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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德伯家的苔丝-第53部分

小说: 德伯家的苔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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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心理至少就应该加以修正了。他心里悔恨起来。他又想起了伊获·休特说的话,这些话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忘记过。他问伊茨是不是爱他,伊茨回答说爱他。他又问她是不是比苔丝更爱他?她回答说不。苔丝可以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而她却做不到。

他又想起了苔丝在结婚那一天的神情。她的眼睛对他表达出多少深情啊;她多么用心地听他说话啊,仿佛他说的话就是神说的话!在他们坐在壁炉前的那个可怕的夜晚,当她那纯朴的灵魂向他表白自己的过去时,她的脸在炉火的映衬下看起来多么可怜啊,因为她想不到他会翻脸无情,不再爱她、呵护她。

他就这样从一个批评她的人变成了一个为她辩护的人。因为苔丝的缘故,他对自己说了许多愤世嫉俗的话,但是一个人不能总是作为一个愤世嫉俗的人活在世上,所以他就不再那样了。他错误地愤世嫉俗,这是因为他只让普遍原则影响自己,而不管特殊的情形。

不过这种理论未免有些陈旧;早在今天以前,做情人的和做丈夫的已经超越了这种理论。克莱尔对苔丝一直冷酷,这是用不着怀疑的。男人们对他们爱的和爱过的女人常常过于冷酷;女人们对男人也是如此。但是这些冷酷同产生这些冷酷的宇宙冷酷比起来,它们还算得上温柔;这种冷酷就像地位对于性情,手段对于目的,今天对于昨天,未来对于现在。

他对苔丝的家族历史产生的热情,也就是对专横的德贝维尔家族产生的热情——他以前瞧不起这个家族,认为它气数已尽——现在又让他的感情激动起来。这类事情具有政治上的价值和想象上的价值,他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区别呢?从想象的价值看,她的德贝维尔家世的历史意义十分重大;它在经济上一钱不值,但它对一个富于梦想的人,对于一个感叹盛衰枯荣的人来说,却是最有用的材料。事实上,可怜的苔丝在血统和姓氏方面与众不同的那一点特点,很快就要被人遗忘了,她在血统上同金斯伯尔的大理石碑和铅制棺材之间的联系,就要湮没无闻。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地把他的浪漫故事给粉碎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她的面貌,他觉得现在他可以从中看出一种尊严的闪光,而那种尊严也一定是她的祖先有过的;他的幻觉使他产生出一种情绪,这是他从前感到在血管里奔流着的情绪,而现在剩下的只是一种痛苦感觉了。

尽管苔丝的过去并非白璧无瑕,但是像她这样一个女人现有的优点,也能胜过她的同伴们的新鲜美丽。以法莲人拾取的葡萄,不是胜过亚比以谢新摘的葡萄吗?①

①见《圣经·士师记》第八章第二节。

这样说来克莱尔是旧情萌发了,这也为苔丝一往情深的倾诉铺平了道路,就在那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把苔丝写给他的信转寄去了;不过因为他住在遥远的内地,这封信要很长时间才能寄到他的手上。

就在这时候,写信的人心想,安琪尔读了她的信就会回来,不过她的希望有时大,有时小。她的希望变小的原因是她生活中当初导致他们分离的事实没有改变——而且永远也不能改变。当初她在他的身边都没有使他回心转意,现在她不在他身边,那他就更不会回心转意了。尽管如此,她心里头想的还是一个深情的问题,就是他一旦回来了,她怎样做他才最高兴。她唉声叹气起来,后悔自己当初在他弹竖琴的时候没有多注意一下,记住他弹的是什么曲子,也后悔自己没有更加仔细地问问他,记住在那些乡下姑娘唱的民谣里,他最喜欢哪几首。她间接地问过跟着伊茨从泰波塞斯来到燧石山农场的阿比·西丁,碰巧他还记得,他们在奶牛场工作时,他们断断续续地唱的让奶牛出奶的那些歌曲,克莱尔似乎最喜欢《丘比特的花园》、《我有猎苑,我有猎犬》和《天色刚破晓》;好像不太喜欢《裁缝的裤子》和《我长成了一个大美人》①,虽然这两首歌也很不错。

①以上歌曲都是十九世纪英国流行的民歌。

苔丝现在心中的愿望就是把这几首民歌唱好。她一有空就悄悄地练习,特别注意练习《天色刚破晓》那首歌:

起床吧,起床吧,起床吧!

