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同居-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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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想过别人可能会在事物之中下毒,所以他每一道菜一开始都吃了很少的一点,并且将一支抗毒血清一直都放在他的手边。可是这些都没有用,当一个人真的想要算计你的时候,以无心对有心没有人能躲的过。
叶一凡从进门开始就表现的极其有素养,一系列的动作以及服务的态度简直能评选本年度最佳服务人员了。最绝的就是在对方拿着钱甩在了他的脸上之后她所表现出的那种狂喜的心情以及犯贱的表情,这一点成功的欺骗了对方。所以说对于一名杀手来说其实演技同样也非常的重要。
对方虽然害怕有人会在他的饭菜中下毒,可是到最后他还是死于毒杀。不过叶一凡的毒用的太有水平了,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首先他所使用的并不是什么见血封后的大剂量药物,这种药物往往都有味道,专业人员基本上用鼻子一闻就能闻得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叶一凡这次送上来的菜都是些味道单一的菜的原因,为的就是打消对方的疑心。
这次叶一凡用的是一种混合型毒药,所谓的混合型毒药是指你单一的吃下一种东西不会有事情,可是你将几种东西混着吃就会产生剧毒。
先说说烤乳猪跟燕窝鳗鱼菊花羹这两道菜吧,猪肉跟菊花是不能同时食用的。两者如果混合使用的话就会产生毒素,如果使用的量太大的话可以直接导致人死亡。
看着刚才装烤乳猪的盘子现在空空如也你就能知道对方吃了多少,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时候贪嘴也会要了人的命。
当然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还不能说明叶一凡到底有多高明,毕竟能使用混合型毒药杀人的杀手世界上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而且对方始终将抗毒血清放在自己的身边,一旦发觉情况不对他就会注射抗毒血清。
叶一凡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将两把金黄颜色的餐具交给对方。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里虽然是五星级酒店,但是还远远没有奢侈到可以为客人提供黄金打造成的餐具供客人们用餐。第一黄金的价格现在非常高,第二黄金容易磨损,第三黄金的质地比较软,根本不适合做餐具。
叶一凡递上去的餐具是用黄铜做成的,只不过表面镀了一层金粉罢了。在用餐的过程之中金粉很轻易的就被磨损掉了,然后里面的黄铜就直接跟食物接触了。
“铜刀梨木板,吃上白瞪眼!”这是自古流传的一句食物相克的话,说的是用铜质的刀在梨木做成的案板上做出来的菜是有毒的。而装燕窝鳗鱼菊花羹的碗恰巧就是梨木做成的。
这两者接触之后会产生神经性毒素,让人暂时失去行动能力,整个身体都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甚至连眼睛都没有办法闭上。而且这种毒素只有在人的身体活动或者是改变姿势的时候才会发作,如果保持一个姿势不变的话毒素是不会产生效果的。
那名领队就是这样死的,首先他在吃完饭之后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在确定自己并没有什么问题之后他就想去上个厕所。可是他刚一站起来神经性毒素就发挥了效果,所以他的整个身体就不受控控制的倒下。之后他吃进肚子里面的猪肉跟菊花开始在肠胃的作用下发生了反应,很快他的肠胃就开始源源不断的制造毒素,这个时候因为身体麻痹想要注射抗毒血清也不可能了,所以他只能这么眼睁睁的死掉。
一个欧洲人怎么可能会知道中华饮食文化的博大精深,又怎么会知道有的东西是不能同时食用的呢,所以即便是对方再怎么防备也不可能躲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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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 手枪可以这么用
做掉一个之后叶一凡慢条斯理的将餐桌上的饭菜倒进了垃圾桶之中,然后戴着手套小心翼翼的将刀叉之类的东西收拾干净。等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又将那名领队的尸体从地上拖起来放在凳子上,让对方的脑袋微微向下低着,样子就好像是沉睡中的毛利小五郎一样。
等将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叶一凡用戴着手套的手从对方的行李之中找出了他的通讯设备,然后在上面随便找了一个号码编辑了一条短信发送了出去。
叶一凡不知道这条短信具体发给了谁,但是对方整个通讯设备上一共只有四个人的号码,也就是说无论叶一凡把短信发给谁,这五人小队其中的人个人都会接到消息。而叶一凡所发出的内容是“来我房间,有事情跟你商量,顺便带点吃的跟喝的东西。”
这条信息没有加称谓,也就是说不管是谁看到了这条信息在主观意识的作用下都会以为找的就是自己。而且信息上只说了上来有事情,并没有说明事情是什么。最重要的是信息上让对方拿点东西上来吃,看到这句话之后人的潜意识之中就会产生松懈的情绪,根本就不会认为这是别人故意设计。再加上等拿了东西之后对方的两只手必然会被占据着,所以到时候动起手来会让叶一凡更加轻松地将对方击杀。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叶一凡有充分的时间布置一切,等布置好了之后他要做的就是等待对方送上门来被他干掉就好了。
很快就有人骂骂咧咧的从楼梯上走了上来,从对方的这种表现上叶一凡就知道对方一定是那种性格上比较粗狂的人,他的警惕性要比这名领队小得多。
果然,对方直接就一脚将半掩的房门踹开,然后一边往自己的嘴里面灌着伏特加一边大大咧咧的走到了那名领队尸体的身边拍着对方的肩膀说:“爱德华,有什么事情非要让我上来,难道就是给你送点东西吃吗?我正跟詹姆斯他们说一会要出去找小姐乐一乐呢!”
