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之死-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据他说,他曾经活得一帆风顺,有过幸福的童年,美满的婚姻,富裕的生活,一切都称心如意,直列出了问题,也就是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年。他说过,不是解决,就是死掉,没有中和!可怜的他根本无力去解决,所以就一蹶不振,把自己推上了不归路。在我们认识的三个星期里,他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枯槁,骨头仿佛就要顶穿皮肤一般地往外冒,身体萎缩的速度快得惊人。在我们相处的那段日子里,他把自己的内心世界严密地封锁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所有的言行举止都是为了不让我了解他。我完全是出于对他的真诚和怜爱才在他把赢得的钱分给我、科里和戴安妮时,婉言谢绝了他的。我真心实意地认为此举会对他有所帮助,做梦也没有想到,他那万念俱灰的心灵已经到了不能容纳任何感情的地步!他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以绝望为耻辱,也正是这种被美国人引以为荣的誓做生活中强者的道德标准,给佐顿的身心雪上加霜,促使了他的自尽。把他的死归咎于他妻子抛弃了他离家出走的说法最简单不过了,只有他的朋友才会纳闷:难道这么普通的事件都会造成一个地道的美国人自杀?难道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以及他过去的什么经历都没有责任?
和佐顿一样,我也是出于幼稚的背叛心理才到维加斯去的。
整整五年里,我埋头写作,冷落了维丽。她虽然心里不高兴,但是从不埋怨,因为无论我多么不近人情,还是每天晚上固守在家里的书桌前,而不是像不少男人那样在外面鬼混,彻夜不归。直到出版社拒绝出版我的这部耗尽心血的力作,使我整个消沉时,她才埋怨道:“我早就知道你的小说是卖不出去的。”我无言以对,只能恼火她居然不理解我的痛苦。她是我最心爱的人,竟然在我潦倒的时候不知道我心中的感受!我试图向她说明出版商不肯接受是因为他们要求大团圆的结局,而我却坚持原来的悲剧收尾,我相信这样处理才合乎情理。我对自己的作品了解得最透彻,在这方面我很自信。我以为维丽明白我的苦楚后会站到我这边来帮我去据理力争,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她听完后,反而一下子火山爆发般地跳了起来,向我嚷道:“你知道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过得有多艰难?知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还清我们欠下的那一屁股债?你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自我欣赏,清他妈的高?”她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以前的她可从来不说粗话呀!她气冲冲地拖儿拉女一甩门走了出去,直到做晚饭的时候才回来。我实在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一个曾经那么痴迷当作家的女孩子居然变成了对作家如此不屑一顾!
我岳父竭力帮我们还清了债务渡过了难关,可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我刚好从旧书店“掘宝”出来,还边走边为自己能淘到几本好书而傻笑着,偏偏碰上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下班经过。看见我腋下夹着几本旧书神采飞扬的样子,他顿时暴跳如雷,当街对我破口大骂:“天啊!我他妈的还以为你在写小说呢,原来你他妈的在这里虚度光阴!”我瞠目结舌了半天没回过神来,不知道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还是由于忽然发现岳父的粗话竟然讲得如此顺溜?两年后,我的小说终于按我原来的写法出版了,好评如潮,可惜稿费也不过几千元,我岳父这下子更加嗤之以鼻了:“花了整整五年的光阴才挣这么几个小钱,往后还是老老实实想办法养家糊口吧!”
直到在维加斯赌博时,我才大彻大悟——我凭什么要他们做出牺牲?他们有什么义务支持我去执着地写作?他们对我的怨恨是人之常情啊!只是从此以后,他们在我心目中的价值也就与以往截然两样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理解我的只有我的哥哥阿迪,然而就连他,从去年开始也对我感到失望。虽然他在我面前竭力掩饰这种情绪,还是让我痛苦地感觉出来了,因为他是我从小就相依为命的亲哥哥啊!
还是让思潮涌回维加斯吧!
