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西游-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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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相面馆,陈乙直接反锁了大门,他进入到了自已的秘室里面,陈乙坐在了电脑的前面,他需要一片空间好好地静思。
坐了许久,陈乙终于打开了电脑,他进入了超气局的内部系统,陈乙开了孙大圣的档案,犹豫再三,他更改了孙大圣的风险级次,陈乙将孙大圣的风险级次由安全级提高到了黄色级。
陈乙的工作一直十分专业,他所做的一切都属于机密,陈乙负责对孙大圣的监控,他对孙大圣的评级很快就能传到全国各地。
完成这一切,陈乙长叹了一口气,他关闭了电脑,陈乙离开了地下室,这间秘室再一次恢复了安静。
当秘室的灯光自动熄灭的时候,一亮光突然间出现在了地下室内。那亮光越来越亮,面积越扩越大,一具白色的骸骨出现在了这里。
白骨精,它一直在跟踪陈乙。
白骨精是入定了一千多年才苏醒过来,它错过了人类发展最迅猛的时期、错过了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过渡、错过了科学技术“统一”世界,白骨精根本就不明白,为什么它熟悉的社会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汽车摩托让白骨精惊奇、高楼大厦让白骨精惊奇、现代社会的饮食习惯让白骨精惊奇……
刚到兴市的时候,白骨精惊讶地看到一名男子跪在女朋友的脚下,而女朋友对他打骂呵斥——原因就是因为男子挣的钱不够,女朋友要和他分手。
白骨精被吓呆了。
天啦,女人的三从四德呢?那个男人是太监?
所以白骨精一直没敢轻举妄动,它想观察这个社会一下,白骨精注意到陈乙正在跟踪孙大圣,它灵机一动,白骨精来了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间秘室内的东西白骨精全部看不懂,它不明白没有油,灯泡为什么会发亮、制成凳子的材料为什么亮晶晶、陈乙对着的那部四四方方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所以陈乙离开了以后,白骨精留了下来,它开始研究秘室里面的一切,很快白骨精注意到了一套书。
《西游记》,繁体版的古文,当时孙大圣曾经要求陈乙购置了一套。
随着陈乙与孙大圣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陈乙一直在怀疑孙大圣的真实身份,他的心中一直有一个念头——这家伙不会真的就是那个“人”吧?
所以陈乙暗地里自己也买了一套。
看到这套书,白骨精如获至宝。现代社会,白骨精能理解的东西真的不多,但这套繁体字的《西游记》不包括在里面——这些繁体字与它当年所处社会的文字一样。
于是,白骨精把这套《西游记》带离了地下室……
很快,它被书里的内容震惊了。
《西游记》描写的是一只石猴,它修炼得道、**膨胀,因为利益而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天啦,怎么有些情节似曾相识?
书里的主角叫孙悟空,他自封了齐天大圣,所以大家也叫他孙大圣!!!
这个孙大圣陪同唐僧西天取经,他们途经了白虎岭,遇到了白骨洞里面的白骨精。
孙大圣三打白骨精救出了唐僧,但唐僧却误以为他杀人,将孙悟空驱出了师门……
白骨精看得面如土色。
白骨精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孙大圣,但现在这个仇人居然跟那只大闹天宫的猴子有一样的名字;
自己藏身潜修的地方就叫做白虎岭、白骨洞,怎么这本书里的妖精住在了同样的地方?
自己的名字倒是和那只妖精并不一样,它叫白骨精,自己叫白晶晶,但是……自己同样是白骨修炼成精。
这怎么可能?一本几百年前的怎么可能预测到未来的事情?难道自己与这个孙大圣相遇就是命中注定?自己会与他对抗,最后会被他三棍打死?
白骨精将这本书看了整整一夜,它熟知了三打白骨精的所有桥段。
白骨精注意到现在这个孙大圣比书上的孙大圣要沉稳许多,并且似乎他的能力比书上的孙悟空要弱很多,最重要的是书上的孙悟空有一根棍子,而现在这个孙大圣似乎没有。
合上书本,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白骨精终于拿定了主意。
仇仍然要报,但敌人十分危险,所以自己不宜与他正面对抗。
《西游记》提醒了白骨精,书上的妖精虽然被孙大圣打死了,但它的策略是正确的——接近孙大圣的身边人,从肉眼凡胎下手,最后找机会把孙大圣置于死地。
有了这本书,我已经预知了你的手段,难道真实世界的我真的会死在你的棍下吗?
