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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佛门浪子-第101部分

小说: 佛门浪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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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叱”一声,讥笑道:“隔墙有耳,隔墙有耳,隔几层墙都没用。”

唐天、金鸣展顿时脸如火烧。

缪炼激动无比,这些人,都是好了不起的人物,我现在就跟他们站在一起。啊,我也想跟他们一起走!可是,我哪有资格。不!我要努力,溪云也没多大,听说比他们都厉害。我要努力,总有一日,我要和他们真正并肩而立,我可以的!

“缪炼,缪炼,小炼!”

“啊!?”缪炼吓一跳,发觉唐天瞪着自己,差点一颗心从嘴里跳出来。

唐天道:“去,回家里帮我们弄几匹好马。”

“啊?”缪炼这下差点吓尿,老爷子爱马,府中的马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货色,但他怎么敢去“弄”?

刘今天道:“我有银子,我的马我自己可以买。”

“我唐家的马岂是……”

“阿天!”杜可风微一伸手,使个眼色,“不要麻烦了,我们就近买几匹马便走。”

唐天怏怏作罢,心里嘀咕:怀里只有一两半银子,我买个马尾巴啊。

清流暗叹杜可风会做人,以刘今天的傲气,唐坤朗昨夜那样的态度,唐家的马再好他也不会骑!

缪炼唯唯诺诺地说:“是啊是啊,回家弄,弄来不及了。”这个“弄”会为难死他。

唐天是老实不客气地偷听他们之前的谈话,也明白,咕哝道:“快走吧快走吧,诶……”贴到杜可风身边,埋头低声道:“杜大才子……”

“准没好事。”杜可风立即借口。

“不是坏事不是坏事,买马的钱你先替我垫上。”

“……那沿途你负责生火、打水、牧马、守夜。”

唐天两个鼻孔一粗,冒出两团火气,咬牙切齿地说:“好!”

杜可风哈哈大笑,得意非凡。这么多年还真不知道这小子的短柄竟是没钱。

一行人立即上路,马虽不是百里挑一,但也身高腿长,没多久就将已万家灯火的贺州城甩在身后。

缪炼刚回到单枪会,没想到迎头撞上唐坤朗,“那小子……走了。”

缪炼今天总算激动够了,还算聪明,知道那小子是谁,咽咽喉咙,答道:“少爷说郝通海在我们贺州城杀了许多人,他要去杀了他报仇。”

“唔。”唐坤朗转身而去。

缪炼一愣,老爷子不担心吗?郝通海可是宗匠级高手啊。他抓抓后脑欲走,忽然止步,见旁边假山后转出樵夫打扮的鲁炘,听他道:“这家伙,嘴上说碍眼,身体却老实得很嘛,袖子抖成那样。玉不琢不成器呀大哥。”

鲁炘笑着对缪炼点点头,也走了。

缪炼愣了半晌,那是鲁,鲁大师!他决定永远记住今天,并从此奋发,苦修枪术。

溪云等人在大道旁露营休息,生火的大任当然由单枪会少主澜枪唐天亲自出马。

刘今天和金鸣展各自盘膝一处,尽快恢复体能真气。

阿歪、阿哦靠着火旁,趴着草地已睡去,身上盖着杜可风一件长袍。

这个季节,夜晚已有些凉意,他们出发得急,准备不充分。

杜可风道:“跟踪我们的该是魔门中人。”

清流冷然道:“料贺州城那些家伙也没胆跟来!”

唐天很想顶他一句,“他们不是没胆,他们是留下给我家老爷子拜寿!”却见杜可风一眼看来,只好忍气,暗忖:人穷志短,算了!清流这混蛋,在翡翠院时明明觉得他挺可爱的嘛,怎么转眼变成这个死样子!

这群人的确是个独特组合,而翡翠院那一夜的交情只留在那一夜。

溪云道:“我感觉到杀气,不一样,应该不是郝通海那些人。”魔体五感非凡,感应远比他人更敏锐精确,刚出城门没多久,他第一个发现被跟踪。

清流道:“会不会是使弯刀的那些杀士?”

溪云微微摇头,感觉不一样,但这种东西叫“感觉”,自然不容易形容。忽然灵机一闪,想到那夜何冲锐被行刺,脱口而出道:“刺客!”

清流等都一惊,刺客绝对是江湖中最令人心惊胆寒的一群人。

杜可风脑子转得飞快,“我们人多目标大,可能反而不利于朱文。”

唐天倒不想管朱文,他的目标是郝通海,郝通海的目标是溪云,所以……

清流道:“却不知刺客的目标是谁?也不知主使者是谁?”

“我们分开就能知道了。”杜可风眼中闪过凌厉的光芒。

唐天“嘿嘿”一笑,“你个狡猾书生!”

