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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手-第1部分

小说: 束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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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泓之



第一章官家小歌

公元960年,五代十国正式宣告灭亡,天下大统皆归苏将元定。而后建国有苏亦可称中原。定都北京,称苏皇太祖,国号元庆。封东西南北四王,以镇九州。苏袭唐制稍改。初大安天下,传至二世,太宗苏守辙,朝内始现党争。后颇有加重之势。太宗二十三年,天下大旱,北有民食人,南有商囤粮,百姓之苦,不甚言矣!礼部侍郎官鹏谏,北方悍民皆可收于南方之王,且严令南商放粮,更加提商税。一时满朝皆惊,不敢同行此书,商贾闻之罢市,将军上书驳回。更有甚者,南之大商苟与外族联合,踞于山中。东南一片,始乱。太宗怜才,未杀,罢鹏之官以平乱,天下稍安。年后春回,旱情略减。

太宗二十五年,万物俱新,新皇继位,国号安南,史称苏皇贤宗,乃太宗三子,名见豫,自号定山,誓平东南之乱。安南二年东南悍民联外族,居山中称山匪而作乱,北王联南王欲镇之,无奈所占地势易守难攻,匪首亦有大将之才,未果。

至此东南一片混乱。

第一章官家小歌

青山村(位于杭城外青山镇旁,前依山后靠水,十分隐蔽)

又是清晨,又是赶集的时候,想必一天中唯有这一刻是充满生机的,可这热闹却阻不去那忧伤。相对于遍地皆伤的东南,这里已算得上是一方净土。即使已有太多愿意或者不愿意的人离开这片故土。

战乱,这个凶残的杀手留着这一地的老弱妇孺任他们自生,看他们自灭。不过对于那些留下来的人来说,死生早已看淡,日子总归是要过的,能活下去就不是苦。

叫卖声响起,商贩也都陆陆续续地来了,不到一会儿,方才还稍显冷清的地,就如此的热络起来。满满的地儿仅剩下一个摊位,那是在角落的位儿。偶尔的一阵冷风袭来,冻得所有人发抖,一****在那位的风口摆了个布棚,也算是挡风,而自己又回去缩着。

不久一个小男孩拉着一大车的青菜,慢慢地向摊位挪过来那速度简直就是病死的老牛在拉车。这也怨不得那孩子,看他也就只有六七岁,不高也不矮,就是有点瘦,一张小脸带点苍白,鼻子倒是挺红,这便显得极其滑稽。他那一身深蓝色布衣怕是挡不住寒风的,只见他牙齿一直在打仗。可能是累了,他那喘息声略微有些重,再瞧他那双拉车的手跟小胡萝卜似的隐约间还能瞅见几个冻疮。

好一会过去他才到达目的地,于是乎一口气松下来那屁股便坐到了车上,还不停地喘着,逗得周围的人是大笑不已。

“小歌儿,今天可是累了吧!”这语气中的亲昵显示了双方亲近,说话的是刚才那个****,她看那孩子好了点赶忙递上杯热茶。

“那里是累了,”男孩接过****的茶一口闷下去,又立马将舌头吐出来,想是被烫得不轻,那模样着实可爱。“今早出门啊,见张伯家的大黑(黑狗)喘着喘着就热得流汗了,我想着是不是大声喘气能赶走那寒气,就试试,哪里是累着,李婶子说错了,错了。”

那孩子说着一派天真,可却叫人听了无限心酸,这大冬天谁不冻得发冷,谁人家不把自家的宝贝藏在家中,真是可怜了这个懂事的娃。

李婶忍着发酸的泪,笑道“小歌说得对,说得对。”她眼中的那份慈爱不容人忽视,说那李婶也是可怜人,年纪轻轻丈夫便去了,一个人拉扯她家那娃,孤儿寡母的生活也着实不容易。

再说那男孩,他是村里唯一的夫子官鹏家的。那官夫子是三年前来到青山村的,为人和善且不说,还常常为村里带来些新物资,可天不怜见就在一年前他从镇上将物资运回时遭到了一伙山匪,不幸的去了,过了几天,同去的人将他背回来后,那孩子母亲一口气没上来也去了,可怜这娃子六岁就成了孤儿。

这男孩名唤淳歌,十分聪明,五岁时更随官夫子去镇里参加童生试,可这年头战乱不断,考试考了还没等批,那主考官就一个闪身跑了,这事就这么搁下来。不过淳歌倒是把卷子默出来请官夫子点评,赢得他爹的一通乱夸,如今也勉勉强强说是个童生吧。童生虽常见,但胜在他年少,便被人传是小神童。

