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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情赊美人心-第17部分

小说: 情赊美人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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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一想,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说完之后,他也不再开口,只挟起一块羊肥入口,兀自有滋有味的慢慢嚼着。

“大人他虽勇猛无畏,足智多谋,可一直无妻不妾,平日连个妓都不召,酒也很少沾,营里的不少兵蛋子还常私下说起此事,本以为大人早年年纪小,还未开窍,如此看来,却是早有意中人啊?如今老夫人已过三个忌日,大人是否要娶妻了呢。”其中一个百夫长道。

大人娶妻那是喜事儿,另一个百夫长听罢,也跟着凑热闹笑道:“只是不知道大人中意的是城里的哪一户?莫非真是曲家的那位?”毕竟城中这些官员富户,也只有曲家与谢大人关系不错,曲家有意将女嫁于大人,这事儿可是无人不晓的。

“哼,大人乃堂堂朝廷官员,怎么会娶一个商户之女,也不怕人耻笑。”郭兴哼了一声,倒了碗酒,咕咚了一下喝了进去。

“不是曲家,那是哪位文吏的千金?”百夫长想了想,实在想不出什么哪个官员手下有待嫁之女,手下的几个小兵早上跟他说起,他也有些好奇,借着酒劲儿便套了套话儿。

“那当然是……”

“大人!”门口突然走进一个人,王骥与张献最先看到,直接站起身打断了郭兴的话,其它几个也是赶紧闭口站了起来。

谢承祖阴沉着脸,扫了眼院子那口不伦不类的锅,也不理这几人,直接进入到府邸。

原守备无德无能,偏爱奢侈享受,将这府建的是富丽堂皇,谢承祖进入卫安城,直接便将此私人府改成了守备府,可即便如此,这后院里仍是环抱池沿,白石为栏,一片松木假山泻于石隙,即使寒冬之中,也是满树的绿意,颇为逼真精致。

几个武官一向粗鲁惯了,不懂什么风花水月,在此院角支起了锅,抱了柴来,干起了焚琴煮鹤,十足刹风景之事。

踏过庭道院落,谢承祖一路进入前厅,迈入书房。

坐于一张花梨大理石案前,微微蹙眉,沉默不语,稍许,才唤了人召了张献进来。

“大人!”张献一进书房,便拱手道,心中还有些忐忑。

“你的手下兵士中,是否有善掘,椎埋之人。”谢承祖抬眼看他问道。

张献一愣,掘冢,椎埋那是盗墓的小贼干的事儿,不过大人还真问对了人,校尉,副尉,铳兵之中,他手下的兵是最乱的,何为乱?就是并非出身行伍,而是半道自愿加入讨伐鞑子的壮士,当初本都是跟在大人手下,但肯定有些刺头不服管教,为防一块臭肉带来满锅汤,就将这些扎手的刺头编入一军,其中既有身轻如燕的飞贼,又有打过家劫过舍的大盗,三教九流倒是全了一半。

难道大人无山匪可劫,打算盗前朝的什么主公皇陵了?这倒不失为一个来钱道儿,只可惜,这种能弄到钱的皇陵不好找。

张献心知,大人现在为银子的事发愁,见此一问,细细一想,便道:“正有一人,名李朝,他不仅善于掘冢椎埋,开天窗,过窑口,钻墙取物都极是擅长。”不过听说他的家人皆被鞑子所杀,恨不得饮鞑子的血,难得有这样的血性,正好也是缺人之际,便被招入军中,可惜此人难免手痒,总是惹出诸多事端,让张献烦不胜烦。

“可有开锁匠?”

开锁?这墓地也有锁吗?

张献忙道,“锁匠没有,不过有一毛头小兵,未入军时人称踏早青。”踏草青,那是天未亮时撬门偷东西的。

“想必撬个门锁是不在话下的,若大人想找开锁的,这个踏草青他爹倒是擅长……”

连谢承祖的眉头都挑了一挑,这张献手下的兵都是从哪个三教九流之地挑了出来,倒也多才多艺。

可再不入眼的技艺,关键时候也能派出大用场。

“你将两人带到书房,我有事吩咐。”说完又道:“你与郭兴也一同过来。”

“是!”张献出去后,谢承祖取出几张纸,翻看了半晌,放在了桌上。

无人知道四个人进了书房说了什么,直从中午,说到晌下,书房门打开的时候,还隐约听到几人带着兴奋又铿锵有力的话。

“……属下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

回到宅院的檀婉清,此时躺在软垫之上,手里拿着半块小枣糙米糕,半晌也未往嘴里送一块,不言不语的也不知在想什么,脸色也不像往日那么舒坦。

旁边的瑞珠却是一脸天要塌了的表情,急得快要哭出来,“小姐……”

檀婉清还在愣神,未回应。

瑞珠却忍不住了,她坐在檀晚清身边,声音有点抖的道,“小姐,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走的时候明明锁好了大门,怎么回来时,门是敞开的,锁也没有坏,还有,小姐回来的时候,怎么会跟一个男人共乘一骑?那,那人是谁?瞧着样子,莫不是真的是那个,谢大人吧?他一个守备怎么会……

他是五品官,怎么会做出这等事来……小姐,自,自古男女授受不亲,他这般不合礼数,是,是要被人垢病的,他要这般,小姐也要被人说三道四,他要是……”

檀婉清回过神来,简直要被这一串话轰的脑子都快炸了,她将手里的米糕放回到盘子里,用手揉揉额头,才无奈道:“瑞珠,我现在很累,你让我缓一缓,好不好?”