去为你的爱人来一束花,

花园里面种有花,

美丽的鲜花都开啦。

斑鸠小鸟成双成对,

在枝头忙着建筑小巢,

五月里起得这样早,

天色才刚刚破晓。

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只要其他的姑娘们不在她的身边,她就唱这些歌曲,就是铁石心肠的人听了,也会被她感动。每当想到他也许终究不会来听她唱歌,她就泪流满面,歌曲里那些纯朴痴情的词句,余音不断,仿佛在讽刺唱歌人的痛苦的心。

苔丝一直沉浸在幻想的美梦里,似乎已经忘记了岁月的流转;似乎忘记了白天的时间已经越来越长,也似乎忘记了圣母节已经临近,不久紧接而来的就是旧历圣母节,她在这儿的工期也就结束了。

但是在那个结账的日子完全到来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情,让苔丝思考起完全不同的问题来。有一天晚上,她在那座小屋里像平常一样和那一家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坐着,这时传来敲门声,问苔丝在不在这儿。苔丝从门口望去,看见门外有一个人影站在落日的余晖里,看她身材的高矮像个妇女,看她身材的肥瘦又像一个孩子,她在暗淡的光线里还没有认出是谁,那个人就开口喊了一声“苔丝”!

“哎呀——是丽莎·露吗?”苔丝用吃惊的语气问。她在一年多前离开家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现在猛然长成了这么高的个子,连丽莎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因为长高了,以前她穿在身上嫌长的袍子,现在已经显得短了,一双腿也露在袍子的外面;她的手和胳膊也似乎感到拘谨,这说明她还没有处世的经验。

“是我,我跑了一整天了,苔丝!”丽莎用不带感情的郑重口气说,“我到处找你;我都给累坏了。”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妈妈病得很重,医生说她快要死了,爸爸的身体也很不好,还说他这样的高贵人家像奴隶一样地去干活太不像话;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好。”

苔丝听后愣了半天,才想起来让丽莎·露进门坐下。丽莎·露坐下以后,吃了一点儿点心,苔丝这时也打定了主意。看来她是非立即回家不可了。她的合同要到旧历圣母节也就是四月六日才能到期,但也没有几天了,所以她决定立刻大胆动身回家。

要是当晚就动身,她们可以提前十二个小时回到家里,但是她的妹妹太累了,不等到明天走不了这样远的路。所以苔丝就跑到玛丽安和伊茨住的地方,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们,并请她们在农场主的面前好好地替她解释。她又回来给丽莎做了晚饭,然后再把她安顿在自己的床上睡了,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尽量地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一个柳条篮子里,告诉丽莎明天早上走,自己动身上路了。

……………………

 第五十章

……………………

在钟声敲响十点的时候,苔丝就在春分时节寒冷的黑夜里上路了,她要在清冷的星光中走完十五英里的路程。在人迹稀少的地方,黑夜对于一声不响的夜行人来说不是危险,而是一种保护;苔丝知道这一点,所以就专门拣她在白天害怕的最近的路走;不过在那个时候,路上没有拦路打劫的,加上她一心挂念着母亲的病,所以也就不怕鬼怪了。她就这样一英里接着一英里地走,上了山又下山,终于走到了野牛坟;大约半夜时分,她站在野牛坟的高地上向下面一片昏冥的深渊望去,只见山谷里一片黑暗,在山谷的另一边,就是她出生的地方。她在高地上已经走了大约五英里的路,然后再在低地上走十或十一英里的路,她就走完这次回家的全部路程了。在她下山的时候,那条蜿蜒而下的山路刚好在暗淡的星光下可以看清。她走了不久,就走到了同山上完全不同的土壤上了,那种不同可以用脚踩出来,用鼻子闻出来。这就是黑荒原谷的粘质土壤地带,在谷内这一部分,收税的卡子路一直没有延伸进来。在这些难以耕种的土地上,迷信的流行倒是经久不衰。这儿曾经是一片森林,在这种夜色朦胧的时刻,似乎遥远的和最近的融合在一起,表现出某些旧日的特点,所有的树林和高高的树篱,也显得威严可怖。这儿是追猎公鹿的地方,也是通过针刺和投水而验明女巫的地方,当你从这儿走过的时候,还有一些绿色的精灵嘲笑你,吓唬你;——人们现在仍然相信,这几遍地都是妖怪和精灵。

苔丝从纳特伯利的乡村酒店经过时,酒店的招牌嘎吱嘎吱地响着,回应着她走路的脚步声,村子里没有人,除了她谁也不会听见。在苔丝的想象里,她看见茅屋里的人,肌腱松弛了,肌肉放松了,躺在黑暗的屋顶下,盖着小紫花格子的被子,正在蓄积体力,等到第二天早晨汉姆布莱顿的山顶刚染上朝霞,他们就要起来从事新的一天的劳动了。

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她终于走完了蜿蜒曲折的篱路的最后一段弯路,进入马洛特村;她走过乡村会社游行时她第一次见到安琪尔·克莱尔的地方;那一次他没有和她跳舞,苔丝至今仍然还有一种失望的感觉。在她的母亲住的那座房屋的方向,她看见有一缕亮光。亮光是从卧室的窗户里透出来的,亮光的前面有一根树枝不住地摇动,弄得亮光似乎在向她眨眼一样。等到她能够看清房屋轮廓的时候——屋顶是用她的钱新盖的——她立刻想起了旧日的所有情景。这座屋子是她的身体和生命的一部分;天窗上的斜坡,山墙上的石灰,烟囱顶上的破砖,都和她有着某种共同的特点。在她看来,这一切东西都带有一种模糊不清的特点,意味着她的母亲病倒了。

