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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盛唐刑官-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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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风声雨声

陆锦屏道:“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事,能做到尽可能公平也就是了,如果因为排序在前失去花魁,那也只能怪老天爷不让她当这个名头。▲∴▲∴,”

冯刺史也点头说:“没错,爵爷说的再对也没有了,那咱们就开始吧。”

于是那二十五位姑娘当众抽签。抽到后面的自然欢欣鼓舞,抽到前面的不免万分沮丧。

顺序排好之后,按照先后顺序开始登场表演,每人表演的时间限于一盏茶,没人限选一个才艺进行展示。这些姑娘都绞尽脑汁,思索自己最拿手的才艺,最能讨这些文人雅客欣赏的绝技来展示,才能获取他们的首肯。在同州可就能够站稳脚跟,而且会迅速红遍整个同州的。

要赢得文人雅客的赞赏,当然是投其所好,也就是在诗书方面展示才华,如果这方面的确不够,那就在歌喉舞蹈上面,因为能够将诗人的诗作用婉转歌喉吟唱出来,也往往能够讨得这些文人墨客的欢心。再下来就是歌舞,再其次才是书画。

因此在台上吟诗作赋和弹唱的居多。其中不乏自己写词作曲的。只不过,他们到底是秦楼女子,在这些文人墨客前,当然是比不得的,因此他们的诗作也只能博得下面会心一笑而已,心中却不以为然。

陆锦屏见这些女子果然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各有所长,的确算得上色艺双全,不禁赞叹。

众人正看得如醉如痴,旁边的云子却凑到陆锦屏耳边说:“怎么他们有的人头上戴花有的人不戴呢?”

陆锦屏倒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偏偏是云子注意到了,陆锦屏正要说不知道,坐在他们身后的马财主凑上来陪着笑说:“云公子有所不知。这是秦楼的一个规矩,但凡不带花的,那都是卖艺不卖身。当然,戴花的,那就是可以接客留宿的了。”

云子一听,不由俏脸一红。便不再说话。陆锦屏觉得这个问题跟一个女子说到也有些不妥,别回头瞧了马财主一眼。

马财主原想讨好,所以做了解释,但是现在想来这样的话题跟一个姑娘说的确不大合适,自己聪明反倒聪明误,不禁有些懊恼。

此刻,一位身材绝佳,玲珑剔透,充满了女人味的年轻女子上台展示才艺。她手持一把琵琶,一边弹奏一边舞蹈,特别是舞蹈,身子极其柔软,能做出很多令人惊叹的动作,又显现出无比的柔美,一下子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这女子鬓角上戴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脚上一双红灿灿的绣花鞋。鞋尖镶着两朵红丝绸编成的红牡丹。正是这招牌显示,让场中男人眼睛都放着光。甚至还听到吞咽口水的咕咚声,毕竟这个女子太过惹火了。

张财主见到陆锦屏也瞧那女子,眼睛发亮,赶紧凑过去,陪着笑说:“爵爷,这女子叫风蝶。是小人花了重金从京城请来的名角,弹得一手好琵琶,特别擅长舞蹈,一边跳舞一边弹琵琶,堪称神技。”

似乎在为张财主的解说做注脚。那女子在台上一身柔功已经发挥的淋漓尽致,用各种意想不到的动作抚琴,身体柔软简直让人怀疑是不是没有骨骼了,舞蹈中偏偏琴声没有丝毫停滞,让人不禁叹为观止。

待到风蝶演奏完毕,谢幕下台,众人不尽连声赞叹,击节叫好。

才艺表演继续,接下来的女子各尽所长,歌舞丝竹之声绕梁不绝。

正酣的时候,忽然,头顶上的琉璃瓦啪啪作响,打开的窗户外面也传来了噼噼啪啪的声音。

云子欣喜地叫了一声:“下雨了!好些天都没下雨了,看这雨的架势可还不小呢!”

两边伺候的丫鬟赶紧要去关窗户,冯刺史却摆手说:“不用关,就让风雨声吹进来,再拌上音乐,那才是美妙之极的享受,这样的景致要还得不到呢,为啥要拒之门外呢?”

陆锦屏也频频点头,说:“是啊,风声雨声歌舞声,声声入耳啊!”

冯刺史抚掌道:“爵爷这是极妙的楹联佳句啊,谁能连上下一句?”

一听冯刺史说话,要让人迎合陆爵爷的上联,那朱云娘十分乖巧,台上一个女子正在抚琴,她赶紧一挥手,琴声戛然而止,所有人的目光便都望向了冯刺史和陆锦屏。

见冯刺史如此说,在场都是风雅之士,自然不会客气,便都起来去对。各种对偶层出不穷,说了数十种。冯刺史浓眉微蹙,只是频频摇头,都觉不入心坎。

这些文人墨客尽管觉得自己才高八斗,但是冯刺史到底是地方掌印官,而且文才也是闻名遐迩,既不得到他的赞许,自然有些惭愧,虽然心中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眼看大家都说得差不多了,冯刺史站起身走到窗边,望望窗外,嘴中吟诵着陆锦屏刚才那一句上联,心中琢磨如何才能对得上如此佳句。可是,脑袋中翻来覆去想到了好几个下联,没有一个自己很满意的,便叹了口气,回头望着陆锦屏说:“你出了这上联,可有下联否?”

