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岁月换你情长-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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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帮你揉一揉。”宋立珩干脆跪在地板上,修长的指尖按在叶静雯右腿的关节上轻轻揉捏,还不忘问道:“饿了吗?我去给你做夜宵。”
孕后期,叶静雯小吃多餐,每天晚上到了这个时候很自然想要吃夜宵。
“好。”她笑说。
“今晚想吃什么?牛奶麦片?三文治?还是……你老公最拿手的云吞面?”宋立珩揉了将近五分钟,才把叶静雯的右腿放下来,接着问道:“还是今晚有特别的要求?”
怪不得有人说,女人是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王后,一辈子的操劳。怀孕的这段日子,她感觉自己当了一回王后,而宋立珩就是小心伺候自己的佣人。
虽然怀豆豆的时候也有姚铭杰在身旁照顾,可是这一次却很不同。源于宋立珩的宠爱和照顾,让她有种慢慢的幸福感和爱意。
“云吞面好了。”叶静雯笑说。
厨房里,宋立珩戴上围裙开始忙碌。他对叶静雯的餐食控制很严谨,就连面条都是购买新鲜的初生蛋,用面粉揉出来的。
叶静雯坐在餐桌旁,感觉这一切都很不可思议。堂堂的宋氏总裁,此刻却穿上了围裙,满手面粉在给自己揉面团。
他在工作上的严谨,全都体现在这些琐事中。面粉和鸡蛋的配方都是严格按照营养师的要求准备的,手法虽然不太熟练,可是认真的男人看起来真的很帅。
“这么麻烦,要不我还是不吃面条了。”叶静雯说。
“不麻烦,很快就好了。”宋立珩的手指修长而灵活,薄薄的面皮在他的手中游刃有余,很快就包成了小巧的云吞。
用面条机切丝,然后下锅,宋立珩的脸容认真,看起来就像在处理几亿的投标工程。他知道叶静雯怀孕以后特别爱吃鲜虾,特意把虾肉切好混入肉馅里。
汤底是虾壳和骨头熬成的,厨房散发着食物的清香。
宋立珩忙里偷闲靠在料理台上,回头盯着叶静雯含笑的脸容,冷不防问了一句:“你有没有觉得,会做饭的男人特别帅?”
“宋先生什么时候不帅了?我还担心公司里的小妖精总是盯着你不放,想尽办法靠近。”叶静雯故作生气地说。
“难道你不知道,现在公司的管理层,除了linda以外全都换成男人了?”宋立珩笑说。
自从罗晓冰事件以后,他开始策划大换血的事。害得linda叫苦连天,说每天对着那帮中年爷们,感觉自己就像进了和尚庙。
“吃吧,吃饱以后早点休息。明天送豆豆和小小到幼儿园以后,我再陪你去产检。”宋立珩把碗搁放在餐桌上,宠溺地摸了摸叶静雯的额发,小声哄说。“我看你怀孕以后,长胎不长肉。”
“太胖不好,生完以后难以恢复。”叶静雯布满地嚷说。
“胖点好,搂住才有感觉。”宋立珩笑说。
然而,计划远远赶不上变化。
凌晨四点,叶静雯是在阵痛中醒过来的。总归是当过妈的人,她连忙推醒身旁的宋立珩,催促说:“肚子痛,可能快要生了。”
宋立珩吓得连忙从被窝里爬起来,摸黑下床开始穿衣服:“别担心,我马上送你去医院。不,我先给妈打个电话。”
“算了吧,三更半夜别吵醒老人家。我们先去医院,晚点再说。”叶静雯忍痛愤怒说:“别忘了告诉李姨,让她明天通知老张过来送豆豆和小小去幼儿园。”
因为二胎的缘故,叶静雯生产的过程比较顺利。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手术室门外时,护士已经把她推出来了。
宋立珩这辈子都无法忘记这一天清晨的情景,阳光明媚如画,他独自守在手术室门外,终于盼到了妻子出来。
护士手中抱着皮肤皱巴巴的婴儿,笑着递给宋立珩:“恭喜宋先生,是儿子。”
宋立珩愣住了,双手久久无法伸出。他盯着护士怀中的小人儿,粉嫩的小肉团,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接手。
“他跟豆豆出生的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叶静雯虚弱的声音传来,彻底把宋立珩从发呆的状态中抽离。
他大步走到推床边,旁若无人地弯下身,微凉的唇瓣贴上了叶静雯因为失血过多的嘴唇。
他捧着她的脸颊,就像捧着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就连身旁的护士都看得脸红耳赤,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偷笑。
许久,宋立珩才抬起头,眼眶微红。新生命的感觉很奇妙,那是一种爱情与血肉交织,才能缔造出世间上最美妙的感动。