她轻轻地打开门,没有惊动任何人;楼下的房间是空的,陪伴她母亲的邻居走到楼梯口小声告诉她说,德北菲尔德太太现在虽然睡着了,但是还不见好转。苔丝给自己做了早饭吃了,接着就在她母亲房间里看护她的母亲。

她在早晨见到了孩子们,他们一个个都像是被人拉长了的样子;虽然她离开家只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但是他们的成长却是叫人吃惊的。她现在必须一心一意照顾他们了,因此自己的忧愁也就顾不上了。

她父亲的身体还是同过去一样,害着那种叫不上名字的病,像往常一样坐在椅子里。不过苔丝回来后的这一天,他却特别有精神。他说他想出来一个过生活的办法了,苔丝问他是什么办法。

“我想,我们给英国这一带所有的考古学家都寄一封信去,”他说,“请他们寄钱来维持我的生活。我敢肯定他们会把我的要求当成一件富有浪漫精神、艺术趣味和恰当不过的事来做。他们花了大量的钱去保护古代遗迹,去发掘人的骨头之类的东西;如果他们知道了我这个活古董,他们一定会更加觉得有意思的。最好是有一个人去一个个告诉他们,说现在就有一个活古董生活在他们中间,他们却没有重视他!这件事是特林汉姆牧师发现的,如果他还活着,我敢担保他一定会去办这件事的。”

苔丝急于处理目前一些紧急事情,顾不上和她的父亲去争论他的伟大计划,她虽然接济过家里几次,但家里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当她把家里的事情弄妥当了,这才开始注意外面的事情。那时已经到了栽种和播种的季节,村子里的人许多园子和租种的公地都已经耕种过了,可是德北菲尔德家的园子和租种的公地还荒着。她一了解,不觉大吃一惊,原来他们家把做种的土豆全吃光了,——这真是一个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错误了。她尽快地弄到一些她能够弄到的别的作物种子,过了几天,她父亲身体也好多了。苔丝又哄又劝,她父亲才出来照看园子:而她自己则去耕种她家租种的离村子有二百码远的一块公地。

她被束缚在病房里已经有了一些时日,加上她母亲的病已经有了好转,所以她也愿意出去种地。剧烈的运动可以使人的思想放松。她家租种的那块地在高处那块干燥开阔的圈地中间,那片圈地里大约有四五十块租种地,种地的白天做完了雇工的活儿,晚上就到租种地里忙碌。挖地通常在六点钟开始,要一直干到天黑或者月亮上来的时候。在那个时候,许多租种地里开始烧毁一堆堆野草和垃圾,天气干燥,正适合把它们烧掉。

有一天,天气晴朗,苔丝和丽莎·露一起在自己的租种地里干活,那天邻居们也在那块圈地里,他们一直干到傍晚,干到落日的最后一道余晖洒在那些把圈地分成一块块租种地的白色界桩上。太阳落了,黄昏来了,大家点燃租种地里的茅草和卷心菜的菜根,地里冒出来一阵阵火光,浓烟被风一吹,租种地的轮廓时明时暗。火光亮起来的时候,大团大团的浓烟被风吹得贴地滚动,在火光的映照下变成了半透明的发光体,把干活的人相互遮挡起来;这时候,白天是墙晚上是光的“云柱”①的意思,就可以领会了。

①云柱(pillar of a cloud),见《圣经·出埃及记》第十三章第十七至二十一节。

夜色越来越浓,有些男人和女人就放下地里的活儿回家了,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留在地里,想把手里的活儿干完,苔丝虽然叫她的妹妹回去了,但是她自己还留在地里。她当时拿着叉子在烧着野草的租种地里干活,那把叉子有四个发亮的齿,碰到土里的石头和硬土块,就发出叮当的响声。有时候她全身都笼罩在火堆燃起的烟雾里,有时候身上一点儿烟雾也没有,只有火堆燃起的黄铜色火光照着她。今天她的穿着也有点儿奇怪,是一副惹人眼目的样子;她穿的一件袍子已经洗得发白,袍子的外面罩一件黑色的短上装,给人总的感觉她既像是一个参加婚礼的人,也像是一个送葬的人。在她背后稍远一点儿的妇女,在昏暗中看得见她们身上穿的白色裙子和灰白的脸,只有她们偶尔被火光照亮的时候,才能看见她们的全身。

在西边,光秃秃的棘树的枝条像铁丝一样,结成树篱,形成一块块田地的边界,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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