就在他的手接触爱德华肩膀的一瞬间,爱德华的身体突然没有一丝力量的从椅子上滑落,然后他的背后露出了一个精致的小铁管。
在爱德华的身体倒下的一瞬间对方就知道出事了,他用最快的速度想要做出境界动作,可惜他还是慢了。从小铁管之中猛然间喷射出了数十根钢针,每一根钢针的针头之上都泛着幽蓝色的光芒,这说明这上面含有见血封喉的剧毒。
就这样十几根钢针一次性全都扎进了对方的胸口,这名佣兵连一声惨叫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倒在了地上。等这名佣兵在地上停止了抽搐之后,叶一凡才从卫生间之中走出来。将一切犯罪的器具收拾干净之后他就迅速的离开了。
现在可不是庆祝胜利的时候,叶一凡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说去追杀剩下的三个人,刚才从那名佣兵的口中得知剩下的三个人今天晚上会出去找小姐,叶一凡可不会放过这种好机会。
就在叶一凡准备用推开门离开房间的时候,一支黝黑的枪管无声无息的从门外伸了出来,恰好挡在了叶一凡想要离开的路线之上。如果叶一凡不采取任何措施的话下一刻他就会被这只手枪射出的子弹带走性命。
叶一凡知道他碰上好手了,对方应该早就已经存在了,可是能这么沉得住气就说明对方不是一般人。其实叶一凡在杀掉两名佣兵的时候漏出了不少的破绽,可是对方都没有利用这些破绽对叶一凡加以进攻。这说明对方非常的谨慎,谨慎到想要找一个最佳的机会有把握能够百分之百成功的时候再动手。在叶一凡要走出房间的一瞬间对方觉得机会来了。
完成任务之后谁的心理上都会有松懈的时候,哪怕是这段时间非常的短暂那也是存在的。对方想要利用的就是这一点,他就是在等叶一凡完成任务之后出现松懈情绪的那一瞬间动手。
正常人在心情放松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把手枪对着自己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发呆,在短暂的呆滞之后剩下的就是惊恐。正常人在惊恐的时候都会选择向后退或者向旁边闪避。
但是叶一凡没有,他知道在这个时候后退就是找死,对方已经将自己可能后退的所有的线路都计算清楚了,在这个狭窄的走廊之中不管叶一凡向哪边退都不可能规避对方的子弹。这个时候最正确的选择就是向前,一往无前的向前。
几乎是在这把手枪出现的一瞬间叶一凡的左手就已经搭在了上面,很难想象一个人的反应速度竟然可以快到这种地步。也许叶一凡并不是反应过来之后才这样做的,这是一种本能,战斗的本能。
叶一凡将手搭上之后向前轻轻的一送,然后整个手枪的击发系统就被叶一凡手动的卡住了。之后叶一凡大拇指按住了手枪的上半身,然后手腕向下一抖猛然发力,这把手枪就被叶一凡想玩一样的从对方的手中夺了下来。整个动作浑然天成的就好像对方将手枪递给叶一凡一样。
这个过程虽然描述起来相当费力,但是所花费的时间仅仅只有两秒钟。从对方出枪到叶一凡将手枪夺下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完成了。对方显然是没有想到叶一凡的动作会这么快,但是对方也不是什么菜鸟,几乎是叶一凡将手枪从他的手中夺过去还没有来得及调整将手枪正确的握在手中的时候,门口处就突然有人扑了进来,同时手上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惨烈的近身战开始了。
对方手里面拿着的是一把著名的“大白狗腿”。愕,好吧,我先来解释一下,这是一把匕首的名字,它是由瑞士coolsteel公司制作而成。刃长:12英寸/刃厚:5/16英寸,设计原型取自尼泊尔库尔客族的传统战斗砍弯刀。外凸的刀尖与超长的切割线,使刀身落点很好控制,非常合适的重型战斗砍刀。难能可贵的是7毫米厚的刀身,能配合出一流的刀刃锋利度,是一支用于肢解的优良工具。
对方手中拿着的就是这样的一把匕首,并不是什么狗腿。现在是生死搏命的时候,如果真是拿着一条狗腿上来拼命的话难道你们不觉得这很无厘头吗?
