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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纸上人-第6部分

小说: 纸上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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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看到洋气和高楼和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错落交织,会看到留着长辫子带瓜皮帽的人与提着公文包西装革履的人走上同一趟电车。就像一张古旧的老照片,定格在了一个特殊的时期。
“咱们去租房子吧?”李氏提议道,她紧紧地拉着两个女儿,生怕弄丢了谁,可是站在人群里,她却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迈步,于是随意拦住了一个过路的妇女,问她:“大姐,我们想在附近落脚,你知道哪里能租房子吗?”
雪兰简直有捂脸的冲动。
果然,人家笑着摆摆手:“我也不熟,你们去问别人吧。”
李氏又要去问别人的时候,雪兰赶紧拉住了她,说道:“你快别问了,跟我走吧。”
“你去哪儿?”李氏惊奇地看着她。
雪兰带着她们来到了一个报摊前,对摆摊子的人说:“给我一份有租赁房子的报纸。”
摊贩随意翻了翻,递给雪兰两份报纸道:“一分钱。”
雪兰接过报纸,然后和三姐一起看起来。
报纸上租赁的信息很多,三姐看了,却一头雾水,她对北平的地名很陌生。
“要不咱们先去住旅馆?”三姐提议道,她望望火车站附近的一间旅馆,露出了向往之情。
“在旅馆住一夜,去租房子能住半个月了。”雪兰摇摇头,然后点了点报纸上的一条信息说,“咱们就去这里。”
她率先向一个公交车站走去。
李氏焦急地喊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雪兰说:“你们跟着我就对了,保证走不丢。”
这时候已经有公交车了,雪兰对着站牌看了半天,然后带二人上了车。车票7分钱一张,有点贵,坐了很久的车,又走了很远的路,她们终于来到了一个盖满破烂小楼的地方,房子一排排的,巷子里又脏又乱。
在这里随便一问,就找到了赁房子的人。
雪兰说:“我看到报纸了,你们这里租赁20平米的单人间是吗?”
房东见是个小女孩跟他打交道,也不在意,点点头说:“一个月四块银元,不包括水电,租吗?”
“四块?这么贵!”李氏插嘴道。
“四块算便宜了。”房东也不多废话,来这儿租房子的都是穷鬼,爱租不租。
“租。”小女孩说,“有床吗?”
“有一张双人床,竹子的,有一个小壁橱,别的没有。”房东领她们走上了黑漆漆的楼道,楼道里一股尿骚味,他打开二楼的一个房间说,“就是这儿。”
这是个单人间,普通卧室大小,一张床就占据了半间屋子。有一个小窗户,窗户上没有玻璃,冷风‘飕飕’地吹进来。
尽管如此,她们也找到了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可以安安稳稳睡一觉了。
这时候已经傍晚了,雪兰本想出去买点吃的,李氏却不肯。
“天黑了,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咱们就别出门了,饿一晚上死不了人。”
雪兰简直无语了,小女孩抓了抓头皮,已经一星期没洗头了,痒痒的受不了。
这天晚上,三人挤在一张床上睡了,身边的李氏睡得很死,鼾声震天。
第二天天亮了,李氏才敢带两个女儿出门。
她现在有什么都先问问小女儿的意见,不光是因为这一路上小女儿领着她们,更因为她表现出了一种万事有数的态度。
李氏并不觉得女儿奇怪,她心里还挺自豪的,觉得小女儿聪明,能识字看报,比她这个当娘的强一万倍。
三姐却是惊奇,自己的小妹妹还挺大胆的,领头在陌生城市行走,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想到过去刘老爷经常夸赞五姐聪明,这一路上还真多亏她了。
这附近有不少杂货店,都是小买卖,东西很便宜,三个女人买了一路。
两包棉花4元1角,六米棉布6元8角,她们准备回去做棉被。又买了煤油灯、煤炭、盆子、锅碗等,还买了两块木板,几个钉子,最后她们花五角钱,买了五个茶叶蛋和十个白馒头。这年头吃的东西其实不贵,不过大部分穷人也是拿不出这五角钱的。雪兰她们看似节省,实则浪费,可谁叫她们都没出过门呢。
回到家后,李氏喜滋滋地坐在床上缝棉被。
雪兰踮着脚,用从房东那里借来的锤子,往窗户上钉木板。