瑞珠立即闭上嘴,但却坐在那里嘴巴憋一了憋,眼晴里的泪珠转了又转。

心里满都是慌张,脑子里都是,那男人把小姐带去了哪里?对小姐做了什么?该不会,该不会是……

越想瑞珠越是发抖。

以前在檀府,有谁敢这般对小姐这般无理,早便乱棍打死,可现在却要生受这样的磨难,之前路上的几个解差对着小姐一路垂涎,得不着手时的嘴脸更是丑陋不堪。

接着又想哀哀的想到,她家小姐在檀府二十年,郑家的大公子那么喜欢她,就算已定婚,也未让他拉一下手,如今却被那么一个小小的守备官占了天大的便宜。

她甚至有些惊恐的想,小姐之所以这般,是不是因为自己走时没有锁好门,被人破门而入,恐怕是她害的小姐,害的小姐……

瑞珠这下不说话了,却是跪坐在自己旁边,一个劲儿的哽咽,吵的檀婉清长长的叹了口气。

“什么事都没有,你不要瞎想,钥匙是我给的。”

“可是小姐,为什么……”

说了一句后面就要解释无数句,檀婉清现在真的满腹的心事,却无从说起,看着瑞珠半晌,不过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只得放柔声音安抚道:“瑞珠,我饿了,给我做碗粥吧。”让我好好想一想,待吃完了粥再与你解释罢。

瑞珠只能擦了擦眼泪,下地穿鞋,去了厨房。

屋里终于恢复了平静,她侧倚着垫子,翻了个身,衣袖滑下来,露出了手腕发红的指印,她的皮肤自小比旁人薄嫩,也来的娇贵,不过是微微用力了一点,就留下了痕迹,腕间的雪肌露出有些狰狞的指痕。

她将衣袖放了下来,却是想到回程时,马那般快,几乎让她惊慌之余忽略了身后人,现在想来,马停的时候,他下马,也不无端倪。

冬衣便是衣衫也做的略厚,所以想来其实并不明显,若是寻常女子或许无什么经验,但她却是十分清楚那般状况,她为何下马时忍之又忍。

便是知道,年少的男子,热情而冲动,便是怀着那般的目光去看你,毫无遮挡。

遇到这种事,大概都会脸色酡红,羞愤欲死吧?

可檀婉清却是想到了,那年寒冬,血色淋漓,那个挡在母亲身前眼神倔强的少年郎。

第26章

但喜书画,大多较有耐心,性子极少有火爆的人,便是有,也在作画的漫漫过程中,将脾气消磨怡尽,檀婉清本身便是个不喜动怒的性子,更不提用鞭子将别人抽打见血,这样的激烈举止,在她的生命里,实属凤毛麟角。

那是唯有的一次。

便是如今回想,也能清晰的记起那日街道上的情形。

寒冷的天气,陈旧的街道,血色染红了鞭子,这些都是深刻的记忆点。

当再次想起来的时候,她不得不承认,那件事,是自己做错了的。

尽管她口中一直不肯承认,可心里却清楚的知道,那几鞭里,她是存着怎样的心思,怎样一腔自私的泄愤意图。

她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控制住自己,大概是以往所有的事情堆积起来,实在无处宣泄吧。

当无人在身旁,静寂一片的时候,自己能够面对着内心坦诚,也不再试图为自己找什么解口,确实是有些愧欠的,可又会下意识的为自己的错误找一个必须理由,从而,想起那些不太想记的事。

那些年,在檀府,外表看着虽是繁花似锦,可当真是如别人所见的那般风光吗?

也不见得。

是苦是乐只有自己知道的吧,心里也是满倒苦水,半分不容易。

没有生母庇佑的不懂事儿的三岁女童,便是连府里做饭的厨子,都要暗地里掂一掂,欺一欺的。

都道檀父对旧妻难忘,疼极了先妻骨血,可真到了檀婉清心里,却唯有四个字,人走茶凉,新鲜的继母,帷帐里的温香软玉,便是记着几分又如何,有时也是顾不得的。

檀父后来对她的疼爱不假,可是那么喜爱,不会自己平空而来,不若她天生的便让人爱不释手的雪粉可爱,不若她每日跟在檀父后童言讨喜,不若她花费的心思,对父亲的种种体贴孝敬,再看,必也是无什么差别待遇。

