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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大唐小相公-第103部分

小说: 大唐小相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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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的决定,老刀自然是不会反驳的,在郑子文的命令下,他再次踏上了前往云州买马的征途。

如今老刀在云州的牛马集市也算是名人了,第一次他来买了六百多头牛的时候,就被人津津乐道了,后来更是一口气买了一百多匹马,震惊了很多牛马商人。

这两次一加起来,就差不多上万贯了,大家都猜测他的身后有一个大财主,看到他来了都连忙上来和他套近乎。

“哟,这不是刀爷么?我这有刚从突厥那弄来的牛,一头两贯零五百文钱,刀爷有没有兴趣?”

“刀爷,别理他,我的牛好,一口价两贯钱,还有几十头小的算是给刀爷的添头。”

“你……”

看着两个卖牛的都快动手互掐了,老刀才轻轻的摆了摆手。

“我买马,你们有么?”

两人顿时不吭声了,这时候旁边一个编着麻花辫子的大胡子哈哈大笑的就走了过来,直接给了老刀一个拥抱。

“我的朋友,我的马都是突厥最好的战马,都是老相识了,二十贯一匹怎么样?”

老刀没有接话,只是问了一句。

“我要白马!”

听到这话,顿时一愣,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之色,但很快又笑了。

“好说,我的朋友,你想要几匹?”

老刀顿时笑了。

“摸扎,我要的数量可大呢,你有几匹?”

看着老刀的笑容,摸扎顿时愣住了。

整个云州马市的人都知道,他摸扎可是这边最大的马商,从来都是他问人家要多少,现在被人问自己有多少还是第一次。

“呃……白马的话,是要纯白的,还是有些杂色也行的?”

老刀想了想,觉得郑子文应该是要纯白的,所以开口道:“纯白的你有多少?”

摸扎一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纯白的我有一百多匹呢,如果你全都要,算你三十五贯一匹怎么样?”

老刀一听,立刻摇了摇头。

“不够!”

摸扎顿时急了。

“老刀,我的朋友,你知道的,白马太少了,价格……”

没等他说完,老刀就摆了摆手。

“我不是钱,我说马。”

摸扎准备辩解的话顿时嘎然而止,过了半晌,才眨了眨眼睛。

“白马不够?”

老刀点了点头。

“不够,我家主人要一千匹,你没有,我找别人!”

说完,老刀转身就要走,摸扎连忙伸手拉住了他,脸色都有些着急起来。

“我的朋友,云州再也没有比我更大的马商了,这样,你给我两天……不,给我一天的时间,我一定给你弄来一千匹纯白的马,不过这价钱。”

老刀立刻伸出了一个巴掌。

“五十贯一匹!”

“好!”

摸扎顿时伸手和老刀的手掌“啪”的击了一下掌。

“一言为定。”

老刀也点了点头。

“一言为定。”

摸扎这么激动是有原因的,虽然他是云州最大的马商,但他卖的却不是一般家庭用的驽马,而是战马!

战马这东西贵得很,可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而且像老刀这样的豪爽的客人,下次再遇到,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了,所以他可不敢放过。

就像这一次,他居然愿意花一般战马的双倍价格来买纯白色的战马,难道他不知道那种白马在晚上更显眼么?

这些愚蠢的大唐富人!

摸扎是突厥人,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但大家却不知道他效忠的主人其实是突利。

突利是突厥的小可汗,是颉利可汗的亲侄子,正因为有了这层身份,他才能挤掉其他的突厥人,把自己的牛羊战马销售到大唐来。

云州等于是突利的钱袋子,所以突利很在乎这里。

为了这里,他甚至不惜和其他几个想要派兵劫掠的突厥将领翻脸,还和颉利可汗闹得很不愉快。

不过在他看来,这都是值得的,他和那些只知道抢的突厥人不一样,他觉得抢只能抢一次,而且还抢不了多少,倒不如派人和大唐人做生意,比抢快多了。

比如这一次,当摸扎回来告诉他有个大唐人需要一千匹纯白的战马,并且愿意以每一匹五十贯钱的价格购买的时候,突利差点笑疯了。

五万贯钱,那可是他以往两三年才有的收入,有了这么多钱,他的部落几年都不会缺茶盐了!

兴许,还可以从狡猾的大唐人那里弄一些好酒来尝尝?

想到这里,他莫名的有些小激动了,当即就让摸扎去他的牧场弄上一千匹白马过去,也不需要挑选了,好早点把钱弄到手。

在他看来,这次他赚到了。

第3卷请叫我州长大人一百九十章私人卫队下



在突利的命令下,几十个骑兵和摸扎一起赶着马去了云州。

托他们的福,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这一千匹白马,所以老刀很满意。

“摸扎,这次的马货色相当不错,我很满意!”

