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恋月-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持灵体的升华,而悠游于各界。
唯一相同的恐怕是各界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吧。
他座下的白云缓缓停止,不再随气流飘移。睁眼一看,知道抵达了地头。白光抵任这片云,想是已到台湾的上空了。他施了个法咒,雪白的身影霎时化为无形,然后,凝聚的白云俱散,像是再也没人乘坐的烟渺,各自被流风推到远处,另起旅程……
☆☆☆
无聊的宴会、无聊的人、快馊掉的食物与即将酸掉的饮料,为什么有人会愚蠢到在五月下旬的大太阳底下开这捞啥子所谓的庭园派对呢?难道不知道台湾的五月天几乎已算是夏天的代名词吗?
而她,可怜可歌又可泣的朱水恋,为何要善良的来加入这呆子办给傻子参加的宴会?就为了曼曼那家伙莫名其妙在南投摔伤了腿,赶不回台北参加这大客户所举办的慈善宴会。她其实可以不来的,但天晓得她发什么神经要代那家伙参加!?这种巴结客户的事她一向死不做的,但是实在太无聊了!韩璇没空陪她,季曼曼留在南投休养,不能陪她斗嘴,那只杀千刀的小金狼又被于悠打包去参加露营,整个宅子留她孤单一人面对周休二日的凄凉。有没有天理呀!
于是乎,她来到这个热死人又无聊死人的宴会,并且悔不当初的怀念起家中的冷气、大床,以及美味的食物。
“你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尾衰男依旧努力的在争取佳人的注意力。
“你乱视吗?现在哪有星星?”
“哦!不,你的热情像太阳。”再接再厉!衰男很懂得见风转舵。
“所以食物被晒坏都是我的错喽?”
又踢到铁板!袁男极力忍住捧痛脚呼一呼的欲望,仍不死心的献殷勤:“呃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美丽像一把最耀眼的圣火,无与伦比。”
“我个人认为,”朱水恋很忍耐的微笑着。“赞美是一门艺术,没有文学涵养的人千万别乱用形容词。
我知道我很美丽,不必你形容什么火把、星星、太阳来比喻。接下来你千万不要说我是人间四月天,要我许你一个未来。拜托。”
“呀……呃……嗯……”一连串结巴出来的虚词,证明了衰男的无言以对。可见接下来他正打算那么说。
朱水惩翻了下白眼,转身走开。一身的火气让她只想找个清凉的地方消暑,不理会那尾衰男已成了被火纹身的小孩,奄奄一息的哀悼着猪艳失败、爱慕成灰……
不行了,她需要食物需要冰凉的水!虽然瘦皮猴是全球女性一致追求的目标,但既然她没兴趣当排骨酥,大哈特吃还是最美妙的赏心悦事。何况她中午没吃,现在已经三点了,住在台湾还有人因饥饿而死,岂不笑排人家大牙?
心火因饥饿而蔓延,她浑身散发挡我者死的气势,笃定心志不再让任何一只蚊子苍蝇飞近她身边,就等她长得像一只可口诱人的捕蚊拍,也只是一只没电池的捕蚊拍,一点招峰引蝶的电力也没有。识相的最好滚远点。
呛人的香风袭来,路过的麻雀、猫狗全不支倒地,就连朱水恋这种没伤风感冒的健康宝宝也为之被毒出一个大喷嚏。
“哈啾!”老天!是谁?是谁喷了杀虫剂’?
“你很狂嘛!不要脸的勾引别人的男朋友!”几名阔太太、小姐打扮的女人堵住她退场的路线,打鼻腔哼出的声音表明了找麻烦的决心。
多么熟悉的场景!
朱水恋仔细想了下。自从她上大学以来到现在,已经五、六年没被人堵过路了。而最令人怀念的莫过于八阵前的夏天了,她遇见了英雄救美的初恋情人……哦,多么教人心碎的过去啊…。如今时移境迁,再也不会跳出一个浊世佳公子来救美了,真是悲伤。
当年娇弱的她有韩璇,如今强悍的她没有韩璇,哪一种景象比较凄凉?
“有何贵干呢?各位女士。”她以手煽风,努力不让自已被毒晕过去。
“你是‘殷华’的朱水恋对不对?那个与季曼曼同一货色的狐狸精。怎么?你们的韩璇搞同性恋去了,你们这两个骚蹄子弃妇就打算出来危害世人了?真是下作!”领头的瘦竹竿中年妇人尖着嗓音叫嚣着,生怕方圆百里的人听不清楚似的。
看来是吃过曼曼的亏的一群怨妇,打算从她身上讨回一点口舌便宜。当她朱水恋是死人不成?
