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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第27部分

小说: 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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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前门,吃惊地发现一名锁匠正在准备换门锁,另一个家伙则在往门上钉告示牌,上面写着:“国家执法财产。”然后,突然地,在他面前出现了一片照相机的海洋,提问一股脑的迸发出来,都是些关于简娜·玛森的控诉,从这些办公室里配发出去的违禁物,还有惊人的事情是何时发生的等等。

他被弄得晕头转向,脸色铁青。

“我真的没有这样做过。”他的眼睛已经湿润了,睁得更大。

我满怀同情地抓住他的胳膊,护着他离开,我记起他曾经也把这样一只怜悯的手放在我的身上。我把他领到接待室安静的角落里,他颓然倒在桃红和灰白相间的长椅上,带着被深深地污辱过后的游离的神情,这时要逃脱羞辱和折磨的唯一途径就是把身体和心灵都封闭起来。还有一种悲观绝望的神情,那是我在被强暴过后的女人脸上曾经看到的。

第19章

维尔希尔的国民保障银行,外公还是个年轻的圣莫尼卡警官时曾在那儿开过一个户头,现在叫作加利福利亚实玛鲁银行。从6O年代以来,它一定已几经改头换面了,但是所存这些改变,从里到外,都并没有给那个米色砖头搭起的盒子增添什么新的内容。

可以想象,这个保管库跟外公第一次把他的重要文件存到这里时是完全一样的。即使在改建时你也不能把保管库移去。我敢打赌,过去三十年来的每一天里,时间总是“咔嗒”一声闸在早上八点四十五分。保管员转着轮盘,一边叽咕,用两只手把门拉开,门半开着,人们都会对那扇六时厚沉重铁门感到惊奇。它现在仍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同陵墓般的建构方式一样让人难忘;你知道那种方式的,厚重的花岗石条无比精密的砌在一起,在里面,一切都从来不会有所改变。

一个背着马尾辫,戴着长长的水晶耳环,沉静忧郁的黑人妇女察看了我的签名后才打开一扇内门。显得笨拙的门口镶嵌着黄铜和铬合金的方格图案,我们从中穿过走进一个小房间,里面排着装着合页、擦得锃亮的柜门。我把钥匙交给她。一只钉着铁掌的蓝色鞋子踩在一张踏凳上,一只手伸上去打开了638号保险盒。在她身后是一个指示牌,上面写着“紧急通风设备”和一行说明。她从踏凳上跨下来,拿着一个长方形盒子,把我领到一间更小的密室里,里面有张桌子,门我可以关住。然后她就把我一个人留在这死寂的空气里。

我因为一种恐惧和沉痛的感觉而几乎呆滞了,费了很大的劲才迫使自己把那个狭长的金属盖子掀开。

我希望除了一张遗嘱,再不要有什么躺在这冰凉的空盒子里,但实际上,里面却塞满了各类家庭资料,就像是一个人随意从餐具柜里往外拖曳出来的东西一样。

这堆东西的最上层,是一张泛黄的剪报,1962年9月12日的《圣莫尼卡晚报》,大字标题写着“‘最自私的贼’忏悔了”。文章讲了一个瘫痪的棒球迷的故事,他由朋友带到“逃避者”体育场去看一场“激动人心的比赛,”他把他的轮椅放在了体育场顶端的通道上,后来轮椅就失踪了。在经过广泛的宣传之后,没过几天,它就出现在圣莫尼卡警察局附近的地方,还附带了如下的说明:

我是偷了你的轮椅的那群自私的贼中最自私的一个,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在此作一个说明,是的,我们这样做原来是想开个玩笑,但是我确实以为这张椅子是沃尔特·奥曼尼的,放在那儿防止紧急情况出现。我现在意识到我们的做法除了满足我们最低劣的幽默感之外,什么意义都没有。

我希望有可能的话,在你的内心能最终原谅我。我想我会从这次损人不利己的“玩笑”中接受教训。我真的不是那种好挖苦人的人,我真的希望你和上帝都会原谅我这次的胡闹。对不起。

在文章的旁边另有一幅照片:外公的一只手搭在那架失而复得的轮椅上。剃了平头、穿着黑制服的外公看上去很年轻,朝与蓬勃。你能看得见别在皮带上的警棍和“史密斯&文森38”的轮廓,解说词写道:

“残疾人的轮椅”,主人在观看上周“逃避者”对“巨灵神”的比赛时被盗,圣莫尼卡巡警伊文内特·摩尔根·格营发现了它,一家出租商行此前已向主人提供了一架新轮椅。

那是一个民风多么纯朴动人的年代啊!这时,圣莫尼卡还只是一个未被开发的熟睡中的海滨小镇,小偷们尚有仟海意识,很多人会认为,如果你的照片能出现在当地的报纸上,那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情,甚至值得珍藏在银行的保险箱里。

