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有坦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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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才两天而已,怎么变成石头了?”
“不对,不可能是石头,哪里来这么大一块石头,而且还如此平整。”
“难道,真的是初哥儿那日弄的泥土和石块不成?”
“真是奇了,老夫一生走南闯北多年,也从未见过如此惊奇之物,那日,这明明如一滩烂泥,随便一物便可轻易破坏,可这才两日不到,竟然变得坚硬如铁,坚不可摧了,实乃怪异啊。”
“何老倌,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你听说没有,这李初的家中,还能聚集雷电用来照明,那照明之物叫做电灯泡,能在夜晚发出光芒,亮如白昼。”
“咦,说起这个,大家还记得那张老财把玩之物,似乎也是如此,能在夜晚发出如白昼一样的光芒。”
“忒,你懂个什么,那张老板手里的宝贝,可是采用南海夜明珠,与那非常稀有的墨玉琉璃珊瑚,用时七七四十九天方才制成的宝贝,可谓简直连城,又岂是李初那电灯泡所能媲美的?”
“哈哈,说起这个,你便无知了吧,张老财这个为宝贝,可是小初前几日抵押给他的,依我看呐,我怎么感觉这宝贝跟小初那电灯泡是一路货呢?”
“什么,你说张老财整天炫耀的那个宝贝,是小初抵押给他的?”
“听说了吗?小初得到鲁工匠的传承,这些个宝贝,都是鲁工匠一脉最新的手艺,依我看那,张老财那个宝贝,根本就不是什么夜明珠和墨玉珊瑚,而是小初自己制作的,就跟他家门口那个电灯泡一样,我看都差不多。”
“也对,小初也就欠那张老财十贯钱而已,夜明珠是何等宝贝,墨玉琉璃珊瑚那可是官家都梦寐以求的东西,怎么可能只抵押这十贯。”
人群中议论着,却没注意到,一个大胖子在后面全听进去了,一脸的阴沉。
张老财,来了。
不仅他来了,跟他合作,被称之为汝坟双奸的马老板,马氏客栈的马东财也来了。
和张老财肥胖的身材相比,马东财却是个瘦子,非常的瘦,如果脱掉衣服,简直就是皮包骨,据说这马东财早年间得过一种怪病,才导致如此的。
马东财留着一撇八字胡,眉毛低斜,鹰钩鼻,整个人感觉阴沉沉的,给人一种很阴险狡诈的感觉。
自从那日,吃过李初炒的藕片之后,张老财就感觉心了多了一根刺,反正总感觉不舒服。
当天,李初饭肆的生意火爆,超出了张老财的意料,可是,作为一个懂行的,他也知道,这其中旁人无法言语的难。
这李初,居然用雪白精盐去做菜,这简直就是奢侈好吗?
起初,张老财以为李初,这是在以本开门,只是冷冷的等着。结果第二日,这生意的火爆不减,张老财还特意,让小厮跑到李初的饭肆里,叫了一盘辣椒炒肉带过来。
如果滑炒藕片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这一盘辣椒炒肉,吃的张老财是五味俱辣。
盐,还是精盐,而且这个味道,自家厨子是根本不可能做出来的。
这就一道菜,张老财有种预感,自己的酒楼要光芒失色了。作为一个酒楼,最基础的是什么,不是各种高档的设施,而是厨子啊,能做出一盘非常精美的菜肴,哪怕是路边小摊,也会有人不顾身份的去品尝。
哪怕你酒楼再高档豪华,没有美味的菜肴支撑,迟早要门可罗雀。
李初,不能留!
张老财,用几年的时间,斗败了两家比他更好的酒楼,又岂能被这一个连酒楼都算不上的街头小饭肆所击败?
只是这两日,风,越来越不停歇,反而越吹越猛。
先是这家伙,挑一堆没用的废弃石块,跟泥巴搅合在一起,大家本以为这李初又傻了,当晚张老财乐还邀马东财来喝几杯庆祝。
哪知第二日早上,就传出李初,能掌控雷电,聚雷电来照明的诡异消息。
随着越来越多,越来越详细传言传到了张老财的耳朵里。
这一天,张老财都不好过了,好像是吃了什么坏东西一样,给恶心到了。
本以为就此消停,没想到这新的一天,又一个更大的消息出来了。
李初玩泥巴的那块地,不知道怎么回事,变成了一块坚硬如铁而且十分平整的大石头,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内幕的。
今天一早,张老财就叫了人,想办法去把李初弄的那块泥巴地,给搅拌给破坏,用来恶心李初,纯报昨日之仇。
哪知道,这边的人回来告诉他,这块地简直遇见鬼了。
一块泥巴混合石头的地,两天的时间,变得坚硬如铁,这……
张老财当时正着喝茶,当即就把碗给摔了,亲自带人来这边看。
小镇就这么点大,有什么风吹草动,没一会儿大部分人也都知道了,马东财也听到这么一个奇乎的事,也打算过来瞧瞧,正好跟张老财遇见了。
前日,李初搅拌水泥地的时候,张老财也过来了,藏身在个不怎么显眼的角落,这水泥打地的过程,他全给看了个清楚。
本想着先看看这泥地果然如此奇乎,哪知刚凑过来,别的没听到,倒听到了这关于手里这个宝贝的事情。
什么南海夜明珠,什么墨玉琉璃珊瑚。
自家事,也只有自家知道。
昨儿个夜里,这个宝贝不知道怎么回事,无论张老财怎么按开关,就是不亮。
原先还琢磨着是哪儿出问题了,现在听到人群中这么一嘀咕,忒,这,这不跟那李初家中的电灯泡差不多吗?
