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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古穿今之驸马爷-第2部分

小说: 古穿今之驸马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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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招了好几天,也没见几个来应聘的,现在来了一个,不管好不好,只要能先顶上就行了,毕竟明天就开课了,可他这老师还没招起来。

于是,直接拿了旁边从文具店刚买来,打算给辅导班孩子用的毛笔和墨汁,说:“你先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林轩不疑有他,直接把笔难道旁边水盆泡开,然后沾了墨汁,在这人看完的报纸上写了几个大字。

招生的老师看了看字,其实他也不太懂书法,不过看着林轩的字和字帖上的差不多,拿出去也能糊弄人,就说道:“行了,明天你来吧!书法班是上午,一上午三节课,八点开始,一期七天。”

林轩看着又开始坐着看看报纸的某人,突然觉得,这个人怎么好像有点不靠谱啊?

**

等到林轩上了课,他才发现自己的预感是正确的,本来说了收三个班,每个班三十人,一个书法,两个画画,可等到实际开课,才总共招了四十来个学生,而老师,只招了他一个,所以那个招生的老师,自己当了画画班的辅导老师。

林轩:。。。。。。。

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可很快林轩就把这个想法吞回了肚子,因为他发现这群子弟压根就不用人误,他们从根上就没正。

例如:“这是第一节课,我们先来学习如何握笔,看我,我们要用三指执笔,对,这样。。。。。。”

林轩正做着示范,就听到下面的一个小胖子对旁边的的一个女孩子说:“唉,王慧,我们下课去学校旁边吃麦当劳吧!好热,我想喝冰可乐。”

女孩子摇摇头,说:“我不想喝可乐,我想买甜筒。”

另一个后排的小不点插嘴:“我也要去,我要吃圣代。”

他旁边的那个孩子瞬间被吸引,直接嚷道:“我要吃鸡腿堡。”

林轩:。。。。。。我曹!

林轩气的直接一放笔,直接过去对几个熊孩子说:“干什么呢?练字这么重要的事,居然在这里讨论吃喝。”

几个孩子虽然熊,可毕竟是怕老师的时候,看到林轩黑着一张脸,顿了三秒,那个叫王慧的小女孩直接“哇”的一声哭了。

一群乌鸦从林轩头顶上飞过。。。。。。

林轩:他只是说一句,还没动戒尺呢!

那个以前招生现在充当美术老师的,听到哭声,立刻从临教室走过来,先熟练的哄了哄孩子,把孩子都哄好,然后把林轩拽了出来。

“你对孩子这么凶干什么!”这个老师不悦的道。

“我没凶,我在那里教他们握笔,他们却在那里谈论等会吃什么,一点都没把心思放在练字上,如此玩物丧志,根本就难成大器。”林轩本来就有些生气,听到这个老师又一味偏袒孩子,直接气的把心里话说出来。

这个老师听到林轩说的,不仅没生气,反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他们就一群一年级的小孩,刚上学,压根什么都不会,正是玩的时候,其实他们大人让他们来上辅导班,一是因为大人都要上班,没空带孩子,而是能顺便给孩子培养个兴趣,你只要带着他们玩,顺便教教书法,让他们照着字帖随便描两下就行了,他们本来就不是为了学书法的,要是专业学书法的,早就找人一对一教了,上专门的考证学校了,哪里会来这里玩。再说,这又不是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又不考,你耐心点教教就行了。”

这个老师说完,又特意叮嘱了他两句,这才回去带自己班里的孩子。

林轩看着转身回去的老师,又看看屋里自己的学生,突然叹了口气。

他着相了,他小时候三岁拿笔,五岁描红,七岁开始每日练字二十页,从开始拿笔到进士及第,即使生病,也从无一日落下,所以对于练字,他不仅仅看成练字,更是当成对自己毅力的磨练,而对于自己的孩子,他从小也是这么要求的,在他的教导下,长子金榜题名,高中探花,进了翰林,次子二甲第十五名,入职翰林,幺子性格叛逆了一点,不愿仕途,他也没有勉强,最后醉情山水,成为一代名家。

无论如何,他都把练字当成一件极为重要的是事情。可如今,被这个老师一说,林轩才反应过来,现在书法已经不是仕途的一项必备技能,高考更是不考书法,甚至连原来的特长加分也为了高考公平而不断被压缩取消,书法,对于家长和老师来说,甚至比做一道奥数题都不如,甚至在许多家长老师眼里,这只是给孩子玩玩。

而最主要的是,现在人们已经不再用毛笔写字了,孩子们从小用铅笔,长大了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等,毛笔对他们来说,仅仅是一门特长,一门可学可不学的东西,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人要求他们在某个场合必须用毛笔,高考不考,而且毛笔字也不再是仕途的敲门砖。

林轩扪心自问,当初,如果不是科举必须要台阁体,他会不会十年如一日的练字,即使喜欢,只怕也不会如此拼命吧!

