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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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
承阳象捞着个什么把柄,无声地笑了起来,只见他大了点儿声唤了下罗祥,
“罗祥,去把王将军请过来,一同看看福公公的这份心意,”
罗祥领命而去。我的心却已沉入谷底。我知道,他是想向王彻求证红花莽草的意喻,如果没有“祈福”这岔儿————
第40章
“这莽草韧劲极强,无论是肥沃的土地,还是荒凉的沙荒,它都能随遇而安,盘踞一方,乃至绿塑一方,所以老百姓对它极为推崇,民间确以此有‘祈祷福寿’之意。”
我笑着都蹙了下眉头,实则甚为无奈:你习宠真是个人才,这————就这么巧?
我的笑意终究没有躲过承阳的眼睛,
“你笑什么,”他笑地可没善意。奇了怪了,此时他越是这样阴阳怪气,老子心情到骤然好了许多,也许是为有习宠这样的兄弟自豪了点吧,我突然也意识到自己也姓习,是个二十五六岁的成熟女性了,搞什么,怕什么,自己解决。
我大方笑地更灿烂,曲起双腿,起身双手抱住双腿,头搁在膝盖上,眼睛盯着他,
“所谓旧爱,蝴蝶也好,毒蝎也罢,经过岁月风雨,最后都要变成标本。”我伸过手去捏住了他的鼻子,“对过往一切,我们心中念念不忘的已不再是某个人,而是那永远无法重来的似水流年。”
我说的很轻,说完后又畅快的呵呵直笑,因为他的鼻子被我捏着,对我说的话又一知半解模样,还在生气,那样子,非常可爱。他也过来捏我的鼻子,我咯咯笑地象个纯真的孩子,
他一下将我扑倒在床上,
“佛隅,我要把你锁起来,让你哪也不能去,哪也不能去!”
我搂着他的脖子,笑着上去衔住他的唇————一沾上,他就是痴缠狂绕———
我的呼吸都没有平复,他突然一把将我拉起,粗鲁地掀开纱幔拽着我就跨到帐外,远远帐幔外垂首静立着的罗祥和王彻两人闻声稍稍抬头俱是一惊,又匆匆低下头,因为,我和他,飘白的单衣,俱不是整。他推我跌坐在床下,突然狠狠拽起床间一条丝锦,跪在我面前绕过脚镣,一道一道紧紧缠着绑在旁边的床脚上!
就是个任性倔犟的孩子哦,看他披着散发,跪着那狠狠绑住的模样,嘴里还在不平地喃喃,“看你上哪儿去,把你绑起来,看你上哪儿,”
我靠在床边,歪着头,发,半遮住了我的脸旁,————这姿态,放任,无所谓,有种颓任的妖艳。
他站起身,还啜着气,居高临下睥睨着我。一声不做,又看到床上还放着的那尊“雕福竹篓”,上去拿过狠狠地向外掷去,“烧掉!烧掉!!”然后,坐在床边啜着粗气,他的两个臣子早已吓地跪在了地上。
老子还靠在床边,脚镣已经缠着丝锦被他绑在床脚死死的,微耷拉下头,闭上眼,我垂下的发这次绝对遮住了我这朵笑容,这样的笑容,他是永远看不到的:那是被世俗磨砺了N久诡计得逞了后的微笑。他终究对我也只能如此了,心不甘,心又疼,也许,我把好这个度,玩转这里也不是不可能。
第41章
也许,老子就是仗着他这么点变态的依恋。
人就是这样,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和你一同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会忘。我没哭过,可我能让他哭,这样就够了。
我的双脚被脚镣牵制着绑在床角已经有三天了。三天,丝锦被换成铁链,我能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可也只能围着这个床转。三天,别说承阳,什么人都见不着,只到固定时间,罗祥会进来为我送上好饭好菜,这些,我都不感激他,主要是他还为我送来了原先我在马车上摘好的莽草,又送来我拜托他帮我找的打火石和小竹管子,这样,老子被锁着的三天,时间好打发多了。
首先,是晒烟叶。这里光线不足,我只能趁午后从窗户里斜倚下来的一点阳光摊开一片片莽草,将它晒干,效果肯定不甚好,可也马虎能收了些水分。
然后将它们碾成碎末。
这馋烟的人呐,你让他做这些即使再麻烦也不嫌弃了,满脑,满眼,满嘴,都是兴奋与专注。罗祥每次进来看见我象个铁匠在那里粗鲁地碾磨着烟叶,都是一脸奇怪。老子才没空管他,饭照吃,只是眼睛只盯着磨好的烟叶,非常有成就感。
最后,就是享受了。
把揉成碎末的莽草安放在竹管的一端,用打火石擦出火点上,在另一端用嘴深深地呼吸————“咳咳!”够戗!可,味道儿————真他妈好极了!
老子象个吸鸦片的老婆子叉着腿,头仰着靠在床边儿上,吸一口,使得体内完全充满了烟,直到从嘴和鼻孔里冒出为止,那种热辣的味儿,够带劲!