三姐在数钱,她数了两遍,细眉轻蹙:“娘,咱们只有十五块钱了。”
“别担心。”李氏说,“我这里还有两根银簪子,还有”
她压低声音道:“还有一对金坠子,这是早年生你的时候,老爷赏给我的。”
说到刘老爷,李氏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三姐却说:“以后甭提那个老不死的,养了闺女就祸害,也不怕遭报应。”
三姐和李氏一起做针线活,不到晚上就做出了两条厚被子。一条垫在下面,一条三个人一起盖。
这天晚上,三人吃得饱饱的,盖着干净温暖的棉被,也没有冷风吹进屋里。第二天睁眼的时候,都已经快晌午了。也许是终于松下了多日来绷紧的弦,三人都睡得特别踏实。
日子安顿下来后,天气就越来越冷了,屋里生起了火炉,她们扛回家一袋玉米面,花了两块钱。这一袋玉米面是通货四十四斤,可以烙玉米饼子配咸菜吃。
这玉米饼子跟现代的可不一样,非常粗,吃下去,能磨破喉咙,当然这是比较夸张的说法,不过在雪兰看来就是如此的,她一个在物质富裕的环境中长大的姑娘,觉得自己都快得厌食症了。李氏和三姐也没好到哪儿去,只是硬着头皮吃而已。
这年头普通老百姓都吃这玩意,因为是地里的高产粮食,只有工薪上班族才能吃白面肉菜。何况现在是冬天,北方原本就没有任何新鲜蔬菜,就是地主家里,也只吃咸菜、白菜、白豆腐。
后来,李氏出门买了一袋子红薯回家,这吃得雪兰热泪盈眶。
她一个小女孩,蹲在炉子边,眼巴巴烤着红薯,烤熟后剥了皮一咬,真是又甜又软又热,心都要化了。
李氏坐在她一边笑了,忽然说:“幸好咱走了。”
☆、第 10 章
一个月后,北平迎来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大雪纷飞,漫天遍野。这时候还没有温室效应,冬天的雪总是下得很大,一夜过后,地上的雪能高到膝盖,半夜里还能听到雪把树枝压断的声音。
如果一个人吃穿不愁,坐在温暖的房间里,也许很有心情欣赏窗外美丽的雪景,但这其中不包括雪兰三人。
李氏外出找工作了,可惜工作不好找。
她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不识字,也不怎么会家务,只能去帮佣,可是帮佣需要全职,得跟着主人家生活。李氏却带着两个女儿,怎么也不能把女儿扔在家里啊。
兜兜转转,她倒是找到了一份离家近的帮佣,帮忙做三餐,然后晚上回家,可是干了两天她就辞职了。回家后唉声叹气,问了半天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对她动手动脚。
李氏长得漂亮,细眉大眼,皮肤很白,虽然三十多岁了,可比许多二十几岁的大姑娘都好看,干帮佣只怕不是长久之计。
至于三姐就更别提了,她连中学都没毕业,就算能书会写,又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当初的雄心壮志被现实打击得一蹶不振,李氏开始精打细算,不再多花一分钱。
有一天雪兰听她嘟囔。
“早知道就不买棉花了,有棉袄穿着呢,睡茅草垫子也冷不到哪儿去。”
千万别,缩在被子里还直打哆嗦的雪兰搓着双手想,这鬼天气可真冷啊。
李氏已经舍不得烧煤炭了,只在做饭的时候开火。其实煤炭一点也不贵,一担才两毛钱,可是经不住两毛钱啊。交了这个月的房租,又买回一袋玉米面,家里只剩六个银元了,还够一个月用。若是还找不到工作,就只能把最后几样首饰也卖掉,否则就得露宿街头。所以李氏唉声叹气的日子比任何时候都多,简直要愁出白头发了。
至于雪兰,她更没用,且不说这具身体才十三岁,加上落水体虚,动不动就感冒。所以一天到晚藏在屋里,生怕冻着,都不敢出门。
雪兰上辈子身体不好,是个家里蹲,而且一年里有半年时间住在医院。
她当然也不是纯米虫,但只能用很微薄的力量支撑妈妈。尽管如此,妈妈也总是嫌她操劳,不许她多干活。
雪兰喜欢写作,所以经常写点东西寄去杂志社,有时候能过稿,有时候不能,每月赚个千八百块,她还在网络上写写连载小说,但这就是她全部的谋生手段了。
不过在这个时代,还真拿不准
雪兰开口问李氏要两角钱。
李氏自然是不肯的,还当她馋了,要买吃的。
雪兰说:“我要买报纸,还要买纸笔。”
李氏叹了口气说:“五姐,咱们现在没钱,不能胡花。”
“我想写篇文章投去报社,赚点润笔费。”雪兰道。
李氏不懂润笔费是什么,好奇地问:“你能赚钱?”
三姐在一旁听了,倒是有点心动,没准真能赚钱呢。她上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女学生文笔特别好,写了一首小诗,连老师都大加夸赞。她把诗寄去报社,结果就发表了,听说还赚了稿费。那首诗三姐也读了,只觉得朗朗上口,但她是万万写不出这么精巧的小诗的。
于是,三姐犹豫道:“倒是可以试一试,不过五姐你能行吗?”
