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宇宙的修炼人生-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可是八十年代,固话称王的时代。手机?手机是个什么鬼。用手打机,倒是有。
至于电脑联手机打印。亲,真没这项业务。
至于超级无敌宇宙穿梭机。它倒是有这功能,只不过没能源。
当了解了这一切后,古凡用剧组的慰问金买了稿纸用笔写。
这要感谢他成了哑巴,只能用手写,这些日子翁美铃教了他不少繁体字。否则就他那手简体字,想投稿是铁定没人收的。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文人还是很有社会地位的。
而文人又讲究个人如其字,看人先看字。你连字(香港是繁体字)都不会写,还想著书?你睡醒了没有?啊呸!
所以古凡虽然有手机照着抄,却依然写的很痛苦。
一天过去了,也才写了一万三千字。
实在是这繁体字太坑,笔画太多了。
“如果去其他世界,非弄台好电脑不可。”
古凡暗暗下着决心。
大概也就是从这一刻起。那个刚刚才迈出学校大门,有点儿宅,有点儿废的大学僧,在这一刻开启了他“天高三尺”的刮地皮的念头。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现在的他却要做饭吃饭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果然是除了厨艺,其他的少林武功全都没记忆了。
这一点,灵跟他解释过的,当古凡回到本源宇宙,他的一切时间与寿命都再度变成以本源宇宙与基准。
换句话,除了本源宇宙修炼得到的,其他宇宙的一切,与古凡都不过是一场梦罢了。知道去过,却什么都记不清,除非抽到的。
也许他以后可以记住,不过那毕竟是时间至高法则。现在考虑太早了一点儿,真就像二十一世纪古凡听的那个笑话一样,一个熊孩子纠结自己长大后是上北大,还是清华。
“咦?你来了。一起吃点儿。”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古凡刚做好饭,翁美铃便来了。
看她提着食盒,显然是担心古凡吃的问题。
看到古凡邀请她一起用餐,她顺从的坐下。
两人一起吃着饭,她却有着难言之隐。
过了一会儿,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这是你写的?”
古凡看过去。手机他随手装进兜里,稿纸还留在桌上。
古凡看了一眼,是他抄的《寻秦记》……不对,是写的。这时候可还没有寻秦记,这当然是他写的。
想到这,他挺了挺胸膛。
“其实你做饭还可以,为什么写呢?”
刚才古凡在做饭,翁美铃便看过了。
这写的是什么啊!又时空机器,又是穿越的。这哪儿叫。
老实,她是一点儿也不看好古凡的文笔。
“赚钱,养活自己。”
古凡哪儿知道翁美铃对《寻秦记》的鄙视。在他看来,这穿越者有不抄的吗?抄怎么了,还有抄汉语拼音的呢?
这抄的多了,古凡也是顺大流不是吗?
可是他却忘了一件事。这时代可是武侠的时代,金庸、古龙两位大师还在创作就不了。卧龙生、粱羽生、温瑞安等等名家紧跟其后。
在这样的氛围下,突然蹦个穿越出来,你想让人接受?不能是没可能,但是绝对很难。
更不用,这个时代,古凡连出版社的门向哪开都不知道。想出书?更是难上加难。
这时候,看着古凡的字,翁美铃的眼红了,心:对哦!他不能话了。写书,确实不需要话。
这样一想,她饭也不吃了,直接站了起来:“走。”
“去哪?”古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明报。”
为什么去报社,不是出版社。从翁美铃的口中了解到,原来这时代与后世有点像。
后世,主流是络,然后才是出版。这时代呢,却是先报纸,然后出版。
到报纸,自然是首选《明报》了。这就与后世络首选是一样的。
众所周知,香港《明报》之所以能够成为在香港三足鼎立的大报社,是因为他们有一位大神,那就是武侠大师-----金庸!