让咱们言归正传,对方手里面拿着的是一把世界上最有名的匕首,其锋利的程度完全可以用吹毛断刃来形容。不要说是被这把凶器扎进身体之中,单单是让它划上一道口子就会让人非常难受,毕竟匕首身上那狰狞的血槽可不是摆设。
这个时候的叶一凡手上并没有什么武器,除了刚才从对方手上朵下来的手枪。可是让叶一凡尴尬的是手里的这把手枪现在枪口被他攥在手心之中,所以这把手枪除了挡板砖用意外根本就发挥不出它应有的威力。而且对方一上来就采用了贴身搏斗的方式为的就是不让叶一凡有时间将手中的手枪调整到正确的姿势。
跟对方战斗了一会之后叶一凡越打心里面的火气就越大,对方明显就是在欺负他手上没有趁手的武器,往往叶一凡的拳头刚刚要击中对方的时候对方就会将匕首横在那个地方。要是叶一凡执着的想要打中对方,那叶一凡的拳头势必会跟匕首先接触。刚才就已经介绍过这把匕首是肢解利器,这要是撞上了那叶一凡的手肯定就保不住了。
这种感觉很别扭,明明自己的实力比对方高出不少却不能把对方怎么样,叶一凡心里的火气越来越大了。以至于到最后他彻底的生气了,这直接导致他改变了自己的战斗策略。
之前叶一凡的战斗策略是跟对方拉开距离,然后将手中的手枪调整好位置在将对方打成筛子。可是现在叶一凡不想这么做了,用手枪做掉对方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叶一凡准备用最残酷的方式将对方折磨到死!
想到这里叶一凡突然就停住了刚才还在不停后退的身体,然后向前猛的一个弓步顶向了对方的胯下。如此娴熟的断子绝孙踢也只有叶一凡这个流氓才用的出来。
面对着叶一凡如此凶猛的攻击饶是对方已经做好了搏命的准备身体也还是不自觉的一停。
如果之前叶一凡遇到这种情况他会马上抓住机会跟对方拉开距离,可是现在他并不想这么做。叶一凡毫不犹豫的迎上去,没有任何花哨的就是一拳!这一拳直奔对方的面门,如果对方什么都不做的话一拳之下肯定会让他破相。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对方再次无耻的故技重施,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又一次横亘在叶一凡的拳头之前。不过这一次叶一凡显然是早有准备,他的嘴角之上带着阴险的笑容瞬间将拳头收回来,然后另一只手挥舞着手枪的枪柄狠狠地拍在了对方的匕首跟脑袋之上,顿时鲜血如注。
锋利的匕首在手枪枪柄的撞击之下深深地陷入了对方的肉里,而且叶一凡哪里肯就这么善罢甘休,之后他就像是那些骂街的泼妇一样挥舞着手中的手枪当做板砖不停地朝着对方的脑袋砸了下去,惨不忍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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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坑爹的易容术
在用板砖,用枪托将这名杀手活活拍死之后叶一凡从容的擦了擦自己手上还有脸上的血迹。作为一名杀手之王没有点脾气怎么能行,这样被人戏弄怎么可以善罢甘休?
本来叶一凡还想将整个现场布置成意外死亡的样子,不过现在多了这么一个变故之后他之前的苦心也就算是白费了。在叶一凡看来杀人也是一门艺术,对方竟然破坏他的艺术创作,简直就是死有余辜死不足惜!
将伪装去掉之后叶一凡随便在停车场找了一辆汽车,然后用最原始最暴力的方法将汽车车窗砸碎,将汽车底下的两条电线拽断轻轻地在一起一摩擦,汽车就发动起来了。
这时q市已经入夜,各大夜总会都已经敞开了大门迎接着八方的来客给他们送钱。各个小姐们都穿的花枝招展异常美丽的站在门口,她们的脸上带着最职业最灿烂的笑容往店里面拉着客人。当然了,人家明面上并不叫小姐,人家叫迎宾。
叶一凡开着偷来的汽车来到了那三名剩下的佣兵所在的夜总会,今天晚上注定是个杀戮的夜晚,不将叶一凡心中认定的目标全都干掉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当然了,肯定有不少的人在疑惑叶一凡是怎么知道这三个佣兵在哪一家夜总会?毕竟在红灯就绿的都市之中夜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