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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亲王时代(重生吸血鬼西方神怪真实之爱)作者:我即江湖-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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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在最靠近大山深处的地方,有一个村子叫做文先村。
  
  这个看起来不大,而且很普通的小村落据说却是有仙人庇佑的,村子应该是祠堂的地方建着一座小小的庙宇,上书——蚊仙庙。没错,村子最初是叫做蚊仙村,意思就是蚊仙保佑的村庄。
  蚊子也能成精、成仙吗?
  
  孩童们都用很天真的眼神望着村里一脸橘皮的老村长,渴望能得到答案。原来几乎一年四季都围在他们身边嗡嗡乱飞,不时让他们细嫩的手脚上多出一个个又痒又疼红包的那种小虫子,也可以变成故事里的神仙…
  
  “你们懂什么!”八十多岁高龄的村长精神气儿十足的呵斥了一声,又乐呵呵的唠叨:“那可不是一般的蚊子…听说那蚊仙法力高强,宋朝那会儿,不知道请了多少少林的武当的僧的道的,都收不了他,最后只得当地仙供养起来。”老头儿摸了摸自己的一把胡子,端着架子继续说道:“这蚊仙模样俊美,喜欢吃从前镇上礼记的血豆腐,来去如风…”
  
  卯时正,太阳微微冒个尖,文先伸了个懒腰从竹床上坐起来,细瘦的腰身向后弯出一个诱惑的弧度,长长的一头青丝垂落到苏绣的枕面上,衬得光亮无比。他揉了揉细长妩媚的眼角,细腻柔嫩的皮肤上印着几道红痕,随手扣了扣丝绸里衫上的衣结,汲着布鞋就出了里间来到堂屋。
  
  堂屋一张八仙桌,磨得光滑的桌面上放着一只篮子,里面摆着数样鲜果,色泽鲜艳还带着晨露,旁边用大叶子包着几颗大大小小的蛋。
  
  “嗯…山葡萄熟了。”文先鼻端闻到了水果清香的味道,满意的笑道,一张睡眼惺忪的脸上顿时艳光四射。他捻起一颗鸟蛋朝着有光的地方眯眼望了望,又叹了口气放下了。怎么想养一只鸟就这么难呢?想当初他还在京城里混的时候,那些个名贵的鸟儿是想要多少有多少…他不愉快的朝着空气挥了挥手,就好像挥苍蝇一样,然后提脚走进了竹篱笆围起来的院子里。没办法,山里的精怪成了精的活物少得很,唯一的几只又呆呆笨笨,还记得每日上供已经很不错了。
  
  院子除了门得地方,其余种了一圈的蔬菜,靠中间的地方还种着一棵樱树,树下风雅的置着石桌石椅,不过一群母鸡带小鸡叽叽咕咕踱来踱去的画面让那份风雅消失的无影无踪,倒是多了几分闲情。后院还有不大不小一个猪圈,养着一头母猪数头猪仔。这竹屋小院处在地势高陡之处,但是林子尽头又有一大块仿佛平原坡地的地方,猪笼草长了不少。
  
  文先来到院子里,先是朝远处望了望,确定那刺眼的太阳还不会照到他这处,然后才摆开架势,舒展开一套太极拳,这还是他从一个老道士那里学来的…美貌青年非常的认真,甚至鼻尖上都冒出了一点点汗,但是那双水当当的明眸却越来越不耐烦,最终,他像往常一样,练到了白鹤亮翅就停下了——
  
  “真的慢的受不了!!”第十万零二千二十次抱怨,他烦躁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渐渐变得越来越快。如果这时有人站在一旁,定会目瞪口呆,因为他只能看到文先的身影一会儿出现在这边,一会儿又在那头闪现。
  
  差不多辰时,日头已经快要移到院子里头,文先浇完了他所有的菜,慢吞吞的锤着腰进了堂屋。好吧,其实他腰不酸腿不疼,但是…架不住他年纪大了嘛!
  
  “吃什么呢?”某美人蛾眉微蹙,优雅的撑着下巴发呆。天气渐渐热了,蛋炒饭什么的也吃腻了…前些日子腌得酸笋和泡菜吃完了,也没什么下饭的小菜…“杏仁豆腐好了!!”他突地精神一振,双手一合,“记得从前…说杏仁豆腐味道清甜,适合天气炎热时食用!”
  
  他说做就做,立刻站起来向右边的厨房走去。
  
  文先闲时也喜欢做些吃食,不过天气渐热他也有些怠惰,更何况他其实不用人类那些五谷杂粮也能活下去,平日也只是依照自己还是人时的习惯一日三餐。半年前他还下过山,在很远的一个小县城里采购了大量的调料用品,要说食材在这大山里是不缺的,但是那些杂七杂八的调料他就没办法了。
  
  做杏仁豆腐需要用到甜杏仁,冻粉,江米,蛋清和白糖。杏仁还是一年前那小松鼠送来的,上好的杏仁都是一粒粒饱满完整,好在地势够高没有受潮。他卷了卷雪白的袖子,将那些杏仁泡进温水里,然后又去淘洗江米…
  
  ‘杏仁需温水浸泡,剥去那两层皮,再用刀背拍碎…’脑袋里忽然响起陌生又熟悉的温柔的声音,好听的让他的手都抖了一下,‘江米泡好用小磨磨成浆,添凉水,再用布滤出…’
  
  ‘不是君子远庖厨吗?’
  