《明报》创业初期,尽管创办者不断更改副刊内容,改变新闻路线,金庸更是抱病撰写《神雕侠侣》,但是《明报》还是一步步滑向“声色犬马”之路,销量在千份之间起伏,第一年亏空严重。
《明报》的老员工都记得他当年辛劳的身影,一方面经常要通宵写稿,另一方面又为经济问题苦恼不已。有传,一段时间他要靠典当来维持《明报》。据《明报》老职员回忆:“查先生那时候真的很惨,下午工作倦了,叫一杯咖啡,也是跟查太太两人喝。”
那时,金庸住在尖沙咀,深夜下班时天星轮已停航,要改乘俗称“哗啦哗啦”的电船仔渡海。每当他们深夜下班时天星轮早已停航,只好改乘电船仔渡海,但每次要等齐六个人才能开船,船费比较便宜。如果要即到即开,需要包租费三元。他们夫妇宁愿捱着深夜凉飕飕的风等待,也不愿包船过海。咖啡、渡船不过是其中两个平常的故事而已,当年的艰苦可想而知。
倪匡曾:“《明报》不倒闭,全靠金庸的武侠。”当时金庸的武侠在《商报》上连载已拥有大量读者。许多人为了看金庸武侠,开始关注《明报》。慢慢金庸的武侠打稳了《明报》基础,加上沈宝新的经营手法,《明报》的广告业务稳步上升。直至今日,方才跻身香港八大报刊杂志之列。
同样也是明报的赏识,黄易也才会从专攻绘画,投入到写作的生涯。
当知道这段历史的古凡有理由相信,依照金庸先生的目光,自己的这部绝对有卖点。毕竟这书本身就是在明报成功的。
然而太有信心也不好,都有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可是翁美铃这时候哪儿还顾的上什么男人的魅力。看着这么有信心的古凡,她的压力山大。
她很担心在明报拒稿后,古凡会怎么样。
“不行,一定要成功!”
甚至紧张的她,这时候比古凡自己更渴望成功。
至于古凡自己,他也渴望成功,只不过他不像翁美铃那么患得患失罢了。
这本书,后世已经证明了它的成功。而《明报》又是它的原伯乐。在这样的条件下,又怎么可能不成功。
所以,不需要担心的……吧?
第6章、投稿风波
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有名的商业街区。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够厚,良知啊!
“要不咱们先去别的地方?”翁美铃察觉了古凡的心慌建议道。
在她看来,古凡这稿子没戏。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也应该是在一些报水平不够的编辑下过审,而绝不会是这儿。所以她后悔了,后悔直接奔这来,应该先在报试试水的才对。
我不是碰瓷的。
古凡看着翁美铃,深深吸了一口气,写道:“进!”
他当然可以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表面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造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明报》报社办公室内,冷气吹得呼呼响,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喂,阿方,把今天每日新闻的稿子交给我!”
“喂,阿圆,把生活栏目那篇老年人养生揭秘拿过来!”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
古凡与翁美铃一起进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
“咦?翁姐,你怎么来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忙。而这个不忙的人很快便发现了翁美铃。
不要看翁美铃这时候仅仅是拍拍广告,并没有什么作品面市,但是认识她的一样有,更何况这儿本身就是报社,想不认识都难。
“你是?”
“是我。阿才,上次翁姐从英国回来,我去采访的。翁姐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面对美丽的女性,男人多少都是会更热情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这还不明显吗?
古凡可是跟翁美铃一起进来的,而且古凡的手中还拿着一份稿子。可是这个叫阿才的记者愣是没看到古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过。
这是什么?这绝对是区别待遇啊!
“啊!太好了。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可以投稿?”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赶紧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好!我看看。”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即便一看那字,便知道这是不惯书写人的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翁姐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可以理解的吗。
只不过这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是穿梭机,又是古代的。果然是长的好看。
心中非常不屑,不过谁让翁美铃是美丽的女性呢?
他:“想不到翁姐还是会才女。”
“啊!是吗?这稿子可以刊载?”
这一回换成翁美铃惊讶了,不过她却没有想太多,她想:看来文学上,自己真的不行。
“这稿子吗?要不翁姐回去等通知。”
阿才是真的不愿意直接拒绝她,想了一下,打起了推托的主意。
“不不,这稿子不是我写的。是他写的。”
以为古凡的稿子可以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古凡推了出来。
但是一听稿子不是翁美铃的,阿才的脸,当场就变了。
可一无所知的翁美铃却依然感谢他道:“谢谢!谢谢你!”
道着谢,开心地离开了。
“咦?那个姐好眼熟。”
办公室中忙中偷闲,不少人都看到了翁美铃,只不过在翁美铃还没有变成俏黄蓉前,真的没多少人一眼就可以叫出她的名字来。
“哼!浪费我的感情。”
而知道稿子不是翁美铃写的,阿才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废纸篓中。
而这时候,翁美铃对古凡:“要不你先回去,我去帮你打听打听。”
虽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心想:难道我的文学修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她越想越是不服气,所以就打发古凡先回去,她非问个明白不可。至少也要知道这为什么可以过审的。
古凡对自己先回去,也没有意见,因为他也需要回去赶稿不是吗?