窗外的阳光照亮了宋立珩俊朗的脸容,他的目光含着一如既往的深情,盯着脸色苍白的女人,轻声道:“辛苦了,老婆。谢谢你,圆满了我的人生。”
***
我曾固执地守着岁月,期盼能换你一生情长。
多年前与你牵手走进婚姻殿堂的那天,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而正确的决定。纷繁褪去,平静归来,愿余下的日子有你深情相伴,此生足矣。
&正文完&
第二卷 情深不寿 第194。岁月情长4(宋浩天VS苏小小)
初夏的晚上,狂风肆意地敲打洁净的落地玻璃窗。今年海市的雨水特别多,可是今夜的这场暴雨却是入夏以来最猛烈的。
“轰隆”的一声响起,宋秋雅吓得合上笔记本电脑,光着脚丫跑上床,搂住半人高的小熊肩膀拼命地颤抖。
从小到大,她最怕的事情便是打雷下雨,可是这个城市的雷雨比任何地方都要多。
“轰隆……”的声音再次响起,宋秋雅吓得把头撞入小熊的怀中,感觉浑身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不怕不怕,打雷而已!”宋秋雅在作自我催眠。
不知过了多久,她便在迷迷糊糊中睡过去了。梦里她又回到了十六年前的那个春天,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准备到郊区游玩。
宋秋雅那时候还叫苏小小,生长在海市郊区的一户普通的人家。爸爸是小学教师,妈妈是银行职员,平淡而幸福的童年,是她这辈子难以忘怀的回忆。
可是,苏小小的噩梦是从当年的那个春天开始。在去郊区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一辆超载的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失控导致连环车祸。
爸爸失血过多在送医院的路上因为伤重不治走了,妈妈死命把女儿护在怀中,全身多处骨折,也在送医院一周后离世。
从此,苏小小成了孤儿。她被送到舅舅家里,可是好赌成性的舅舅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不用说只有四岁半的宋秋雅。
舅舅输光了姐姐的车祸赔款,还打起了外甥女的主意。那时候他财迷心窍,把苏小小以两万块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老三的人贩子。
宋小小在逃亡的路上,认识了一个叫豆豆的小男孩。两人从人贩子手中逃跑,辗转找到了豆豆的父母。
也许上天对这个命途波折的小女孩生了怜爱,豆豆的妈妈是个温柔善良的女子,把苏小小接回家抚养,并且有了新的名字:宋秋雅。
苏小小是秋天出生的,所以豆豆的妈妈特意给她取了这个名字。
“叩叩……叩叩……”门外响起了吵杂声,宋秋雅从浅睡中醒过来,不满地嚷说:“三更半夜,怎么还不睡觉?”
爸爸妈妈前几天旅行去了,弟弟宋景天读高中住宿不在家。这个时候会敲响宋秋雅房门的,就只有那个可恶的宋浩天。
“快开门!”宋浩天敲得更起劲了,还不忘调侃说:“胆小鬼,快开门!”
宋秋雅怒了,连忙跳下床跑去开门。
宋浩天穿着白色的t…shirt和篮球裤,正站在门外露出委屈的神色。
“干嘛?扰人清梦真的很讨厌!”宋秋雅抬头盯着宋浩天,嘴角抽了抽骂道:“该不会想要问我借论文抄吧?不好意思,没门。”
说完,宋秋雅就要把门甩上,却被宋浩天的半边身体挡住了。
“喂……门夹着我的胳膊了。”宋浩天灵活地把身体探进来,手中还拿着一个笔记本。“明天是毕业论文的最后期限,江湖救急!麻烦了胆小鬼!”
“你才是胆小鬼!”宋秋雅毫不客气地扯住宋浩天的衣领,用力往后拉。“明天还要答辩,我得早点休息。”
宋浩天露出受伤的表情,用笔记本敲了敲宋秋雅的额头骂道:“我的电脑坏了,借你的用一下嘛。”
“你可以用景天的,或者妈妈的。”宋秋雅很讨厌宋浩天这种临急抱佛脚的态度,明明毕业论文已经选好题很长一段时间了,他非要拖到最后一刻才赶工。
而且他们是同一个专业的,抄袭会很容易被发现。
“要是明天交不出论文,我死定了,老爸一定会封锁我的经济。”宋浩天一改强硬的态度,改为抱住宋秋雅的胳膊,苦苦哀求道:“求你了,我的好姐姐……我约了同学下个月去摩洛哥,要是老爸这个时候封锁我的经济,我活不下去了!”
宋秋雅不屑地盯着宋浩天,没好气地说:“你被爸爸经济封锁,又不是一两天的事。而且我们同专业,抄袭也太明显了吧。”
“没事没事……不同的导师!”宋浩天使劲把宋秋雅往床上推,自己却毫不客气地坐在一旁的书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准确输入密码。
宋秋雅从床上爬起来,怒吼道:“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脑密码?”