淳歌性子也倔,父母双亡后,硬是不让村里人将他领养去,自个守着几亩地种起菜来,村里人拗不过他,也只能帮点是点,这样一来,淳歌的日子过得还算行。

这天赶集又在村里人的格外照顾之下,这小孩又早早将菜卖完,回去了。

ps新人新书,小陈的一个开始。

第二章 书老板之托

第二章书老板之托

“轰”书斋像往常一样开门。

这书斋开在这小村已经很久了,它的老板姓书,叫什么,没几个人知道。书老板极怪,偌大的书斋不招伙计,就只有他一个人,若要借书便得看他的心情,今个秋高气爽心情好就借了,今个吵吵闹闹心情不好,任你是天王老子,他也不搭理。话虽如此可他的脾气却是出名的好,但让前提是对着那些没有祸害过他的书的人。村里人虽怕他,却也尊敬他。

瞧,这天他又是自己开门了,搬了开了几块木板,见到的不是瞧不着的空气而是刚卖完菜的淳歌。这样的一幅画面是相当奇怪的,一个小孩眼巴巴地看着一位颇有气质的中年人,仿佛在责怪,也有在撒娇的嫌疑。

书老板撇了淳歌一眼:“不进去,傻站着呢。”反正无论淳歌是啥表情,书老板是一概漠视。

淳歌面对如此无良的长辈只能努努嘴,没骨气地进去,心中无限腹议化为喝好茶的动力。气不着他,喝穷他,淳歌在心中鼓励自己道。

书斋里面还是老样子,各类书籍分门别类地摆在一旁,一张茶桌占据了八分之一的位置,好在淳歌看到那热腾腾的开水,不然他还不知道他要郁闷到设么时候。不等书老板招呼他便自己坐好,优哉游哉地等着书老板来,还要气他一气。

果然,当书老板拿书回来时见到这个场景,就有一种胡子往上翘的冲动。亏得他修养好,在心中劝了自个一句,还是平心静气地坐下了。

淳歌瞧着这书老板今天不对劲啊,照平时见到淳歌这幅的德行一定会骂一句,臭小子,然后得瑟得说一句,学学老夫。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蹊跷,于是乎淳歌恭恭敬敬地坐好,整一个小乖孩子的样子。

书老板看他有这表现忍不住说了一句:“臭小子,没白喝我的好茶。”见淳歌听了憨憨地笑了,又接着说道“这本书,你帮我保管吧”说着将一本《老子》递给他,见淳歌没伸手接过,又收回来,右手抚过书面,良久轻叹一口,似是在告别最亲密的爱人,最后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复递去。

淳歌将书老板的不舍看在眼底,这次他没有拒绝,而是虔诚接过,当他看到书面上的老子二字是更是吃惊地看向书老板,别人不知道淳歌岂能不知,这本《老子》是书老板的授业恩师传给他的,意义非凡。淳歌曾经向他借过几次,还被拒绝了,其珍惜程度不言而喻。如今竟托他保管,且看书老板话中的意思,像是要远行。

“己所不欲,勿施于行”淳歌瞧着书老板在言行中流露出的不舍,不禁劝到。自从他父母去后,淳歌的学识就全靠书老板的教导,而他见识更是不退反进。

这书老板和淳歌的父亲像是认识,两人的关系颇有君子之风。淳歌虽不知书老板到底是何方大神,但冲他那周身的气质及那满腹的经纶也能断定,他是隐世的大儒,故常来向他讨教,果真是受益良多。

书老板听到淳歌这句,很是欣慰,他将淳歌当做亲生儿子,倾力相授,临别了,这孩子不关心他要去做什么而是劝他不要违背心意,这份情他领,而现在他要教淳歌最后一样了。

“去乃心之所向,留乃多年习惯,一时的不适是难免的。”书老板道出他心中最真实的话,多年的隐居让他对这方水土有了依恋,可正是这依恋,他才更要离去。

“叔,您心向何方”在淳歌看来,这些年的这些日子很安稳,就算他的父母去了,他也认为这是命,有生必有死,他并没有过多的将伤心表现出来,只是有些许不舍,他没有改变自己的生活但却换了一种方式。

“我愿天下太平。”书老板淡淡的一笑,竟有一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一时间淳歌觉得自己离书老板很远,故问道“叔,天下太平与一方安定有何区别?”

第三章 临别之教

第三章临别之教

书老板看着淳歌,仿佛要将他看穿,同时他也很庆幸,淳歌将这个读书人的通病问出来。

自古以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就注定了读书人在人的印象中是高人一等的。而读书人在家中寒窗苦读,多数人是为了搏一个锦绣前程,能有几个会胸怀天下呢,这就将读书带上一种功利,以己为先的自私。既然以己为先,就免不了只扫自个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故读书人,好的自然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次点,便是求得一小片的安宁,最坏的,更有卖国求荣的。

姑且不论那些高风亮节之士,单说现今最多的软弱与半软弱两派,就是过分的去保护自己现有的安定。这就是病,一种隐藏在高贵皮囊下的自私。而淳歌就是那半软弱一方,他虽不似软弱一派只求自身安稳,却把目光放的太小光顾自己的一隅天地。这就是病,一种名为自私的病。

好在淳歌如今能提出来,就算他不说书老板也会告诉他。

“这个区别,在于人心”,书老板抿一口清茶,再接着说道“胸怀天地者,往往居高临下,以求长治久安;片隅之安者,往往视从门缝,不顾大局,故不可久安。”

淳歌听著书老板的话,看着桌上的茶,愣在那。书老板也不催他,这种道阑能让他自己领悟方可利于他一生的发展。

不知换过几杯茶后淳歌终于开口“我不求天下,只保一方,再说心在一处不更能专注,不更能长守吗,且事需量力而行,我,气短志也不长,怎能顾天下,再问世间能有几个如父叔般的人物?”