他又有何立场,去谴责孩子们不认真学习书法呢!

林轩叹了一口气,重新站回讲台,拿出了招生老师给他的资料,本来他觉得自己翰林出身,教一帮童子那是手到擒来,更何况他还教出三个才子,可如今,他却决定先给孩子们讲讲材料上有关书法的有趣的故事,毕竟,在没有外界的压力下,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只希望他们对书法有一丝爱好,以后能闲来无事,动动毛笔。

“好,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怀素种蕉学书法的故事,怀素生于公元737年(唐开元25年),湖南永州人,怀素很小的时候,在零陵书堂受戒出家为僧,法号是怀素。怀素经禅之暇,颇好书法。在禅房,人们很少能够听见他的念佛声。。。。。。。”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段出自《中国好孩子好榜样故事:怀素种蕉学书法》,这本书适合3…6岁儿童,嘿嘿!轩轩一个老夫子在那讲故事,想想就具有喜感,O(∩_∩)O哈哈~

第4章

林轩被一刺激,倒是彻底醒悟了以前和现在的不同,也明白了拿以前的观念来看待现在的事情是多麽的不合适。不过林轩向来是一个会看形势的人,所以他没有去抱怨时代的变迁,而是决定去更新自己的观点,适应这个不同的时代。

而林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历史!

林轩从原主的记忆中,已经大体知道了他大约生活在所谓的封建社会,可由于原主只上到初中,学习又不怎么样,甚至历史好像就没及过格,所以他也无法得到更多有用的知识。

不过,这个问题在他中午吃饭时,随意绕着小学转了一圈就解决了。

每一个学校旁边都有两个必备的店铺——文具店和书店。

虽然学校旁边书店的目的是卖辅导书,可并不影响林轩从里面找出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甚至还超额找出几本,如:《华夏通史》《历代皇帝大全》《历代后妃大全》。。。。。。

由于下午正好没课,所以林轩就在书店找了个角落,开始看这本书,可这一看,林轩就傻眼了。

夏商和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列,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我的天,明朝后面什么时候是清朝了,不是大顺吗?

林轩惊的差点把书合到地上,幸亏他还有三分理智,压下了嘴里的惊呼,赶忙把书翻到明朝末年,开始一目十行的看起来。

良久,林轩合上书,微闭眼靠在后面的书架上,想到书中写的,闯王李自成推翻了明朝,建立了大顺,可紧接着就被多尔衮率八旗与吴三桂合兵攻破,建立了清朝。

可当初□□皇帝李自成不是成功把女真部落的多尔衮拒于城外,顺利稳定了大顺,并且执政十五年,才把皇位传与太宗皇帝李过,怎么到这里就兵败被误杀了呢?

林轩突然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林轩之所以刚来没有去看历史,一是因为刚来的时候,食不果腹,面临着断粮的危机,二是由于原主记忆中封建王朝已经灭亡,林轩怕看到自己的朝代的灭亡,毕竟他的外孙是皇帝,后面的皇帝不出意外都有他林家的血脉。

纵然林轩知道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王朝,也不愿看到自己女儿一脉因为王朝的更迭,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

可如今,让他比看到大顺灭亡更骇人的事:居然没有大顺!

。。。。。。。

书店的老板给刚才买《五年级教材全解》两个学生装好书,收了钱。看到没有过来结账的,就开始到里面的书架整理书。

靠近学校的书店一般不用担心没有客流,每年资料书的销量,一般就可以撑起一个不大的书店,可靠近学校也有学校的不足,那就是看书的比较杂,尤其是小学,很多孩子进来就翻书,看完了就随手一放,所以书店的老板几乎一有空,就不得不整理书架,要不一天不整理,第二天就直接不用开门了。所以随时整理书架,就是书店老板闲时的必修课。

老板一边走着,一边把书往书架的指定位置塞,刚走到拐角,就看到了蹲在拐角的林轩,也没有惊讶,毕竟哪个书店都有看书的,虽然书店的老板一般不喜,可只要不大吵大闹,损毁书籍,老板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要是撵起来,难免影响书店的形象。

不过老板走近,就看清了蹲着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看起来好像是个高年级的学生,可老板瞅对方苍白的脸,就吓了一跳,赶忙走过去,用手摇着林轩道:“这位同学,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脸色这么白?”看书没什么,可要是在他店里晕倒,那就麻烦了。

