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土之上-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此枪成为了最抢手的硬通货,如果斑鸠把他的枪弄到手,改天再拿到猪笼城寨的黑市一出手,立马就能用其交换太多太多的清水跟食物。
这就是斑鸠动手的理由。
一步、两步、三步……
几米的距离在狂怒状态下的斑鸠眼中并不算什么,他的速度太快,那人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一团黑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斑鸠抬手一拳,照着对方的太阳穴就轰了下去。
“啪”的一声,恍如个多汁的大西瓜爆裂开来,对方的脑袋被斑鸠一拳打得粉碎,脑浆子、鲜血、颅骨碎片飞得到处都是,他临死前由于神经反射,手指头还扣动了两下扳机,打出去好几发子弹,然后抽搐了几下,就此断了气。
这让斑鸠好一阵心疼,——子弹同样是能换食物的东西啊!
消除了狂怒状态,斑鸠脸色惨白地坐在了地上,他头晕无比,同时还忍不住得犯恶心,干呕了两下便趴在旁边大吐特吐,血腥味混合着呕吐物的味道,显然不是那么美妙。
他不是晕血,也不是怕见脑浆子,这两样东西可以说是他从小到大最熟悉的了,斑鸠只是进入了太多次的狂怒状态又没有好好休息,身体有点吃不消了。
抹了抹嘴,斑鸠丝毫不为自己吐出去的压缩饼干感到惋惜,——开什么玩笑,用这一点点压缩饼干换一挺突击步枪,这样的买卖自己是有多少就做多少!
斑鸠身体难受,心里却很高兴,一想到自己可以拿枪换牛肉罐头,就忍不住要笑出声。
他过惯了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十几年来都是如此。
哪怕是当初在老鼠城中,还未成年的斑鸠都时长得跟着其他人一起去外面“干活”,没有谁会养闲人,即便是自己“食人鼠”的儿子。
所谓“干活”,就是去抢那些小一点的势力,在斑鸠的眼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是自然法则,天经地义的事情。
所以斑鸠不会因为杀了一个人而心生内疚或者怎样,他杀过的人太多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热衷于杀人,是个什么冷血杀人狂或者屠夫刽子手之类的存在。
对斑鸠而言,杀人只是自己在这片法外之地生存下去的一种手段,仅此而已。
……
“咔哒。”
正试图掰开死人的手指,将突击步枪拿走的斑鸠浑身冰凉,他知道那是手枪上膛的声音。
体力消耗过多,又忙着高兴弄到了枪的事情,斑鸠一时心神放松,竟然没有注意到又有其他人进到这个“避难所”里来了。
一点一点将脑袋抬起,斑鸠看见了个跟地下躺着的这位衣着相同的中年人,右手握着一把手枪,冰冷的枪口指着自己的脑袋,他的手指已经在缓缓扣动扳机了。
不用多说,他一定也是神秘车队的人。
斑鸠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他没想到自己才二十岁就要死了,早知道自己当初就不应该离开老鼠城,无聊归无聊,却兴许能够活得久一点。
说起来,自己确实好久没有回家去看看了,也不知道老爹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儿子。
斑鸠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这一刻过得极为漫长,他完全想不出对方会有放过自己的可能,且不说自己杀了他的同伴,就算素不相识,他也完全有理由干掉自己。
在法外之地就是这样,没有理由不杀你,这便可以当做杀你的理由。
“嘭。”
枪声终于响起,斑鸠下意识地一缩脖子,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疲惫异常,似乎所有的力气都用尽了,于是他软软地倒向了一边,眼中所见最后一幕,便是个脑袋被打得稀巴烂的中年人,慢慢跪在了地上。
“恩?”
斑鸠两眼一瞪,他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完好无损,又浑身上下地摸了摸,也没有中枪的样子,片刻之后,他才算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她来了。
先前仓库里的那个小姑娘从风暴中走了出来,她没有跟斑鸠打招呼,绕过了还瘫在地上的斑鸠,径直走到了“避难所”最里面,拍拍屁股坐在地上,开始闭目养神。
是她救了自己。
斑鸠的眉头紧紧锁着,走到了小姑娘的身前,郑重其事地问道:
“为什么?”
“还你牛肉罐头的情,”小姑娘的眼睛仍旧没有睁开,“我不太喜欢欠别人东西。”
斑鸠站在那里半天没有说话,他盯着小姑娘看了又看,似乎想从她的身上看出一朵花来,然而小姑娘的身上并没有真的开花,她只是徐徐睁开了双眼。
这时斑鸠才发现,她的眼睛竟是灰蓝色,有些像风和日丽时的天空。
“我欠你个人情。”
斑鸠很看重自己的性命,他不认为自己就值区区两个牛肉罐头,所以他才会这么说,——斑鸠同样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更不愿意占别人便宜。
“欠我个人情?”
小姑娘抬眼仰视着斑鸠。
“是。”
斑鸠说得很认真。
“那好,他们把泡芙小姐抓走了,你跟我一起把她救回来。”
泡芙小姐是谁?