  ‘呵呵…小文不喜欢我做的菜?’
  
  ‘…其实君子也是要吃饭的。’
  
  ‘其实…’
  
  “为喜欢的人做饭…是种幸福…——”文先愣愣的盯着手中的刀,嘴里突然蹦出一句无来头的话,脑中有什么一闪而过,但是最终也只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
  
  他眨眨眼,摇了摇头将刚才的奇怪抛之脑后,手脚利落的在厨房忙了一会儿,他端出了一碗漂亮的杏仁豆腐。坐在堂屋的八仙桌旁,轻尝一口,豆腐入口即化,汤水又凉又甜,不过尝起来总在最后带出一点苦涩。
  
  “…没有血豆腐好吃。”文先放下汤碗抹了抹嘴巴下结论。说道血豆腐,他真的好怀念礼记的血豆腐羹啊…多少年了,那家老字号也在战乱中消失了,记忆中的味道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寻。
  
  他倒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食用一些动物或者人的血液,通常就是在自家杀一只鸡,吃腻了就下山,随便勾搭一个人喝上几口,事后消除记忆了事…但是那种新鲜的血液没有经过处理,他总觉得太粗糙,也不太卫生。奈何他也试过几次,都无法做出美味可口的血豆腐。
  
  唉…无声的长叹一口气,文先望着院子里的小青菜沧桑的摇了摇头。
  
  莫不是一个,嗯,一个鬼生活太久了…所以太寂寞了?
  
  他弹了弹修得精致圆润的指甲,微刚才的想法赫然,但是说到这个称呼——文先又不由有些不满。
  
  当初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鬼,只记得还是少年时山野游玩,和下仆走散,竟然在山间跌进了古坟里,被一只干尸状的蚂蝗怪咬了去!他惊痛之下握着头上的银簪子拼命的戳那只蚂蝗怪,终于侥幸逃脱…他想着老人们不是说被毒蛇咬了吃蛇胆能解毒吗,于是一口咬了上去。
  
  后来…文先不由抖了一下,后来那个疼啊…简直撕心裂肺的疼!他滚来滚去,滚来滚去,从这头滚到那头,又从那头滚到这头…结果坟快塌了。
  
  唉…某美人又长叹一口气。最后阎王爷也不肯收他,一只兔子精救了他…虽然后来知道那兔子精其实不是兔子精,而是什么英国的亲王,眼睛红也不是因为是兔子不是不是不是兔子,眼睛红是天生的,白头发也是天生的…他们都是一种夜间生物,叫做吸血鬼。
  
  这就是文先不满意的地方了!他觉得洋鬼子的品味简直差透了!什么吸血啊鬼啊的…就算他真的吸血晚上眼睛还发光像个鬼一样可以飘来飘去,但是也可以去一个类似什么仙什么道人的名字嘛!
  
  所以他当初淫威山上山下,大笔一挥,本仙人名唤——蚊仙!
  
  好吧,他还记得当初那个兔子精木着脸在风中凌乱。
  
  在第五万五千次回忆往事以后,他仰头把一碗杏仁豆腐解决,秀气的擦了擦嘴。忽然,他耳朵一动,纯澈的黑色眼睛狠狠的一缩,凶煞的视线定向院子门口。
  
  不知道有多少年了——他竟然又听到了那种奇特的脚步!!
  
  他猛地站了起来,长长的绸衫下摆飘了起来,下一瞬他的身影消失了,再出现时,洁白如玉的手里多了一把,菜刀。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他威风凛凛的喝道。
  
  太阳高照,微风轻拂过院门口得柳树,嘎——竹子的篱笆门被推开。优雅精确的脚步声从院外一路响进院子里,然后停留在樱树下。
  
  文先杏仁一样的黑瞳不由睁大了,衬着白皙软嫩的皮肤甚至显出几分稚气娇气。他盯着院子里突然出现的那个青年,嘴巴半天何不拢。
  
  “请问,是蚊仙吗?”清雅而略显低沉的声音十分好听,虽然音调有点奇怪,但许久没有听见自己以外声音的文先还是陶醉了。
  
  青年的身材挺拔修长,肩膀宽阔,腰身窄瘦,漂亮笔直的双腿即使是站着也优雅的让人心悸。他有一头和自己一样的黑发,不过削得很短,显得很精神,优美的脸部线条一直延伸到坚毅的下巴,冰蓝色的眼睛温和内敛,就像是山顶上的千年冰湖,表面平静,却总是不经意见泄露一丝冷气,精致的鼻骨让青年的脸变得深邃立体,柔和的唇角又使这种凌厉减弱了几分…
  
  真是一个貌比潘安的美青年啊!