在我外祖父的辉煌时刻下面,我发现几枚银元,上面已有了锡斑,显得很破旧,还有被拥成一卷的印有肯尼迪头像的五十美分纸币,却是新崭崭的。里面还有一套1960年起的存款债券,每张面值是100美元,是给我留下的。一张棕黄色的照片,白色的毛边,是我母亲小时候的,被她的父母亲搂着。再有,就是外祖父的最后遗嘱和证明书,指名我作为他的财产受益人,连同他的出生证明文件,我外祖父的出生证明和社会保障卡,保险单,1955年的;一个小笔记本,上面用浮雕凸文印着“你孩子的病历”,里面只有一个我童年时的免疫记录,是我母亲亲手写的;一个便笺簿上记载的是1967年家庭开销的分类账,另外,在一个信封里,是我外祖母的结婚戒指和一枚琥珀石胸针。散落在盒子里的还有一枚镶在一朵搪瓷三色堇上的金心,一些服饰和一串在母亲十六岁生日时给她的珍珠细链。

我一件件地触摸这些东西,好一阵子母亲似乎又来到了我的身边,她亲手缝制的棉布围裙,有几次得到允许可以把我的头靠在上面,溅满了黄油和油脂的污渍,母亲戴着它为我们做过几百餐饭,洗过上千次衣——它好像还在散发着那令人宽慰的气息。我突然记起,她的尼龙长袜,曾闻起来有股丹宁和秋天树叶的香气,晾在镶有橙红色和黑色瓷砖的浴室的毛巾架上。在前卧室她的梳妆台上,她总是把她的戒指耳环放在一个玻璃烟灰缸里。我的上帝,她用“查耐尔五号”家具擦光剂,撒满了绿胡椒的夹肉面包。她穿着羊毛裙,上身是胸前坠着小圆纽扣的白色半透明的罩衫,打着拘谨的褶边,当她为布拉迪大夫作接待员时穿的就是这身衣服,但是在它的下边,你看见的却是包裹严谨的背带衬衣。那些都是短袖罩衫,暴露了她的上臂白皙、肉感的内侧。这些,在这间闭塞的密室里,逐一地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带着愚蠢的冲动。

她每周要工作到周六的中午,经常她和我会乘坐“大西洋干道快车”,沿途经过在童年人看来还充满了神秘色彩的站台,从长滩殡仪馆穿街过巷到一栋一层楼的牙科楼,然后我便会在一间窄小的后屋——厨房兼实验室里呆上三个小时,一面等着她在一台IBM上敲打,应答电话,一面读超人连环画,还可以翻出藏在办公室文件堆里的图画书们《儿童的乐园——“益智游戏”)。母亲冷藏了许多小听装的“穆特”苹果汁,但我爱吃我的美国乳酪三明治和用麦秆吮吸雪泥,没事儿就翻看那些染满灰尘的教科书上的畸形牙床的特写照片。这地方到处飘着乙醇的味道。

这边结束之后,我们便回到公共汽车上,接着坐往商业区,她先要到电气公司办公室付清旧账,然后是到“布封和希尔斯”进行一长串冗长乏味的采购:配钥匙,买浴帘和铝锅,几乎每一个小买卖母亲都要询问我的意见,因为她自己从来就是心不在焉。最糟糕的是在“勒内”,当她在那儿闲荡和痛苦挣扎的时候,我却在衣服挂架底下度过了最恼人的几个小时。

如果我们能在“伍尔维什”或者“科内斯”结束那就是我的幸运了。在这儿我想得起来的就是那张扁平的木桌子了,上面摆满了吸引我的便宜的海滩纪念品,像塑料皮夹子,上面贴着棕榈树的彩色画片;还有海贝壳制作的立像,但是,最让我渴望得到的——而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是那枚“圣·克里斯托弗”纪念章,但它被人们保存在一个上了锁的玻璃匣子里,因为在南加利福尼亚,每个小孩都想得到这样一枚纪念章。

我突然有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坐在伍尔维什的午餐柜台旁,我一勺勺地舀着苏打冰淇淋,母亲在旁边要的是肉桂寿司和咖啡,彼此分享着一种罪恶的快乐,因为现在离晚餐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了。我的母亲极少纵容我和她自己,也许是因为这种方式将意味着偷窃外公的东西。但是在那些星期六的下午的确提供了一次放纵的机会——我单独和她在一起,远离了我的外祖父,对于这点,我现在才意识到,原来是我们那时觉得如此沉闷,惊恐然而快乐的隐密的原因。

因为在公共汽车路线的另一个终点,拎着沉重的购物袋,要经过一座石油钻塔,它位于住区中央,用蕃篱隔开,油泵一天到晚都在响,然后我们就照例回到了松树街那幢独眼红砖屋。当然我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看待它的,因为一株批把树掩藏了两个前窗其中的一个,而另一个窗户看起来就像是透过百叶窗,带着怨恨往外瞪视的人的一只眼睛。

