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徒之艾泽拉斯游记-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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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工程学的?地精猛的抬起头,在他的心中,工程学与金币,就是人生的一切。
地精也不将那图纸捡起,直接就这么在地上摊开,一目一行的飞快阅读起来。
看到一半,地精抬起头来,一脸疑惑的问道:“这是火枪?口径那么小,枪管也很短,这有攻击力吗?”
也难怪地精疑惑,艾泽拉斯世界的枪械全部都是长杆火统类型,口径也非常宽大,而口径越大,杀伤力就越大,射程也很远,但没有致命性,能在短时间内放倒敌人,却不能有效的杀死敌人,而且子弹也容易偏离弧度,也就是精准度低,不好掌握,也只有猎人这个职业才能熟练使用,其他的近战职业都是远远的胡乱放一枪,随后就是拿起武器,准备近身战。
而高慕华给地精的图纸却是一份7。65mm口径的小型枪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手枪,子弹飞行距离虽短,但穿透力强,只要击中要害,一枪就能送他归西,精准对也非常高。
但艾泽拉斯世界的生物种族非常复杂,很多生物都是皮粗肉厚,比如说精灵族的巨石守护者,那完全就是一块会走动的人形石山,手枪的穿透力再强,有可能穿透一座十几米高的石山吗?
所以在铁炉堡矮人与侏儒族联手发明了火器之后,火器这种新兴武器一直是朝威力强大的方向发展,至于降低火力,提高穿透力这方面的问题,基本上是没人想过。
作为一个纯种的艾泽拉斯生物,地精对这张设计图所描述的概念感到十分迷惑,只有103毫米的枪管,这能装上瞄准镜吗?子弹呢!子弹应该装哪?无论怎么看,这张设计图都很古怪!
对于地精的疑问;高慕华没有回应;而是要求他仔细看完;然后再回答自己能不能依样做出图纸上的成品。
半个小时后,通过反复揣摩,地精已经粗略理解了这张设计图纸所表达的新概念,但对这个小东西能造成多大的伤害,他还是抱有怀疑心态。
见地精抬起头,高慕华忍不住站起身,上前询问道:“怎么样,能做出来吗?”
对枪械的便利以及好处,早在原来那个世界高慕华就非常了解,在知道艾泽拉斯也有火器的时候还颇为欣喜,但最后却失望的发现这里的火器还处于刚刚发展阶段,虽然借助魔法的力量拥有很高的伤害,却显得比较笨重,不像手枪那样携带方便,单手也能使用。而在花园见地精手上的潜水头盔后,高慕华就动了制造一把魔法手枪的念头,来作为近身武器。
虽然高慕华的想法不错,可惜却找错人了,如果是找工程学已经达到专家级的地精或者侏儒还有可能制造出来,而一个工程学只达到中级的地精根本就是想都不用想,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地精的回答注定要让高慕华失望了。
得到否定回答的高慕华没说什么,只是挥挥手将地精赶下楼,然后倒在床上,默默想着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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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高慕华刚到达奥术学院的十层,就看到自己现在的老师卢米尔与大主教两人在一起谈论着,似乎很专注,直到高慕华走到十米近时,两人才同时扭头看了过来。
看到高慕华,大主教眼睛顿时亮了,大笑道:“已经达到49级了?好、好,49级刚刚好,哈哈,刚刚好!”
不理会莫名其妙的高慕华,大主教转向卢米尔,笑道:“就要他了,怎么样?”
“这……”卢米尔迟疑了一下,他与高慕华的关系只能说是一个交易,并不像真正师徒那样具有约束性,于是对大主教说道:“这事还是问他本人愿不愿意吧!我也不好作主。”
“也好!”大主教点点头,看着一脸不明所以的高慕华,解释道:“据军情七处的情报,在暮色森林出现了一名亡灵巫师,但因为暮色森林亡灵数量众多的缘故,暴风城不好派出军队围剿,所以想以一支5人精锐小队去消灭那名亡灵巫师,目前已经有四名其他职业的成员,还缺少一名主攻法师,所以刚才正和卢米尔讨论这事呢。”
听完大主教的叙述,高慕华低头沉吟了一下,然后抬头问道:“您前一句话的意思我明白了,是想让我加入这支讨伐小队,但您说49级刚刚好又是什么意思?”
