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半步多-第4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过很多次,那人也跟习以为常一样,丝毫都不在乎,将摊子收拾一下,继续坐在那里揣着手。
大多数时候,那人蜷缩着身子好像很怕冷一样,一年四季都是这样,不过也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的眼睛。
因为他不是瞎子,却故意戴墨镜,所以人们更是怀疑,他就是一个装神弄鬼糊弄人的主儿。
“大仙,大仙,今天来我们家吃饭吧,有急事!”
一辆豪华轿车停在摊子前,从车上下来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身边还跟着衣着光鲜的中年妇女,看起来两个人是夫妻。
那人头也不抬,“不去。”
“哎呀,大仙,我求求你,你一定要帮帮我啊,只要你肯帮我,多少钱我都给你!”中年男人许下承诺。
“不去……”那人悠闲的拉着长音,对于男人的许诺也根本都不在意。
“大仙,你要是不帮我们,那就没人能帮我们了,难道你要眼睁睁的看着我们送死吗!”女人哭哭啼啼,男人也红了眼眶。
半年前,男人开车经过这里,本来只是闲的无聊就找那人算了一卦,没曾想他居然说自己半年之内生意亏本,欠债难还。
男人怒了,把他的摊子掀了,还说要找人做了他。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那人给出这句话,拿起马扎就走了。
男人一愣,急忙冲上前去追问:“大仙,您,您这是什么意思,是在指点我们吗?”
女人也面露欣喜。
那人回过头来,缓缓说道:“你的身上背着命债,你的手上沾了孩子血,这债要用命还,活该,活该啊!”
正在这个时候,那人身边出现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眉清目秀,双目清明,骨子里透着一股灵气。
“这话什么意思?”男孩问道。
那人一边走,一边小声跟小孩嘀咕起来。
一年前,这个男人骗了一个女人,女人还怀孕了,可男人的老婆不能生孩子,男人就想让女人给他生下孩子,所以便好好的养着那个女人,这件事情被男人的老婆知道了,她找人撞了那个女人,女人住院了,孩子也掉了。
没有了孩子,男人也冷落了女人,也说出了真相,女人心灰意冷,便自杀了。
因果报应,那个女人上辈子就痴痴恋恋着男人,宁愿为妾,却还是受到正室打压,死于非命,就连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保住。
这辈子,女人还是想和男人在一起,可他们有缘无分,就算是再相遇,也不过是孽缘一场,终究没好结果。
“真是可惜。”男孩摇头叹息。
那人问道:“谁可惜?”
“那个女人,她爱了那个男人两辈子,结果还是没有结果。”
那人笑道:“那个女人不可惜,也不值得可怜,男人明明不喜欢她,是她死缠着不放,太过执着,又怎么会有好结果呢。”
“哦,我明白了。”
男孩伸过手来,牵着那人的手一起往回走去。
路上一名妙龄少女笑呵呵的跟男孩打了个招呼,看到那人时也不过是斜了一眼,并没有过多表情。
走过后,男孩小声道:“她还在生你的气呢。”
那个女人的背后是一个触目惊心的大口子,因为横穿马路,被车撞断了脊椎,当场死亡,因为死人化妆师只给她花了脸上,却让她的后背血肉模糊,她便开始捣乱。
偶然间被那人遇到,就想顺手解决了,没想到这个女孩也是满肚子委屈,说自己如花似玉的容颜,就被背后这么丑陋的伤疤毁了,她怎么能安心的投胎。
再加上男孩的求情,那人这才答应,给女孩重新做了个身体,一直等到那个女孩满意,她从不再捣乱,不过事后还是被女孩知道,原来她的皮肤是用猪皮做的,所以,因为此事她一直生那人的气。
“恩。”那人并不在乎。
他们的家是一个破旧的小屋,里面收拾的很整洁,那人一进来就往椅子上一坐,顿时一愣,“今天有谁来过?”
