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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妙拐圣僧-第45部分

小说: 妙拐圣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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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注意,最适合她。

一场学术报告,少说也要讲四个小时,中途自然少不了休息。我虽然人在台上讲,但心思从来没有从月升身上离开,这丫头不出所料地一到开讲就打瞌睡,到中场休息了就去吃吃喝喝。这里的点心都是甜食,小孩儿吃了容易长蛀牙,月升可以正大光明的吃独食,阿菡就只能抹眼泪看着她吃。

阿菡这个小丫头跟月升太像了,连假哭的撒娇招数都如出一辙,偏偏我又最吃这一套,只好认命地走过去抱起小丫头安慰。月升熟悉阿菡的套路,才不管她呢,一见我来了,索性把阿菡丢给我,自己去找好吃的。

我试图以大眼瞪小眼的方式转移阿菡的注意力,可这小丫头眼尖得很,远远一看,妈妈还在吃独食,就更委屈了。

“爸爸,妈妈坏坏!”小丫头握着拳头跟我告状。

我想起早上被太阳蛋打败的悲惨经历,深以为然地点头:“对,她坏坏。”

“阿菡上一次偷吃糖糖,妈妈惩罚阿菡陪爸爸洗碗,这次妈妈也偷吃糖糖,惩罚妈妈洗碗!洗碗!”

“唔……”我认真深思了很久:“怎么办呢,不管是让阿菡还是妈妈洗碗,爸爸都舍不得。”

“……”爸爸,上次阿菡洗碗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闻教授?”一个试探性的声音传来,她用的竟然是不甚标准的梵语。

我回头一看,一个穿着金色礼服,留着卷曲银发的欧洲姑娘不知从哪里拿来两杯红酒,向我走来。

我微微颔首,用梵语回了一句:“你好。”

阿菡听不懂我们俩的语言,又惊奇于这位欧洲姑娘与她截然不同的外貌,一时间被吸引过去,连要糖的事都忘记了。

“闻教授,我是露丝,曾听过你的《佛家经典与现代人生》讲座,还给你送过花,你大概会有些印象——哦!多么可爱的小女孩儿,这是您的妹妹?”说着,她把她喝过的那杯红酒递给我。

我愣了愣,这位姑娘可能记性不好,记错了酒杯,我摆了摆手,表示并不记得她:“我不喝酒——这是我女儿。”

她明显地一怔:“您已经有女儿了?”

我点点头。

她短暂地走了会儿神,像是突然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一般,妩媚地坐在我面前的桌子上,连眼神都变得烟视媚行起来,用梵语在我耳边低声呢喃:“既然你连女儿都有了,想必也是个知冷热的人,怎么样,讲座过后要不要喝一杯?或者开车兜兜风,我的车技还不错。”

“……”我反应了很久才明白她的弦外之意,用来传承佛法的梵语被她用来描述这样的事情,我只觉得浑身都难受。

“闻远~”这时,月升端着一小盘吃得走了过来,直接塞了一块蛋糕进我的嘴里,兴奋地道:“我发现这个抹茶蛋糕好好吃啊,你快尝尝好吃么?”

我无视阿菡怨念的小眼神,乖乖咽下蛋糕,用中文说:“很好吃。”

那个欧洲女人竟然丝毫没有被这样的变故吓到,反而继续盯着我看,像是在等我的答案。

月升这才注意到原来还有这么个外人存在,于是放下小蛋糕,把阿菡抱了过去,对她歉意地笑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在讨论学术问题,打扰了吧。”

我自然地揽过月升的腰,礼貌一笑,用流利的梵语说:“如你所见,我很爱我的妻子,并且她比你漂亮。”

我抬了抬手,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幸好她还是个识趣,向月升友好地笑了笑,用梵语对我说:“打扰了,希望下次有机会再见。”

“再也不见。”我用梵语毫不留情地说。

月升挠了挠头:“她跟你说了什么啊?”

我低低一笑,在月升脸颊上印了一口,轻声说:“她说你很漂亮。”

作者有话要说:  《妙拐圣僧》的主线剧情到这里就全部完结了,明天还会写一章白莲花的番外,作说里有本篇文的后记,基本跟月升无关,大家可看可不看。最后,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鼓励,我的新文《快穿之星座攻略》即将要开了,欢迎预收,来跟我一起吐槽十二星座~

☆、11。21独家发表

在东篱国,大家都叫我薛婉玉,月升则一直叫我白莲花,但他们都不知道,我的本名叫许门捷。

是的,就是那个门捷,发现了元素周期表的伟大化学家门捷列夫的门捷。

这个名字是院长妈妈给我起的,因为她的爱人是一位化学老师,她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就认了我做干女儿,给我取名门捷,当成两人爱情的结晶。