这个对联在现代化社会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来自于明朝的大文豪东林党的首领顾宪成。陆锦屏只是不想抄袭别人的东西,也不想让别人以为自己文采如何了得,那样真正要遇到斗文的时候,只怕就麻烦了。因此他摇了摇头说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也没有下联。”

不料他这一句话却把众人都惊呆了,这可是绝妙的两句诗,这些文人雅客都有深有感触,往往提笔端坐,净手焚香,酝酿半天却一句都没想出来,又或者想出来的没有一句满意的,而往往在不经意间突然灵光一闪,反而能写出绝妙的诗句。这不正是文章天成妙手偶得吗?陆锦屏这两句话将文人那种痛苦和狂喜表现的淋漓尽致,不由一个个目瞪口呆望着他。

冯刺史也惊叹的浓眉一挑:“好一个‘妙手偶得’,陆爵爷,我可是听说过你的诗才的,只是一直无缘领教,今日听得你这两句,当真是绝妙,若你是这台上献艺女子,我这三两银子可全都要投给你,只有你才配得上花魁啊。”

众人一听便都哄堂大笑起来,笑声当然更多的是赞赏,心中大多也都觉得陆锦屏诗才当真了得。

这两句诗南宋著名诗人陆游的名句,陆锦屏原本想借来自嘲一声,所以随口说了,不料反倒更增添了这些人对自己文采厉害的印象,不由苦笑。

冯刺史得了陆锦屏这两句,又听他这么说,想必是没有下联,于是便不再追问,回来坐下,示意继续。

这样,伴随着外面的风声雨声,大厅里的歌舞才艺表演也是精彩纷呈。最终二十五个姑娘全部都展示了才艺,当真看得让人眼花缭乱,看到这些文人雅客和名流乡绅赞叹不已,苦于只有三票,一时踌躇不知该投给谁。眼睛便朝那二十五位姑娘脸上扫来扫去。那些姑娘当然也知道这些人心中正在盘琢磨投给谁,于是一个两个搔首弄姿,秋波频送,想增加一些印象分。

这样一来,陆锦屏觉得有些兴趣索然,原以为她们多半卖艺不卖身,不染纤尘,端庄典雅的外表和脱俗的歌舞,还以为当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可此刻见到她们为了博取花魁之名而暗送秋波,甚至卖弄,不由心中叹了口气,到底还是秦楼女子,并不是脱俗的仙女啊!

接下来,便是投票,挨个按照刚才的顺序个上前将银子放在二十五个女子中自己看重的三个手中捧着的盒子里。

陆锦屏一直没有确定究竟选谁,便侧头望向云子说:“你选谁?”

云子说:“我也没主意,你呢?”

陆锦屏本来是没有主意的,所以这样问她,而听到她也没有主意反过来问自己,倒不好说自己没主意了,那显得多没男子汉气概,便笑了笑,按照先前自己的印象指了三个人,说她们才艺相对而言要好一些。

他这么说了,心中倒觉得自己的判断还是出彩的,因为这三个居然有两个是没有戴花的,就是卖艺不卖身,这种女子往往把功夫都花在了才艺上面,自然比其他女子要精于此道。不过,他选中的唯一一个可以接客的女子却是那反弹琵琶软骨功最骚最媚的风蝶,也是二十五个女人中最诱人的一个。

先前他还叹息这些女子看着清纯其实也比较世俗,而他现在才知道,自己随手所指的人居然是最卖弄最有女人味的风蝶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男人骨子里还是很喜欢这种浑身散发女人味一看就让人想到床的狐媚子女人的。

果然不出所料,最终得票的结果是这最妩媚的女子风蝶得的打赏银子最多,她毫无悬念地成了今晚的花魁。她柔若无骨的反弹琵琶舞蹈最令人印象深刻。

而当选的榜眼陆锦屏并没有看准,是他投的三个人之外的一个女子夺走。这女子身材娇小,名叫代秋。这女子最吸引人的是她的歌喉,婉转犹如夜莺一般,当真是绕梁三日。(未完待续……)

第182章子规啼血哀猿死

探花被陆锦屏点中了,是他选择的两个女子中的一个,名叫玉峰。∽↗∽↗,这女子尽管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儿,但一副魔鬼身材,曲线玲珑,凸凹有致,特别是胸前一对胸器,当真名如其人,如同两座圆润高耸的山峰一般,格外引人注目,所以得到了在场几乎所有男人都热烈目光。这女子展示的才艺是书法,一笔行草很是得到了不少文人骚客的赞赏,不过书法这玩意在秦楼才艺里不容易得高分,不过,好在她有一副勾魂的魔鬼身材,还是夺得了第三名探花。

三甲定下之后,三个女子无不欢欣鼓舞。其他女子却都脸上露出不服气的神情。陆锦屏暗自好笑,看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句话的的确确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朱云娘笑吟吟说:“下面,请各位爷们选姑娘伺候你们吧!先前投票是刺史大人最后一个头,现在挑姑娘,那就得反过去,让刺史大人第一个选,不然刺史大人可不就吃亏了吗?”