“我将继续讴歌婊子
这人间的天使
我高尚生活中的易碎玩物
如果是皇帝
我就换一批后宫
来玩
如果是中央领导
我就杀几个省部级官员
来玩
如果是阔佬
我就用烟头烫明星们的屁股
来玩
如果是暴发户
我就买几架私人飞机
带一群女秘书
撕扯蓝天白云
来玩
如果是狱卒,是太监
我就服侍女犯人,陷害主子
来玩
但我只是一个
荒凉冬季里
困于孤岛的钓客
渡口早已冰闭
众鸟飞绝,我只能
抱残守缺,玩自己
嗓子唱出血水
肠子冒着炊烟
颅骨抵住耻骨
装反的眼睛
恶狠狠盯着
内向的脏器
敌人安在!
楚歌安在!
逝水安在!
我拔剑四顾
无处下手
又怆怆然插回自己的身体——”
这是万泉的下流诗,俺们一群坏痞子聚一块儿“吃喝嫖赌抽”时,他最喜欢整这样的段子搁那儿以疯装邪的瞎嚷嚷,今天就着久违了的“烟味儿”,老子也扯着嗓子不成调的哈哈了几句,反正,此时偌大的宫殿就老子一人象只狗一样栓这儿窝着,下流一下又怎样?!
其实,万泉最经典的还不是这段,他说,
“一个渴望爱情的女人
就象一只张开咀的河蚌
这个缝隙恰好能被鹬鸟的
尖而硬的长喙侵入”
记得当时那是一个婚礼,这小子一开口,把那新娘差点羞到婚纱里面去,
咳!我逍遥自在的“下流”生活啊!如今老子被困这里,也只有这“烟味儿”这点念想了————
第42章
殿门被推开,“吱哑”如撬棺材的声音。我微眯着眼看过去,承阳一身风尘仆仆地站在那里。
右手捏着的竹管还升腾着烟,我移近唇边吸了一口,张开唇,一圈圈烟圈妖娆地飘摇出去————他一直惊愕地看着我。
他这样个样子,让我想起蓬蓬,她第一次在“湖锦”看见我海量地和人斗酒就是这个模样,好象不可思议,又有些惊乱与担忧。蓬蓬是个孤儿,我供她读书一直到她今年考上大学拿奖学金。
“习享,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赚很多很多钱,让你开上比那好十倍的车!”
这是蓬蓬十岁那年,站在病床边看着一只腿被吊起牵引的我无比愤愤加认真的一句话。那一年,我十八岁,日子过的相当糟糕,外婆逝世,我又被一只没眼睛的奥迪给撞了,于然他们把对方车主的瓢儿都开了,还惹了官司,反正乱七八糟。后来,那一年什么事儿都慢慢淡忘了,到是蓬蓬这话怎么也忘不了,因为小丫头确实出息,那读书神的————蓬蓬是个神童。
眼前这个,也是个神童。
他比蓬蓬还小五岁,可过的日子比蓬蓬要复杂多了,心眼子也多,想起来,也可怜呐———我看着他走近,看着他在我身旁蹲下,抚摩着我的脸庞,然后,抱住我的腰身偎进我的怀里,
放下竹管,我搂着他,
“我身上多臭,你不嫌弃呐,”我轻笑着说。怎么会不臭?吃喝拉撒就这么点小范围,不臭腐了才怪,
他抱着我更紧了紧,头在我怀里磨蹭着摇了摇,“这是什么,你吸进去不难受,”
“怎么会难受,其乐无穷呢,”我舒服地曲起腿,温暖地把他又搂了搂,头靠在他额角边,“那里面是碾碎了的红花莽草,它真有上好的味道,香味纯正,洁净不杂,烟气粒子细微湿润,感受如一下子滑过喉部,舒适极了,”
“你真奇怪,那样不起眼的杂草你都能整出这样的吃法儿,”
我莞尔。这个时空的人不识烟草,是幸运还是不幸呢,但对老子而言,绝对是天大的一幸!
我拣起竹管懒懒地将里面的灰烬敲在地砖上,然后在上面画着圈儿,
“承阳,给你讲个故事吧,”他撑起身子望着我,“好啊,”饶有兴致,
我微歪着脑袋,竹管,还在地上悠悠滑着圈儿,
“有一位神秘老妇人,来到王的面前要卖给他9本书。她说神的启示全在这些书中,所以十分昂贵。王见她索要金额巨大,觉得她简直是疯了。老妇人生气了,把其中3本扔进火中,剩下的6本仍索要同样的高价。遭王傲慢的拒绝后,她又把3本书扔进火中,说那最后3本的价格和刚才一样。王惊呆了,连忙付了9本书的价格买了3本书。老妇人拿到钱后立刻消失了。所以,”
我抬眼睨了他一眼,“什么不起眼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就看你怎么利用它的价值,这草是个好东西,我只是善加利用了它罢了。”
他望着我,目不转睛。突然,一把抱起我,长长的铁链拖的“哗啦啦”响,
“佛隅,你也是个好东西。”他那眼中的神采真是如获至宝,“罗祥!罗祥!快解开锁!”