“你言重了,竹竿太太。我再怎么不识货,也不会去勾引竹竿先生,那太没品味了。我非常肯定你这辈子无须多成令夫的贞操问题,我没你这般好兴致与竹竿共眠。”她嫌恶的挥挥鼻子周遭的空气。“对了,谁没钱买香水,竟喷杀虫剂鱼目混珠?是谁?你吗?”
“我才没有!我身上喷的可是香奈儿今夏最新款的香水。”一名太太跳开撇清。
“你……你别想转移往意力!你刚刚明明在跟我男朋友说话!“另一名尖嘴猴腮的小姐指控着。
“你得原谅他的不得已。”
“什么意思?”
“他需要多看一些正常女人来相信他此刻身处的地方不是勹夂冂猴园,而是人类的聚会。”清一色的排骨女,看多了一式一样的模板,还真是可怕。
“你这个胖女人!”排骨女失去风度想动手了,而目标正是朱水恋令人憎恨的丰胸--“真不好意思,”朱水恋轻巧移了个身,让那女子踉跄狼狈的扑了个空。“这件新衣服我还想多穿两次。”八年来在韩璇的魔鬼训练之下,如今她身手虽不能叫数-数二,好歹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毕竟世风日下,英雄早已绝种,身为美人,还是自立自强一点比较保险。
突然,某个白影吸引住了她的注意力,让她闪神忘了眼前还有一票泼妇要应付,竟一迳儿的望向那捉摸不定的影像,忘了回避没向她的水果酒,待她发现时已挽回不了劣势--“小心。”一个温文轻柔的声音随一阵风拂来。
她感觉被一道白光漫天漫地的覆去世界所有,细嫩的面庞感觉到被丝缎拂过,仍然感到目眩的她下意识抓住一把丝缎,才觉得安心些许--她抓住了白影。
“你还好吗?”白影又开口了,声音轻柔得像醇酒,任谁所了都要醉。
朱水恋缓缓睁开眼,没发现自己正屏住呼吸。她只是惊叹的看着眼前的美景一头银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而银发的主人有主张绝世的俊美面孔,像未缨尘世的沾染,似前出生最纯净的婴儿般,散播着纯白无垢的气息白净、优雅的容颜,加上充满智慧的双眸,结合成难以形容的美丽脱俗,像天人……像谪仙……像…天使!
哦…她的白马王子!
朱水恋非常肯定--她、又、要、恋、爱、了!
☆☆☆
人界的女性似乎变得最多。白逢朗含着温文的笑意,看着眼前直勾勾望着他出神的女子他一向习惯别人对他的目光,事实上白狼族的男女一向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但也不必这么……热力十足吧?
这位女士眼中的热力简直可以用来点火了。
服务生送来了食物;这是一间以素食闻名的餐馆,送上来的食物亦是以清淡养生为主。一向注重口味的朱水恋根本食之无味,当然不会介意自己此刻成了草食性动物。连塞了好几口蔬菜,满足了咕咕叫的胃之后,她对眼前这个被她拉出宴会的俊美男子开口问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对了,我叫朱水恋。”
“我叫白逢朗。”他较浅一笑,也吃了口食物。
“好吃吗?”
“不错。”白逢朗一向不重物质口欲。
“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怎么说?”
“你看,白衣、银发、仙人一般的容貌,若说你是天上来的,我也会相信。但我可不希望。”朱水恋笑了下。“我喜欢你的衣着品味,很棒。”
“谢谢。”他仍是少言。
朱水恋抿了下唇,小心的探道:“你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他挑眉,颇是诧异。
“拜托!想也知道。不然你这个绝世美男子干嘛乖乖跟我来这里?不怕被我吃干抹净呀?”
“我问,你会告诉我吗?”“当然不一定。我可不告诉你我的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也不告诉你我的芳龄正是春花初绽的二十四。”她嘻笑应着。
这是一串会令所有男子吞口水的数字,而她正期待着纯白美男子的反应。
白逢朗相信自己确实与人界脱节太久了,除了知道她二十四岁之外,其它的数字让他无从理解。从她的表情来猜测,这似乎是很私密的数字,不好细问才是。
于是他只好问他原本想问的:“能不能告诉我,你额上的‘银铃印’怎么来的、’从她身上根本探测不到半丝法力,可见她是很寻常的人类,并且不具危险性。
“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男子伸手抚额,真希望他的手就搁着别移开算了。但一个眼尖,她注意到他雪白的衣袍上竟绣有银白的图腾,那图腾跟她领上的印子还真是雷同。怎么回事呢?