此时此刻,张老财的内心,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感觉自己被骗了,被特意的恶心了。xh:。74。240。212
第二十二章:惊呆眼球的水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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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麻烦大家让一让。”
一个青衣小厮背着一个大木槌风机火燎的往李初这里跑来,边跑边呼喊着让大家让路,围观的人群也纷纷让开了道,让这个青衣小厮进来。
这小厮的脸上面带兴奋,进来后,二话不说,抬起背上的大木槌,就往这水泥地上敲。
李初傻了……
围观的人群也搞懵了……
就连张老财,更呆了,看着这家伙,此刻恨不得一个巴掌扇过去。
阿秀也被这一出弄了个措不及防,根本来不及阻扰。
嘭……
锤子重重的敲在水泥地上,青衣小厮往地上看了看,咦,没一点儿反应。
那就,再来一锤子。
嘭……
咦,还是没反应。
又是一锤子。
卧槽,李初扔下了锅哨,冲着这家伙就是一记飞毛腿。
尼玛,刚打好的地,这才刚干透,你就来破坏,幸好是木槌,威力不大,这要是镔铁锤,几锤下去,这水泥地岂不是要破了。
玛德,简直什么人都有。
李初正想找是那个家伙搬开的树干带人闯进来的,现在一看着家伙的架势,分明就是这货,准没错了,还特么那锤子来敲,多大仇,多大恨?
待这个青衣小厮起来了,李初一看,嘿,居然还是认识的。
上前天,这小厮还在李初这叫了一盘辣椒炒肉,用个食盒打包带走的。
李初跑过去,抓着这小厮的衣襟,这家伙年岁恐怕还没十八岁吧,瞧这脸上一粒一粒的青春痘,还有这惊恐的表情,呵呵,李初把这货给扔在地上,捡起了地上的大木槌,笑嘿嘿的靠过去。
“你要干嘛,你想干嘛?”
就跟一条受惊的野狗一样,不断的哀嚎、鬼叫,身子不断的往后挪动。
“你说我想干呢?呵呵。”
李初抬起大木槌,就是一锤子下去,打了小厮的两腿之间,的泥地上。
一股尿骚味传了出来。
真晦气!
将锤子一丢,回到小推车边,拿起木盆,到河边打了一盆水过来,泼洒在这青衣小厮的身上,也管不得冬天不冬天,反正是不能让这尿骚味影响到饭肆生意。
这青衣小厮,也不过是个跑腿的二狗子,这出主意的人,多半是他后面的东家或者主人翁,李初到现在,得罪的,似乎也就是那个张老财了。
张老财,呵呵!
咦……
这群人在干嘛?
刚才还在围观的人群,有几个人不顾冬天寒冷,居然爬在了水泥地上,就爬在青衣小厮用锤子锤过的地方,瞪大眼睛在看,在研究。
“方才捶打的明明就是此处,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这么大个锤头,三锤打下去,即便是石头,也会崩裂,这泥巴做成的地面,怎么就这么一点事都没有呢,真怪哉。”
“是不是小初这两日悄悄的将这地面换成了石头了?”
“不像,那日小初用泥巴石块铺就的时候,老朽就在一旁看着,此时这地面,跟那日铺完之时,除了色彩方面有些变化外,这无论是形状还是未知,都如那日一般,毫无任何的变动。”
“我想到是什么原因了。”
人群中一人惊呼道:“这与那石灰差不多,石灰中掺入水,能摸在墙面上,一两日就能干透,而且质地也比较坚硬,莫非此物,便是同石灰一样,初始为泥浆,只待干透,就能非常的坚硬?”
