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眼-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假如德国潜艇也等天气好了就行动,他们会先到达那儿。”布洛格斯说。
“是这样的。”戈德利曼点燃一支烟,摸索着灵感。“这么办吧,我们可以派一艘海军驱潜快艇,在小岛周围巡航,监听费伯的发报信号。等风暴停了,快艇可以送一条船去岛上。”
“战斗人员情况呢?”
“对了,除了像你这样的人以外,其余的战斗人员等天气好转就行动。”
“不会太久了,天气会好转的。”
“苏格兰气象员怎么说?”
“至少还有一天。不过别忘了,我们不便行动的时间内,他也受困。”
“如果他就在岛上。”
“对。”
“那好,”戈德利曼说,“我们将准备好驱潜快艇,地方海岸警卫队,一些作战人员和水陆两用飞机。你最好马上启程。到了罗塞斯那里给我打个电话。一路当心。”
“我会的。”
戈德利曼把电话挂上。他那支烟在烟灰缸上已耽搁很久,烧得只剩下一点烟头了。
第29章
吉普车翻倒在一侧,虽然看上去还有力量,但它就像一头受了伤的大象,已经无能为力。引擎熄火了。费伯使劲一推,车子又威严地四个轮子着了地。它经受了一场战斗,但相对来说还没有受到损伤。帆布篷顶当然给毁了。费伯曾用刀在上面划了个裂口,现在已经从一边扯开到了另一边。右侧前面的挡泥板,一度陷进了泥里,稳住了车子,现在已扭得弯弯曲曲。同侧的车灯被压得粉碎,右边的窗玻璃也被子弹打碎了,但是挡风玻璃窗却完好无损,这倒是个奇迹。
费伯爬上了驾驶座,把变速杆调在空挡上,试了一下启动器。发动机转了几转就停下来。他又试了试,终于成功了。他心里很高兴,因为再要他走老远的路他实在吃不消。
他在车子里坐了一会,查看身上受的伤。他轻轻摸了摸右踝骨,它肿得不像样子,说不定断了一根骨头。幸好车子设计时就考虑到驾驶的人没有腿,否则费伯连刹车也踩不动。他觉得脑袋后面的肿块很大,至少像高尔夫球那么大。他用手摸一摸,手就粘上了血迹。他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的面孔,只见脸上满是伤口和青肿块,就像一个拳击手在比赛中遭到惨败一样。
他的雨衣丢在汤姆那间小屋里,身上的外衣和工装裤淋得很湿,泥迹斑斑,脏得不像样子。他需要尽快把衣服弄干,身子也要暖和暖和。
他抓住了方向盘——手一得力就感到一阵灼痛。他忘了他的指甲已经被撕掉了。他看看手,这是全身伤口中最难看的地方。开车只好用一只手了。
他驾驶得很小心,寻找着他以为可以行车的道路。小岛上没有迷路的危险——他只要沿着悬崖边驾驶,对直向前开就可以到达露西的那幢小屋。
他要编出一套谎话,以便向露西解释她丈夫出了什么事。他知道,虽然出现了枪声,但隔得那么远,她不会听到。他当然可以向她说明真实情况,她也奈何他不得。但是,一旦她为难他,他也可能干掉她,不过他很不情愿那么干。外面大雨如注,狂风怒号,他沿着悬崖小心地驾着车,不禁有点诧异:他心里怎么会滋生了这种新的东西,对杀人也犯了犹豫。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这并不是说他是不道德的——而恰恰相反。他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他杀死人,和战场上打死人,在道德标准上可以等量齐观,他的感情服从于理智。每次杀过人以后,他都有一种生理反应,就是呕吐,这使他自己也感到不可理解,但是他并不理会。
他不想杀露西,这为什么?