“你怎么也有这印于?”她问。
“这是…家族图腾。”他回答,然后又道:“这是别人转移到你身上的印记。可以告诉我那人是谁吗?”是小王子本人?抑或是其他别有居心的人?
朱水恋暗自戒慎起来。打量着那双温和无害的暖眸,怀疑这样的人会长有邪恶心思。但防人之心却是诊有的。身为“殷族”的护令使者,她不太有机会发挥功用,但也绝不替伙伴制造问题。个人私事自是可以任意而为,但攸关那只笨狼的所有事,她得百般小心为上,即使这个白逢朗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是坏人。
但未明来意之前,她什么也不会透露。
“朱小姐?”他察觉周遭的气流变得沉凝。
“我不能告诉你。”她摇摇头,努力甩去满脑子蜂拥而上的迷恋泡泡,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朱水恋。她一再提醒自己。“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所为何来?”
“我不能。”人类,永远视己身不能了解的事物为异端,以妖孽统称之。因为无知,所以急于消灭异己。
他不说谎,只能拒答。
“那么话题只能到此了。”对方身分未明,她不该多所眷恋、迟迟不肯转身离开的。理应立即回殷圈,找韩璇他们商量才是。但她不想离开他,很不很不想“你…会在台湾住下吗?”猜测不出他的国籍,虽是东方人的轮廓,但银发……哦,不能不提他发稍有一截墨黑色的奇特,加上茶棕色的眸子,是非常出色的组合,但同时也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所有。
“我会。”他必须弄清楚这一切。
“嗯…你的头发……是挑染的吗?”
他扬了扬眉,像是意外她会这么问。
“不,天生的。”
“那如果你剪下黑发,还会再长出来吗?”
“会。”与满街彩色头发的年轻人相比,他算朴素吧?
“真炫!“在安全的问题下,他们之间已不再存有紧张感。
白逢朗是安然自在的人,不会因问题求解不成而焦虑;而朱水恋则是对他有深深的迷恋,想多看他一分一秒。在殷族的禁忌之外,她不想草木皆兵。
何况他身上有浓浓的、那种令人安心的舒服气质。她怀疑自己全心甘情愿的溺死在其中……
啊!俊男裤下死,作鬼也风流。
“最后一个问题。”她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什么问题!?
他以为他已能习惯这女子的爽直风格,不料又被问得结舌无语。从没人认为他该是女性,即使他长相偏向阴柔。他该不该觉得自已被冒犯了?
“我是男性。”他仍是有礼的回答。
她放心的呀了口气,道歉道:“太好了!我无意冒犯,白逢朗。只是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胸部平坦的人并不代表就一定是男人。我既然不方便验明正身,那么听你亲口证实也是可以的。”
望着那张美丽的笑脸,白逢朗开始好奇着这五百年来人界有过怎样的变迁,竟让女性转变得如此呃……开放、大胆,对男性之事也可问得如此光明正大而不感困窘……
不,事实上感到困窘的反而是他;是他这个在人界一向拥有绝对权力优势的男性。
他算是开了眼界。
第三章
?把一个男人,而且还可能是敌人的男人大刺刺的带回家会不会显得太大胆了些?她耸肩自问。
朱水恋打开客厅的大灯,十坪大的空间立即明亮起来。这里当然不是‘殷园’,而是她自大学以来在‘殿华’作牛作马赚到的钱所购下的私人小窝,共五十坪,两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厨房与客厅,目前仍有五百万的贷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虽然是自找麻烦了一点,但拥有私人的公寓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钓到白马王子更值得庆祝。所以即使‘殷园’又大又舒适,她们这些有经济能力的人还是各自筑了个小巢,把别墅当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区上班也方便。
当然,以‘殷华’的年营业额来说,她们这些大股东哪有叫穷的道理?每年分到个人名下的少说有上亿之谱。是呀,上亿元的捐款感谢状。
祖先有明训:四家族受殷族之泽被,得以开枝散叶,绵延千秋万世、平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