老刀看得出来,这次摸扎拿来的马看起来很壮硕,比他以往在云州贩卖的质量要好很多。

听到他的夸奖摸扎也很高兴。

“那是当然了,我们是朋友嘛!”

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话,也不和他墨迹,直接搬出一个大箱子来。

“啪!”

箱子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金灿灿的,十分动人,摸扎瞬间动容。

“这是……黄金?”

老刀顿时微笑着点了点头。

“路上不方便,而且我知道云州这边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个。”

摸扎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喜欢……喜欢……”

同等价值下,大唐百姓普遍喜欢铜钱,而商人则喜欢白银。

所以黄金其实在大唐基本都不怎么流通,它一般都是作为一种商品而存在的,而不是货币。

在郑子文看来,物尽其用才是好的,所以他才让老刀去边关都用黄金交易。

等突厥被打败的时候,也方便大唐的将士们把钱带走。

郑子文觉得自己挺为突厥人着想的,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感谢自己。

买到马之后,老刀花了几贯钱雇佣了几个人,然后赶着马就回恒州了。

赶马需要的时间和赶牛可不一样,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只用了两天的功夫,老刀就赶着一千多匹马回到了恒州。

看到马之后,郑子文顿时高兴坏了,摸摸这匹,又摸摸那匹,要不是老刀盯得紧,他差点还被马给踹了。

“突厥马性子野,老爷您小心点!”

说了之后,老刀还是觉得不放心,直接从马群里牵出一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

“爷,这是我在路上的时候帮您挑的,您看这个匹马光个头就比一般的马高出半个头,鬃毛顺滑,而且您看它的牙齿,才六岁呢,这匹马可是好马,拿到长安三百贯也有人买。”

“那你买了多少?”

“五十贯!”

郑子文顿时白了他一眼。

“你个奸商!”

说着,就从他手里把那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接了过来,然后用自己的脸温柔的在那张马脸上摩挲着。

“这么好的马,怎么也得一千贯,对不对宝贝儿,以后你就叫小白龙好不好?”

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白马瞬间打了一个响鼻,喷了郑子文一脸的鼻涕。

郑子文的脸顿时黑了下来。

“我改变注意了,你以后不叫小白龙,改叫鼻涕虫!”

“……”

虽然被喷了一脸的马鼻涕有些不爽,但得了一匹好马郑子文还是很开心的。

“宝马配英雄嘛,以后我也是英雄了!”

“……”

对于他的这个说法,老刀不置可否。

不过郑子文可不管那么多,当即就让人送来了马鞍子和缰绳给马套上,然后高高兴兴的骑着马跑了,留下一脸木然的老刀。

本来他是打算问郑子文这些马怎么安排的,但现在还是算了吧。

他知道这些马是为护卫队准备的,当即就把马送到了文县那边,然后开始传授护卫队的成员怎么骑马。

老刀教的用心,护卫队的人也学得认真,几天功夫就骑得有模有样了。

知道这些战马来之不易,护卫队的成员们也对自己的战马十分爱惜,这让老刀很满意。

一个不爱护自己战马的骑兵,不是一个好骑兵!

说到爱护战马,老刀忽然想起郑子文,脸上闪过了一丝古怪。

他还记得,第二天他去郑子文的府上向他汇报护卫队情况的时候,郑子文正在给他的马“穿鞋子”。

想到当时刺史府十几个人按着马“穿鞋子”,那马叫得跟杀猪似的,老刀就觉得这个世道变了。

什么时候连马都要穿鞋子了?你们这么对待马,马它乐意么?

对于老刀来说,给马“穿鞋子”这种事简直无法想象。

其实对于大唐的人不给马钉马掌这种事,郑子文也觉得无法想象。

现在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大唐的骑兵队伍老是组建不起来,而且为什么战马贵得离谱了。

原因就是没有马掌!

妈蛋,这可是战马,用几次就扔你们也不嫌浪费?

好好的一匹战马,养了几年终于可以骑了,这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结果马才跑了两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或者踩到碎石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或者因为某种意外导致战马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总之,在所有人的观念里,战马的蹄子一裂就是废了,难道你们就不会给它钉个马掌吗?

活该你们这些大唐的瘪犊子骑不起马!