科里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这家伙无论我怎样追问,都只字不提来维加斯之前的经历,侃侃而谈的全是他目前的生活。我们四人当中,唯独我对重提往日情有独钟,可惜他们三个却又都只喜欢听,不好探究,否则我可能会把孤儿院的故事也讲出来。
我和阿迪虽然在孤儿院里长大,但我们那段时间的生活其实不错,也许比那些在军校或贵族寄宿学校里的富家子弟过得更惬意。阿迪在身材上长得不如我高大,也没有我壮实,人品却比我踏实得多,也倔强得多。他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入迷,我则喜欢那些飞天遁地的幻想。他埋首于化学、数学等书籍,经常钻研棋艺,还教我下棋,希望我能够假此修心养性,但我却总是不耐烦地躲避,一万个不愿意在这些费时耗力的东西上动脑筋。我钟情于小说,大仲马、狄更斯、萨巴缇尼、海明威、菲茨杰拉尔德以及后来的乔伊斯、卡夫卡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作品,只要能搞到手的,我都要一睹为快。我敢说,出身于孤儿也丝毫没有影响我的个性发展。我和那些在正常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没什么两样,谁都看不出我们是连父母是谁,姓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弃儿。如果硬要找出这种出身的扭曲效应,那就是阿迪和我不像兄弟,更像父子。在我们十几岁时,阿迪离开孤儿院找到了工作和宿舍后,我也自作主张去和他住在一起。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就参军投身第二次世界大战。五年后,我退伍回来找到阿迪时,他已当了父亲。我们之间极少重提旧事,尤其是对“孤儿”一词的内涵讳莫如深。有一次,我在阿迪家坐到深夜,他妻子临睡前来向我们道晚安时吻了吻阿迪,此情此景使我蓦然记起我们的孤儿身世——小时候从来没有人在临睡前吻我们!
我们兄弟俩和很多孤儿不同的是,在孤儿院里我们从不觉得孤独寂寞,除了兄弟情深,更主要的是我们能够以博览群书来逃避现实。我最酷爱的书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故事,我阅读了它的普及版、马罗莱的原版等各种版本,并把它和现实生活融合为一体:先是把哥哥想象成了亚瑟王。在我心目中,他俩不但名字相同,都叫阿迪,而且连性格也一样那么可爱,只不过亚瑟王的身边终日簇拥着一群有勇无谋的武士,而哥哥除了我,几乎是孤家寡人。在那个充满奇思怪想的童年时代,我却对圣杯不感兴趣,也不想当加拉哈特式的勇士。最使我着迷的人物就是魔法师墨林了。此人拥有卓绝超凡的魔法,能够把自己变成一只凌空的鹰、潜海的鱼……总之任何一种飞禽走兽。他可以在瞬间消失或出现,甚至长时间销声匿迹,远遁去了天涯海角。我特别羡慕他能够长生不老,还顶欣赏他是一位先知,能够知晓过去,预感未来。他曾告诉亚瑟王自己再也不能当他的左右手了,因为以后的他将会遇上一个女孩子并教她魔法,而这个女孩子命中注定最后要背叛他,还用跟他学会的咒语战胜他,把他封锁在一个山洞里长达千年,直到咒语失效后他才能重返人问。他明明知道将有如此下场也不能不爱这个女孩子,因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情人。魔法师墨林的故事是多么可歌可泣,小时候我在哥哥面前老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扮成墨林,当我离开孤儿院时,我们就一起把姓改成了墨林,从此以后在任何人面前我们都绝对只字不提自己是孤儿的往事,即使在我们两人之间也只字不提……
飞机正在着陆。
维加斯曾经是我想象中的亚瑟王朝廷,是伟大的墨林的了如指掌的庇护所,现在我又回到现实中来了,我必须就这次离家出走向哥哥和妻子做出一番解释。
当飞机在跑道上滑行时,我已收拾好了大包小包的礼物和行李。
第09章
见面的情形比原来估计的要容易对付得多,阿迪根本就没有问我为什么要离开维丽和孩子们,倒是他换了一辆新的旅行车和告诉我他的妻子已怀上了他们的第四个孩子。我一面祝贺他又将当爸爸了,一面打算过几天给他的妻子送束花去聊表心意,但随即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我总不能给一个借给自己数以千计美元的人的妻子仅送束鲜花吧,何况我将来很可能还要再向他借钱呢!我知道阿迪对此不会介意,但是他的妻子就难讲了。
在驶回我家所在的布朗斯新村的途中,我问阿迪一个最令我担心的问题:“维丽对我的出走有何看法?”