林轩听到声音,睁开眼,看着面前一脸视他为瘟神的老板,勉强扯动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说:“我只是刚才蹲久了,一起来有些头晕,就又蹲下了。”

老板听了,这才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突发什么急症就好,至于蹲久了一起来头晕,这种事他在书店见多了,八成蹲着看什么书看入迷,一起来,肯定不是腿麻就是头晕。也就不再在意,说道:“没事,你起来活动活动就没事了,要是还头晕,那里又板凳,你去做着歇歇。”

林轩听了连忙道谢,把书小心的放回书架的原处,这才慢慢的起身,转身走出门去。

出了门,林轩就沿着行人道,一边走,一边想事情。

林轩觉得自己很矛盾,一方面,他惶恐于他生活了近百年的大顺居然在现在的历史上没有,而另一方面,他又暗自松了一口气,起码他看到的不是大顺的灭亡,想到最后清廷的结局,林轩心跳了一下。

良久,林轩突然叹了一口气,他想这么多干什么,他现在已经不是大顺的驸马,已经不是承恩侯,就算他想的再多,历史也不会改变,何必庸人自扰之。

佛曰:三千世界。虽然历史到明朝都是一样的,可也不能证明他现在生活的就是他原来世界的后几百年,万一他是跑到别的大千世界。

这样一想,林轩突然觉得好受了许多,或许,他的子孙后代正在另一个世界享受荣华富贵呢!

林轩想通了,也回过神来,准备买点东西回去,可是回过神来才发现:

晕,他这是在哪啊!

林轩成功的在回家的道路上迷失了!

。。。。。。

林轩围着这个地方转了三圈,终于确定了一件事:他迷路了。

而且根据他早年上京赶考的经验和天然的方向感,他觉得自己好像还偏的挺远的。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想不接着迷路,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人问一下路,然后再走,而找的人,最好是当地熟路的。

所以林轩在道路上转了一圈,果断朝旁边有许多商铺的一条街道走去。

走进了,林轩才看到这条街前面竖了一个碑,上面用林轩熟悉的篆体写了三个大字“古玩街”。

林轩一眼望去,这才发现原来这些商铺上都写了什么“文宝阁”“美玉坊”等,而且街道的中间还有不少摆地摊的,许多人在那里看东西买东西。

林轩一看,顿时被勾起三分兴趣,要知道当初他成了驸马,闲来无事也曾沉迷过一段时间古玩奇珍,而且他当时是驸马都尉,虽然没有实权,却拿着超品的俸禄,再加上公主府的财力,所以他真是各类都玩了遍。

后来即使他对珍玩的热度消退,平时也会时不时的收藏一些古玩字画,等到他临终时,光分自己的收藏,他就分了二十多箱。

现在看到古玩,虽然他没有钱,可也不会影响他的爱好,想到下午也没什么事,林轩就直接往里走,打算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

林轩进了古玩街,就发现这里面倒是比外面看到的大的多,不由兴致更高。他先走到第一个地摊上,看到上面是卖一些首饰的,几个年轻人正在那里挑挑拣拣。

林轩刚过去,就听见小贩在那里对两个年轻的女子说:“两位美女,这是真珍珠,你看着光泽,要不是这珍珠小了点,都可以到柜台上卖了,我不要谎,实诚价三十给你,你到里面这个没五十你根本买不到。两位皮肤这么白,不带串珍珠多浪费。。。。。。”

林轩只看了一眼,就默默的把眼移开,珍珠,真珠子还差不多,还光泽,他怎么没看出来。

虽然他对首饰没什么研究,可安平身为公主,那首饰可是专门腾了一个屋子放的,光东珠,林轩记得就有不下五盒,林轩虽然不研究,可安平经常带着在他眼前晃悠,他也知道啥叫珍珠光泽。

林轩扫了一眼摊上的东西,顿时有些失望,这些东西就没一件能和古字搭边的,不由暗暗摇摇头,往下一个摊走去。

林轩一连走了四个摊,不由有些失望,这些小摊上压根就没有什么古董,就算说是古董,一眼也能看出是粗制滥造仿的,唯一能是真的的大概就是小摊上的几个铜钱,不过那些铜钱也没有什么精品,而且数量还大,就算林轩不熟悉现在的古玩行情,也知道肯定贵不了。

毕竟,从古到今,珍玩,玩的就是少而精!

不过想到这只是地摊,质量差点也有情可原,便打算去店铺看看,可在经过第五个地摊的时候,林轩的脚突然一顿。

他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

…………………………

注:上面那个朝代的顺口溜由历史老师友情赞助,出处已不可考证,非自创。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亲们看完了可能会想,下一章肯定是轩轩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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