这么听起来很浪漫对吧?院长妈妈也是这么觉得的。

可我的同学们一听我名字的由来,都觉得很奇葩,很脑洞……其实我也是这样觉得的。所以我不喜欢别人叫我许门捷,还不如叫那个谁谁谁来得好听。

院长妈妈比较传统,坚信“抓周”会让孩子健康成长,并且指明孩子未来的方向。所以就算捡到我的时候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生日,但她还是很用心的看黄历,挑了个良辰吉日来给我抓周。

而且这个周抓得非常之走心,院长妈妈除了准备了传统上要准备印章、书、算盘、钱币、玩具、笔、墨、纸、砚等,还准备了一般人不会准备的鼠标、炊具、手机、化妆品等等……按道理来说,这么多琳琅满目的东西,三次都抓到同一样的概率小之又小,可偏偏我就是这么神奇,来来回回抓了三次,都抓了一张元素周期表。院长妈妈顿时就觉得,我这个名字取对了。

于是,我跟化学的不解之缘就开始了。

也许一开始只是因为院长妈妈的期待,但我很清楚,长大之后的我是真的喜欢化学这一门科学。我想,我去学化学一定是上天的旨意,是命中注定的。

在化学的世界里其实特别简单,所有东西都是由分子和原子在一定规则下排列组合而成,我们研究出它们的性质和变化规律,就可以轻轻松松改变一个物质的状态,创造出全新的物质。打个最浅显的比方,原始社会时期,我们的祖先钻木取火、利用火烘烤食物、寒夜取暖、驱赶猛兽,充分利用燃烧时的发光发热现象,这就是化学最原始的应用。

我慢慢长大,考上了全国top2的大学,选择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导师也很看好我,哪怕我只是个本科生也愿意带着我一起做研究,眼看前途一片大好,就要毕业挣钱报答亲恩的时候,院长妈妈却生病了。

淋巴癌中期,化疗等于慢慢等死,不化疗等于慷慨赴死。

在我和爸爸的支持下,院长妈妈选择了勇敢的化疗,但仍然挽救不了她江河日下的身体,反而还带来了脱发、恶心、厌食、失眠等一系列的后遗症。看着院长妈妈吃了吐,吐了吃的痛苦模样,我几乎要疯掉了。

我的专业再强,研究的课题再伟大,可我还不是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受尽磨难,却束手无策?我甚至恨自己当初为了选择了化学,而没有选择医学,这样当亲人面对重大疾病和痛苦的时候,也不至于如此无能为力。

后来,我索性连课也不去上,研究也不做,就专心陪着院长妈妈走完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眼看着她日渐消瘦,吃不下也睡不着,让我差点跟她一起崩溃。就是在这样紧张的情绪下,我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了流行于国外的分子料理。

分子料理的理论就是研究食物在烹调过程中观察、认识温度升降与烹调时间长短的关系,再加入不同物质,令食物产生各种物理与化学变化,在充分掌握之后再加以解构、重组及运用,做出颠覆传统厨艺与食物外貌的烹调方式。

但其实它就和我的专业一样,听起来高大上,其实很简单,说穿了就是运用物理或化学的理论于煮食之上,将食物的分子结构重组。它可以让马铃薯以泡沫状出现,让荔枝变成鱼子酱状,据说有鱼子酱的口感,荔枝的味道。

分子料理当然拯救不了院长妈妈江河日下的身体,但是却能让她变得有食欲,生活起来舒心一些。于是我立刻借了学校的实验室,运用我的知识去做分子料理。

我第一次做的时候没做好,把太阳蛋做成了冰淇淋的样子,最后还烤焦了;第二次我整装出发,做了一个蘑菇肉饼,结果蘑菇捣碎得不均匀,饼上呈现出颗粒状,一点也不像真正的肉,第三次我又做了蛋卷小黄瓜,结果黄瓜打出来是青色,一点也不像蛋卷……

经历过无数失败之后,我终于有了几道拿得出手的分子料理,比如西瓜鱼子酱,番茄牛排等等,院长妈妈都很喜欢吃,气色也越来越好。最后她索性出院,不再化疗,岁月静好的过完人生的最后一段,我和爸爸都陪在她身边。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科学的意义。它不仅仅是起着推动人类进步、改变人类生活这样崇高而伟大的作用,更加是从细微处改变我们的生活,应用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予着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实惠,尽管我们并不能经常察觉。

我想,这就是我学化学的意义吧,也许还真的是命中注定,我许门捷注定就是要成为祖国第一个诺贝尔化学奖的得主。

然而,人生的意外总是辣磨多……

我穿越了,在看电影的时候莫名其妙睡着了,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完全架空的时空——东篱国。

你不用说扯淡,我也觉得很扯淡!我堂堂一个即将研究出新材料,改变高分子排列组合研究新材料的未来大科学家,竟然穿越到了一个连烧杯和玻璃棒都没有的古代,是猴子请我来搞笑的吗?