他认为:他的这种感情,与往日给德国空军有意传错关于圣保罗大教堂位置的情报时的感情是相同的:这是一种要保护美好的东西的感情冲动。她是一件出色的艺术品,像其他任何艺术品一样精美和秀丽。费伯可以容忍自己是个杀人凶手,但他不能做一个攻击和破坏传统偶像的人。他意识到,他一巳产生了这种想法,行为就会有点古怪。不过在那个时期,搞间谍的人行为都很古怪。
他回想着那些和他同时进入德国反间谍机关的间谍:北欧大汉奥托,他能做日本风格的精美的纸雕,并巳厌恨女人;弗里德里克是个机灵的数学小天才,如果输了一盘棋,就会一连五天闷闷不乐;赫尔穆特喜欢阅读有关美国蓄奴制的书籍,很快就入了党卫军……这些人都与众不同,都有点特别。如果说这些人还有别的更为特别的共同点,那费伯怎么也说不上来。
他的车速越来越慢,雨雾交加,像是一堵穿不透的墙。车子沿着悬崖左侧行驶,他开始有点担心了。他浑身发热,又忍受着一阵阵的颤抖。他意识到刚才想到奥托。弗里德里克和赫尔穆特时,声音叫得很响,便知道这是陷人昏迷的征兆。他竭力使自己什么都不想,只顾开着吉普车沿直道行驶。风声像是有节奏的,渐渐催人人眠。有一次,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停了车,对着大海发愣。车子究竟停了多久,他也不知道。
仿佛过了许多小时,他才看见露西的小屋。他往小屋那儿开,头脑里想着,一定要记住刹车,否则会撞到墙上。门口那儿站着一个人,隔雨望着他。他一定要稳住自己,以清醒的头脑向她编造谎言。他一定得记住,一定得记住……
到了下午稍晚一些时候,吉普车开回来了。露西一直很担心,怕他们出了什么事;另外,午餐已经准备好,他们又不回来吃,她也感到很生气。时间慢慢过去,她越来越频繁地到窗前张望,等着他们回来。
当她看到吉普车从屋前的小斜坡上往下开时,便明白显然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车子不仅速度慢得出奇,行驶路线曲曲折折,而且车里面只有一个人。距离近一点时,她看到车子的前面凹陷下去,车前灯也打得粉碎。
“哎呀,天啦。”
车子东倒西歪地在小屋前停了下来。她看到里面的人是亨利,他在车子上没有动弹,并不下车。露西不顾大雨跑了过去,把驾驶室的门打开。
他坐在那儿,仰着头,眼睛似睁非睁。他的手放在车刹手上。脸上有血迹,有伤痕。
“出了什么事?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的手从利手上滑下来,车子又继续向前移动。露西从他身前俯过去把变速杆拨到空挡。
“戴维留在汤姆屋里……回来途中翻了车……”他似乎费了很大劲才说了两句话。
露西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紧张的心情也就缓和下来。“快到屋里去。”她说话的急切情绪使他有所领悟。他身子转向她这边,脚踩车旁的踏脚板,正要下车,却立即摔倒在地。露西看到他的脚踝肿得像气球。
她双手伸到他肩下,把他拉起来。“把身子的重心放在另一只脚上,靠我身上。”她让他右手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半拖半背着搀扶他进屋。
她帮亨利进了起居室;把他安放在沙发上,小乔在一旁睁着大眼睛望着。亨利闭着眼睛,仰卧在那儿,一身衣服全湿透了,到处是斑斑的泥迹。
露西说:“小乔,到楼上去把睡衣穿上,乖一点。”
“可我听的故事还没讲完呢。他死了吗?”
“他没有死,他的车子翻了。今天晚上不能讲故事了。快去吧。”
孩子咕噜一声在抱怨,露西严厉地对他瞪着眼,他走了。
露西在针线盒里取出一把大剪刀,要把亨利的衣服剪下来。她先剪掉外衣,再剪工装裤,然后剪衬衫。这时她看到一个刀鞘缚在左前臂上,鞘里面还有一把刀。她对此直皱眉头,大惑不解。她猜测这可能是一种特制的工具,用来剖鱼或别的什么东西。她正动手把刀鞘解下,他却把她的手推开。她无可奈何,只好改脱他的靴子。左脚上的靴子和袜子脱下来很容易,可是一碰到他的右脚,他就痛得大叫。
她对他说:“一定要脱,你应该勇敢些。”
他脸上掠过一阵滑稽的微笑,然后点点头。她把鞋带剪断,双手抓住靴子,动作轻柔又有力,终于把靴子脱了下来。这次他没有做声。然后,她剪断袜子的松紧带,也把它脱了下来。
小乔进了屋。“他就穿了短裤头!”
“他衣服全湿了。”她吻着小乔,祝他晚安。“亲爱的,快睡觉去,待会儿我给你盖被子。”
“还吻吻小熊吧。”
“小熊,祝你晚安。”
小乔走了,露西回到亨利身边。他睁开眼睛,面带微笑,说道:“还吻吻亨利吧。”
她欠下身来,吻着那受伤的脸,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裤头剪开。
炉火的热气很快就会烘干他那裸着的皮肤。她去了厨房,倒一碗热水,里面放了些消毒剂,给他清洗受伤的地方。她又找到一卷脱脂棉,然后回到起居室。
她一面为他清洗。一面说:“你这么不死不活地到了我家门口,这是第二次了。”
“常规信号。”亨利说。这几个字吐得那么突然。
“说什么?”
“等一等——在加来——一支影子部队……”
“亨利,你说些什么呀?”
“每个——星期五——还有星期—……”
她终于意识到他已经昏迷了。“别说话了。”她说着就把他的头轻轻扶起,替他清洗肿块周围已经干了的血迹。
突然间他坐直了身子,凶狠地看着她,问道:“今天星期几?今天究竟是星期几?”