有了稿费,他就可以买电,可以治嗓子了。
开头是美好的,希望也是很大的。直到翁美铃转身回来,看到丢进废纸篓的书稿。
她一下子就明白。
取回来吗?不,不行,这太打击他了。
想了想,她并没有取走,而是离开了《明报》大楼,心想:我一定会带他找到工作的。
这时候一名清洁工大妈拖着水桶正在打扫办公室卫生,她先是把每个办公桌底下的纸篓收拾干净,包括那份《寻秦记》的稿子。
干完这些,她就又拉着垃圾桶,乘坐电梯上了六楼,也是《明报》高层人员办公的地方。
先是把六楼的女洗手间打扫了一遍,然后她又熟练地来到男洗手间,看看里面没人,就非常麻利地将一个隔间的手纸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拿出自己整理出来的垃圾纸塞了进去。
她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很长时间,最是喜欢拿这里的手纸做家用,你不是报社么,那就用一些废纸吧,反正男人又不怕硌屁股。
干完这一切,清洁大妈就哼着粤语曲准备出去,刚到洗手间门口,差点与一个戴眼镜的男子撞在一起。
“对不起啊,查总,我不知道是你。”清洁大妈很恭敬地道。
那男子面貌儒雅,当然不会和她这样的清洁工一般见识,点了点头,就让她出去了。
清洁大妈一出去,男子急忙捂着肚子进了隔间。最近熬夜上火,他就多喝了一些苦丁茶,谁知道会闹得拉肚子。
进了隔间。坐在马桶上,作为文人,习惯性地想要翻看一些报纸之类的。却发现进来的匆忙什么都没带。正好右手边塞着一沓稿子,看看卷纸却不见踪影。
“不会吧,虽然我在公司大会上屡次提倡节约勤俭,但也不要搞得连卷纸都没有!”
金庸本身就是一个很……嗯…气的人。什么都要求节俭。对于手纸变稿纸,他也只是无奈地摇摇头,毕竟这是他自己的提倡不是吗?
无聊之下,他就抽出那稿子看了起来。
一看,嗨,竟然还是一篇。不过这开头写得也太匪夷所思了,这是科幻吗?连时空穿梭机都有了。
第7章、发现穿越座标了
作为一名把《明报》撑成香港八大报刊的成功人士,金庸当然了解香港的潮流。而香港真的没有科幻的氛围,所以当这稿子出现了时空穿梭机之后,金庸便判了它死刑。
摇摇头,没了看下去的打算,可是蹲在这里实在又是没事儿可干。皱着眉头,金庸再仔细看下去,这不看还好,一看慢慢地就被里面的剧情给吸引住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庸蹲得双腿都有些发麻了,这才想起来自己在做什么。
不舍得把这稿子拿来擦屁股,他只好提着裤子,鬼鬼祟祟地跑到挨着的隔间取了手纸来用。
搞定这些,他还觉得心里面痒痒的,竟然是被刚才那份调动了好奇心,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作者会怎么写?
这分明是现代人到武侠世界。是的,这就是披着科幻的外衣的武侠啊!
只不过这样一写,那强烈的代入感便出现了。这个时代,谁不想拥有一身武功啊!
再一想,自己怎么也是一代武侠大师,想不到有一天也会被一部文笔不怎么样,却立意新颖的勾住了魂魄,这是不是报应?!
…………
办公室里众人刚刚才忙活完手中的工作,刚刚才轻闲下来,就见自己隔壁靠门的同事们七嘴八舌道,“喂,注意点,查总要下来巡视了!”
“快点,整理好自己身边的事儿!”
“大家都忙起来,千万别偷懒。被查总逮着可就惨了!”
同事们立马行动起来装出一副尽心尽力,为公司忙碌的模样。
就是那刚刚倒上茶水的,也顾不上喝,放桌子上不行,就直接放到了地上,然后随便抽出一份稿子,也埋头滥竽充数。
须臾,脚步声传来,査总背着手走了进来,那些工作着的职员们齐声喊道:“査总好!”
那男子摆了摆手,“你们忙吧,我只是随便问些事情---”
“不知道査总你想要问些什么?”早从编辑室跑出来迎接他的孙编辑问道。
“诺,就是这份稿子,谁写的?”査总把那份稿子高高扬起,“《寻秦记》是部,谁写的?”
孙编辑一愣,难道这部惹得老总生气了?他是知道的,要知道他老人家可是写武侠出身,向来对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