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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疯魔剑-第3部分

小说: 疯魔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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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十一问老汉为什么知道这许多。

老人把扛着的似乎藏在剑鞘里很久,几十年不曾磨光过的剑,疙疙瘩瘩地抽出鞘来……

在剑刃距离剑柄一吋的地方,有一个清楚的楔形缺口,而剑身中央,则镌着四个字……「金顶剑客」。(终)

正文 一、长生

(更新时间:2007…3…1 14:56:00  本章字数:7983)

这城即使蒙上厚厚一层破落,却不难察觉,它曾经拥有令人歆羡的过去。但从破落的程度上看来,再怎么乐观的人都会承认,这城……没有未来。

偌大的空城却看不见一个人影,这也难怪,它之所以出现在这里,理由其实别扭的很,四春有数不尽的好山好水,就属这里最恶,可当时的人并不这么认为,因为这里曾经存在过四春第一大门派……“长生门”。

这城因“长生门”而生,所以也就跟着叫作……长生城。

一个瘦小的身影在长生城了无人烟的街道上踯躅,衬托其渺小,却放大了孤独。

小童从西部极贫的高原来到这死寂的山谷,却奇迹似活了下来,他没有亲人,容或有过也已经记不得,自有记忆以来,就跟一个叫傻叔的住在一起,说是住在一起,其实跟傻叔豢养的牲畜没什么两样。

傻叔住在帐棚里,而自己则跟羊群生活在一起,他不知道傻叔为什么养他,却又养得如此心不甘情不愿,他得不到答案,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傻叔死了!就死在小童面前不到十公尺处。

杀傻叔的,比傻叔并不高明到哪里去,平日欺侮小童比傻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当这人撂倒傻叔的那一刻起,小童知道自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拼了命的……逃。

凶手没有追来,他要的是傻叔的羊,还有那可以换上一个月醉的碎银两,而不是一个包袱、一个讨人厌的累赘。

但恐惧却驱策小童没命的逃,能跑多远就跑多远,直到体力耗尽、不支倒地为止,等醒来吞了几口山泉水后又继续没完没了的逃。

应该是第三个晚上吧,路面突然平坦起来,又饥又渴的他,环顾四周,一片死灰,不只寸草不生,简直就了无生机,有的……只眼前这座怪异的荒城而已。

这城的大,远超过小童所能想象,这辈子看过最热闹的市集,不过那与自己放羊地方隔了两座山,那座座落山腰上已经让人燃不起淘金痴梦的小矿城,拿那跟长生城比较,简直就像芝麻籽对上米饭团,之间的差距起祇小巫见大巫而已

而渺无人烟的长生城,一到天色暗沉之后,尤其像今天这般月黑风高的夜晚,彷佛要比白天要更巨大许多,既暗且大的长生城,令小童毛骨悚然冷汗直流,这不是任何落单的人该来的地方,特别是落单的孩子。

往乌鸦鸦、空荡荡的长生城最大的街道走去,沿途一幢幢深邃到彷佛藏身千万个恶灵的空屋,像睁大着不怀好意的邪恶目光,监视着小童的一举一动,原本疲累得可以睡上三天三夜的身躯,让恐惧刺激了肾上腺素之后,一反因为一路狂逃所以耗损得几乎殆尽的精神,抖着不知是因为寒冷抑或害怕而微微颤着的双脚,举步维艰地顺着街道走去。

城外寸草不生,城内更是绿意全无,尽管晚上温度陡降,但路面却像小童一天没喝水的双唇一样,粗干且龟裂。

穿过空室的凄苦冷风,鬼嚎似地哭唱长生城那段令人唏嘘的过往荣光,小童不会了解这城的历史,只觉得再有一点惊吓,就会因此承受不住刺激,停止心跳,一命呜呼。

有些事可以期待,有些则连想都不要去想,小童还担心会有不祥的事发生,没想到马上就状况发生,但小童并没有像之前预期的昏死过去,他甚至还意识清楚地看见不远处有黑影晃动……

那黑影身形佝偻、状似鬼魅,不一会儿功夫,时间短到甚至让小童眨眼都来不及,就接近到距小童仅仅一步的距离,小童除了惊骇,连发抖都多余似,只管睁大他那双吓呆的眼睛,这时从他胯下传来一阵湿热的感觉,没想到以为缺水快榨成了人干的他,此时竟还有这么多尿吓得出来。

那鬼两只晶亮的双眼欺着吓傻的小童瞅,肩上数片粗麻组的长披风在稀微的偶然残月照射下,让不知来处的阴风惨烈地飘抖着,蒙着头的斗篷底下看不出五官,却隐约看见……

那不是人,是鬼没错,否则不会密密麻麻地长了这许多疙瘩。

那疙瘩每个都像不稳定的火山,随时可能迸出脓浆,数不尽大大小小的疙瘩下缘,裂开一排白齿,不确定在笑抑或什么,突然小童眼前一黑,像灵魂瞬间被抽离开身体,而小童却还困在自己的躯壳里似的,小童不知道自己是生是死,带着惊骇莫名的恐惧,沉到地心深底。