“星期天,放松一下吧。”
“好的。”
这以后他就平静了,让她把刀取下来。她清洗了他的脸,为失去指甲的手指扎了绷带,给脚踝上敷了药。这些事做完以后,她站在那儿,对着他看了一会,他好像睡着了。她摸摸他胸口那条很长的疤痕,还摸了摸臀部上星形的印记。她认为,那颗星是胎记。
她在他口袋里掏了一遍,然后把那些剪碎了的衣服都扔掉。口袋里并没有多少东西:一些钱、证件、一个皮夹子以及一个胶卷筒。这些东西她都堆放在壁炉台上,与那把刀放在一起。他只有穿戴维的衣服了。
她从他那儿走开,到楼上去看看小乔。孩子已睡着了,两只胳膊伸开,压在玩具熊上。她亲吻着那柔软的脸蛋,替他把被子盖好。然后,她出了门,开着吉普车进了车棚。
她来到厨房,自个儿喝了点东西,然后坐在那儿注视着亨利,一心指望他醒来,和她再次做爱。
到了午夜时分,他醒了。他睁开眼睛,脸上呈现出一连串的表情:先是恐惧,接着是打量房间的警惕的目光,然后是轻松——这些表情,她很熟悉了。她一时冲动,便问:“亨利,你有什么好怕的?”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你睡醒以后,总像是担惊受怕的样子。”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可这一动就好像很疼痛似的。“哎呀,我全身都是伤。”
“究竟出了什么事,对我说说好吗?”
“好的,只是先让我喝点白兰地。”
她从橱子里拿出了白兰地,说道:“你可以把戴维的衣服穿起来。”
“等一会吧……除非你觉得不好意思。”
她把酒杯递给他,笑着说:“我怕是很欣赏呢。”
“我的衣服呢?”
“我从你身上剪下来,都扔了。”
“希望别扔掉我的证件。”他笑着说。不过这种微笑的背后别有一番意味。
“放在壁炉上。”她手指着说。“那把刀子是不是用来剖鱼或有别的用处?”
他把右手伸到左前臂一向粘着匕首的地方,答道:“差不多是那种用处。”一时间,他显得有些不安。接着,他竭力保持平静,呷着白兰地,“味道很不错。”
过了一会,她问:“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用什么法子抛开我丈夫,又怎么翻了车?”
“戴维决定要在汤姆那儿过夜,有些羊出了问题,地点在叫什么溪谷——”
“那儿我知道。”
“——六七头羊受了伤。都在汤姆的厨房里接受包扎,屋里弄得乱糟糟的。戴维无论如何也要我先回来,对你说一下,他要留在那儿。至于车子怎么翻的,我的确说不出是怎么回事。这种车子我不熟悉,又没有什么像样的道路。车子不知撞到了什么,车轮一滑就翻倒在一边。具体情况……”他耸了耸肩。
“你的车速一定太快——你到这儿时,那一身简直弄得一塌糊涂。”
“大概我在吉普车里到处碰撞,碰破了头,又扭伤了脚踝……”
“一只指甲没了,还撞伤了脸,快要得肺炎了。你这个人一定老出事故。”
他把腿一转,站到了地板上,往壁炉台那儿走。
“你身子一恢复,力量就那么大,简直不可思议。”她说。
他把匕首往臂上绑,一面说:“我们打鱼人,身体很健壮。衣服还要不要穿?”
她站起身,靠在他旁边,答道:“还穿衣服干什么?到了就寝的时间了。”
他把她拉到身边,一个劲地吻她。
过了一会,他把她松开,把壁炉台上的东西拿着,牵着她的手,一跛一跛地上了楼,进了卧室。
第30章
巴伐利亚山谷中,宽阔的白色高速公路在群山间蜿蜒伸展。参谋部那辆梅塞德斯轿车后面的皮座位上坐的是陆军元帅格尔德·冯·朗德斯泰德。他一动也不动,显得很疲倦。他已经69岁,知道自己喜欢香槟酒胜过喜欢希特勒。他面孔瘦削,表情忧郁,这表明他比希特勒的其他任何将领阅历更深,更加难以捉摸。他记不清自己失宠了多少回,但每次失宠以后元首总是又请他回来。
汽车此刻正经过那个16世纪的村庄,叫伯希特斯加登的,他心里很奇怪:希特勒宽恕他以后,为什么每次总要他回到原来的指挥部?金钱对他已不算什么;军衔呢,他已经得到可能得到的最高的那种;勋章呢,那在第三帝国已毫无价值,而且他认为:在这场战争中不可能再赢得什么荣誉。
第一个称希特勒为“波希米亚的下士”的正是朗德斯泰德。在他看来,希特勒那个小人尽管有些小聪明,可是他根本不懂德国的军事传统,也丝毫没有军事战略。如果他在上述方面稍有一些常识,他就不会发动这场不可能打胜的战争。朗德斯泰德是德国最优秀的军人,这已在波兰、法国和俄国的战场上得到了证明①,但是他对胜利不抱希望。
①朗德斯泰德(Rundstedt,1875…1953):德国陆军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