白骨精发出了得意的笑声,它从藏身之所飞了出去。
那个好色的死胖子,他似乎和孙大圣住在一起。
……
破了两道禁制,孙大圣终于开始尝试使用金箍棒了。
虽现在的能力与当年大闹龙宫时期的能力相差仍远,但孙大圣此时的力量已经不了。
大家要知道,其实孙悟空有一半的能力并不是修炼出来的。
孙大圣享用过天界的供奉,将仙桃如普通水果一样胡吃,把老君炼给玉皇大帝的专供仙丹当蚕豆一样,虽后还在丹炉里面得到了炼体提升。
可以孙大圣有近一半的实力是后期靠药补提上去的,在他官封弼马温之前,他还不拥有与天地同寿的寿命(来自于仙桃)、金钢不坏之身(来自于丹药)、和火眼金睛(来自于丹炉)。
那时候的孙悟空就已经能够够大闹龙宫,并且强夺了那根定海神针。
也就是,使用金箍棒并不需要孙大圣盛时期的能力。
现在孙大圣修的更是定灵珠里面的至尊功法,两成功力,已经不是当年同期的自己能够相比的了。
“棍儿,给俺老孙出来!”
……
第二百五十八章 金箍棒的骄傲
于僻静无人之处,孙大圣一声厉喝,就见他伸手在耳边一招,一根的金光闪闪的东西从他的耳朵孔里飞出来了。
孙大圣抬手捏住了那根东西,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来。就见孙大圣迎风一晃:
“给我大!”
手中的金箍棒马上伸长到了半米左右。
“好宝贝、好宝贝!”
哪怕这件宝贝陪伴着孙大圣大闹过天宫,但一千五百余年过来,孙大圣仍然喜不自胜。
孙大圣挥舞着那根金棍耍了一个棍花,他觉得棍子还很不称手,于是又大叫了一句:
“再给我大!”
金箍棒继续膨胀,它伸长到了两米以上,粗细更在杯口大,这正是孙大圣最喜欢的口径。
就见孙大圣挥舞着那根棍子,棍子舞成了蛟龙,它在孙大圣的身体周围罩下了一道金网,金箍棒所过之处无不石飞木绽。
因为此时孙大圣尚不能飞行,所以两米长的棍子舞起来难免撞到地面,金箍棒划过地面如同撞烂豆腐,于碎石飞溅之中,孙大圣的脚下很快被他掏出来了一个大洞。
舞到兴起,就见孙大圣一跃而起,他双手擎着那根金箍棒,孙大圣狠狠地向着地面砸了下去。
“轰”,一声巨响,大地猛烈地摇晃起来了。
……
熟睡中的陈乙顿时被巨响惊醒,他吓得一个轱辘从床上爬了起来。此时尚是半夜,就见区后方的风景山上金光闪烁,一大丛碎石飞上了天空。
怎么回事,深更半夜开发商在那里搞爆破?
陈乙是专业人士,他一眼就能看出那个爆炸释放出来的能量。印象中那里并没有什么项目开发,出于职业本能,陈乙马上向着那里跑了过去。
……
孙大圣抹了抹汗,刚才一通棍法舞将下来,他觉得神清气爽。掂了掂手中的棍子,孙大圣不由得兴致大发,于是他又叫了一句:
“棍儿,给我继续大。”
但这一次出意外了,插在地上的金箍棒一动不动,它仍是两米三的长短,金箍棒这一次不再增大了。
孙大圣有些奇怪,他以为金箍棒没有听到,于是又大喝了一声:
“大,给我大!”
金箍棒仍是没有任何反应,它只是在暗夜中释放着金光。
孙大圣不满意了,他抽了金箍棒一巴掌,孙大圣大声叫道:
“你聋啦?给我大!”
“大?大条毛啊!怎么大?”
这一次,金箍棒发声了,这根棍子满怀情绪:
“大圣爷,你现在的修为只有当年的两成,我自然就只能被你祭出两成的威力。
涨到让您称手,这已经是友情价了,你以为我还是你大闹天宫的时候啊——要多大有多大?!”
孙大圣顿时被这根棍子呛了个哑口无言,盯着金箍棒看了半天,孙大圣愤愤地道:
“行、行、行,跟我牛是不是?有让你服气的一天!”
孙大圣一招手,那根棍子马上缩,它再次变成了绣花针,金箍棒飞进了孙大圣的耳朵里面……
当陈乙赶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这座山已经安静下来了。他看到了狼藉的地面,看到了变成碎片的大树,也看到了被砸成粉的石头。
最让陈乙目瞪口呆的是,他看到了被砸开的山头,这座馒头一样的山包,被居中砸下去了一道深沟,这条沟就象是一根棍子从中央压下去了一样。
“我靠,拆房子啊?深更半夜搞这么大动作!”
……
这一夜,孙大圣睡得很香。虽这金箍棒很有个性,但它毕竟是自己最喜爱的兵器,只有它陪伴着自己渡过了这两千年,它是自己最信得过的伙伴。
然而清晨的时候,孙大圣被金箍棒给吵醒了,这根棒子气急败坏地在孙大圣的耳朵里面大叫:
“大圣、大圣,那只妖孽又过来了,她今天的穿着更加风骚,让我一棍子打死她吧?!”
孙大圣被吓得惊醒,他马上一轱辘爬了起来,孙大圣知道这根棍子的是谁,他还真害怕这根棍子一家伙把令狐蕊给打死了。
从窗户向外望去,就见令狐蕊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她穿着的是一条牛仔短裤、上身是修身的运动胸衣,马尾辫、运动鞋,腰部中间露出了一截腰肢,大腿洁白修长、马甲线柔和美丽。
这其实已经是很保守的穿法了,现代人本来就喜欢这样锻炼,把美好的东西拿出来炫耀,现代社会的美少女们谁不爱干?