郑子文立刻找来了十几个铁匠,手把手的教给了他们什么叫做马掌,然后告示她们该怎么钉马掌。

把自己的“鼻涕虫”的马掌钉好之后,郑子文立刻让他们赶紧再打造一千副马掌出来,到时候好给他那新买的马钉上马掌。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战马因为马蹄问题受到损失。

解决了战马的问题之后,剩下就是服装问题了。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这句话充分证明了外在事物的重要性,所以郑子文当天就去折沖府借了一套铠甲回来。

这套铠甲的名字叫做“宝相麒麟明光铠”,属于大唐将领的服装。

那是要防御有防御,要卖相有卖相,穿上之后精神抖擞,看起来人都不一样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造价高昂,一副就得一百多贯钱,所以一般只有将领才穿得起这个。

不过这对于郑子文来说完全不是事,直接二十万两抬到了折沖府。

先给爷来一千件,不够下次爷再来买。

老子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不过,宝相麒麟明光铠这东西算得上是稀罕物,就算是折沖府也没有几件,他们立刻就报给了当地的都督。

当地的都督听说是郑子文要的,而且已经给了钱了,二话不说立马就让下面的工匠赶制,力争在一个月以后能顺利交货。

既然有了马和铠甲都有了,武器怎么可以没有?

郑子文最喜欢的就是三国的白马银枪赵子龙了,所以这些护卫队的武器必须得是枪。

而且还得镀了银以后亮闪闪的那种!

这下子,恒州周边包括太原府的铁匠都开始忙了起来,一时间,生铁的价格硬生生的被郑子文给托着涨了五倍不止。

老子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于是,郑子文的护卫队才刚刚组建起来,就连京城的李世民都知道了。

恒州的郑子文组建了一支骑兵护卫队,他们个个骑白马,穿的宝相麒麟明光铠,就连武器都是白色镀银的长枪。

知道了这事,李世民的脸都黑了。

你郑子文这哪是练兵啊?这明明就是在炫富啊!

妈蛋,一千人的骑兵队都花了差不多上百万两白银了,这么多钱,都够老子组建一个装备不赖的轻骑兵军团了。

老李觉得很憋屈,然后就把兵部尚书叫来臭骂了一顿,然后让他赶紧滚去给自己买战马,他也要弄骑兵。

随着李世民的命令下达,兵部也开调派人手准备组建骑兵事宜。

李世民当然不会去买突厥人的次等马,他用的马大多是来自陇右的马,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哈萨克马”的名马,另外就是产自黄河上游的“河曲马”。

这两种马都是产在大唐境内的,虽然数量不如突厥的多,但在品质方面却毫不逊色突厥的战马。

兵部忙着准备战马和训练骑兵,而工部则忙着制造神臂弩和骑兵铠甲,户部当然没有闲着,调派钱粮就是他们的事了。

在他们忙成狗的时候,李世民却叫上了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三人在几百人个千牛卫的护送下,前往恒州了。

天子出巡是大事,不过现在大唐穷,李世民也不敢太过铺张,毕竟杨广的例子就在前面,三次出巡弄得民怨滔天,全国的百姓都在造反。

李世民也不想这样,所以他决定悄悄的去,既不惊动别人,也保证了自己的安全。

所以,直到李世民离开长安的第四天,大家才知道皇帝跑到恒州去了,朝堂顿时哗然。

不过李世民也管不到了,他现在已经到了恒州的文县,站在大唐皇家学院门口的雕像面前,热泪盈眶。

他情不自禁的念出了雕像下面的那一行字。

“向伟大的领袖李世民致敬:吾皇万岁万万岁!”

念完之后,李世民微微闭上双眼,然后点了点头。

“子文深得朕心,好,好,好啊!”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对视了一眼,都低下头偷偷的笑。

郑子文这小子这个马屁是拍到李世民的心坎上了。

李世民这家伙其实就和杨广一样,都是好大喜功的家伙,现在看到这个雕像都把他捧到天上去了,能不高兴吗?

不过当李世民看到他雕像后面的那个写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石碑时,顿时哼了一声,然后头也不回的朝前走了。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再次对视了一眼,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

李世民这次是直接到皇家学院的,并没有到恒州府,所以郑子文并不知道他来了。

直到李世民把皇家学院都参观完了,来到刺史府的时候,郑子文才知道。

因为此时李世民已经站在他的面前了。

“哈哈,子文,朕来了,朕猜想你一定很惊喜吧?”

惊喜个毛,惊吓到是真的!

你个皇帝不好好待在皇宫里,到处乱跑是什么鬼?万一被人行刺了,还要连累老子!

不过这句话郑子文是不敢说的,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恭恭敬敬的给老李行礼。

“微臣叩见陛下!”

“爱卿平身,不要喧哗!”

“谢陛下!”

做了几次,也算熟练了,郑子文站起来之后,立刻很狗腿的过来搀着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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