“恩,今天来了一个白头发的年轻人,他说他叫苏晨。”男孩说。
“苏晨?他来干什么?”那人显得有些紧张,藏在袖子里的手都在微微颤抖着。
男孩想了想,摇摇头,“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问了我的名字。”
“你告诉他了?”那人惊慌的问道。
“恩。”男孩点点头,“我没有告诉他我叫小天,我说我叫路小路。”
听到这句话,那人顿时松了一口气,刚才紧张的他额头都冒汗了,“小天,去把门关上,天不早了。”
小天去关门的时候,正好看到在距离房门不到十米远的位置,一个黑影一闪而过,速度很快,似乎很怕被自己发现一样。
“外面来了一个黑影,我要不要解决了它?”小天似乎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那人一把摘下眼镜,露出一张和路一有些相似的脸,他用袖子轻轻擦拭着,往镜面上哈了一口气,道:“小心点,这次我可不帮你了。”
第980章 鬼门关(五)
晚上,路一将小天哄睡了,就关上灯,搬着马扎来到房门外,眯着眼睛等待着,他知道,那个人一定会再来的。
周围一片黑暗,路一还戴着墨镜,他似乎睡着了,均匀的呼吸着,突然路一猛然惊醒,直接冲到卧室里。
房间里一片黑暗,床上小天已经睁开了眼睛,而他的床头还站着一个人。
“你还是来了。”路一开口。
苏晨点点头,“恩,我来看看你,们。”
“小天,睡觉。”
路一和苏晨走在无人的街道上,路灯下,他们的影子被拉的很长,有些狰狞的变形。
“你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吗?”苏晨问。
“我现在过的挺好,你也别打那个孩子的主意了,他就是一个普通人,我只是想弥补一下自己而已……”
五年前,罗小天为了路一自己走进了鬼门关,可是路一所有的记忆却跟着消失了,他从深山老林中跑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野人,一直深信,他抛弃罗小天独自苟活在这个人世。
或许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里好受一点,路一领养了这个孩子,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路一把他带回来的时候,他只不过还是襁褓中的婴儿。
路一为他取名小天。
可是这次苏晨的到来,让路一有些不明白,他已经不再掺和轮回客栈的事情,这么几年他都是安安分分的做自己的事情,后来的事情他也没有再参与,为什么苏晨还要找自己。
“我们需要你的帮助。”苏晨道。
这句话,对路一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小天就是我的命,我的一切,我无能为力。”
“或许我是可以帮助你们的,可我并不是唯一一个,也不是必须的,不是吗?”
路一听了罗小天的话,不再掺和其他事,努力做好一个江湖骗子。
“你就是一个懦夫!”凌潇潇突然出现,指着路一骂道。
看到那只纤细的手指距离自己不过一厘米,路一面色平静,“恩。”
没有任何反应,远比破口大骂要来的让人窒息,凌潇潇无言以对,她也曾经来过几次,可每次路一都是这副冷淡表情,又怎么能让人受得了。
罗小天不光是路一的朋友,也是他们的朋友,他死了,他们怎么会不难过,可路一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和别人,他们应该替罗小天活下去,而不是一直沉浸在死亡的晦暗中。
“路一,你醒醒吧,你应该知道,罗小天他不希望看到你这个样子!”凌潇潇气愤喊道。
路一抬起头来,“那他希望看到我是什么样子?他还能亲口告诉我吗?”
“难道你就不想找到罗小天的魂魄吗,如果他还没有灰飞烟灭投胎转世,那就还有希望可以找到他!”苏晨道。
路一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光芒,“我试过了,不行,所以我放弃了。”
“我和你一起去,进不去那个鬼门关,我就不回来了!”凌潇潇发誓。
咯吱一声,房门被打开,小天站在门口,“叔叔,你去吧,我也想见见那位罗小天叔叔。”
小天的长相和罗小天有说不出的神似,可他终究不是罗小天,虽然他拥有阴阳眼,对学习法术也很有天赋,可他不是罗小天,就无法代替罗小天。
“小天……”
“我陪你们一起去!”
路一眼色一冷,顿时语气变得冷酷起来,“不行,你不能去,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那我怎么办!”
“我的命是叔叔你救的,为你完成心愿,我心甘情愿!”
“小天……”路一红了眼眶。
站起身来,路一将小天护在身后,“我不会去的,你们也不要再找我了,我只想过好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要再打扰我。”
将所有人都关在门外,路一紧紧抱住小天,有些事情,他始终还是没有面对的勇气。
“叔叔,为什么你不想让我去找罗小天叔叔,我和他真的有关系吗?”
路一蹲下身子,看着那双漆黑的眼睛,那样明亮,那样清澈,每当看到小天,都会让路一想起罗小天,可是每次看到,对路一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他做不到!
“小天,你什么都不需要做,记住,你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要去掺和和你无关的事情,一定要记住。”
今天小天说的话,的确是惊到路一的心,他似乎太自私了,不应该把小天束缚在自己的怀中,他应该有更好的天空,他和自己在一起,就注定不平凡。
第二天,路一依旧出现在路边,戴着墨镜,揣着手。
“先生,能给我算一卦吗?”是一个温柔的女声。
路一抬起头来,那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女人,朱红的唇看起来格外惊悚,一双漆黑的眼有些狰狞。
“你缘分已尽,还有什么可算的。”路一不想搭理她。
“可我还有心愿未了。”女人语气哀伤。
路一垂眸想了想,“那我帮你。”
女人把自己的事情娓娓道来。
就在一个月前,她突然从网上接收到一个网址链接,上面提示说那是一个惊悚游戏,胆小就不要进入了。
女人好奇心被勾起来,就点开了那个网址,谁知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还以为点开网址自己会被吓一跳,没想到里面只有一个问题:你想让我勾引你吗?
