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恋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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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恋缘》
作者:完美灾难
引子
你相信缘份吗?
这个世界很大,即使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相遇时也散发着淡淡的缘分气味,所以,两个人可以自然而然地被认为是被缘分连在了一起。
因为那年少的痴狂,和对爱情的渴望……
我相信缘份。
因为这个世界很大,凡是能够在同一时空相遇的两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有缘份的。所以,自然而然地认为是缘份让他们分离。
因为成长与变故,所以我们分离。
那么,多年以后的今天,你我是否还记得往日那些感动的画面,相遇时那轻描淡写却又发自心底深处的笑容?是否还能记得那曾经的永远?或许,那只能代表曾经的瞬间。
所谓永远,也许只是代表昨天。
曾经的心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对昨日的回忆,你我那场梦魇一般的邂逅……欢笑与泪水永藏于心中,而你我也许将独自走完那属于自己的路。
缘尽则散。然而,我们却又再次被缘分牵连到了一起。这一切的一切,难道都是一场宿命的安排?
序幕
天空忽然下起了绵绵细雨。
在淅淅沥沥地小雨声中,“海丽幼儿园”的字样镶在一座白色矮楼的前方,伴着突如其来的小雨,那五个大字仿佛被洗刷过,瞬间如同魔术般光亮艳丽。
幼儿园里的孩子们兴奋异常在雨中玩耍着。
只有一个身体瘦弱,面黄肌瘦的小男孩孤独地坐在大草地上,与一旁嬉笑打闹的小朋友们显得极不相称。
他的手里摆弄着自己最最喜爱的玩具,一只红色的塑料小恐龙。
这个小男孩天生体质就非常差,刚出生时,医生就告诉父母,不能保证这个孩子能活下来。可后来,他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可身体却一直很差,经不起一点风吹日晒,因此,他不经常与其他小朋友玩在一起,理所当然地,他十分讨厌上幼儿园,一年也来不了几次。
这天,又是妈妈的连拖带拽把他带了过来,因为奶奶不在家,没有人照顾他,所以他必须来。
奶奶是他最亲近,也是最喜爱的人。他婴儿时期,父母由于工作繁忙,几乎没有时间管他,于是照顾他这个身体瘦弱的孩子的重担就落在了年迈的奶奶一个人身上。因此,奶奶是他最亲的人。
此时的他,正百般聊赖地摆弄着奶奶送给他四岁的生日礼物——那只红色的塑料小恐龙。
“喂,你的那只恐龙,借我玩一下!”他的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他略微惊恐地扭过了头,双眼胆怯地望着眼前那位充满霸气的女孩。
那女孩稍微比他年长些,皮肤较白,身穿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脚蹬红色皮鞋,一看就知道是被父母打扮出来的淑女德行,与她的霸气极不相符。
小男孩认识他,她跟他是同一个班级里的,然而,他却叫不出她的名字,因为,小男孩并不经常“光顾”幼儿园。
“跟你说话呢,拿来啊!”女孩有些不耐烦地怒视着眼前这位小弟弟,并把手掌摊到了他的眼前。
男孩下意识地把手放到了后面,眼神恐惧又无奈地看着眼前这位小姐姐,仿佛是一位要没收自己玩具的老师。
“你给不给?!”女孩受不了眼前这位比自己小的男生的无视,声音提高了几个八度,眼神愠怒地瞪着眼前无辜的小男孩。
“我……”小男孩的手依旧在往回缩。
小女孩没有说话,她向前一步抓住了小男孩的手,企图抢过玩具小恐龙。
“不要……”男孩哇的一声哭了,可手还是死死地攥着那只小恐龙。
见他还是死不松手,女孩愤怒地照着男孩左胳膊上狠狠地就是一口!
鲜血涌了出来。
看到血,女孩也吓坏了,她松开了男孩,自己跌跌撞撞地跑开了,怎料,却被脚下的石头拌了趔趄,一个跟头狠狠地摔在了滑梯旁,前额撞到了地上……
——
一 懵懂的爱
初恋,其实是很懵懂暧昧的。因为过于羞涩,难以将“爱”字说出口,因为记忆容量,总是自动删选最难忘的片刻储存,所以初恋永远美丽动人,也永远刻骨铭心地让人落泪。
——
十年过去。
……
这座城市渐渐地进入了初夏的梅雨季节。
往窗外眺望,街道已被几日的连绵细雨打得透湿。
在繁华街道的不远处,坐落着一所色彩艳丽的教学楼。
179中学。
这天中午,冯小开如同往常一样,吃完饭后在走廊里瞎溜达。
“哟,开哥!”同班同学阿淳向他打了个招呼。
冯小开也以微笑回敬着。
他并不是一个学习很好的优秀生。语文数学只能说是一般水平,最最另他头疼的,是外语。对于这些英文字母,冯小开就仿佛和他们天生有仇一样,每当见到它们就眼皮打架,就算是硬着头皮背进去了几个单词,也通常都是撂脸就忘。如今自己都已经上初一了,小学就开始学的外语,至今仍旧是一塌糊涂,基本上自己可以认识的只有二十六个字母。
然而,同学们似乎没有用学习成绩来衡量他。他有着令人崇拜的特长——中国武术。据说很小开始练习的,虽然现在已经不练了,但强壮的体魄依旧让男生羡慕不已。一般来讲,会武术的人通常会让人觉得害怕,那么同学们为何都与他称兄道弟呢?
