带几套夏天的衣服,还有两件秋天的外套。冬装打算到时候去买。再就是书和电脑啦。”没办法,要住四年呢,枕头她是一定要带的,睡惯了自己的真丝小枕头。至于被子则是苏妈妈坚持的,说是奶奶特意给新弹的棉花,做垫被舒服,还有一条轻薄一点的羽绒被,不压人,适合北方有暖气的冬天。
  洛凌看着小姑娘叠衣服,她身穿浅灰蓝色tee和粉蓝色短裤,舒适的棉质居家款,光着两条腿,整个人透着清爽可爱。床上铺着几套夏装,都是浅柔的色系,薄荷绿,藕荷粉,小米黄,晴空蓝。至于外套,一件是深蓝色镶银色细条纹的短款修身薄西装,衣袖外翻,里布是可爱的拼接花纹,另一件稍厚,是羊绒面的披风款小外套,浅驼色,简洁的圆领,无论是boy风还是淑女风格都能胜任。
  洛凌一边欣赏着女孩子童话风格的卧室和各种衣物用品,一边打开蛋糕盒。他买了个4寸的,厚厚的奶油,新鲜的草莓不仅装饰在表面,还作为内陷,去除了奶油可能带来的腻感。若锦吃蛋糕不限时间。随时都想来一块,于是他也对各个甜品店如数家珍,不时带来给她惊喜。
  这家的蛋糕相当新鲜,店家还提供保温袋和冰块。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的,不一会儿就吃掉了一半。
  “明天,我爷爷会派人接机。中午我大伯二伯他们也都回大院吃饭。”
  若锦有些紧张地看他。
  “不用紧张,我堂哥堂姐他们也在,都很好相处。你不是跟姬轻语相处甚欢?”洛凌微笑。
  唔,姬轻语是挺好相处的。
  晚上,苏家爸妈跟她进行了一次谈话。
  苏爸喝了口茶道:“到了北京。自己当心点。去看看你大姐,有事就找她。”
  大堂姐苏春花和姐夫陆鹏如今算是在京城站稳了脚跟,陆鹏在一家大型风能企业混得风生水起。很得老板看重,两人靠自己奋斗,已在中关村附近买了大套的公寓,在若锦的老家那个小镇,算是极为出息的。每每过年回去时都被老辈们拉着手称羡。
  苏妈妈则道:“这次去姬家老宅,也不知是怎么个情形,但是你做到有礼,总归没错的。”说到这儿看着女儿,提点道:“我们听洛凌父母说,他们在那儿给你们买了公寓。放在你们俩名下了。这是他们的心意,倒也不必拘谨,反正将来的事。总归是两家商量着办,到时候我们再补上就好。只是这才刚上大学呢,虽说洛凌很好,你是女孩子,可要矜持些。”
  若锦脸红了。
  第二日。若锦被来接机的警卫员惊了一下。但因为早就有了些心理准备,倒也很快安然。之后。果然如洛凌所说,姬家的氛围很好,尽管爷爷气势不减当年,声如洪钟,但很宽和豁达,对若锦似是格外喜欢。大伯二伯倒是很严肃,但架不住伯母们的热情,再加上两个堂哥一个堂姐,家里顿时显得格外热闹。
  若锦也终于见到了洛凌的两位堂哥。大堂哥姬衡远,年二十八,本科毕业于清华,二十五岁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工程博士学位。毕业后支边两年,去年调回京城,平步青云。如今在环境部的国际合作司任司长,是承继其父,青出于蓝的政界新贵。
  二堂哥姬衡逸,年二十四,是二伯父的长子,姬轻语的双胞胎哥哥。毕业于北大工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系。这位的性子倒是更像他小叔,不走军政的路子,而是在大一时就自己开了家网络科技公司,员工都是自己的同学朋友。一开始小打小闹,前年在服务器托管方面打开局面,开始真正跻身it界。如今的发展方向是为客户提供网络设备,服务以及解决方案。而他旗下还有一家子公司,专门开发大型网游,算是满足自己年少时的爱好,倒是很成功。他是根正苗红的京城公子,毕竟还是带来更多关系,再加上妥善经营,如今拥有的净资产对他这个年纪来说是很惊人的。
