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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淬毒兵锋-第34部分

小说: 淬毒兵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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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有什么办法帮秋水过境吧。”

秋水见他们两用话语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的甚是起劲,自己却什么话也搭不上,倒是看凌峰和晓芊越来越熟络,有种自己的东西被人家占去了的感觉,心里酸溜溜的,很不舒服。不过她也算是个有点修养的女孩,什么也不说,静静的跟在他们后面往前走去。

他已经知道凌峰要把他带回华夏国了,即将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倒另一个陌生的环境去了,有时间去关心凌峰和晓芊说什么东西,倒不如想想以后在那个陌生的环境中要如何去生存。

晓芊总算又找回了那种得意的感觉,嘿嘿一笑,故作神秘的说道“现在还不能告诉你,等我们到了边境你自然就知道了,再跟你说一次,联合国和平组织的力量可是神圣而伟大的哦。”

凌峰嗤之以鼻,很是不屑的摸样。他最讨厌去猜测别人的想法和做法,想吊起他的好奇心,晓芊还嫩了点,他才不会腆着脸去问晓芊到底是怎么打算的,有什么伟大的计划。

晓芊本想着凌峰会追问自己,没想到对方居然只是轻蔑的用鼻子喷了一声,还等着人家来问呢,一下子就卡在半空下不来了,心里顿时就气愤了。女人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想把事情说给别人听的,却要装作很不情愿的样子,非要等对方问个三五八遍才娓娓道来。

可今天他碰上了凌峰这么个三棍打不出一个闷屁的闷葫芦,也算他倒霉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准备怎么做啊,会不会聊天啊你。”晓芊的大小姐脾气要上来了,轻轻的抓着凌峰的胳膊说到。

在他抓着凌峰胳膊的那一瞬间,凌峰有一种想按着她的手然后来个过肩摔的强烈冲到,没办法,都成条件反射了已经,还好他控制住了自己,不然,晓芊肯定要摔的跟狗一样。

“你不想说,我又何必去问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嘛不是。”凌峰耸了耸肩膀,很是不懂风情的说道。

“毫无情趣的男人,白瞎了这么好的壳子。”晓芊砸吧几下嘴巴,用法语轻轻的嘟囔道。

就凌峰这种连英语都说不了几句的渣渣,又怎么可能听的懂法语呢。本着听不懂的话就是废话的原则,凌峰头也没回,低着头继续往前走。

。。。

第68章 小偷

后面的路程再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不过队伍又多了一个人,食物消耗的很快,凌峰必须更加努力的寻找食物和搭建庇护所。k。jiang/同时在赶路的时候还必须充当起人形骆驼来,身上扛着三个大大小小的包,还要拿着两支步枪,最后还要帮晓芊大小姐扛着那支巨大的相机。

其实凌峰完全可以让她们自己来负担的,只不过这样一来她们一天下来走的路就甭想超过二十公里了,即使是这样,她们一天下来顶多也只能往前走三十公里,而且还几乎是凌峰用绳子拴着往前拖才走的这么快的。

终于在第六天的时候,三人总算是走出了丛林,来到了一个边境小镇。华夏国与安南接壤的地方一般都有通商往来的,两国的边民通常会带着各自制作的手工制品或者水果食物等东西到另外一边的国家去卖钱。

有经济的地方就是活跃的地方,活跃的地方就是繁华的地方,晓芊大小姐一回到这个看似繁华的小镇,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我的娘亲啊,总算可以当回文明人了,要是再继续在森林里呆下去,我早晚要变成野人啊。”

凌峰带出来的大米被两个人消耗着,早在三天前就耗光了,这些日子秋水和晓芊都是靠吃点野菜和水煮肉片来维持体力的。但不管是水煮肉片还是野菜,都是没有任何味道的。说实话,没有味道的食物真的味道不怎么样。

凌峰还吃的津津有味,可能他比较善于用假象来欺骗自己的大脑吧。晓芊和秋水就完成不能了,晓芊看上去就是娇生惯养、在水泥森林里生活惯了的大小姐。秋水也不差,从来都是或者阿爸的悉心呵护下,哪里过过这样的苦日子了。

晓芊一到丹霞镇,整个人离开就从刚刚还萎靡不振的状态中切换到了战斗状态,三步并作两步就朝着一间大街上的茶楼冲了过去。秋水并没有很着急,而是征求似的看了凌峰一眼。凌峰这段时间吃那些没有味道的肉也早已经吃的想吐了,于是对着秋水说道“走吧,我们也去大吃一顿,看她跑的这么快,绝对是身上有钱的。”

即使凌峰已经把步枪给扔了,可是带着一身的包裹走在闹市街头,仍然引来了那些瘦瘦矮矮,跟猴子一样的安南民众好奇的目光。尤其是他胸前挂着的那台相机,更让人怀疑他的职业。