然而事实就是事实,不会因为我的不相信或者不接受而改变半分。我只能淡定安然地做起了薛侍郎的便宜女儿薛婉玉,起码她的名字比我那个“许门捷”好听多了吧?

大概是我太容易满足,这样一点小小的安慰就让我在东篱国生活了下来,然后遇到我命中注定的克星——小侯爷。

为什么说是克星呢?因为他整天都打扰我研究星球的运行轨道和天体物理的计算公式以及人与地球的质量比。

穿越时空说来很扯淡,但其实却实是一个尚未研究出确定结论的物理现象,本着严谨的科学精神,我们不能否认它的存在,也不能确定它的存在。虽然我是个学高分子的,但理科都是相通的,所以我也懂那么一点物理。

我觉得我穿越过来一定是因为地球和某个未知天体运行的轨道改变,从而使地球内部的磁场发生了变化,而恰好我身上的磁场强度适宜,质量又足够被吸引,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了。

所以,只要我能算出这个磁场出现的稳定数据,我就可能穿越回去。

于是我满怀着信念做了无数测试和假设,日以继夜的计算磁场和引力,偏偏小侯爷总来打扰我。

第一次,他带我出去游湖,准备了无数美酒佳肴,然后问我:“卿住清河头,我住清河尾。日日思卿不见卿,共饮清河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我一脸懵逼:你在说什么啊,老娘怎么知道?

他说:“只愿卿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

第二次,他带我去放孔明灯,精致的纸灯,玲珑的装饰,铁画银钩的字迹,一看某格就很高,灯上写着:愿我如星卿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他问我,这个孔明灯好看么?

我深沉的点头,在心里默默计算除去风力因素孔明灯每秒的上升速度是多少米每秒,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坐着孔明灯上天,然后穿越回去?

第三次,他带我去踏青。这回总算他瞎猫碰见死耗子,我确实很喜欢爬山之类的户外运动,加上当时正值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景色好看得很,我就兴奋地跑上山了。

不过这货娇生惯养的,体力还不如我,折折腾腾了好久才到山顶,气儿都没喘匀呢,就对我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爬山这么久,早就口渴了,我一听有木瓜,赶紧让他拿出来分享,谁知这货就是个嘴把式,找了半天也没有木瓜,最后塞给我一块玉佩,说是传家宝。可我只想喝口水而已,要玉佩干嘛?郁闷!

……

总而言之,他就像一块牛皮糖一样粘着我,怎么甩也甩不掉。在他第N次约我出门之后,我总算想通了他大概是在追我。可我堂堂一个大科学家,怎么能做耍暧昧的渣女呢?当然得果断拒绝了!

然而,我的便宜老爹薛侍郎并不同意。

便宜老爹总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生而为女子,便该安安分分的在家里绣花织布,遇上一个好男人,尤其是小侯爷这样德才兼备的,必须好好把握。

恕我不是很懂他“德才兼备”的概念……

总之,在便宜老爹的强制干预下,我不但不能拒绝小侯爷,还每天都被赶出门跟他约会。我觉得我必须得想个委婉点的拒绝办法了,于是我约他逛街。

在现代,男人最不喜欢的就是陪女朋友逛街了。于是我极尽挑剔之能事,嘴上一边把小侯爷嫌弃得一文不值,一边让他给我买了四个家丁都拎不完的各种东西。他的钱袋早被我买光了,但是还可以记账,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天之内把京城所有店铺都逛了个遍,买到带来的家丁仆人都腾不出手拿才堪堪作罢。

我心想,我这么过分他肯定会发火,也不知道买的这些东西能不能退,回头他一怒之下让我还钱怎么办?我卖肾也还不起吧……

我心里忐忑,他却表现得很自然,逛累了还请我在望岳楼吃饭,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来的,点的竟然都是我喜欢的菜。我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他几乎不下筷子,一双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活像我欠他几百两银子。

好吧,我可能不止欠他几百两银子……

稀里糊涂地吃完了东西,他恭恭敬敬地送我回去,难得的是这里他连诗都没有念就走了,看着他形单影只的背影,我总觉得他以后再也不会来了,心里无端有些落寞。

咦,不对,我落寞个什么劲儿?我明明应该放鞭炮庆祝啊!!!

回府后,便宜老爹一个劲地追问我今天发展的怎么样?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是不是算聘礼啊?

我被他问得烦了,索性把自己包在被子里蒙头大睡,便宜老爹无奈地摇摇头,也不好意思再打扰我了。

不过没过多久,我就又被府里的下人吵醒。

“小姐,小侯爷给你送礼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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