  姬轻语虽然很喜欢吐槽他,但显然两人关系很好,她也是以这个哥哥为荣的,关键时刻绝对力挺。当初他要注册公司,就是她这个妹妹极力帮着说服父母,拉到赞助的。
  洛凌开玩笑说,他和若锦在北京时的吃用就靠这位财大气粗的二哥了。姬衡逸倒是痞痞一笑,表示没问题。
  这次做客,若锦算是正式让姬家长辈过了目,尤其是得到了姬爷爷的首肯。下午离开的时候,她还有些脸红。
  接下来,她就要投入到四年的大学生涯中去了。
  两人各自拖着一个rimowa的salsa超轻系列大号行李箱,若锦的银白色,洛凌的黑色。来到洛凌的宿舍门口,打算放下他的行李就先去若锦寝室那边。
  这是一栋老式宿舍楼,洛凌住在三楼,走廊两边是一个个寝室。两人进门,洛凌的两个室友正巧在聊天。见他们进去,两人皆是一愣。先反应过来的男生倚墙而立,手插裤袋,有些雅痞地笑道:“哥们儿,这就带着嫂子来了?”
  之后若锦得知,先开口的男生名叫戚弋然,而另一个,戴着金边眼镜。斯斯文文的男生,名叫钟城。两人都是本地人,而看他们举手投足,家世应该都很不错,品貌也很好。由于洛凌主修工科,因此宿舍安排上也是跟工科学生住一起。不过这几人专业倒不尽相同。
  正当他们彼此介绍时,门外又走进一人,看着若锦的背影有些迟疑地叫她:“若锦?”
  若锦回头一看,竟是于洋。于是给他们几人介绍。
  与几人道别后,路上。洛凌问她:“那是你初中同学?”
  “嗯,还是我好朋友邹雪的男朋友。邹雪在北服。你见过他们啊,高一暑假的时候。”当时她家里来了一大帮同学。洛凌还因为她跟他们一起去水上乐园而不高兴。
  “哦,没什么印象了。”
  若锦看他别扭的样子,有些好笑。
  若锦被分到了前几年新建的寝室楼,公寓式的,每层两个大套间。每个套间里两个房间,都是四人间,公用一个客厅和一个卫生间,卫生间里有两个淋浴房,条件算是很好的。
  洛凌正帮她整理着桌子,门口进来了两个人。只听一道惊喜的声音:“若锦!你果然来了!”转过身。竟是在马尔代夫遇见过的女孩子,李英男。两人笑着叙了会儿话,若锦得知李英男住隔壁寝室。另外。她的男朋友向阳果然也考入了北大。
  她又给若锦介绍另一个女生:“这是简墨,跟你一个寝室。我们刚去宿管楼那里充了电卡。”简墨瘦高的个子,白皙的肌肤,姣好的五官,清澈的眸子。虽然话很少,但是并没有让人觉得不舒服。若锦直觉挺喜欢她的。
  若锦的东西不是很多,主要是前世几次留学,回国前整理行李的经历,让她深深感叹,女孩子东西太多了!本就带得多,又买了许多,每次都超重。因此后来她出行总是尽量少带东西,情愿在外居住期间添补。而她也尽量少买,不然搬离的时候真的会很痛苦。此时又是夏季,她就没带冬装,想着天冷了再去买就是了。她主要的东西就是书籍和各种工具,因此洛凌很快帮她整理好了。
  此时已是傍晚,于是洛凌提出请她们一起吃饭。几人出门时,却正碰上另外几位室友,刚吃完饭回来,叽叽喳喳的很是热闹。因为时机不对,大家也没好好认识,只相互点头就错开了。那几个女孩子看见洛凌,都明显有些愣怔,等四人出了门,她们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惊艳。
  若锦她们回寝室后,女孩子们相互寒暄,终于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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