其实,冯小开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小小年纪,就有着大哥的风范,说起大哥,并不是人见人怕的那种,而是受人尊敬的那种。他从不会因为小事与人斤斤计较,对人都很好,也从来不会看不起别人,更不会仗着自己会功夫,就去到处欺负人。所以,别人尊称他为“开哥”。有些许开玩笑的意思,然而更多的,却是尊重。
走着走着,冯小开来到了饮水机旁。他感到口渴了,于是拿起饮水机旁的一次性纸杯,准备接水喝。
正在这时,走廊里忽然传来了男生们夸张的叫声,冯小开,眉头一皱,随着声音望去,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瘟疫来了,快跑阿!”
“我靠,死神,躲远一点!”
在一帮男生叽叽喳喳的起哄声中,一位头发很长,脸色苍白的女生面无表情地埋着头,快步穿梭于学校的走廊中。
对于这些,孙芷晨早已司空见惯了。
她并不是一个丑女孩。可是,为什么如此受到男生们的排挤呢?也许,这是因为她是一个充满男孩子气的女生。
同时,也是位人尽皆知的体育特长生。她的身上拥有男生的霸气,豪爽,放荡不羁。可以说,这个女孩的身上拥有着男孩所有的优点。如果说男生因为这个而嫉妒他,确实一点也不过分。
她似乎与冯小开十分相像。然而,同样的性格,同样的优点,却只因为孙芷晨是个女生而不被男生们接受。用男生们的话来说,这家伙肯定是投错胎了!
就这样,孙芷晨依然自顾自地向前埋头走着,离冯小开越来越近。
冯小开皱着眉头望了望身后那几位故意把表情作得很夸张的男生。
一个男生偷偷地靠近了孙芷晨。
冯小开知道,他要搞恶作剧了。
在冯小开还没来得及提醒孙芷晨时,那男生把手伸到了孙芷晨头发旁边,紧接着就听到了那位男生近似于恐怖的笑声。
只见孙芷晨脖子一紧,随后把手快速伸到了衣服里,从里面取出了一只硕大的蚂蚁。那蚂蚁绝对是蚁中之王,黑的极其令人生厌。
孙芷晨停住了脚步,慢慢地回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那帮男生,眼里露出了一丝愤怒。
那几位男生就好像看马戏一样,指着孙芷晨前仰后合地大笑着。
孙芷晨死死地盯着他们,并没有说话。要是一般的女孩子,早就哭天抢地了。也许是因为她的倔强,因为他与冯小开的相像,吸引了冯小开。
冯小开刚刚张嘴想说些什么,他忽然感觉自己手里的杯子被人抢了过去。
电光火石间,孙芷晨抢过了冯小开手中那杯水,将蚂蚁投了进去,接着又把水全都泼到了那男生的脸上!
男生们都惊呆了。
冯小开也吃惊不已。那些男生经常欺负孙芷晨,对于这些,孙芷晨一次委屈,两次淡然,到了最后,简直都麻木了,更谈不上会生气,从来没有像这次发这么大火的。当然,也没有人像这位男生这么过分。
“你……”人群中走出了两位男生,怒视着孙芷晨,仿佛要揍她。
孙芷晨毫无畏惧地看着他们,眼神里闪着愤怒的火光。
“你们要干吗?”终于,冯小开说话了。
“开哥,你看看她泼了小佟一身水,简直就是找揍!”其中一位男生理直气壮地说。
“你们也不想想自己对人家做了什么?在我看来,泼你们一人一桶水都太轻!”冯小开怒视着他们。
“开哥,你没必要为了这么个野蛮的女孩子对兄弟们大动肝火吧?”那个叫小佟的男生抹了抹脸上的水,轻声说道,他似乎有些惧怕冯小开。
“我也不说什么,你们赶快给我滚!今后不许再让我看到你们欺负她,听到没有!”冯小开愤怒地冲他们怒吼着。
几个男生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冯小开发如此大的脾气,然而今天,他却因为一个女生而对兄弟们大动肝火。
“听到没有啊,赶快滚!”冯小开已握紧了拳头。
男生们没有说什么,只是莫名其妙地看了冯小开一眼,又看了看孙芷晨,故作了恍然大悟状,随后便逃也似地走了。
他们走后,冯小开不自然地看了孙芷晨一眼,什么都没说,便快步地朝着男厕所方向走去。
他并不知道,此时的孙芷晨,正注视着他的背影,嘴角挂着一丝会心的微笑……
——
孙芷晨的座位就在冯小开的前面。开学的第一天,他们就认识了,孙芷晨那豪爽的性格,使冯小开愿意和她交朋友,而冯小开的随和,也另孙芷晨把他视为好哥们。
上课时,他们就不停地聊天。数学是孙芷晨的致命弱点,于是,他们商定好,数学课他陪她一起不听课,外语课时则是她和他传纸条。一来二去,孙芷晨竟然喜欢上了这个男生的风趣。
记得有一次,他们还开玩笑要结为金兰。
“喂,我当你哥哥怎么样?”冯小开打趣道。
“咱们俩个还不知道谁大呢!”孙芷晨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
“我九一年一月一日的,你呢?”