杜可风坦然受之,脸色却一正,“不要大意,此人跟踪术如此高明,我只隐隐有被监视的感觉却分不清来向,绝不是寻常刺客,不把他揪出来我们睡觉都不能安稳。”

唐天肃然“唔。”一声。

“在那个方向,我觉得他的目标该是我。”溪云下巴往前方抬了一下,眼神中颇有忧虑,却不是为了刺客之事,而是担心连累苦集寺。

杜可风、唐天对视一眼,都往那个方向看去,一瞬间被监视的感觉突然消失。两人心里微微一震,莫非自己的举动竟被对方“瞧”在眼里?不过却因此可以肯定刺客的确在那个方位。

清流微不可查地扫杜可风、唐天一眼,“我要运功疗伤,守夜的事就交给你们了。”便闭上眼睛,至于公平不公平,别人答应不答应——反正我闭眼了。

清流心思却还在活动着,溪云并未意识到他随口一句话已经显得他的能力超过他人,而像杜可风、唐天这样的天之骄子,他们是不愿屈居人下的,须得留心。

这一夜平安无事,不过这才是第一夜。黑夜是刺客的舞台,而黑夜始终会将临。

162 不管他死活

天色微明,众人分别出发,刘今天先行,小半个时辰后金鸣展再走,溪云和清流第三拨一起走,只留下杜可风、唐天、阿歪、阿哦。

过了片刻,杜可风道:“看来刺客的目标果然是溪云和清流。”

唐天微微点一下头,神色十分郑重。因为溪云、清流离开后,他们被监视的感应消失了。“刺客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想必也不笨吧,你觉得他会中计吗?”

杜可风摇头表示没把握,“反正我们本来就要分开潜行,肆无忌惮地闯到旗山,引起怀疑反而害了朱文。”

唐天怀疑地说:“周义信?以前没什么名气的嘛,竟然能搞倒朱文?我家老头子还跟我说过,朱文被低估了。”

周义信名列俊秀榜当然不是没名气,不过对俊秀榜第一的唐天来说没名气而已。

“我见过朱文,他很厉害。”

唐天一讶,能让杜可风说“很厉害”的可不多。

“所以我们要小心点周义信,他或许才是最被低估的人。”杜可风上展双眉,给唐天一个警示意味的眼神。

唐天敛敛嘴角,“明白明白。”神色间分明透着不耐烦。

他们这几人虽然年纪不大,但一个个修为不凡,而且还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如果合力在一起,就算宗匠高手来也别想轻易讨得好去,若是孤身一人,全心全意逃命,宗匠级高手也不一定能留下他们。自信源于实力。

杜可风知他性格脾气就是这样,也无可奈何,却听唐天又道:“嘿,希望溪云、清流不要被刺客搞得太惨,让我们救援都来不及。”

“溪云哎,有时觉得他很简单,有时又觉得他很复杂。”杜可风有些怅然唏嘘,转而又道:“放心吧,照我估计,刺客该会观察两天,等到时机成熟再下手,我们要注意隐藏自己的踪迹。”

唐天笑了笑,他曾听鲁炘说过,“你看到别人什么样子都是你想看到的别人的那个样子”,他知道老朋友是个聪明至极的人,正因为聪明所以有时难免搞复杂了,他就觉得溪云挺简单一个和尚,除了魔体。

马蹄翻飞,溪云双腿用力,使屁股稍微离开一些马鞍,魔体虽然强横,但感应也十分敏锐,休息了一夜,今日再纵马,屁股与大腿内侧竟给硌得火辣辣的。而道旁飞掠而过的树叶一片有一片,不断地刺激眼神,繁复得叫人生厌。

溪云忍不住微拉缰绳,减速下来。

清流随即减速,不明所以地看向溪云。

溪云坐在马鞍里,背脊一松,微微低下头,“清流,我,有种不安感。”

清神立即一提,双目变得锐利如含针,扫视四周,冷声道:“刺客跟来了?”

“不。哦,刺空是跟来了。我不安的不是刺客,我很担心师父师兄,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强烈了。”

清流这才恍然,从认识溪云以来,他对自身的险境好像都不十分在乎,此时他的脸色却很是有些糟糕。安慰道:“放心吧,就算郝通海当真那么做了,消息传播也需要一段时间,我们来得及赶回去。”

溪云也知道这点,但这种感觉像给人拿针抵着背脊尾椎,无从忽视。“我想尽快赶回寺里。”

清流明白了,答道:“唔,朱文的事交给杜可风他们好了。”

溪云摇摇头,“你还是该去的,毕竟此事涉及你的清白”

清流坦荡一笑,“师兄,我虽然还未拜师,但心里已自认是苦集寺弟子。至于清白,嘿,我都死过一次的人了,还在乎别人怎么看?师兄,你对自己的事看得那么透,对我的事反而放心不下,你这是小看我呀。”

溪云怔然看着清流,恍然察觉他已是一个全新的清流,不由露出欣然笑容,“是。是我错了,那我们就不管朱文死活了。”

清流忍不住哈哈笑,不管他人死活,亏一个和尚说得出口。不过他也知道,朱文的情况,他们几乎一无所知,就算到了旗山也只是见机行事碰运气,真正的能做的极少。“不过我们还是要经过旗山镇的,走陆路的话这条路最快。”

溪云道:“好!现在我们先将那刺客逮出来打一顿!”