说句老实话,救人并不是斑鸠的长项,但既然小姑娘开了口,自己又欠她一个人情,那么自己就必须答应下来。
“没问题。”
斑鸠满口答应。
“等外面风小一点,咱们就出发。”
说完话,小姑娘又闭上了眼睛。
第6章 泡芙小姐
满打满算,斑鸠现在一天之内,总共大概能维持三十秒的狂怒状态,超过这个极限,斑鸠的身体就将无法负荷,轻则丧失行动力,重则心脏机能严重受损,甚至是死亡。
因此像昨天那样数次冒险进入狂怒状态是非常危险的,斑鸠自己也知道这点,所以现在的他靠坐在墙角,虽不能睡觉,却还是努力恢复着自己的体力。
外面的风暴吹了整整一夜,唯一的变化就是天色亮了一点,也就那么一点而已,这说明此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
斑鸠没睡,小姑娘也没睡,他俩警惕的对象都是对方,尽管斑鸠答应帮她救回什么泡芙小姐,小姑娘也确实缺个帮手。
但他俩终究还是谁也没睡,不是不需要休息,而是在法外之地生活得久了,谁都清楚,不要在陌生人面前放松警惕,哪怕一秒钟,这是最最基本的生存心得。
……
“我们走吧。”
小姑娘睁开了双眼,角落里的斑鸠跟着站起身,他突然想到小姑娘还没安排接下来的行动计划呢,难道两个人就这么直愣愣地杀去找车队,然后明目张胆地救人?
“没什么计划,”小姑娘说道,“走一步看一步。”
好嘛,斑鸠不禁咂舌,看来这个小姑娘的性格跟自己差不多,都是不太喜欢做长远规划的人,反正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计划来,那就和她一起走一步看一步吧。
小姑娘顺手将地上那挺突击步枪背在了自己身上,她本想将另一把手枪也拿走的,但看了看站在旁边的斑鸠,她冲着斑鸠一努嘴,示意这把手枪给你用。
看在她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斑鸠并没有表达对于这种分配方式的不满,不过他还是在心里默默叨咕了几句,极为不情愿地将手枪捡了起来。
仅仅一梭弹夹,数来数去就十二发子弹。
事实上斑鸠的枪法并不怎么样,或者说他基本上不太会用枪,因为无论枪还是子弹,在这里都能换许多东西,而练枪需要消耗大量子弹,那对于成天四处流窜的斑鸠来说,是相当奢侈的。
相比较于枪械,斑鸠更相信自己的拳头。
“不会用?”
小姑娘见斑鸠对着一把手枪发呆,就问了这么一句。
“谁说我不会用,”斑鸠故作熟练地将手枪插进腰间,“我手枪打得可好了。”
斑鸠说完这句话人就傻了,小姑娘则干脆转过身去不跟他对视,气氛莫名得尴尬起来,还好外面风沙够猛,斑鸠只盼着狂风赶紧将自己刚才的话给吹走。
……
狂风笼罩下的城市废墟,到处都是黄蒙蒙的一片,在一块较为空旷的空地上,三十多辆汽车围成两道重叠的弧线,形成挡沙墙,为下风口的十几个帐篷遮挡风沙。
他们只是车队的一部分,其余大部分人昨夜并没有进入城市废墟,而是在巡视着废墟的边缘,防止目标绕过进城搜索小队的眼线,从其他方向逃出废墟。
直到风暴来临,车队不得不原地驻扎下来抵御风沙,在这种天气状况下,想来目标暂时也无法逃离这里,现在只等风暴过境,就可以重新展开搜索。
昨夜还碰到了一支当地的捕奴团,车队亮明身份,那些人贩子就屁滚尿流地被吓回了老家,并没有添什么麻烦,否则稍出意外,车队不介意将那条名为钢牙佬的地头蛇给斩草除根。
老话是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那也得分情况,对于这支车队来说,钢牙佬显然算不上地头蛇,真要硬算的话,他大概相当于一条蚯蚓。
总没有“强龙不压蚯蚓”这种说法吧?