大主教还没说话,卢米尔就先开口解答了高慕华的问题:“这次讨伐亡灵巫师战斗可能会很激烈,但越是激烈的战斗就越容易突破瓶颈,而你现在刚好在瓶颈状态,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领悟5阶的职业天赋,这也是49级刚刚好的原因。”
听到这里,高慕华已经完全明白了,所谓亡灵众多,不好派出军队围剿的话,根本就是扯谈,大主教他们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把那个亡灵巫师作为一个工具,用来帮助几名处于瓶颈状态的人领悟职业天赋的一个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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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看这本书的很多人都是魔兽玩家,觉得这本书很多方面都不符合游戏,但请注意,这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YY小说,并不是一本游戏攻略、呃!抱歉,一下过头了,居然忘记了时间已经超过9点,实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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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暮色森林
更新时间2008…12…3119:49:01字数:2225
暮色森林,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地方,没有阳光、也没有明天、在活着的人心里,原本应该流逝的时间,被永久的停格在那一晚,恐怖的亡灵、诡异的狼人、残暴的食人魔,还有那些可恨的强盗。
以及……
暴风城的抛弃……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幸存的人们深深的感受到一种名叫绝望的存在,进而产生一股怨恨的情绪。
此时,高慕华正站在暮色森林东部一座山坡上,后方是通往逆风小径的山道,山坡脚下,就是高慕华以及那四名队员的第一站,暮色森林唯一的避难所,夜色镇。
既然高慕华的身影出现在暮色森林,也就代表他接受了大主教的任务,算起来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有一段日子了,到今为止,加上这一次讨伐任务,总共接到了三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只是一个顺带任务,帮助那个神秘的格雷看管奥术学院第五层,期限为一个月。当时大奥术师正在闭关冲击传奇阶,这个任务对那个时候的高慕华来说,只是一个顺便,反正原本的打算也是一直泡在第五层了解艾泽拉斯世界的历史,以及等待大奥术师卢米尔出关,后来因格雷提前回到暴风城,这个任务算是提前完成,任务报酬为一万点含量的元素晶体,还加上一本《艾泽拉斯势力详解》。
第二个任务是由大主教托付,具体的任务细节还不太清楚,只知道是一个送信任务,给予的报酬也很诱人,含量100万的元素晶体,高慕华之所以决定接受这个任务,最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大主教所说的无期限,目前任务报酬已经提前领取,唔!报酬除了那个百万点的元素晶体,好像还得算上一个地精仆人,虽然这个仆人有时候不太听话。
而第三个任务就是讨伐亡灵巫师,目的很明确,借助这次机会领悟5阶的职业天赋,任务报酬未知。
站在山坡上,高慕华遥望着消失在远方阴沉天空的狮鹫,忍不住对这种快速又方便的坐骑发出一声赞叹,从暴风城到夜色镇,如果徒步最少也要走上十几天,这还不算路上随时被怪物袭击的危险。
现在却只用了短短的三个小时,就完成了这需要耗费十几天时间的路途,不得不说,狮鹫这种飞行坐骑,确实很方便,省却了这一路上的奔波辛劳。
这时,这支5人小队的队长轻咳一声,开始分派任务。
“狮鹫会在十天之后再次过来,我们只有10天的时间来完成任务,事不宜迟,索克,你去打探一下有关亡灵巫师的情报,其他人在旅店等候,我先去联系夜色镇的镇长,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帮助。”
是的,盗贼索克,这支讨伐小队的其他四人正是高慕华在巫师塔遇到的那四名冒险者,盗贼索克、战士恩特、牧师艾莉卡,以及这次行动的队长,圣骑士弗丽雅。
在暴风城狮鹫塔下碰面的时候,高慕华还真被吓了一跳,在超过二十万人口的暴风城里,居然就这么巧的遇到了他们。
见到高慕华,弗丽雅等人也非常惊讶,特别是小牧师艾莉卡,激动的小脸都通红一片,这一路上,艾莉卡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高慕华,让乘骑在狮鹫背上的高慕华一阵不自在,还以为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小姑娘。
毕竟,一见钟情这种事,在高慕华看来,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感情,是需要长时间的累积以及考验,才有可能诞生,这就是他的想法,所以对于艾莉卡的少女心怀,自然也就毫不知情。