“好!”清流大笑,这样的溪云比以前可爱。

魔体的危机反应不断地刺激溪云,一些想法自然生出,他知道自己的意识在受魔体本能应激的影响,但他并不担心。

初时他的确有些担心,心想以后每天每天要多打几遍封魔杖法,但打铁铺里斗了一阵,他感觉魔体急欲宣泄出去的搏杀**消荡了不少,所以他知道,魔体本身其实并无所谓“恶”,就像鹰扑兔,蛇噬鼠,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他只要善于将这种搏杀渴望适当地宣泄出来,作用在适当的地方,那也是很好的。

殊不知他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受魔体影响产生的,这点他暂时还未想到。

闽中郡与庐江郡交界处横亘着巨大的旗山山脉,山下有一个大镇,就是旗山镇,因地处两地交界处,又是交通要道,所以十分繁华。

镇西有家贾氏酒行,造酒卖酒,门口罗雀,生意绝谈不上红火,名气却大。因他们家的酒香而烈,价格高,产量少,镇中只有一些大户人家,还有一些大酒楼才买得起买得到,最著名晕晕酒还时常断货。

贾氏酒行的大名主要是靠晕晕酒得来,晕晕酒,晕而不醉,叫人沉浸在半醉半醒之间,神思飘渺,如登仙境,喝过的人总是念念不忘,欲罢不能。价格也高得惊人,一小瓶就要五十两,还有价无市。

许多酒楼老板、官宦老爷都劝贾氏主人贾千江扩大酒行,多招些人,多酿些酒,保证卖得出去,保证赚得钵满盆满。

贾千江看起来五六十岁,两鬓斑白,身宽体胖,一张脸都是肉,将五官往中间挤,总是笑呵呵的,显得很和气,一副人畜无害、诚信为本的良商面孔。每次听到这种话,都说:“够了够了,银子够用就好,酒够喝就好。”

走近贾氏酒行,酒香稻香扑鼻而来,大木桶大酒缸一个一个整齐摆着,柜台在左边,再过去一丈便是地窖入口,地窖有两层,第二层入口立着一个铁门,除了贾千江,别人是不能进的。

这时大铁门往里拉开,贾千江胖胖的身形挤出来,的确是挤出来,因为门只有三尺宽,而贾千江也有近三尺宽,他怀里还抱着一坛晕晕酒,脸上并没有惯常的笑容。

将酒放地上,他转身关门,里面是条昏暗干燥的走廊,两旁四盏油灯燃烧着豆粒大的青色火焰,他没有熄灯就将门锁上了。

当贾千江亲自抱着酒到镇上最大的酒楼烟雨楼时,他脸上又堆上了可亲的笑容。

店小二一见,急忙躬腰迎上,招呼道:“哎哟诶,贾老板您来了呀,怎么您自个儿抱着酒呐。”

贾千江将酒坛给他抱着,笑了笑,另一边风雨楼老板钱掌柜已闻声赶了出来,给小二递个激赏的眼神,示意他将酒抱回去,对贾千江拱手道:“贾老板辛苦,贾老板辛苦,劳你贵体亲自送酒实在过意不去,您那儿要缺人,我差人去取就是,怎么还您亲自抱来。”

贾千江提提肚子上的大团肉,呵呵笑道:“钱老弟不要小看我,老哥我年轻时也练过武的。”

钱掌柜道:“那是那是,要让我抱一坛酒这么远走来,这把老骨头可受不住。”请了贾千江入内。

贾千江道:“我那朋友到了吗?”

钱掌柜道:“到了有一盏茶功夫了,在后院二楼雅间等您嘞。”

贾千江道了声“好。”

钱掌柜送到后院入口退回来。

这时尚早,店里没几个客人,贾千江径自上了二楼,推开往常那个雅间,里面靠窗站着一人,身上罩着一件灰袍,叫人看不清面目。

贾千江关上门,那人转过来,躬身道:“师父。”抬起头,大帽中露出的脸分明是周义信。可他却称贾千江为“师父”?而且一副恭顺的样子,绝非出于真心实意。

周义信一瞧贾千江面色,道:“那女人还是不说?”

贾千江心不在焉地“唔。”一声,“照常理推断,朱文应该就是青云剑派掌门候选人,青云剑诀最后青天三十六式还是得从他身上下手。”

周义信道:“他还没回来向我报告,我有点担心他会传消息回青云剑派。”

“放心吧,青云剑派有什么大动静绝对瞒不过我们的人,朱文是个情种,这种人的弱点显而易见。”

“安萍的确是个极具魅力的女人,嘿”周义信先是露出几分渴望,继而正色道:“如果以安萍作威胁,朱文能将青天三十六式吐出来吗?”

贾千江摇摇头,“不够。不过不要紧,慢慢引导他,让他越陷越深,让他走投无路。哼,我倒怕最后他只想一死了之,所以安萍暂时还不能动。”

“我明白的。”周义信心服口服,师父足智多谋,任何人给他瞧上几眼便知弱点所在,谁斗得过。

贾千江道:“我本来也有意将她给你,不过现在遇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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