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作者:张小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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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曾这样进入我的阴道,第一次,如同撕裂,他曾恋着这个地方;然后他掉头走了。
“你可以穿回衣服了。”江培生说。
我穿好衣服出去。
“什么时候有检验结果?”我问他。
“大概一星期吧,我请护士通知你,你还没有生孩子吗?”
我摇头。
晚上,我回到家里,郭本文买了一只手表给我,价值十多万元。
“喜欢吗?”他为我戴在手上。
“本文,我们要一个孩子好吗?”我问他。
“真的?你为什么突然愿意生孩子。”他有点意外。
“我已经三十六岁了,很想有自己的孩子。”我说。
郭本文欢喜得拥抱着我。
检验结果,证实我很健康。
“你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问江培生。
他好象有难言之隐。
“你不是很喜欢小孩子的吗?”
“我太太是不育的。”
我没想到妇科医生竟娶了一位不育的太太。我在江培生面前冷笑。
一个月后,我的月经到期还没有来,我拿小便样本到江培生的诊所化验。
“恭喜你,你怀孕了。”江培生说。
“你可以替我接生吗?我只信任你。”
江培生不可能拒绝我,香港还没有医生可以拒绝病人。
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先是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然后是每一个月检查一次。
郭本文总是尽量抽时间陪我去检验。
“这是我丈夫郭本文,江培生是我以前读医的同学。”我介绍他们双方认识。
“啊!原来你们是同学!念医科可是很吃力呢,美玉就是吃不消,所以放弃了。”
这是我告诉郭本文的版本。
“我怎比得上江培生,他是班里最出色的。”我说。
江培生浑身不自然。
“请你好好照顾我太太。”郭本文跟他说。
肚子已经五个月了,超音波扫描显示是个男孩子,郭本文高兴得不得了。
在预产期前,我的阵痛开始了,孩子要早产。
“我送你去医院。”郭本文说。
“等一会儿。”
我强忍着痛苦,先去洗一个澡,在镜前涂上粉底、仔细地画眉、扫上胭脂和口红。
“你去生孩子还要化妆?”郭本文急如锅上蚂蚁。
郭本文送我到医院,护士把我送到产房。二十分钟后,江培生来到。
“你怎么样?痛得很吗?”他问我。
“很痛!”我用力握着他的手。
“不要紧张,深呼吸。”
“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问他。
江培生吓了一跳。
“到底为什么?”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你到现在还恨我?”他颓然说。
“我要用一生来恨你。”我尖叫。
“何必呢?你现在不是很幸福吗?”
“我的伤口是永远不会复原的。告诉我,到底为什么!”
“那时我们还年轻,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怎样,只是觉得爱得很疲倦,就想分手。”江培生说,“你的事,已经令我很内疚。”
“可是你看来很好呀!”我急喘着气说。
“你不要再说话了。”江培生握着我的手说。
二十六
“你知道我为什么等到现在才生这个孩子吗?你说过,你要亲手替我接生的,我就是等这一天。你说女人生孩子那一刻是最美丽的,我现在漂亮吗?”我痛苦地呻吟。
“漂亮。”江培生难过地说。
“可惜,孩子不是你的,而你竟然不能拥有孩子。”我惨笑。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江培生问我。
“你毁了我一生。”我凄厉地尖叫。
“不行,孩子要出生了。”江培生叫护士来。
“用力!用力!”护士们在我床边吩咐我。
这孩子要折磨死我了。
我等了十三年,就等这一天让江培生履行承诺,亲手为我接生,我是一个残酷的母亲,我爱为我接生的那个医生多于我的孩子。
我们在一九八零年解剖的那一条女尸是为爱情而死的,我终于知道她的死因了。
二十七
卖爱情的小贩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象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现在送给你好象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象他。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
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二十八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愕然。
二十九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有。”我骗他,这几天以来,我的脑海里只有高致云。
我和亮明做爱的时候,脑海里也只是想着高致云。
“你没事吧?”亮明问我。
我觉得很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不想起高致云。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高致云。
“能跟你见面吗?”我问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们再一次做爱,我整个人好象给燃烧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经有男朋友。”他说。
“我跟他分手。”我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来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两天后,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说,他也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爱你。”我告诉他。
两天之后,高致云回三藩市,我到机场送他。
“我会打电话给你。”他说。
他回到三藩市之后,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打长途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很挂念他。
“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人。”他说。
“你爱我吗?”我问他。
“爱又如何?你现在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