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手-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己对秦宫的了若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吶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他从未花过这么长的时间跟人较量。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
虽然角的进退速度并未减缓分毫,但剑的气势已经开始削弱。他只有用更强大的、对死亡的决心,去弥补气势的不足。
看在荆轲的眼底,角这样对死的觉悟、甚至可说是一种病态的着迷,只有将剑的力量带到了无生气的谷底。
飕。
角的剑再度逼近荆轲的咽喉,削过颊骨,血屑一线飞逸。
“喝!”荆轲奋然一声平地清雷的巨啸,震得连远在王船的人都错然一楞。
角非常人,动作只是迟疑了半晌。
但荆轲又岂是常人?
只见炎枫剑化作一道锐不可当的虹影,与暴然冲出的荆轲融合为一,扑向气势已滞的角。
炎枫剑悍然一劈!
角手中的利剑奋力一挡,胸口却被沉重的剑劲穿透,无法喘息。
荆轲并没有留给角任何调整内息的空隙,仗着膂力倍胜于角,腰斗沉,手腕一回,又是如千军万马的劈砍。
面对荆轲的迫人气势,如果闪躲的话就无法翻身。角咬牙又是一挡,震得手臂酸麻,剑劲透渗直达双脚,夺走角最自豪的速度。
“弃剑!”荆轲大喝,雄浑至极的力道完全呼应他的意志,又是一劈。
角无力闪躲,只得再度倾力格挡。
筐!
一声闷响,角的手臂狂震,眼前一黑,口吐鲜血。
却兀自不肯丢弃摇摇欲坠的手中剑。
“弃剑!”荆轲怒吼,力道又往上加了两成,再劈出。
空气中爆起难听的金属脆击声,角的虎口迸裂,剑终于被震脱手。
但角可是视生死无物的狂者!
“同归于尽吧。”
角惨然一笑,左手迅速接住脱手的利剑,身子忽沉,斜身掠出。
荆轲一叹,手腕蓄劲,炎枫剑寒芒暴涨,一个龙卷风似的大回斩。
纵使角想舍身一击,然而全身已被荆轲先前的剑劲摧毁掉最珍贵的协调性,一个踏步冲出,身子居然颠晃了一下。
两名绝世剑客的身影乍合又分。
燕王嘴巴撑得老大。
樊于期的拳头松开。
太子丹的笑容僵硬。
漫天纷飞干草屑,点点血花呼吸间。
地上一条可怕的断臂。一柄裂成两半的铁剑在空中呜呜咽咽。
“为什么……不杀了我?”
角痛苦地看着他的敌人,大量的血水从左手断口处砸然而出。
“我不杀,已经死去的人。”
荆轲漠然,捡起丢在地上的剑鞘。
他的手因刚刚过度的纵力而颤抖不已,试了三次才勉强将炎枫剑合入剑鞘。
角一阵晕眩,跪下,斜斜软倒。
胜负已分。
但在生死之间,荆轲并未因他拥有的权力,做出取人性命的决断。
燕王尚无法从精彩的对决中回神,而一旁的群臣则面面相觑,生怕鼓掌喝采会触怒位高权重的太子丹,尴尬不已。
却见太子丹在护卫戒备中下船,张开双臂,欣然迎向胜利者。
他一向喜欢胜利者。
胜利者应该跟胜利者在一起。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实至名归!教本公子叹然拜服!”太子丹激动不已,一脸为荆轲的高超剑术深受感动。
荆轲看着越来越近的太子丹,眉头越来越紧。
“自古英雄不打不相识,本公子眼界浅薄,该死!该死!不知壮士可否愿意由本公子作东,一同到酒楼酩酊大醉一番!”太子丹握紧荆轲血气翻腾的手,语气推崇备致。
太子丹这一番话倒是真心真意。
为了延揽这名比角还要厉害的剑客,他可以”宽宥”樊于期的夺女之恨,甚至设下酒席重新交个朋友,然后赔十个比素仙儿还要美艳的歌姬给樊于期。
荆轲慢慢解开太子丹热情洋溢的手。
太子丹的笑容僵结。
只见荆轲走向泪流满面、意识模糊的角,俯身,单膝跪下。
“因为替这样的人卖命,你的剑才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
荆轲抱起没有力气挣扎的角,慢慢走向一望无际的荒烟蔓草。
站在燕王旁的樊于期点点头,虽然他没有听见荆轲在念念有辞些什么。
太子丹脸色铁青,久久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
胜利的剑客,抱着惨败的无名者,消失在众人忘记喝采的注目中。
10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
”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埃”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荆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11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12
拒绝阵前易将的李牧将军,终于被赵王派去的使者擒杀。
赵国终于失去最后可依赖的千古名将,民心大乱,军部溃散。
秦王政十九年,王剪麾下兵如怒潮,一口气攻破赵都邯郸,俘虏赵王。
带着势如破竹的军气,秦兵涌临易水。
弩炮、骑兵、弓箭陆陆续续赶到前线,燕国险若累卵,战事一触即发。
早朝。
“怎么办!”燕王抱着头,两眼无神。
殿上群臣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太子丹。
太子丹心中已有了计较。
事实上,太子丹的密使早在三天前就已跨过易水,带着珍贵的礼物与女人,大摇大摆到秦军的军帐将棚里走过一遭。一切都像仪式一样。
太子丹跪下,叩首。
燕王从指缝中看着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禀大王,我大燕虽然兵多将广,民心归王,但为了避免大燕百姓受战争铁蹄、