隐约之间,小童听见一段对话,但身体却彷佛浸泡在没有际崖的黑暗中,载浮载沉……

“少爷,你觉得这小孩如何?他骨架粗大异常,虽然皮薄无肉,看起来稍嫌瘦弱,是否让我再养他些时日,看他长成什么模样,到时候再决定如何处置,您认为如何?”这话声音沙哑得有如秋枝扫叶,像坏了磁的音带却还硬要播放似。

许久没有声音回话,终于传来幽幽一声:“要不是断了这双腿,我绝对不会准你帮我找人,瞧你找的这个,瘦弱不说,还一脸逆相,一看就知道命带刑克,当初真不该答应你才对。”声音中载负着千斤重担,让凡是听他话的怕都欢颜难展。

“他们嫌我皮薄无肉,莫非想养肥我之后再吃掉我不成?”小童暗惊道,猛然厚重的睡意扑天盖地袭来,一因体力透支,二因惊吓过度,小童再度昏厥过去。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小童才又慢慢苏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的,就一室微亮的烛光,再睁眼粗绕上一圈,原来不是油灯灯光太微,而是厅堂太大,难怪刚才听见的声音尾巴都有嗡嗡的回声,这厅大得够让傻叔的羊全进来还绰绰有余。

厅堂摆饰简单得有些单薄,除了几张太师椅、其间错落着几盏高脚的油灯灯台台外,就正中央的三面巨幅山水,山水上缘,挂着一幅看来颇有年代的木制匾额,上面的字,小童不识,写的其实是“我武长生”四字,没错,这里正是没落了近半个世纪之久的“长生门”。

三幅挂画下方,一张相较其它都要精致且大上许多的座椅,上面坐着位盘腿的中年人,从中年人身上那件对襟及地的长袍上,满是精密金银龙虎花鸟刺绣看得出,跟“长生门”一样,都曾经华丽富贵过,可今却褪色得了无生趣而宛若古物,残人残物加上残颤颤的厅灯,偌大的空室却一股浓郁的枯朽残存。

尽管这厅乏善可陈,却都要比盘坐在大厅主椅上的中年人乐趣许多,这人不单死气沉沉,长相更是令人无法恭维,披头散发、胡须乱长不说,那两轮只熊猫差堪匹敌的黑眼圈,像是自出生就不曾好睡过似,眼珠是褐色的,眼白又带黄,整对灵魂之窗就像鸿蒙初辟,混浊得一同盲人,鼻长而刀、勾无翼,加上双颧高隆、两颊凹陷,面色乌紫,唇黑齿黄的一副让人敬而远之的尊容。

虽然小童距离中年人有段距离,但因为身上让麻绳紧紧捆着,活动范围仅仅一公尺半径不到,所以小童总感觉中年人只需随手一捏,自己立刻会呜呼哀哉、小命休矣,所以除了因为害怕而不自觉抖着身体两唇发白全身发冷外,一个字也迸不出来。

看小童不带种,中年人心中有气,瞪大了死鱼般浊黄的眼睛,将那一脸本来就不讨人开心的容貌,变本加厉成令人害怕的生气模样,然后像饿慌了的非洲鬣狗,低吼几声吓唬小童来,做势要将他吞吃入腹。

小童怕极了,一股不知道哪里长出的气力,往外滚了几圈,一个弯身,竟然站了起来,然后就没命地往大门方向跑……

看小童竟然站起身来往外逃跑,中年人也慌了,要知道除非去其它村子绑人,否则要等这样个落单的小孩进这死人也嫌的荒城,那可不是天天遇得上的,中年人嘴上虽然嫌阿五挑得种坏,但这下若真让小童逃走,他还真有点不舍?

尽管景况不比当年,但再怎么说,“长生门”也还算得上是四春的名门正派,虽然家道中落,巍峨的武学殿堂已经破败到无以复加悲凉地步,但掳人子女的事,是绝计不干的,“长生门”要想重振声威,重返半世纪前四春第一的崇高地位,任何下三滥的手段都不能试,但以“长生门”现在落魄的悲凉景况,根本就招不到任何门生,尤其上次在“四水会比武赛”中,自己签运不佳,才首场上阵,就面对当时才刚要鹊起四春的春西“山海寨”温小斋,结果让温小斋打个半残,从此行动不能,自此,江湖上对“长生门”因此更加看不起,收徒?简直就比登天还难,所以阿五才会建议,只要见到有落单的孩童进长生城来,就收他为徒,无论如何也不能眼睁睁看“长生门”迈向灭亡之途。

撑着行动不能的身躯离座,中年人想阻止小童逃跑,却因此曝露自己不良于行的尴尬处境,他用尽力气要让自己离开座位,却差点从上面狼狈地跌落下来,吓得他赶忙缩了回去,双手一软往两边一摊,一股热泪涌上眼眶,他恨得全身直抖,心里恶狠狠地咒骂道:“这个天杀的温小斋!试问我仇雄哪里招惹到你,要你对我下这样的毒手?”