“不是你的生日,就是你的手机号码。”宋浩天熟练地操作了一番,然后翻出宋秋雅存档的论文素材,最后掏出口袋里的u盘插上。“放心,我知道你引用过的素材都做了标记,我尽量避开就行了。”
宋秋雅无奈地摇了摇头,身体软绵绵地倒在床上小声嚷说:“算了,用完记得帮我关电脑。”
“行了,你睡吧。”宋浩天的神色专注,盯着笔记本电脑不再说话。
他刚洗完澡,身上散发着好闻的薄荷味,头发还是半湿的,刘海半遮住了那双深邃而明亮眸子。
这个年纪的男孩,身上散发着阳光的气息。尤其是宋浩天,因为喜欢户外运动的缘故,双臂肌肉的线条流畅,胸肌结实。加上家境殷实,长相帅气,放在青春偶像剧里是那种可以让无数女生尖叫的男神范儿。
因为妈妈的刻意安排,从小到大两人都在同一个班上,直到大学也从没分开过。宋秋雅没少帮宋浩天收情书,可是这家伙却对那些春心荡漾的小女孩不放在眼里。
倒是宋秋雅,从小到大都是性格强悍的优等生,父母和老师的重点保护对象,班上的男孩子都不敢轻易靠近。
偶尔有几个不怕死的,曾偷偷在宋秋雅的抽屉里塞情书,都被宋浩天发现然后向父母打小报告。她恨得牙痒痒的,发誓这辈子要是嫁不出非撕了他不可。
“看什么看?羡慕我的胸比你大吗?”宋浩天突然勾唇一笑,扭过头调侃说:“我说你身上哪里都发育得好,除了胸部。”
宋秋雅顿时气炸了,她从小长得高挑,容貌出众,可惜胸部强差人意。
“关你什么事?”她抓起身后的枕头,恶狠狠地朝宋浩天砸过去。
宋浩天反应及时躲避过去,还不忘嘲弄说:“回头让妈妈给你炖木瓜,听说能促进发育。”
“再不闭嘴,马上回自己房间写论文去!”宋秋雅下了逐客令,眼前这个可恶的男孩总是“一言九顶”,每次都能把她气疯。
“行了,快睡吧。”宋浩天收起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要是我天亮前赶不出论文,教授会杀了我。”
宋秋雅没好气地拉过被子,侧身闭上了双眼。
“都多大了,还抱着小熊睡觉,还不如找个男人抱抱。”
“闭嘴!”
窗外的雷雨还在继续,可是因为有宋浩天在身旁,宋秋雅很快再次进入了梦乡。这一次,她睡得很踏实,梦里却不再是阴霾,而是大片大片的阳光。
自从五岁那年被叶静雯收养以后,宋秋雅从孤苦无依的小女孩,摇身一变成了宋家的掌上明珠。
她一直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从小到大都很乖巧,读书十分用功。小时候当宋浩天看电视玩游戏的时候,她手里拿着的都是书本。
再长大一点,宋浩天每天放学都会混在球场上,而宋秋雅的身影只会出现在图书馆或者自修室。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足够优秀,才能继续留在宋家,成为养父母眼中乖巧听话的女儿。
很可惜,无论宋秋雅怎么努力,考试的成绩却总会在一个人之下。宋浩天读书不用功,可是天生聪慧,每次考试前两晚只要努力抱佛脚,成绩都会比她好那么一点。
曾经有一段时间,宋秋雅感到很自卑。就像她的身份,虽然叶静雯对三个孩子一视同仁,可惜敏感的她总会觉得自己不一样。
尤其每次带着两个弟弟到宋宅玩的时候,宋秋雅都能隐约感受到爷爷和奶奶看待自己的眼神并不一样。
毕竟,宋浩天和宋景天是亲生的,而她只是叶静雯收养回来的。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高中,自从上了高中宋浩天的成绩开始下滑,只勉强达到中等的程度。就连大学,都是挨着分数线上的。
对于宋秋雅来说,就是这种学习上的优越感,支撑着她走过大学的四年。因为每次取得奖学金的时候,叶静雯和宋立珩都会很欣慰。
这种自卑和敏感的小心思,一直伴随着宋秋雅长大。她希望有一天能靠自己的能力,站在事业的巅峰上,让宋家为她感到自豪;她希望有一天,大家能因为优秀而忘记她的身份和过去,看待她的眼神不再搀和怜爱,而是发自内心的赞赏。
所以大四的这一年,很多同学都为了工作或者恋爱而忙碌,宋秋雅却一刻也没有松懈。她努力考取英国的建筑设计学校,并成功获得了全额奖学金。
这家学校的建筑系很难考,可是宋秋雅却凭着自己的努力做到了。
外表严肃的宋立珩一直是宋秋雅往上爬的动力,唯有得到他的赞赏,她才感觉自己一直以来付出的汗水是值得的。
梦里亲生父母的容貌已经变得模糊了,这些年陪伴宋秋雅的是宋氏夫妇,处处为难自己的宋浩天,还有乖巧听话的宋景天。
“起床了……”
耳边响起了熟悉的男声,宋秋雅翻了个身睁开双眼,一张俊朗的脸容随即映入眼帘。
“几点了?”
“九点。”宋浩天已经换上了白色的衬衣和牛仔裤,看起来阳光又帅气。“再不起床,就要迟到了。”
宋秋雅吓得从被窝里钻出来,朝着宋浩天大声吼道:“答辩十点就要开始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叫我起床!”
“我看你昨夜睡得很晚,打算让你多睡一会儿。”宋浩天的双眼通红,想必昨夜为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