这一下众人又是一片哄笑,那是当然,领导当然要先挑好的,千古都是这个道理。没有等手下人挑完了,领导吃剩的的道理。

冯刺史当然也不会客气,便站起来,他也是花丛中的老手,经常出入青秦楼,所以对这些并不忌讳。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捋着山羊胡子,慢慢的从姑娘面前缓步走了过去,最终站在了花魁风蝶的面前,伸出了手。

风蝶不自胜,满眼柔情,几乎要化成水一般,玲珑有致的身子如同麦芽糖似的粘在冯刺史身上。

等他们回到座位,朱云娘微笑对陆锦屏说:“爵爷。该您来挑了。”

陆锦屏连忙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是来喝酒的,再说了,别驾大人和司马大人都没挑呢,哪轮到我呢?”

那两个人哪敢跟陆锦屏抢风头。赶紧客气,让陆锦屏先挑。

陆锦屏却还是摆手,旁边冯刺史道:“爵爷,既来之则安之,你来啦,却不选姑娘,那来做什么?要喝酒哪个地方不能喝呢?既然到了这里不喝花酒,不找个姑娘陪着,不成话的嘛!哈哈哈。”

陆锦屏想想也是。入乡随俗嘛,何必假正经,于是随手指向自己先前投了一票的那位探花,说:“就你吧。”

他也不敢随便点其他人,如果说第二个挑,却选了一个没有进入三甲的姑娘的话,那就说不过去了,别人以为他对这个投票有意见呢。再则说。在他看来,这位探花也清纯可爱。一笔字当真让人赞叹,所以刚才自己投了他一票,此刻叫他来陪那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位列第二榜眼的姑娘名叫代秋,她的诗词是二十五位姑娘中最好的,而且才思敏捷,歌舞琴艺也都不错。身材虽然比不得风蝶和玉峰那么惹眼,却也算得上惹火,原以为陆锦屏会选她,毕竟她是第二,而且自持自己的文采绝对高出位列第三探花的玉峰一筹。没想到陆锦屏却偏偏挑了第三的探花,没有选她,鼻孔轻轻地哼了一声,俏脸一寒,微微扭过脸去。

玉峰也有些意外,但是又在情理之中,毕竟刚才陆锦屏投了她一票,她是记在心里的,现在陆锦屏选她,心中倒也不如何意外,扭着魔鬼般的身材,特别是那对高耸的玉峰,喜滋滋来到了陆锦屏身边,先撩起裙裾福了一礼,然后才款款的坐在了陆锦屏身边软塌上。

没想到接下来的别驾和司马两位大人也没有挑选榜眼代秋,因为代秋也是头上不插花的卖艺不卖身,而这两位却对才艺并不如何看重,反倒更看重女人的容貌,所以挑了两个年轻火辣的姑娘,排名也比较靠前的陪伴身边。

那代秋脸上有些挂不住,一张俏脸更寒了,眼睛已是噙满了泪水。她想不到位列第二,居然前面的好几位大人都没有选她,不由得有些凄苦,低头垂泪。

这时,终于有人哈哈笑着说:“榜眼代秋姑娘,你还是来陪我吧。我到对你的诗才颇为赏识,来来来,坐我身边来,咱们喝酒联句。”

代秋抬头一瞧,见是那位衙门的张兵曹,不禁苦笑。这兵曹不仅已经是五十来岁的半个老头,而且,生得五大三粗,尽管听说他倒也有几分文采,可是,他的外表跟他的文采似乎不相称,看着更像一个杀猪匠。但是人家好歹也是衙门的兵曹。更何况此刻只有人家挑她的,她又能如何选别人呢?抹了一把眼泪,展颜一笑,袅袅婷婷走了过去,福礼,端坐在他身边。

接下来,这些朝廷官宦、名流乡绅和风流雅客都各自选了心仪的女子,陪坐一旁,举杯欢畅。

而此时,整个大厅的座位也改成了回字形布局,以便女子场中歌舞助兴。

陆锦屏酒量不大,但是胆量不他酒量了得。这下子把身边的风蝶引起了好胜之心,她也喝得有些醺醺然,因为陆锦屏先前给她曾经投过票,对陆锦屏当然相比冯刺史这老头更是兴趣,便借着酒兴,让丫鬟找来一个特大号的青铜酒盅,斟得满满的,来进陆锦屏面前,说:“奴家敬爵爷一杯,并为爵爷歌舞一曲,不知爵爷是否赏脸?”

说罢双手盈盈将那特大号的青铜酒盅送到了陆锦屏面前,香腮酡红,眉目含情瞧着他。

一听这话,众人便都起哄,纷纷让陆锦屏接招,可不要丢了男人的脸。

陆锦屏瞧着那满满一盅,这一盅下去至少有一斤,不过,这酒度数不太高,陆锦屏喝惯了现代的高度酒,这低度酒他倒也不在话下,只是这低度酒一旦醉了后劲很大,第二天可是有些头痛难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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