“问得好!”书老板捋着他的胡子大笑,“这世间确实无几人如我,这天下尽是懦夫。可连担当的勇气都没有,这天下还能在,若天不在,这地还能在吗?”。书老板见淳歌不答又接着说“再说,这担当可是生来就有的?只有在经过一番彻骨的疼痛后,方能得到勇气。”

“叔是希望淳歌也有这样的勇气吗”淳歌问得真诚,若书老板的回答是肯定,淳歌定会让自己做到。

“不”书老板看向淳歌的目光越发慈爱:“我只愿小歌,不要学会逃避,再重的担若是落到你跟前,我要你量力而行地担起,该放下的时候放下。”

“不懂”淳歌的眼中第一次有了迷茫,也有了不解。

“你若说懂,我才失望呢!你只需谨记,在你的人生里去领会,在你遇事时想到,便可。”书老板说完便开始慢条斯理地收拾茶具。

“淳歌知道了”淳歌在应完后,也加入,收拾的行列。

不久两人就将这一桌都理好。

“我这书斋你记得帮我看着”,书老板说完也不等淳歌的回答,就转身到里间去了。

淳歌看著书老板的背影,仿佛是一棵青松,如此挺拔,他鼻中泛起了酸,眼中涌出了泪,他默默地向他的叔行了个礼,将他对叔的感激化为这微不足道的行动。

第四章 林洎

第四章林洎

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淳歌迈出书斋,谁知这脚像是灌了铅,愣是不肯移动一步,只得稍稍停顿,便在深吸一口气的同时看向了书斋的题字。岁月在上面留下好多足迹,有书叔的回忆,淳歌父亲的痕迹,当然也包括了淳歌的那几年童年,霎时淳歌倒有了几分惆怅。

“我会好好守着这一片”很突兀的,响起了淳歌的话,这一句如誓言般坚定的话由一个七岁的孩子承诺,总觉得少了些说服力,可没有人看到他眼底的倔强,更没有人想到在这个早晨有这么一个孩子说个这样的话。

“为何只有这一片,这壮美河山,偌大国家皆为男儿所守。”一句极为低沉的男声在淳歌背后响起,不解道。

“要国何用,我守得一片清明便有家。”淳歌虽年幼不懂政事,但却知道这东南之乱祸始萧蔷。宫中争,朝中斗,苦的却是他们这些贫民百姓,这样的国,淳歌真心没有感情,甚至不知道守着有什么用,更不屑去守。

淳歌这话胆大,也不知是他年幼无知还是初生牛犊,还在现在正是战乱,天高皇帝远,否则淳歌这句话足够他喝上一大壶,然后被淹死。

那男子一听先是一愣,想是没想到世间会有如此大胆的孩童,随后说道:“守家何用,虚无遍地,一瓦焉可遮身?”男子见淳歌并未回头看他,便绕道前方蹲下与淳歌平视。

不过淳歌似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仍然自顾自答道:“我自安稳,何须片瓦蔽日”

男子听后也只能无奈摇头必须承认淳歌说的确实实情,也并非天下所有人都该为了这国抛头颅洒热血的,他也只能叹道“风雨飘摇间,安字苦难寻。”

男子的这句话既不押韵也不华美,可倒将淳歌吓醒,只见眼前这个人,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真真一个浊世佳公子,女娲造人的极品。

“这位哥哥,见你年岁也不过十四五,怎得如此忧国忧民”淳歌在打量过那男子后,不禁问道。

“兄弟啊,你未离过此处,而我却一路东南行,遍地狼烟,这心中满已是郁结。”男子先前光顾着和淳歌争辩,却忘了淳歌仍是个孩子。但即便如此,此刻心中竟也升起结交之心,就冲着淳歌小小年纪便有如此辩才,且拥有独立的思想,着实是人间难得。

“兄长,如若不弃,可至寒舍小聚”淳歌听他话中之意,便知他胸中定有一番天地。自打听了书老板的话,淳歌急需有一个人帮自己开启通往外界的路,而这个男子无疑是此时的最佳人选。

“荣幸之至,你且前方带路”淳歌的这个提议正中,男子心中所想,因此他根本不用犹豫,即刻便应允了。

大概走了两刻钟,淳歌的家便在男子眼中呈现,他是官宦人家子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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