不过凌峰可顾不上这些人的目光,径直带着秋水往茶楼走了过去。

等他们落座的时候,晓芊点的菜已经送过来了。小地方的饭馆没有那种奢侈的东西,但是菜品却很实惠,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厨房已经送来了一只切好的烤鸭、两份炖猪肉,一条红烧鲤鱼,剩下的则是一些青菜之类的。

晓芊见凌峰他们慢腾腾的才过来,手里拿着一只烤鸭的大腿啃的头也不抬,一边吃一边说“妈妈呀,饿死我了,这才是文明人该过的日子啊,早知道会这么苦,打死我我也不到那种地方去啊。”

凌峰和秋水也不客气,做下来就开动起吞噬机器,对桌子上的饭菜实行三光政策。

晓芊和秋水的确是饿坏了,吃的比平常的饭量多出了一半的量,直撑到回到了刚进饭馆时候的状态………扶着墙进来,扶着墙出去。如此这样才勉强的停了下来,躺在那张古色古香的红木太师椅上满足的打着饱嗝。

这两天凌峰打到的猎物有点少,他都不怎么舍得吃,都把东西给了她们两个吃。而且他的体能是消耗的最大的,要说饿,其实他是最饿的。不过等晓芊和秋水吃完之后的五分钟,凌峰也对残存的半桌饭菜进行了清理收尾工作………全部把他们倒进了肚子里,就连一只鸭脚都不放过。

确定用来做桌子的那块木板是不能吃的了之后,凌峰总算是停了下来,照例打了个饱嗝,摸着已经鼓起来的肚皮,很是惬意的说道“哇靠,好久没有吃的这么爽了,这一顿,至少能顶两天用了。”

在丛林里走着的时候大家并不感觉有多累,等到大家的精神彻底的放松下来的时候,疲劳的感觉如同一阵龙卷风般袭来。时值中午,外面的太阳蒸的地面起了一阵阵热浪,知了一刻不停的叫喊着歌唱着,催眠着小镇上的人,摧残着他们的精神防线。

吃饱喝足之后,晓芊和秋水很快就躺在太师椅上睡了过去,就连桌子都没有来得及让人收拾。幸亏他们要了一个小包间,否则就这么躺在大堂里睡着了,那成什么样子了。

凌峰的精神好的很,吃饱之后只是稍微的休息了一下,当即拿出地图来研究了。

地图上标志的很清晰,他们所在的地方就是丹霞镇,而丹霞镇再继续往东十多公里,那就是凌峰以前服役的哨所了。不过那里早已经物是人非了,凌峰对那里没什么好惦记的。往北走上三公里就是湄公河,而跨过那条被当做两国边境线的河里上架设的所谓友谊桥,就可以回到华夏国了。

不过说的简单其实做起来不容易,要入关就必须有华夏的护照或者越南的边民证。这种证件可不是任何人都有的,必须两国的国民向邻国的大使馆取得资格,然后才能拿到这种无需签证而可以进入对方国土进行短时间经商的资格和证件。

凌峰不担心自己,他毕竟还是个扛枪的,回到边境那边报备一声,自不然就会有人过来核实他的身份。只是秋水不好弄,不过既然晓芊说了她有办法,那就交给她来办吧,看她也不像是个满嘴跑火车的人。

想到这里,凌峰慢慢悠悠的收起了地图,换了个更加舒服的角度,眯着眼睛就休息了起来。

朦朦胧胧之间,凌峰似乎感觉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刚开始凌峰还以为是来收拾饭桌的,也没太在意,继续闭目养神。只是耳朵照样是高高的竖了起来,没办法,这是职业病,一个铁血军人都会有的职业病………不管身在何处,留意身边的每一个人。

对方走的很小心,好像生怕把客人吵醒了一样,径直的朝着饭桌走了过来。不过这个家伙并不是冲着桌子上的锅碗瓢盆来的,走到凌峰身边的人伸手就向桌面上那部价值不菲的相机摸了过去。

拿到相机之后,小偷就好像一道魅影一样,快速的往门口闪去。凌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感觉又进来又出去,却一句话也没有,很是不对劲。猛的一睁开眼睛扫了一眼桌面,马上就发现了不对劲。

。。。

第69章 无需怜悯

“站住,给我站住。”凌峰大喝一声,将正在酣睡的秋水和晓芊都吓的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只是他们两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凌峰已经如同一发155毫米榴弹炮炮弹一样射了出去,速度奇快。

晓芊很快也发现桌子上的相机不见了,急得也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对于她来说,一部价值十来万的相机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最珍贵的是相机里面的东西,那可是她和她的助手,冒着生命危险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得到的,万万不能就这么没了。

看着两人都先后从饭店里跑了出去,老板还以为又是吃霸王餐逃单的,提着一把黑黢黢的菜刀左手捏着一把蒜苗也跟着追了出去。幸亏老板娘回头看了一下包厢,发现秋水还在,当即就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遭小偷了呗。