“石灰我们知道,只是石灰一掐就碎,哪里有这里一样,简直比石头还硬。”
“石灰,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人群中又有一个人高呼道:“此物当真霸道,未成形是如泥,成型后坚不可摧,这,这,此物要是用来守筑城墙,建造堡垒,这简直就是……”
那人声音越说越小,到最后渐渐没了下文了。
那是一个劲衣大汉,三十多岁,络腮胡,长得非常魁梧,而且此人眼神非常的犀利,给人一种如寒芒的感觉。
这人,不简单。
但这份见识不谈,李初观他言行举止,绝非普通农户,倒是有种后世当兵的军人感觉!
对,军人,绝对错不了。
李初暗暗留个心眼,心想这家伙是什么来头,北宋的军中出来的人,还是这京西北路的巡检?
如果是军中的人,或者巡检,为什么穿着普通的民服,而不着兵甲?
“好了好啦,也就一块泥地而已,犯的着让大家都围绕这,如今正是饭点了,各位乡亲街坊领居行路的客商们,你们食饭了没有?
小店经过两日休整,今日重新开门营业,还是之前那个味道,还是独一无二的炒菜,当然,价格也是之前那个价格,还请各位叔叔婶婶们,多多捧场哈!”
唉,散了,散了吧。
不提价格还好,一提这价格大家伙立即白眼了。
你说,前两日,附近的街坊,都被你这美味的油烟味,都能直接空白米饭下菜,弄的大家伙都想来品尝一下这美味,结果一看的价格,两百文,算了吧。
都是朴素的农民,钱本就不够花,200文去吃道菜,太奢侈了。
张老财也隐匿在人群中,随着人群悄悄的离去。
那马东财,到了这里后,眼睛却一直溜溜的看着滍水客栈,看着从客栈中进出的人数,在张老财的招呼下,两人一同离去了。
李初有注意到,那个紧装汉子进了滍水客栈。
没了人群的围观,李初这边饭肆也正常营业起来。
既然没客人,李初就先炒给自己家人吃的菜肴,这菜一炒,瞬间香飘四溢,很容易就引来了一群馋客。
……
一个中午的时间,这边收获不小。
阿秀正在数着银钱,突然一群衣衫偻烂,全身脏兮兮的乞丐大军蜂拥而来,一个个的,看着人数,估计不下于三十人。
这一窝蜂的,全部围拢着李初这个饭肆。
有的手里拿着个破碗,有的拿着根长木棍在地上不停的锤动。
“行行好吧,给我们口饭吃吧,我们快要饿死了,行行好吧。”
李初皱起了眉头。
最近这段时间,小镇上的乞丐确实多了,听阿秀说,都是从西边逃难来的。
看着眼前数量,只怕是小镇上的乞丐都在这里了吧,突然一下跑到李初这要饭,嘿,这要是没人指示,傻子都不相信!xh:。74。240。212
第二十三章:到底是那一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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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为了乞讨吗?
李初环视着人群,这群乞丐,虽然衣衫偻烂,但是个个却是四肢俱全,这其中,还有不少的熟面孔,这所谓的熟面孔,就是在这小镇上乞讨已经最少有数十天了。
穿越到北宋,对这个朝代,最大的满意度,就是这个朝代有社会福利系统。
没错,是社会福利。
在襄城县内,设有一广惠仓,用来接济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但是实际上,这个救助的范围更加的宽广,如范祖禹说是“救恤孤贫”,曾公亮说的是“廪食穷独”,晁公武说的是“岁给养病贫民”,都是说明是专对郭内贫民的。
这个广惠仓,不同于荒年备荒所用,而是专门为济贫而设立的仓种。
不仅仅是广惠仓,还有居养法,以及各地设立居养院,收养无法自存之民,遇到有被遗弃的婴儿、孤儿,也送入附近的居养院养育,对婴幼儿,还会雇人ru养。
还有漏泽园,也就是公共墓地,等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可以说,生活在北宋朝的百姓,在社会福利方面是非常非常幸福的。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乞丐,这真不得不令人深思了,这是国家贪官污吏造成的,还是其个人好吃懒做,最后造成至如此的?
至于西边贼乱,逃难而来,这真要是逃难而来,直接去县城,就能领取一些良种或者入某一地主家为其劳农,又岂会连生活都保不住?
这种情况下的乞丐,李初还真怜惜不来,更别提此刻,这群人还被人叫来堵李初的门。
一群乞丐围绕着你的摊位转,还能指望有客人上门?
而且这么多乞丐,每个人都问你要吃的,你这里的食物还能剩下多少?
关键是,这个食物还不能给!
李初有种预感,这要是一旦给他们食物,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乞丐过来。
斗米恩,担米仇。
就算把摊位里的所有食物都拿出去,估计也不够这群人,到时候,一个不好,或者有心人一利用一下,估摸着,这个摊位也会被掀掉。
连带着,李初同阿秀,也会被这群人也淹没。
呵,可怜之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