对于这个问题,女人嗤之以鼻,想也没想就点击了‘想’,她还以为是男朋友跟她开玩笑,事后还询问他从哪里弄来的,可男朋友说他根本就没给自己发过链接。
女人以为是有人恶作剧,或者是有人暗恋自己,也没当回事。
就在不久后,女人开始出现疲惫沉睡现象,每天无时无刻都在想睡觉,不管是坐着还是站着,甚至走着走着都会睡着。
也不知道那次到底是睡了多长时间,女人猛然惊醒后,却发现身边所有人全都看不到自己了,不管她说什么,都没有人听,没有人跟她解释是为什么。
迫于无奈,女人便只好找到了路一,希望他能帮自己一把。
第981章 鬼门关(六)
“你知道我的条件吗?”路一问。
女人点点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等事成之后,我自然会告诉你。”路一卖了个关子。
恐怕女人现在还不知道,她已经变成一个魂魄,游荡在人世间,因为阳寿未尽,生死薄上不会出现她的名字,没有鬼差来带她走,所以她只能飘忽不定,甚至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女人所谓的沉睡,就是她身体中另外一具魂魄占据她的身体,在做自己的事情,现在女人的魂魄已经被彻底挤出身体,这才变成孤魂野鬼。
这种魂魄也是最难处理,还要帮她将身体中另一个魂魄赶走,严重者直接魂飞魄散,但是这样一来,也会对那具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就算是女人的魂魄能够重新回到身体中,恐怕也只会变成一个痴傻。
魂魄是身体的根源,根源离身,魂魄必定飘忽不定,在外面游荡的时间越长,也会对魂魄造成更大的伤害。
幸好现在女人的魂魄还是半透明状,这说明她的身体还存活在人间,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找到女人的身体才是重中之重。
“叔叔,你又要走吗?”路一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准备离开时,小天突然叫住了他。
这句话,让路一的心头一颤。
“小天乖,这次叔叔一定会尽快赶回来,给你买玩具,好不好?”
小天摇摇头,“叔叔,我不要玩具,我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回家就好。”
回家?这个词对路一来说是那样陌生,陌生到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字,他早已经没有家了,所有的亲人都离自己而去,没有行踪,这种迷茫和绝望,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
路一将女人的魂魄收在黑色口袋中,按照女人所说,搜寻着她身上遗留的痕迹,只有通过这一丝细微的线索,才能找到女人最一开始的出发地。
这对于路一来说,是一项极其认真而且十分艰难的工作。
因为世间任何角落都充斥着那些魂魄所残留下的痕迹,而且那些痕迹也不会因为风或者其他空气流动而散开,长时间的停留在魂魄所经过的地方,这也是方便追踪它们的行踪。
可是一旦有其他的魂魄从此经过,或者沿着其他魂魄所留下的痕迹一起走下去,那对于追踪就难上加难,很多时候,路一顺着这条痕迹找下去,找到终点才发现自己跟错目标,这种令人失望的气愤,是无法言喻的。
不过这些年路一经常做这些事情,也从其中摸索出一条捷径,他用狗来帮自己追寻踪迹,这的确要比他方便很多。
其实路一本来就是狼人,他的鼻子也绝对比狗要灵敏很多,可是在罗小天死后,路一就不想再把自己当成狼人了,他想做回真正的人,再也不想和狼人有任何牵扯。
在找到小天以后,路一也养了一条全身通黑的狗,这狗很有灵性,十几里外有脏东西经过,它都能发现,更何况追寻一只魂魄的踪迹。
“黑子,去!”
路一让黑子嗅了嗅口袋,随即黑子就往前面冲了出去,路一一路小跑着跟在后面,对于追踪,他更喜欢追寻黑子的身影。
黑子很怕路一,或者说对他很是敬畏,更多时候远远的看到他时都是前爪弯曲匍匐在地上,喜欢在路一的脚下撒娇,一副讨好他的样子。
路一就算是再忽略,也无法忽略自己身上的血脉,他的骨子里还是有狼人的血统,又怎么能说忘就忘呢。
“汪汪汪,汪汪!”黑子冲着一条小路上吼叫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