可偏偏这个老封建接受不了,金箍棒是大禹治水时期留下的宝贝,它的思想比孙大圣还更加保守与顽固。
“大圣爷,我去收了她!”
叫喊声中,金箍棒就想冲出孙大圣的耳朵,吓得孙大圣赶紧捂住了它,好不容易劝得它安静了下来,令狐蕊已经跑进别墅里面来了。
“大圣、大圣,起床吃早餐啦!我给你带了海鲜粥,很香的喔!”
令狐蕊话音未落,朱刚烈已经冲出了卧室。这个胖子听有吃的比谁都着急,人没停下,他手里的碗已经递了过去:
“大嫂,有我一份吗?”
朱刚烈最大的优就是嘴甜,而令狐蕊最喜欢的就是听他叫自己大嫂,令狐蕊笑眯眯地打开了饭盒,她从里面取出了一层笑着递给了朱刚烈:
“不着急,大家都有份。”
孙大圣笑眯眯地走了下去,他已经越来越喜欢这个妮子了。
孙大圣在现代社会生活已久,他已经知道现代女性进化得比谁都快。像令狐蕊这种有现代的思想,又愿意遵循传统的美德,这样的姑娘真的是很少了。
等孙大圣到得楼下,朱刚烈已经把他的那份吃完了。拍了拍肚子,朱刚烈叫了句:
“不行,还得补充一些干的。”
胖子又一阵风一般冲出了别墅。
到得街上,朱刚烈找了间合口味的食店,他要份面条,又坐在那里“悉悉索索”地吃了起来。
正当朱刚烈吃到高兴的时候,他突然间闻到了一股香味,那香味如香似麝,自己似乎在哪个地方嗅到过?
……
第二百五十九章 猪刚烈的色
一抬头,朱刚烈看到了一只篮子,穿着碎花布衣的村姑在早餐摊前游荡,前些天见过的那个美貌村姑红着脸在声吆喝:
“馒头、馒头……”
朱刚烈的舌头马上就伸出来了。
别的不,这个村姑真的是十分美貌。她拥有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外貌,再加上那声音如同百灵吟唱,整个早餐店的食客们都如中了魔一样,口水瀑布“哗哗哗”地就流了下来。
“我要一个、我要一个……”
众食客一哄而上,朱刚烈怎肯落后?五六个大老爷们围着村姑抢馒头,被老婆按住的男人同样是蠢蠢欲动。就听见朱刚烈一声大喝:
“谁都不要抢,这一框馒头我全包了。”
“呸!”
异口同声,唾液如雨般喷了出来,众男人全是满脸鄙夷的模样。
“包馒头,你他妈倒是很土豪啊?!我全要了,双倍的价钱!”
一篮子馒头能要几个钱啊?马上就有两个搬砖的拍下了胸口,朱刚烈施施然从兜里掏出了一打钞票,就听他斜着眼睛道:
“哥不是有钱,哥是很有钱!一万,这框馒头全部是我的。”
早餐店里能当场掏一万的人还真没有,但空气中那杀气却扑面而来。就见那几个搬砖工拿扁担的拿扁担,提锤子的提锤子,有一二货还把那糞瓢举起来了。
朱刚烈眼睛一转,笑容马上堆上了肥脸:
“各位英雄,都没明白我意思呢!我的意思是哪能让你们破费呢?这馒头我请了,大家慢慢享用。”
这马屁啊!这个舒服啊!搬砖工们转怒为笑,一个个拿起了馒头,等到朱刚烈再围过去的时候,馒头渣都没有了。
村姑见馒头卖光,她收了钱掉头就走,朱刚烈贱着脸皮就跟在了后面:
“美女留步,等等我啊!”
村姑似乎被胖子吓到,她的步伐越来越快,到得一处僻静的场所,就见朱刚烈连冲两步,他挡到了村姑的前面,胖子展开了双臂拦住了对方:
“美女,走那么快干嘛?交个朋友呗!”
村姑吓得脸色发白,她惊恐地道:“这位公子,你拦住女子干什么?还请速速让开,不然女子可就要叫了啊!”
“叫,你就叫吧,在这里你就是叫破喉咙也没有人理你的。”
朱刚烈十足十的花花公子模样,他莫名其妙地觉得内心特别兴奋,朱刚烈张着手把村姑逼到了墙角跟面。
村姑无奈,只得低下了头,就听她声道:
“公子,女子尚未出阁,没有见过世面,不知公子拦住奴婢有何贵干?”
朱刚烈大喜过望:
“没出阁,也就是没出嫁对吧?好啊,我还想做备胎也行呢。
美女,既然你未婚,我未嫁,不如我们就处个对象吧?哥哥我叫朱刚烈,妹子叫什么名字啊?”
“白晶晶。”
这村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