晓芊一边跑一边冲着凌峰大喊“我的相机,必须拿回来,必须,那可是、、可是我的命啊。、”说话说的着急了,竟然带出了哭腔。凌峰跑的很快,只可惜街上人来人往,不太容易追上。晓芊只往前追了不久一会就放弃了,以她的小身板,即使追上去了也没用,倒不如回去等消息好过。

晓芊正一回头,正好撞上了提着菜刀追过来的老板,那老板光着上半身,肚子一颤一颤的,一边跑还一边喊“不要跑,你还没给钱,你还没给饭钱呢。”说的是华语,显然没少跟华夏人打交道。

一股无名之火冒上头来,晓芊被气的七窍生烟,蹭蹭几步就跑到了那个老板的跟前“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们逃单了,我就那么想一个穷的没钱吃饭的人吗,告诉你,我的相机被人偷了,都是你们饭店的错,没有盯住这些杂七杂八人,我的相机可是值十多万的,我得吃多少顿你的饭才能不回来?”

说话的时候,晓芊还从老板的手里拉过了一根蒜苗,用力的抽着老板的肚子,一副梨花带雨却又有点气鼓鼓的感觉。老板的心一下子就软了,骨头都酥了,手里的菜刀差点没拿稳而掉到了地上,忙陪着笑脸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小本生意啊,我可怕你们逃单了。”

“等等,不对啊,到底是谁不对啊?”

晓芊看了一眼凌峰离开的方向,默默的祈祷凌峰一定要把东西拿回来,然后就自顾自的往饭店走了回去情绪瞬间变的无比低落,或许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那部相机、或者相机里的那张记忆卡的重要。

凌峰当然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他只知道那部相机很贵,要是那自己的津贴和工资来买的话,少说也得两三年他才买的起,而且还是在不吃不喝的前提下(晓芊跟他说过这部相机价值几何)。

“***,十来万的东西呢,我两三年的工资都买不起,就让你这么偷了去,这怎么得了。”凌峰如是想道,脚下追的更快了。小偷显然是很熟悉这一带的路线的,七拐八拐的,要不是凌峰体能强悍跑的也快,还真让小偷给甩掉了。像他这样的小偷,丹霞镇还有很多。

丹霞镇作为华夏与安南的边境小镇,每天都能吸引大批大批的游客到这边来参观游玩,小偷的黑色产业应运而生,运气好的话,有些小偷一天就能收入上千块人民币。而像那个小偷现在手里偷到的相机,转手出去怎么说也还能卖个七八万,这可是一笔大买卖了。

不过这部相机在还没有偷到之前,就已经有人想买了,而且出价不低,单纯一张记忆卡对方就出到了一千美金的高价。一般这种下订式的买卖是最好赚的,一般都是卖家在街上瞄上了某一样东西,然后找到小偷重点跟进,偷到了之后再按照之前谈好的价钱成交。

不过同时这样的买卖也是很少见的,小偷们不明白一张普通的高速记忆卡为何能买到上千美金,不过小偷就是小偷,他们也是为金钱而卖命,只要给钱,他们可以不问任何缘由,只管干他们的活。

小偷跑的很快,但是凌峰也不慢,而且说到体能,十个这样的小偷也不是凌峰的对手。

小偷眼看着耗不赢凌峰了,非常狡猾的闪进了丹霞镇的一条全是狭窄小巷的老街。街面破破烂烂的,基本没什么人到这里来走,到处都是晾晒在巷子里的衣服鞋袜,甚至有些老人会把一些从山上摘下来的野果或者草药也拿出来晾晒,如此一来,本来就仅能并肩走过去三个成年男人的巷子就更窄了。

小偷非常灵活的钻了进去,手脚并用的将一些衣服或者正在晾晒的野果朝着凌峰乱扔乱踢。凌峰动作奇快,一边用手去分开那些朝着自己飞来的东西,一边伸手就去摸匕首。刚刚在大街上他不敢乱来,现在人少了,是个动手的好机会。

“不要跑了,不然我要动手了啊。”虽然不确定对方能否听懂华语,但是凌峰觉得还是应该提醒一下。晓芊不是说了嘛………每个人都应该有悔改的机会啊。小偷不管不顾,伸手就将一盘晒了个半干的罗汉果朝着凌峰砸了过来。

凌峰伸手接住一个,紧接着反手一仍,罗汉果飞了出去。

只听‘噗’的一声,鹅蛋那么大的罗汉果击中了小偷的头。只可惜罗汉果晒过之后表皮会变软,砸在人的身上就好像一坨吸了水的海绵一样,并不能造成什么伤害。

“看来你是听不懂我的话了。”说话的时候,凌峰的眼睛闪过一道凶光,匕首已经提了起来,用拇指和食指牢牢夹住。助跑几步,脚踏一条青石条石猛然跳了起来,匕首‘嗖’的一声就脱手飞了出去。

“遭了。”匕首脱手的时候,凌峰才想起这柄匕首可是见血封喉的东西啊,他原本是想把那家伙打伤然后拿回东西也就算了的,可是现在看来,这小偷恐怕是非死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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