不只温小斋,还有一个人更可恨,那就是五十年前让“长生门”一蹶不振的……文天纲。

心中满溢的仇恨如怒洋般汹涌、烈火般熊炎,仇雄若不是爹亲谆谆教诲,再三嘱咐,要他谨守正道,切勿败坏了门风,否则依他偏执激进的个性,怕早就魔由心生,而误入邪门歪道,那样的话,“长生门”就真万劫不复了。

自己继任掌门以来,比父亲在位时已经不怎么样的光景还要糟糕,“长生门”每下愈况,那股长期郁郁不得志的挫折感,逼得他快喘不过气来,如今又加上让温小斋废去双腿的祸事,这围绕在他生命发生的一切再再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拥有的,不过是个窝囊得不能再窝囊的人生。

但好强的仇雄不曾在口头上示弱过,一如现在,尽管让满腹的委屈红了双眼,却仍不愿承认失败,这是他活存下去的凭借,他那无来由的高傲与自尊,或许哪一天真的会载他撞上冰山或暗礁,但却是至今让他尚未沉没的唯一凭借。

小童才逃到有他及腰高度高的门坎附近,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黑影,还来不及反应,就一个闷声出口,然后胸口一阵恶痛,紧接着就在空中飞腾,眨眼不到的时间,小童又凄惨地跌回原来的位置来。

那黑影,让稀微的厅灯油灯火光一照,出现披着粗麻披风、头上满是肉瘤的人来,原来是之前掳他进来的阿五。

阿五手上托着一盘大碟,上面盛着三颗还翻腾着热气的水煮羊头,小酒瓮开了封,应该刚才温过,隐隐地还有腾着白烟。

火辣香醇的烧酒、多汁富咬劲的羊头肉,飘得满室生香,对三天没有进食的小童而言,还有什么比阿五手上端的食物更具诱惑?

如果这里是地狱,阿五跟中年人是魔鬼的话,能够有这样的珍馐可以享用,再坏的环境都算仙境。

小童两只眼睛不由自主地辐着饥火直欺着羊头看,但他清楚这应该不是为他准备的,这辈子,虽然活没几岁年纪,却从来没什么好事在他身上发生过,小童不敢造次,只能目送佝偻的阿五,看他把那盘人间美味送上给盘坐在大椅子上的仇雄。

小童恢复理智,回到适才惊恐害怕的状态,活了十二岁,哪一天不是顶多两餐,每餐还得偷偷摸摸,像干什么见不得人勾当似的,能让他嗑上半个青稞馒头,就算是优渥了,哪还敢奢望有半口肉吃。

肉味不是没尝过,只是大都是偷吃来的,若被发现,免不了一顿毒打,记得有一次,傻叔不知道是不是撞了邪,一坛羊奶酒下肚,竟然把羊腿肉丢到他前面要他吃,那夜真是幸福,小童心想,等他长大,绝对不碰其它食物,每天只吃肉当三餐,这样个雄心壮志在脑海里盘桓着,第二天早上,当傻叔发现羊腿少了一半而还让小童抱着时,愤怒得岂只赏小童一顿毒打而已,还被吊在老杨树上直吹了一整天的山风,小童无庸置疑是爱吃肉的,但深烙的记忆是如此刻骨铭心,让他直觉盘子上的羊头跟自己无缘。

阿五转过他糊烂成一团的脸来,微微牵起嘴角看着小童,然后抓了颗羊头、倒了碗烧酒,搁在地上,扯着小童,来到酒肉之前,要他跪着。

阿五用他磨砂纸般粗哑的声音说:“你这小子不知道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有这天赐的机会进我『长生门』,快!快点拜我少爷作师父!”

小童饥渴地溺着那碗烧酒看,一个不注意,夺身强饮了一口,阿五迅捷的夺回碗来,他看见少爷鄙夷的表情,脸上一红,当然这在阿五那张满是烂疙瘩的脸上,是很难看得出来,他按捺着性子对小童说:“不要急,拜了师之后包你每顿吃饱喝足。”

阿五可怖的面貌间有对诚挚的眼,小童看到他这一生不曾有过的温柔,嗫嚅地说:“拜了师,我就可以吃了吗?”

阿五点头。

高高在上的中年男子,面无表情、不置可否地看着小童。

小童说:“我拜,我拜!”

阿五催促着他讲:“你叫什么得先说啊!然后讲希望进『长生门』为徒,从此师父是天,我门是地,敬天爱地,一生誓守。”

小童舔了舔比塔里木沙漠还干的嘴唇说:“我小贼……”

“你叫什么?”阿五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再次确定说。

小童坦荡荡地回答:“小贼啊!傻叔都叫我小贼,所有人也都这样叫我。”

“傻叔又是谁?”阿五接着问。

“傻叔就是傻叔,我一直跟他住在一起,只是,他已经叫人给杀了。”小童似乎忘了傻叔对自己是如何不好,真情地在眼眶周围生出一圈微红,泪水还绕转着,似乎随时会滴落下来。

“哈!阿五,你还真会找,找了个小贼作我徒弟,我看『长生门』不败也难喔!”仇雄干哼了几声,把酒大口往嘴里送,睁着满是血丝的一双浊鱼眼,冷冷地取笑哭笑不得的阿五。

“小贼?你的傻叔一定很讨厌你,否则不会给你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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