雪兰也没什么自信,但唯恐拿不到那两毛钱,于是说:“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没准还能赚出我们的饭钱呢,总比只出不进好。”
李氏一想,两毛钱也不多,就给了雪兰两个大钢镚。
雪兰套上厚厚的棉衣,迎着风雪出门了。
她没有帽子,光着头,露着脸,把手揣在袖子里,艰难得向前迈进。一会儿,三姐追了出来,替妹妹挡着风,两人一起向附近的书店走去。
这是家小书店,里面生着火炉,从外面一进来,暖和得脸都要化了。
书店的掌柜是个穿长衫的先生,见走进来两个小姑娘,直接问她们要买什么书。
雪兰也不啰嗦,把店里的报纸一种选了一份,又买了纸笔墨水,可惜他们不卖信封和邮票。最后她看到了一本叫《小说周刊》的杂志,结果就愣住了。
这本杂志一百年之后还在发行呢,雪兰就往这里投过稿。于是她买了一本,然后和三姐一起回家了。
买回家的报纸五花八门,雪兰发现虽然还有许多文言格式的文章,但白话文已经占据半壁江山了。
几年前,自从一位姓周的作家发表了华夏历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白话文就逐渐代替了文言文。
有一本杂志叫《新青年》,杂志主编陈先生是北大教授,他和李先生一起主张新文化运动,要求写文章也要随时代进步。
后来胡先生在 “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了著名的八不主义,在当时的文化界广为流传。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做无病之国民;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他认为,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文体是自由的,这样就可以注入新内容、新思想。
简直是为雪兰这样一篇文言文都看不懂的人量身打造的好风气啊!
然后雪兰又去翻《小说周刊》,结果更震惊了。
每一本杂志都有每一本杂志的风格,如果想要往这部杂志投稿,首先就要学习它的整体风格,然后才动笔。当年雪兰往这本杂志投稿的时候,花了很多心思研究,稿子不通过,她甚至修改了几十遍。
结果现在一看,闪瞎狗眼了,上百年间,这风格根本一成不变啊!
首先是几篇外文翻译小说,然后是说明文题材的介绍短文,接着是国内作家的短篇小说和诗歌,最后是两篇连载的中长篇小说。
翻完了,雪兰把杂志一盖,忽然就信心满满了。
不是她自大,而是她来自一百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在网上看看看,写写写,如果模仿专业作家的文风,完全可以达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即使她自己编不出好故事,还有她看了几十年的电影、电视、连续剧做后盾呢。
屋里也没有桌子,雪兰把纸张和笔墨铺在地上,跪在地上写。
三姐正在一边看,看了两眼就瞅她:“你你这字怎么”
雪兰的毛笔字用狗爬来形容也不为过,以前的五姐肯定写不出这狗爬的字。
撒谎撒多了,简直随口就来,雪兰一噘嘴说:“上回生了病,到现在手还没劲,一写字就哆嗦。等我写好了,你来帮我誊抄一遍呗。”
三姐摸摸她的头,就在一边继续看,看着看着,她忽然赞叹道:“五姐,你写的真好。这写的是咱家的事吗?”
雪兰写得不是别个,就是刘家大宅里的故事。
现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头,折磨姨太太的事说得活灵活现,雪兰都听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话换个说法,换成《小说周刊》能接受的文绉绉的风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炉了。
雪兰写了一整天,期间还因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来溜达了好几圈,后来三姐给她垫了个垫子,催促她继续写。因为三姐看着看着红了眼圈,这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围绕一个封建旧式家庭展开,沈家大宅里有一位说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长沈老爷,故事起源于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进家门,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个出过堂的戏子。
她进门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她问丫头,那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太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风格非常阴暗,讲述了虐待死的丫头,通奸至疯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内心阴狠的大太太。
为了在这个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进了尘埃里,她委曲求全,倾力侍奉这家的老爷和太太,她也欺负下人,排挤其他女人,终于她站住了脚,因为她生下了两个女儿。
本以为自己已经幸福无比了,她锦衣玉食,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她比堂子里的姐妹们幸运无数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儿被送出去了,送给了一个有性怪癖的大官,没几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狮子一样护着小女儿,可是小女儿也有长大的一天,最终她也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儿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还有心仪的男同学,她却被关在家里,只等送上花轿。女孩很刚烈,不愿就范,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跳到家里的荷花池自尽了。
然后采薇疯了。
她每日疯疯癫癫地抱着一个枕头,轻轻拍打,叫着女儿们的名字。
有一日,锣鼓震天,鞭炮轰鸣,一顶小轿被热热闹闹地抬进了沈宅。
新进门的姨太太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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