“哈哈,我九零年二月八日的!你比我小,得当我弟弟了!”孙芷晨拍手笑着。她的笑容很可爱,吸引着冯小开的眼球,那时的她,很难让人把她与平时的霸气联想在一起。
“切~算了,要我当弟弟那我还是当你同学吧。”冯小开似乎对自己比孙芷晨小差不多一岁的事情感到十分郁闷。
因此,他们也没有拜把子。
得知孙芷晨是体育特长生,是在学校举办的一次运动会上。
在一百米的跑道上,孙芷晨如同利剑一样咻地一下就飞到了终点,其速度已达到了“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此,她在学校也出名了。
自那以后,冯小开便觉得,眼前这个位女生也是挺不可思议的,于是便对她有了更深一层的好感。
同时,冯小开也注意到了孙芷晨总是一下课便骑着飞车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学校,后来一问,原来是因为她每天放学都要去体校训练。
她骑车的速度像雷鸣闪电一般,再次成为了学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冯小开放学后有时总是有意无意地往窗户外面一望,总能看到孙芷晨穿着一袭黑衣,骑着山地车闪电般在他的视线里一闪而过,宛如黑夜里的武林高手在飞檐走壁。
孙芷晨的学习并不好,除了语文擅长写作文以外,数学几乎从未及格过,外语也是悬在半空中,忽上忽下。因此,也算班里的后进生。冯小开知道,她不是学不会,而是根本就不学。他总感觉眼前的这位女生有着十分叛逆的性格,来去如风,她讨厌入大流,讨厌被教育所压制,更讨厌当一个乖乖女。她曾经捏着着自己的长发,忿忿地说,要不是老妈非要让她留辫子,她早就剪一个和冯小开一样的平头了。冯小开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庆幸她幸好没有这么做,要不然看起来真的是一点女孩样都没有了。
日子在一天天的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初二的第二学期。
自从那“蚂蚁”事件后,冯小开与孙芷晨的关系似乎有了本质上的微妙变化,然而,他们自己并没有察觉。
班上已经开始流传他们的谣言。
男生们看到孙芷晨,除了咋呼起哄之外,还会外加一句:这是开哥的媳妇!因此也弄得孙芷晨尴尬不已。但不知为什么,每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孙芷晨总感觉自己的心跳骤然加快,仿佛有一只小兔子在自己的胸膛里乱窜。
冯小开则是把他们的话当成耳边风,以前孙芷晨在受到那些男生欺负之后,总会一个人在座位上发呆,她的眼睛里似乎永远是干涸的,不曾存在一滴泪水。在这时,冯小开总是说些笑话或者做些搞笑的事情,直到孙芷晨的脸上露出笑容为止。当谣言传开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找孙芷晨聊天。有些和孙芷晨要好的女生找茬时,他便告诉那些女生,不要乱说,我没有关系,可孙芷晨是女生,会不好意思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对这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生如此在意。
今天是情人节。这个日子,对于初中生来讲,是那么的令人向往,同时又那么神秘。这天,男生们见到女生总是会吹着口哨,邀请她们一起去吃冰淇淋。
不知为何,这天冯小开变得有些紧张。因为,她发现孙芷晨忽然不主动跟他说话了。他上课一点也没听进去,脑袋里一直在反复思索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惧怕孙芷晨对他的不理不睬。
此时的孙芷晨内心是茅盾的。她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喜欢上了冯小开。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矜持,然而,孙芷晨不是那种内心可以藏得住事的人。她总想找个机会暗示一下冯小开,就算毫无结果,也问心无愧,只当那是一种情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