罗祥小跑着进来俯趴在地上打开了铁锁。
他抱着我一路走出大殿,我这才发现殿外跪着全是他的将军们,俱是风尘仆仆才下战场的模样。原来,他这三天又去攻城掠夺,可老子没兴趣管这,我还沉浸在刚才那个小故事收获的效果上,不错,老子确实是个“会充分利用某些价值”的油子,没正经好好上过几天学,可并不意味着老子不爱看书,和古人作法,就紧着肚子里的这点存货了。
第43章
他的生辰其实前几天早过了,礼品从四面八方涌进这座战败的霍邑小城,足见这位小爷“一战成名”后的影响力。难得是,他颇能做到“荣辱不惊”,一切行事依然低调平和。他把自己的生辰贺礼都赏给了为他这次打下胜仗的将士们,连他父皇赐给他的一对“吉祥如意”稀世罕玉,他亲手戴在了第一位破城而入的将军脖子上。
我也得了他一件东西,确切说是项大工程,他在霍邑府邸开辟了一池荷花。老子也觉得着实不可思议,古人的权势能开天辟地也不能全为假话。这荒埋之地一池赏心悦目娇荷,他用了一个“隅”字做名。
然,老子却不是个风雅之人。
看到这一池荷莲,我想到的只能是咱这脚上如今还套着的脚镣的那只钥匙,它还沉在长明湖底不见踪影。老子的自由就禁锢在这池看似纯美的娇艳里,一如眼前人。
他牵着我的手立在河畔,颜如荷静美,
“真正懂得赏荷的人,才真正懂得一个‘惜’字。”
我没出声,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跟我说这,什么意思。
他笑了笑,松开我的手,撩起袍摆随意坐在一块嶙起的石块上,
“赏荷的人不但惜它花的娇美,叶的清香,枝的挺秀,也惜它夏日里的喧哗,惜它秋日里的寥落,甚至觉得连喂养它的那地污泥也污得有些道理。”
“花调了呢,”我哼了声,
“惜它的翠叶田田。”
“叶残了呢,”
“听打在上面的雨声。”
他抬头望着我,微笑着,如一个静雅纯明的少年。我要不是熟看了他那些手段,也会被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年人所迷惑,十四岁,这样的心境,这样的玲珑剔透————可,这孩子有十二万个心眼子,晶莹灵透是他拥有的一颗,深沉阴霾也会是其中一颗,他不会无缘无故为我种这一池荷花,更不会闲情逸致至此对我说这么一番“赏荷言”————事实,什么都落在那个“惜”字上。小小年纪,可心思真不小,他在用“荷”教我一个“惜”字,惜福,不错,惜福。他那个时候就在告诉我啊,我,这个叫佛隅的人,一切的一切,一切的福气,都是他给的,佛隅要珍惜,这个叫佛隅的女人要珍惜!
所以,后来每一处他攻掠下的城池府邸都有一池荷,
所以,每一池“荷”都只有一个名字,“隅”。
荷花池落成后的第三天,京城传来圣旨,皇上诏晋王燮承阳入京晋封受赏!我才更加明白,这个“惜”字背后的深意:佛隅,回京后要老实点儿,想想你的小命到底拽在谁手里。
(解释一下:一,佛隅的脚镣没卸,上章要开锁是栓着脚镣的铁链。二,承阳也不会因为一个故事就迷了佛隅,他高兴,只是因为那个故事让他想通了些事情,后面故事发展会有表现。)
第44章
老子当然不会老实。能见着习宠,就算钻进他身体里粘在他身上,老子也不放手了。死就死一块儿,死了算了。也许那是丧气话,可,足见老子一听说能回京,那个破釜沉舟般伴着赌气样的兴奋,有点象耍赖。
铜镜里模模糊糊显出一个赤裸的身影:柔顺的长发,美丽的五官,皙白的肌肤,纤细的腰肢,这个十五岁佛隅的身体里偏偏住着二十六岁的成熟灵魂,瞧,那双眼睛,里面总有些莫可而知的香艳………我微微仰起脸庞,妖娆地迈开三七步,一手抬起,偏要揉乱那一头乌丝,烦躁地啧一声,闭上眼。这里确实不是老子想呆的地方,这个身体,确实不是老子喜欢的模样。
十五岁,我剪着利落的短发。十五岁,我叼着香烟蹲在局子的角落里。十五岁,我泡在姥爷的书房里架着黑框眼睛不日不夜啃完了福柯的《疯癫史》。…………十五岁,习享的十五岁没有这样的窝囊。
我知道他在我的身后一直看着我,他看见了我杂乱的发,看见了我嫌恶的眼,看见了我红润欲滴的唇…………宫人们上前为我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