“她能理解,”阿迪答道,“她没有生气,而且见到你肯定很高兴,何况你一直都很通情达理,每天都给她写信,还打过几次电话回来,你只不过是需要休息几天而已。”他的谈吐听起来确像若无其事,但我还是看得出来他对我这一个月的出走感到震惊,正在为我深深忧虑。
汽车驶进了早在多少年以前已使我沮丧的新村。这是一个当年政府为穷人建造的六角形高楼,我住在其中一个五居室的套间里,包括家具在内,每个月房租50美元。头几年住得还不错,新村是政府拨款建造的,最早那批居民都是刻苦耐劳、奉公守法的穷人,他们的美德使他们终于踏上了新的经济台阶——大部分人都搬到独家独院的高尚住宅区去居住了。现在的居民一般都是后来才搬入的那些没有办法或者不愿意在社会上活得堂堂正正的赤贫人士,其中有吸毒成性的瘾君子,酗酒发疯的醉鬼,还有被父亲遗弃后靠社会福利金过日子的单亲家庭,大多数新住户都是黑人。维丽不敢抱怨,怕被别人误会她是个种族主义分子,我则是从来都不在乎别人会不会说长道短,只在乎我们已经被不喜欢我们肤色的人紧紧包围住了,这些穷得叮当响的人无论再犯下什么罪过都不可能还有东西赔进去,所以敢旁若无人地为所欲为,而且会为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和这种人朝夕相处十分危险,何况这情景还在继续恶化。我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地喜欢白人,也没有道理因此就要去喜欢黑人,只不过鉴于目前的状况,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搬到白人区去,我们不能再困在贫民窟了。维丽的父母会为我们垫上买房子的首期款项,但是我不愿意拿他们的钱,而宁可向阿迪求援。
车停了,我对阿迪说:“上来喝杯咖啡,休息一下吧。”“不,我还是回家为好,”阿迪微微摇了摇头说,“我可不想看你们夫妻重逢的精彩戏,你还是自己去勇敢地面对现实吧!”我从后座拿出行李箱,迟疑了一下,说:“好吧,谢谢你来接我,过几天我再去拜访你。”
“好的,你有钱花吗?”阿迪关心地问我。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是赢了钱才回来的吗?”我笑着回答他。
“好一个魔法师墨林!”他一说完,我们俩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告别了阿迪后,我头也不回地沿着通往公寓门口的路朝前走去,心里在期待着听到他发动汽车开走的声音——我知道他仍然在望着我,直到我走进公寓的大楼为止。
我有钥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选用了敲门,也许是觉得自己没有权利使用这把钥匙吧。维而打开了门,等我进屋把行李放到厨房后才拥抱我。她脸色苍白,默默无言,态度平静。我们漫不经心地接了吻,似乎这十年来的首次分开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孩子们本来想等你回来后才上床的,但天太晚了,你们可以在他们明天上学前见面。”维丽轻轻地说。
“好的!”我点点头。我很想到他们的房间去看看,又怕吵醒他们后闹个没完没了,把维丽累垮,她已经显得很疲倦了。
我把行李箱提进卧房,维丽跟着进来,不声不响地给我整理这箱子东西,我一声不吭地坐在床上看着她干。她手脚麻利地把装着礼物的盒子拿出来,放在梳妆台上,把脏衣服分成水洗的和干洗的两堆,然后拿去浴室。很久都不见她出来,我忍不住走了进去,只见她正背靠在墙上伤心地哭泣。
知道我进来,她转过身去,说:“你抛弃了我!”我一下子笑了起来,因为她说的不是事实,况且这不是她婚后习惯使用的说话的方式——很久以来她都表现得那么成熟、老练、颇有城府,这回却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就像她在写作班写的小说那样缺乏含蓄和幽默。她的老实使我笑出声来,我真高兴自己能够控制局面,跟她和解,于是我尽量表现得机灵、风趣、温存,让她放心,让她不再对我的出走耿耿于怀。
“我天天都给你写信,至少给你打了四五次电话。”我说。
“是的,是的,”她扑进我的怀里,“天天都收到你的来信,可我还是不知道你是否会回到我的身边,我爱你,要你天天都陪伴我,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我也一样!”我冲口而出叫道。
她要给我做吃的,我告诉她我只想马上上床睡觉。接着,我急急忙忙淋浴,她穿着睡袍在床上等我,这是她童年时养成的天主教的习惯。我喜欢这种习惯,先帮她脱睡袍就成了我们造爱前的仪式。看见她躺在那里期待着我,我庆幸自己一直对她很忠实。我做过不少形形色色的错事,但绝对没有一丁点对不起妻子的行为,对于我来说,能这样已经很不错也很值得,不知道这种忠实她是否也觉得真那么好。
关灯后,我们小心谨慎地造爱,尽量不发出响声,免得吵醒孩子们。和十多年来的每次造爱一样,我们俩都得到了满足,她的身材和乳房都十分迷人。我们的性生活从来都是无与伦比的。事毕后,她睡得很深沉,还紧握着我的手,连翻转身去时也不放松。
我由于生物钟被飞行提早了几个小时而无法入睡,躺在舒适的被窝里,拥抱着心爱的妻子,更是思绪万千。直到此时此地我都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为什么要远离亲人在维加斯呆了将近一个月。如今,仿佛是只迷途的羔羊重返家园一般,我感到了异常的轻松愉快。我庆幸自己由于贫穷而被这场婚姻束缚,被这几个孩子拖累,庆幸能和真心爱我的、与我同甘共苦的妻子同床共枕——人生能得到这些,即使再碌碌无为,也心甘情愿了。我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