5人通过夜色镇守夜人的检查后,弗丽雅与索克两人分别去联系镇长以及打听情报,高慕华、恩特、艾莉卡三人朝夜色镇唯一热闹的地方‘血鸦旅店’走去,在旅店内等候消息。
受联盟管辖的暮色森林曾经是一个繁荣异常的地区,接受暴风城的保护,同时每年向暴风城输送大量的特产农物,作为暮色森林仅有的两个城镇,夜色镇的来往商人更是连绵不绝,几乎成为了一座小型城市。
但在5年前,无数的堕落的生物出现在暮色森林,先是靠近西部荒野的殡仪小镇乌鸦岭出现了恐怖的亡灵,安葬在小镇后面的大墓园里,所有死去的人纷纷从坟墓里面爬出来,虽然乌鸦岭的居民试图与这些亡灵进行战斗,但面对这些由昔日亲人所化成的亡灵,他们放弃了,大部分人撤向东面的夜色镇,还有一小部分的居民选择了留下来,想要阻止亡灵的入侵,可惜未能成功,乌鸦岭终究还是成为了一座鬼镇。
紧接着亡灵之后,一种被称为狼人的残忍生物出现了,狼人的来历是一个谜,但它们首先出现的地方是在阳光树林,于是夜色镇的居民认为那里是狼人的诞生地,派遣众多人手去探寻源头,最终却一无所获,狼人大量的繁衍,同时还占领了暮色森林最大的苹果园,造成夜色镇经济衰退。
若只是这样还好,夜色镇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由一座繁荣的小型城市变成一座只有区区2000人口的小镇,而且这2000人口里面还有一部分人是冒险者,随时都能离去。
之所以会这样,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西南面的沃古尔食人魔和一伙不知名的强盗占据了荆棘谷通往暮色森林的道路,打劫来往的商队。
这才是夜色镇变成现在这样的主要原因,否则,夜色镇仍然可以贩卖一些特别的货物来支撑下去,如:一头活蹦乱跳的夜行狼人,相信藏宝海湾的那些富豪们会喜欢上这种可爱的生物,还是说想要一只食尸鬼?又或是需要一头恐狼来看守大门?还有蜘蛛毒液、毒囊、骷髅标本……。
依靠这些特殊的货物,绝对能让夜色镇继续繁荣下去,可惜,现在是空有货物而没有商人,注定了夜色镇的衰败与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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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血鸦旅店
更新时间2009…1…120:01:55字数:2238
穿过夜色镇的广场,高慕华、恩特、艾莉卡三人刚步入喧闹的血鸦旅店,就听到一声热情的招呼。
“嘿,是新来的冒险者吧,我是这里的老板奥瑞纳,来自于伟大的金牙家族,欢迎你们来到暮色森林这个烂地方。”
随着声音,出现在高慕华三人视线的是一名身材短小,四肢粗大,一脸茂密胡须的矮人,长长的胡须被扎成一条小辫子,说话的时候还一翘一翘的,让走在最后的艾莉卡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矮人也不着恼,而是对着艾莉卡笑眯眯的说道:“小姑娘,我这条胡须辫子是不是很有趣?呵呵,其实我是这么认为的!”
艾莉卡抿着嘴,微笑道:“不只是胡须辫子,奥瑞纳大叔你本人也很意思呢!”
奥瑞纳放声笑了起来,笑声粗豪浑厚,他大笑道:“小姑娘还真会夸人,来来来,到那边坐,那里同样也有一个新来的冒险者,你们几个新来的到一起应该比较谈得来,不像那些在这烂地方待久了的冒险者,一个个死气沉沉的,和那亡灵差不多。”
听到这话,一个坐的位置比较靠近门口的冒险者不满了,大声嚷嚷起来:“喂喂,老金牙,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一个个死气沉沉的,最起码我不是,你出去外面打听打听,谁都会说亡灵杀手杰曼是整个夜色镇最英俊、最潇洒、最有男子气概的武器战士,我每次狩猎回来,镇上的夫人小姐们见到我都害羞的跑开了,这就证明了我的魅力,死气沉沉这个词,怎么可能出现在我身上。”
这时旅店的其他人也被吸引过来,听到叫这个杰曼的武器战士所说的话,众人轰然大笑起来,其中一人更是嗤笑一声,嘲笑道:“你得了吧!杰曼,她们哪里是害羞的跑开,那是给你的样子吓跑了。”
旁边一人也插话道:“罗吉说的没错,杰曼,你就是一个疯子,每次回来都弄的浑身血迹,如果是红色的鲜血还好说,指不定有哪个不懂事的娇小姐一时头脑发晕,被你所谓的勇敢吸引,但就你那身绿色秽血,整得像个食尸鬼一样,谁还敢看你,你就别在那里自恋了。”
随着那人的话,众人又是一阵大笑,笑的杰曼脸都憋红了。
“好了,都围在这里干什么;闲着没事就出去猎杀亡灵,别在这里打扰我的客人!”只要一开口说话,矮人奥瑞纳的那条胡须辫子又翘了起来。
众人中的一个矮人冒险者出声了:“嘿,老金牙,你这句话就不对了,他们是客人,难道我们就不是你的客人?”
奥瑞纳浓眉一竖,两只铜铃般的眼睛瞪着那个冒险者,嘿声冷笑道:“我记得你,你是希姆。麦酒,看在同族的面子上,我已经让你赊帐好几次了,到现在还欠29枚银币,既然是客人,那就马上把这29枚银币补上,以后也别想在我这里得到一滴珍藏的矮人烈酒了。”
“别、别!”矮人冒险者大惊失色,急忙上前陪笑道:“看你说的,我怎么会是客人呢,我们可是同族兄弟、兄弟之间还有什么好计较的,那些银币,过些日子一定补上,一定补上。”
奥瑞纳鼻腔里重重的哼了两声,仍旧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直到矮人冒险者好话说尽,就差没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