好在董氏虽是爱财,对檀婉清却也未有什么阴狠手段,想她也不过是个女儿罢了,既已定下了婚事,耍什么手段也不值当,除去早年拿着生母礼单时那般的眼红,私下贪墨了些,后来檀府充裕,差的部分,倒是主动以檀府的物件顶替,只不过都是些只能存放入库的大件儿,金银软玉却是难以追究了。

何况,那时的檀婉清,心思并没放在这些内宅鸡毛蒜皮的事物之上。

她日日提心吊胆的,是串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一直晃晃悠悠的悬在半空里,是连带着自己与檀府的命运罢了。

便是有些事,偏偏你明明清楚的知道,明明隐晦的提示,可就是无法朝你预期的方向进展。

比如,习惯被众官逢迎巴结,难掩一脸矜骄之色而不自知的父亲。

再比如,上无主母,董氏娇惯,她所出的一子二女,才十来岁的年纪,便养出了一副天王老子都不能忍的嚣张跋扈的性情。

连皇帝都要听我爹的,除了我爹,谁敢动我,这是何等的气焰嚣张。

若不是当时檀明瑜仅六岁,尚不懂白眼见人,惹不出什么天大祸事,恐也是极大的麻烦。

可即便如此,仍是被人奏上一本,提及檀承济之女枉顾人命,当街策马冲撞,踏死百姓数人之事。

最后被檀父悄悄压了下来,回到府里大发雷霆。

可小女儿眼泪的软磨硬泡,也不过坚持了半月之久,便又解了禁,再度出门,更是风光无限,不仅有更多的小厮陪同,便是连檀婉清也要随其左右,美名为出游,实则看护。

她与谢大人的芥蒂,便是那一日了。

异常寒冷早晨,已到了吐口成冰的程度,天刚亮,檀婉清便被迫出了府。

本就嗜睡又畏冷的她,那一日,还记得心情是极度糟糕的。

可文怡兰瑾,被关了半月有余,乍一出笼,便如脱僵野马,横冲直撞,虽奏本里所说虚夸,并没有数人之多,却曾是也踏死过一个乞讨老妪。

为着不再发生这等惨事,为本来就岌岌可危而不自知的自家父亲,日后再填上种种罪状,她不得不打起精神跟在二女身后。

清晨的闹街,烟雾渺渺,十几匹马蹄身后,跟着的是滚滚黄烟,马速极快,檀婉清几次让文怡兰瑾停下马,可正逢她们娇蛮又任性的年纪,早已是玩疯不顾,两人居然比赛般用力甩鞭向前快速的冲刺,绕着整个城街一圈又一圈。

檀婉清骑在马上,腿内侧已隐隐作痛,许是被颠簸的破了皮,她向来只慢骑而不策马,就连身披狐裘,也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可见速度之快,连脸颊被寒风扫过,都要疼的如被无数细刃细刮一般。

还要不得不跟在他们背后,收拾着一个又一个烂摊子。

发生的过程,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心情恶劣的程度让她一直不想再记起来。

不知何时拐进一条旧街,行人吓的四处逃窜的尖叫,声音直冲脑门,让人嗡嗡作响,檀婉清是想停下来的,根本无法陪着这两个疯了的丫头继续疯耍下去,待要勒马,偏偏那时。

一粗衣妇人被人碰倒在地,别人早已远远躲开,她却吓的傻了似的,呆呆坐在那里。

兰瑾的马已到她眼前,胆大包天的檀兰瑾,有了老妪之事,更是肆无忌惮,竟是拿人练起马技,打算从妇人头顶纵马一跃,可檀婉清却知道她马术之料,当即没有犹豫的抽出了鞭子,给了那妇人一鞭,银鞭本就是母亲之物,通体银色,弹跳有力,虽无甚么力道,却也将人从马下抽移了位置。

妇人滚落得一身黄尘,可却鞭子生疏,未掌握好方向,从兰瑾马下,抽到了自己的马前,此时的她,是进退不得,前方有人,身后又是乘马十匹一直跟随的小厮。

可那妇人却是趴在地上听着马蹄将近,不逃开,却只爬不起,眼见自己的马就要从其身上踏过,躲闪不及,檀婉清不得不再度扬起鞭子。

抽下去的那一刻,鞭尾被冲过来的一个平民小孩儿徒手抓住。

当时的场面之混乱,无疑于十数量车追尾,幸而马匹灵活,躲过了连番的撞击,后面的小厮不敢碰她分毫,宁愿人仰马翻,自己受苦。

那时的檀婉清,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心情,恐怕是早起的烦躁,对寒冷的厌弃,对身体的两位叛逆的妹妹无法宣泄,以及她对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担忧与恼恨,又或者是被那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眼中的愤怒所激怒。

她将鞭子从他手中抽了出来,回手便挥了过去,等到回来神来,已是连抽了三鞭。

虽未用力,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手中之鞭,果真不负见血其名。

那时的她,坐于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个人。

还只是一个孩子,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却充满着屈辱与愤怒。

那样的目光,将她心中的生起的一丝愧疚冲刷的一干二净。

心里不无这样的想法:就连我自己,都要与人妥协,都要苦苦的忍耐,都要时不时的身不由已,都要向人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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