……
风沙太猛,前来营救泡芙小姐的斑鸠和小姑娘没法说话,彼此间全凭手势交流,他们俩伏在地上,相隔不到半米,一路匍匐前进,终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来到了车队营地的附近。
斑鸠到现在还觉得这有些疯狂。
按照他的生存心得,远离麻烦是肯定的,不要招惹强大势力也是毫无疑问的,但斑鸠同时又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既然答应了小姑娘,就一定要帮她来救泡芙小姐。
所以怎么说呢,在生存心得和做人原则之间,斑鸠最终还是选择了做人原则,他也曾见过毫无底线、毫无原则的人,斑鸠不喜欢他们,也不希望自己变成他们那样的人。
人如果没有原则,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因此,斑鸠才会揣着自己的不情不愿,来跟这个小姑娘干一件违背了他生存心得的蠢事,——在斑鸠看来,救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
……
没人愿意在这种天气里外出行动,车队里大部分人都缩在帐篷中,几个倒霉蛋奉命在外面巡逻,尽管现在是上午,却由于黄沙漫天,必须要堤防那些躲在暗处,随时可能发动袭击的人形怪物。
鼻孔、嘴巴、耳朵,谁出来巡逻谁知道,那些沙子是无孔不钻、无缝不入,有个巡逻队员一个不小心,被狂风灌了一鼻孔的沙子,他赶忙腾出一只手,用力地擤了擤鼻子。
好家伙,他擤出来的哪里是鼻涕,根本就是一根黄色粉笔。
“哒哒哒。”
步枪快速点射的声音瞬间就被狂风卷上了天,再也无处可寻,仅剩下一个脑袋被打爆的无头腔子兀自喷着血,一秒钟都不到,那具尸体便被风吹倒,在地上滚了两滚。
不远处,小姑娘半跪在地上,手中突击步枪的枪口还有射击的余温,她给旁边的斑鸠打个手势,让他赶紧过去把那人的枪给摸过来。
斑鸠点点头,一声不发地向前摸索过去。
“她枪法也太准了吧?”
一边弯腰移动,斑鸠一边暗暗嘀咕着,自己甚至都没看见那里有人,她便伸手拦住了继续前进的自己,取下突击步枪,对准那个方向就是三连点射,等斑鸠瞪大了双眼,终于看清模糊的人影时,对方已经死了。
她是怎么透过风沙,看见二十多米开外的目标的?
斑鸠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他也没多少时间去搞清楚,快速来到无头尸体的旁边,斑鸠看了看他脖子上被打得仅剩个下巴的脑袋,随即把他手里的微型冲锋枪拿了过来。
稍后,小姑娘跟斑鸠一齐检查了附近的几辆汽车,看看泡芙小姐有没有被关在哪辆车里。
……
两个人就这样在营地边缘搜寻着,小姑娘用她神乎其技的枪法连续打死了五名巡逻的车队成员,斑鸠每次就在她得手后过去捡枪,配合得还算默契。
终于,小姑娘找到了她要救的泡芙小姐。
“泡芙小姐”被关在一辆越野车的后座上,或者说是放在后座上,因为她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挺手提速射机枪。
不知是哪个丧心病狂的人还给这挺机枪刷了漆,粉色的,将这个绞肉机一样的杀人武器,伪装成了小孩子玩具的模样,——怪不得叫泡芙小姐呢。
斑鸠无言以对。
自己提心吊胆跟她一起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还冒着以后会被一股强大势力追杀的风险,结果闹到最后,就是为了救一挺机枪?
斑鸠觉得她是个神经病,十足的神经病。
“钥匙。”
小姑娘并没有理会斑鸠此时丰富的内心活动,她接过斑鸠手中从某具尸体身上找到的钥匙,打开车门,看着她迫不及待跳上后座,将“泡芙小姐”抱在怀里不停抚摸的情形,斑鸠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砰!”
身后一声枪响,斑鸠下意识地缩着脖子钻进了车内,回身一瞧,原来是车队的人发现了外面的状况,正向这边赶过来。
小姑娘将车钥匙抛给前排的斑鸠,说了句“开车”,自己则关上了后座的车门,举起突击步枪,对准车窗外面的人就是一阵点射。
听着越来越密集的枪声,斑鸠能感觉形势越来越紧迫,接连两次没有打着火,斑鸠急得一巴掌拍在了方向盘上。
子弹打穿了车窗的玻璃、划过了斑鸠的头皮、钻进了另外一边的车身内,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十几发子弹射进车里,渴望撕裂车内二人的鲜活肉体。
不能急,不能慌。
斑鸠竭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他咽了口唾沫,不去管风沙,也不再去管随时会要了自己性命的子弹,他小心翼翼地扭动车钥匙,——总算响起了引擎发动声。
将油门踩到底,斑鸠猛打方向盘,终于在被包围之前开车闯出了包围圈,那些车队的人除了对着斑鸠绝尘而去的背影徒劳地射击以外,无可奈何。
……
风暴中斑鸠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开,反正他就全凭感觉。
昨天夜里,风暴的中心就已经过了城市废墟,因此斑鸠很快就开出了这片沙漠风暴,他却不敢稍作放松,毕竟车队很可能会追上来,于是又向着正东方向开了好几个小时,直到确定没车跟在后面他才停下。
这时已经是黄昏了,看看即将坠入地平下之下的夕阳,斑鸠决定先喘口气。
下了车,斑鸠在附近抓了几只外出觅食的沙蜥,恰好旁边有一棵枯死了不知多久的矮树,斑鸠便折了几根树枝当柴火,准备将那几只沙蜥放血剥皮以后烤着吃。
谁知一路上沉默无话的小姑娘走了过来,用匕首将还没来得及被放血的沙蜥全部捅死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