第九十四章 蚊仙(中) 
  “咳…”文先轻咳了一声,快速的把握着菜刀的手背到了后面,然后故作风雅的仰起头斟酌了一下,吟道:“有朋自远方来…嗯…不亦说乎!”他暗自高兴了一下,毕竟都有多少年没看过书了。当年他似乎是比较推崇法家的学说,爹亲也是韩非子的门生…百来年前倒是看过一些经史儒学,也就是打发时间,用心记的却很少。
  
  不远处的番邦青年笑容不变,嘴角却不着痕迹的抽了抽。
  
  “您就是蚊仙?”青年还是很有礼貌的说:“我叫威尔。朗费罗,我还有一个中国名字,叫做王静槐。”
  
  文先双眼迷蒙的看着威尔,不由自主的上前一步。“兄…兄台的名字真好听…静槐…我叫你静槐吧?”
  
  威尔深吸一口气,把内心强烈的暴躁压下。请原谅,他已经找这个老家伙找了快五年了!!
  
  梅瑞迪斯的笔记里记载了他认识这个文先的过程,那个时候还是中国的秦朝,据他的说法,文先是被一只遁入石墓中休眠的上古耆宿(Antediluvian)咬了。但是他真的很幸运,因为那位传说中的吸血鬼似乎已经力量微弱,转变的过程又遇上了梅瑞迪斯。
  
  威尔在五年前通过中国的地理研究所确定了笔记上记载的地址,位于一片原始森林里。但是他雇用了大批的人进入森林,几乎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自己也在夜间疯狂的寻找,花费了一年半的时间,却一无所获。他们只找到了一间完全腐蚀掉的木屋。
  
  他已经不想去回想当时的那种感觉,但是他差一点控制不住杀了人——
  
  拿到所有的长寿者之血,威尔知道这有多难,但是他除了去努力,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只要他还想见到他的爱人,他的同伴!那一晚,他蜷缩在被子里回忆着和阿德莱德的点点滴滴,想要从中获取一点力量。
  
  从那以后,他几乎扎根在中国。吸血鬼的金钱也不可能凭空变出,卡马利拉控制了大部分他的资产,那些世世代代积攒下的庞大金库…所以他不得不自力更生,把原来李斯特堡的药厂通过跨国合作开到了中国,同时涉足美容保健业。在后来的几年里,威尔通过各种手段查询野史传说,在大城市逐个进行排查…
  
  现在,五年后的今天,威尔站在这个位于山顶上的小院子里,看着对面那个美丽的“青年”一脸花痴的望着自己——有一种强烈的想要伸手掐死他的冲动。
  
  “你应该先问问我的身份,来这里找你的目的。”而不是对着我流口水。威尔冷静下来,说道。
  
  “咦?”文先从陶醉的状态惊醒,本能的后退了几步避开威尔身上散发的寒气。他干笑了几声,举起略有些长的袖子掩起嘴,脸上飞起几朵红云,细声细气的说:“我…我这不是太久没看到人;嗯,看到鬼了嘛…有点激动,真是让静槐见笑了。”
  
  “不是鬼,是吸血鬼。”威尔淡淡的纠正。
  
  “哎…就是那个,嗯,吸血鬼。”文先不满的敷衍着应了一声,又激动的笑开了,侧过身说:“快进来吧,我去给你泡杯茶。”
  
  威尔闭了闭眼,下一刻端坐在堂屋唯一的一把椅子上。
  
  文先愣了一下,又乐呵呵的走进了厨房,弯下腰从摆放碗筷碟子的橱柜下面翻翻找找…奇怪了…他记得原先这里是有一副多余的碗筷啊…唉,还是那什么消毒柜方便,他早先买了一个扛回来,可是琢磨半天才发现,没有电不能用…这山上什么不缺就是没电…
  
  “找到了!!”文先顶着一头的灰尘兴奋的直起腰,手里捧着一套汝窑天青的碗碟。他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慢慢的从上方浇下,当多年的尘土从瓷碗上滑下的那一瞬间,那个温柔的男声再一次响起…
  
  ‘小文真的很不喜欢洗碗啊。’
  
  ‘油腻腻的,很脏!’
  
  ‘可是你总是很宝贵这只碗?’男声很明显的带着笑意。
  
  ‘…这是我给你买的嘛!!’
  
  文先的大脑一片空白,直到手心忽然传来一阵刺痛——他惊慌的低下头,发现手里太过用力,碗被捏碎了,碎片扎进了手心…殷红的血淌了出来,伤口又很快的愈合了。文先愣愣的看着那些碎片,忽然倒抽一口气,用力的捣住自己的胸口,漂亮的眼睛里盈满雾气,为什么心里疼的厉害?
  
  “蚊仙?”威尔坐在堂屋里,耳朵却一直在关注那个忙忙碌碌的不着调吸血鬼。忽然听到瓷器破碎的声音,和文先的抽气声,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厨房外掀开了帘子。
  
  只见那个纤瘦的身影背着他蹲在地上蜷缩成一团,长长的一把青丝垂到了地上,随着主人肩膀的耸动而轻晃着,盈亮光泽。
  
  文先小声的抽泣声非常清晰的传到了威尔的耳中,那种极端压抑的哽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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