外公买房子的时候它还是新的,是这条街唯—一栋砖房。四处紧闭,关起门来完全就像一座地堡,连一块绿草坪也刈除光了,以保持一致性,除了一根柱子上挂着的黑色邮箱,再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六十年代的新鲜事物之一就是有明亮的黄色装饰的全电气的厨房,时间观念也渗透到了餐桌灶头,当然那特别涉及到外公的时间:“问问你外公他晚餐想吃什么……”“外公准备好了我们就开饭……”在那本便笺簿里的家庭分类账上我发现,我们占用了我外祖父简朴的家中的两个房间,为此我母亲每个月要支付54.67美元的房租。

现在我想念她。我想要那双布满雀斑的手臂抱抱我,我想要我们之间的融合,它不仅被她的死,也被我幼年时期神秘的观感所打破;我想要它重新修复。但是怎么能够?她没有走近我,相反,我感到她留下的印象又一次晦暗下去,总是被外公所遮蔽。

在她的阴影下的生活怎么能跟到位于百老汇那幢醒目的蓝色玻璃大厦里的警察总部作一次骇人的、刺激的访问相比呢?外公会带着我到繁忙的警局中转圈,这里的每个人都夸我聪明伶俐,然后,如果没有囚犯的话,我们还会到真正的监狱里去,这里有一个可怕的铁铸的厕所,在外面等他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弟兄们出来了,钻进了他们的警备车,我就一个个地大声叫出他们的名字,我经常用手指去触摸门厅里那枚巨大的铜制警徽,还有一座浅浮雕,一个警察保护着一个男孩和女孩,“永志不忘”——长滩警官协会,让我产生一种前青春期孩子的性激动。

外公带着我去见世面。母亲就呆在家里。外公带着我到海岸线上去,在激浪中挣扎洗礼,摔倒了就威吓我站起来再上去,我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次我扑倒在海浪中了——她在哪儿?胆怯的、消极的、惊俱的、自贱的,直到那一堆90磅的尸体瘫软在我的眼前,那最后的时刻,她的皮肤完全成了绿颜色,她根本就没有力气从医院的病床上爬起来,她侧身躺着,却没有面向我,她的手臂竭力想从她早已失去生命力的骸部曲线上抬起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我的名字,在我的手指与她干枯的手指缠绕在一起时从喉咙里发了出来,我十四岁。

她仍然没有彻底离开,仍然……也许我真的对她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我现在捧在手里的这些又献,有谁还会像我们这样保存起来的?那不仅仅是为了在某一天她的女儿能够找到它,否则为什么要把一张普通的生日卡装到一个信封里,藏在保险盒的最深处?这是她的结婚证书,盖着拉斯维加斯市的图章,1964年8月3日,它宣布在这一天,米桂·桑切斯和格温·格蕾,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正式成为夫妻。

我盯着它,只有一个愿望:那个留着马尾辫的黑女人,钉着铁掌的蓝色鞋子踏在米色的毡毯上,她把那铁门关上,把那巨大的黄铜轮盘牢牢旋紧,把我关进它现在我已深有体会的、黑暗的、窒息的地窖中,让秘密都埋葬在这里吧,这样,一切都将不会改变,永远。

外公没有来应门,我只好用我的钥匙。他正坐在阳台外,面对着黄昏的暮日,身后的动静好像都听不见,他看上去和平日一样。他穿着通常的那条棕褐衣便裤和露出脖梗的黄色马球衫,光的脚颠转了左右方向,交叉着摞在一张塑料矮几上,他宽厚结实、爬满皱纹的手——因为年纪的关系,变得潮红,茸毛耸立——按在胸口,下巴上抬,喷着鼻息。

但是,另一个古老的温和告诫阻止了我把他唤醒:“老爷爷需要休息。”我回到房间,着手收拾起咖啡杯、玻璃杯放到厨房里去。在水池底的棕色胶垫上,放着一些发黄的酥酪,旁边是那根一头缠着棉纱的木头洗碟棍,是外公用了好几年的。我能看见那双沾满油腻的手把咸猪肉和炒鸡蛋盛到绿色的三聚酰胺盘子里,伸出、缩回就像长滩上几乎冲跨我的海浪一样有力。我把杯子放在橱柜上的时候它们发出叮当的碰撞声,然后我便回到了落日底下。

“外公。我来了。醒一醒。”

他睁开眼睛,笑了:“时间的婢女。”

我没有笑:“为什么你这么说呢?”

“你才驯服了那个骚扰简娜·玛森的卑劣的医生吧。”

“差不多。”

“见鬼,新闻里全讲了。我刚刚才在这里得知。”

他把脚从矮几上放下来,站了起来,我镇静地注视着他。

我跟着他,我们穿过滑动玻璃门走进凉爽阴暗的起居室。太阳光斑仍然在我的视野里飘动。他从电视机顶上拿下一叠报刊杂志。

“你成了名人。”

但是在他平板的音调里好像并没有祝贺我的意思。他捉住了我的眼睛,才把报纸递给我。在他挺直的鼻子和扑满风霜的脸颊构成的慷慨大气的面具底下,是一张带着嫉妒的不高兴的孩子气的脸。

当然我在任何方面都不接近于一个名人的标准。在外公认《洛杉矶时代》、《今日美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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